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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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行政管理—30 项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82-1)
二、会议制度(82-2)
三、请示报告制度(82-3)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82-8)
九、进修工作制度(82-9)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82-12)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82-13)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82-14)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82-19)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92-6)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92-2)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92-3)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92-5)
十八、档案管理制度(新增)
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预案(新增)
二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新增)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新增)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新增)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新增)
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新增)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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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方面制度—30 项
第二次修改 2008.7.30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82-1)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
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
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注:制度标题后括号的前二位表示原制度 82/92 版本,后者为原序号)
二、会议制度(82-2)
1. 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 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 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 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 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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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 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
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 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
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 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和信任,改进工作。
10. 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
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
的病员时;
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
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
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 国、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 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
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 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 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
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 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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