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司劳动管理规定
调岗调级调薪考核管理规定
调岗调级调薪考核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公司调薪管理,充分体现公司绩效及全体员工的技能与贡献,保证公司薪资管理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前山工厂和高栏工厂全体正式员工。
3.调薪类别调薪类别分为两类,即:公司年度调薪与员工个人调薪(试用期转正、职位晋升、职位降职、岗位晋级、岗位降级、岗位异动的加薪/降薪等情况的调薪)。
经营状况,实行全体员工幅度和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的方式,其次参照同行薪酬水平、物价指数、政策规定和地区差异,原则上以一年为一周期进行员工薪资调整。
适用于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A、年度调薪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调薪政策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调整的薪资直接套入(增加)到的级别中。
B、年度调薪必须经过绩效考核及年终综合考评(员工年度月考核结果必须作为考核依据,占总权重50%;年终综合考评结果权重为50%),允许存在个体化差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功能。
C、直接主管及部门主管(经理)应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考核标准为准绳,对下属进行评核。
D、各部门(或单位/班组)应根据其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且需符合正态分布原则,即:“卓越”不超过10%;“超越要求”约占20%;“基本达到要求”约占45%;“需要改进”约占20%。
“业绩很差”约占5%。
A、年终综合考评时,由其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经理)进行评核。
B、各部门应汇总当年度内各月份之考核结果,取其平均得分作为年度考核的权重分。
C、由各部门计算考核结果,即:(当年度月考核结果之平均分+年终综合考评所得分)÷2=当年度考核得分。
D、各部门将当年度考核得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A、根据考核业绩情况和该职位在薪酬等级中所处位置,酌情确定加薪幅度。
B、考核成绩分类及调薪幅度如下表:C、当某人已达到本岗位薪酬标准所属等级中最大值后不再加薪。
D、考评无异议后,执行年度薪资调整。
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
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摘要:1.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背景2.纠纷原因及涉及的法律问题3.劳动纠纷处理结果4.劳动纠纷对企业的影响及启示正文:【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珠海科域生物是一家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研究的企业。
近年来,该公司发生了一起劳动纠纷,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的背景、纠纷原因及涉及的法律问题、劳动纠纷处理结果以及劳动纠纷对企业的影响及启示等方面进行分析。
【纠纷原因及涉及的法律问题】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的起因是公司与员工之间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分歧。
这一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珠海科域生物是否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
2.工作时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若珠海科域生物存在强迫员工加班的行为,将违反劳动法。
3.福利待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中,员工对福利待遇的诉求也需要关注。
【劳动纠纷处理结果】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审理,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的处理结果为: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这一结果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警示。
【劳动纠纷对企业的影响及启示】珠海科域生物劳动纠纷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包括声誉受损、员工士气低落等。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企业应从中汲取以下启示:1.合法合规经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企业应加强对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重视员工关系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关系管理制度,注重员工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员工诉求,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印发珠海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印发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民工【发文字号】珠劳社[2007]147号【发布部门】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07.11.20【实施日期】2007.1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印发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劳社〔2007〕147号)各区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建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用人单位:现将《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反映。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总工会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为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12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成立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闫昊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王小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唐成伟(市建设局副局长)陈洪信(市公安局副局长)温宝琼(市总工会副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王小英同志兼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朱辉洲(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吴伟珠(市建设局副科长)杨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叶文国(市总工会维权部部长)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协调、组织管辖区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0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管企业:现将《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0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三章企业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第四章教育培训第五章事故隐患第六章事故预防第七章应急管理第八章考核奖惩第九章附则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述职履责的报告事项;(三)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四)配合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五)督促企业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珠人社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3〕3号)(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市轨道交通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2023年5月19日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第三章人工费用的拨付第四章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第五章工资专用账户的撤销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3.10•【字号】珠劳社办[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劳社办〔2009〕40号)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现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事项,已在我市第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时取消,因此我市不再受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申请。
二、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符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中关于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规章制度或实施方案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要认真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
