会计实务: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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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新建企业,经营供热项目和食品添加剂项目,请问:我公司购入的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的设备,能否抵免企业所的税。请问需要哪些审批资料(还需要发改委的立项资料吗)?

问题答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1号)规定: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

管理,由省经信委等省级部门联合确认,改由企业根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行确认是否符合专用设备有关条件。符合条件的,按照优惠政策事先备案的管理要求,向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取消省级部门联合确认环节后,企业申请环保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应事先备案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

2、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能效标准等具体说明或有关资料;

3、购置专用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

4、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材料;

5、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及证明资料;

6、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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