The love is deep and ruthless, and the heart is not old.(页眉可删)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合同制职员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其中包括试用期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审定、备案。
考核结果作为职员续聘、解聘、工资升降、奖惩的依据。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主要从合同制职员试用期考核、合同制职员月度考核、合同制职员年度考核、合同制职员合同期满考核等四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共18条。
该管理办法中的考核结果直接作为职员续聘、解聘、工资升降、奖惩的依据。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一、为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充分调动我市合同制职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92号)及《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制职员是指在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数额内,被录用者与市职员服务中心订立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人员。
用人单位所需专业技术类合同制职员及辅助类合同制职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三、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合同制职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合同制职员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其中包括试用期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审定、备案。
考核结果作为职员续聘、解聘、工资升降、奖惩的依据。
四、合同制职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合同制职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合同制职员入职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将在该职级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可连续晋升至该职级最高工资档次止。
六、用人单位应对本单位合同制职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待岗人员的管理规定
待岗人员的管理规定待岗人员的管理规定1.目的2.1为规范公司待岗员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待岗员工范围2.1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前山工厂与高栏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由于以下原因而造成暂时中止工作的:2.1.1 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部门内月工作业绩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或全年累计四次考核不合格的中层管理人员以下的员工。
2.1.2在公司聘任周期内,年终综合工作业绩考核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中层管理人员。
2.1.3在原岗位上被竞聘落聘的中层管理人员。
3.职责分工3.1 待岗员工原所在部门:负责对需待岗的员工做出工作考核评价以及处理意见。
3.2 待岗员工现接收部门:负责待岗员工的培训与试岗工作安排以及在试岗期满后的工作考核评价,做出是否胜任岗位要求的结论。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待岗员工处理程序整个过程的协调、实施并监督考核的管理工作。
3.4运营管理部:负责在待岗员工处理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法律事务支持。
4.待岗员工处理程序4.1 待岗员工申报:由待岗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待岗审批表》(附件一),经待岗员工本人签字后向人力资源部申报。
4.2 待岗员工确认: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申报的待岗员工,需要进行了解调查核实其情况,完成审批程序后以书面通知(见附件二)的形式通知其待岗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依据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报到,若过期未报到者,则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4.3 待岗员工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待岗员工专业特长和岗位意向制定短期的内部再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的其它事项等详见培训计划书)。
4.4 待岗员工试岗推荐:待岗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其寻找意向接收部门。
4.5 试岗:找到意向接收部门后,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待岗员工试岗(试岗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并办理转岗手续。
(如果待岗员工不接受新的岗位工作安排,则解除劳动关系)。
4.6 试岗期结束:试岗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待岗员工考核表》(附件三),由接收部门提出是否胜任工作岗位的意见,根据员工在试岗期的工作表现,分别进行处理:4.6.1 对于待岗员工经培训与试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1.01•【字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分配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分类定级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经营者按本办法实行年薪制。
按照以产权为纽带、分层管理的原则,由产权主体负责对控股企业(指为第一大股东且拥有实际经营管理权的非上市企业)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经营者实行或者不实行年薪制,必须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第三条未分类定级、已分类未定级、已分类定级但亏损和分类定级为其他类(D类)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原则上不实行年薪制,不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制定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报产权主体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市国资委负责核定和兑现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正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年薪,企业其他经营者年薪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与党委联席会参照本办法提出兑现方案,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第五条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的,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未设董事长,由副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作为法人代表的,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接受委托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企业经营者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
第六条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一)分级管理、分类兑现的原则;(二)报酬与经营绩效挂钩的原则;(三)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四)效益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五)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珠海理想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珠海理想公司工资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工资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是公司珠海总部的本部长以下级的所有人员(不含本部长),及各分公司和事务所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资内容与结构第四条员工工资构成:全部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应扣/补款项其中津贴部分为:职务工资、年功工资、住房津贴、资格津贴、午餐补贴、特殊工种补贴、地区差异补贴和通勤费第五条绩效工资的确定:依据绩效工资基数与绩效考核成绩确定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绩效考核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评定详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第六条工资级别的划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任职资格能力确定每个员工的工资级别及其基数,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一般职群:本职群是指固定性的重复性强的熟练工种,要求在固定工作范围内具有一定判断能力,据此划分为L系列2级(并对每级分为3个格),E系列5级。
本职群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2、综合职群:本职群的工作是不确定性的、非程序化的工作,要求任职人员具有组织、计划、协调和指导等综合能力,据此划分为F系列6级(考虑到毕业生的升级,对F1级划分为4个格),可调动G系列6级。
本职群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3、基干职群:本职群是指担任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具有高专业化技术化工作的人,据此划分为J系列6级,可调动K系列6级。
本职群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4、专门系列:考虑到信息技术部等专业部门工作的特殊性,据此划分S系列4级,并对每级再细分为4格。
5、年薪制:谈判方式预先确定工资数额的职视具体情况制定,无统一标准。
珠海市合同制职员考核办法
珠海市合同制职员考核办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珠海市某公司乙方(职员):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愿意加入甲方,成为甲方合同制职员,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1.1 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
1.2 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1.3 建立客观、公平、合理的员工评价体系。
二、考核原则2.1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和结果应保持客观、公正,确保每位员工均有公平的考核机会。
2.2 激励与发展:注重激励作用,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个人能力,促进职业发展。
2.3 实用性:考核内容应紧密围绕公司业务需求,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2.4 动态调整: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市场环境,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标准。
三、考核对象和周期3.1 考核对象:公司所有合同制职员。
3.2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每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完成。
四、考核指标和权重4.1 工作绩效(40%):包括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成果等方面。
4.2 业务技能(30%):包括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和技能提升。
4.3 工作态度(20%):包括职业素养、团队协作、工作积极性等方面。
4.4 综合素质(10%):包括沟通能力、领导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流程5.1 自我评价:员工在考核周期结束前提交自我评价报告。
5.2 上级评价:上级领导根据员工实际表现进行评价。
5.3 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和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评价。
5.4 反馈与沟通: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并提供改进建议。
5.5 考核记录: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作为晋升、薪酬调整等方面的依据。
六、考核结果应用6.1 优秀员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6.2 待改进员工: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培训和辅导机会,帮助其提升。
6.3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公示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公示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用工形式1. 全职员工:指受雇于公司,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工时工资享受职工待遇的员工。
2. 劳务派遣员工:指由外包公司派遣到我公司工作的员工,按照外包公司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 临时工:指公司按照生产经营需要,临时聘用的员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时工资结算。
第四条用工原则1. 用工尊重: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尊重每一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益。
2. 公平竞争:用工应当公平竞争,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正当竞争。
3. 共同发展:公司和员工应当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实现双赢局面。
第五条用工程序1. 招聘:公司采取面试、资格审核等程序,按照岗位要求择优录用员工。
2. 记录:公司建立员工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
3. 培训:公司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4.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 试用期:新员工进入试用期,经检验合格后确认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用工管理1. 岗位职责:公司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2. 工作时间:公司规定工作时间,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 休息休假:公司规定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员工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4. 奖惩制度:公司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5. 绩效考核:公司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根据绩效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七条劳动保障1. 工资支付: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并保证及时支付。
2. 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 安全保障: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5篇) ⽤⼈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劳动义务。
下⾯是⼩编整理的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5篇),欢迎⼤家分享。
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篇1 ⼀、遵守公德 第⼀条公司员⼯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爱岗敬业 第⼆条爱岗敬业:热爱⾃⼰的⼯作,勤奋努⼒,不断提⾼⼯作效率和⼯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负责。
全⼒以赴地完成⼯作任务和履⾏职能,对⾃⼰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致把⼯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持,建⽴起融洽的⼈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宽以待⼈,相互关⼼,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我批评。
第⼋条不搞⼩团体、⼩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中⽣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条保持积极的⽣活态度和⼯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应⾃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终⽌领导安排的⼯作。
第⼗⼆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条公司员⼯必须严格遵守⼯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外出、不聊天、听⾳乐、吃零⾷、嬉闹、⼤声喧哗。
未经他⼈允许,不得翻阅他⼈⽂件、资料,动⽤他⼈物品。
第⼗四条⼯作时间要专⼼⼯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办公电话打私⼈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作⽆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作⽆关的事。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励管理办法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励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二○二○年二月目录1总则 (1)2原则 (1)3适用范围 (1)4工作机构及职责 (1)5奖励方式与项目 (2)6荣誉奖励内容 (2)7经济奖励内容及标准 (2)8奖励规定 (5)9奖励程序 (6)10监督 (6)11附则 (6)1总则为有效规范和统筹各类奖励设置,建立多维度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广大集体和个人争优创先,多作贡献,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2.1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2.2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3坚持奖励与责任挂钩,规范奖励程序和奖励行为,统一奖励范围和标准,保障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所设立的奖励项目的管理工作。
4工作机构及职责4.1格力集团领导班子是奖励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格力集团的奖励制度和奖励方案,布置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工作。
4.2格力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奖励工作的统筹部门,负责建立奖励制度体系,制订奖励标准并贯彻落实奖励方案。
4.3格力集团本部各部门是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专业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专业有关项目的奖励方案,提出部门奖励申请和意见。
4.4所辖各公司负责本公司所获奖励的具体分配工作,提出公司奖励申请和意见。
5奖励方式与项目5.1奖励方式分为荣誉奖励和经济奖励两种。
对于获奖集体主要采取荣誉奖励方式,对于获奖个人一般采取荣誉奖励和经济奖励相结合方式。
5.2荣誉奖励是指授予相应荣誉,奖励措施根据奖励内容而定,包括授奖、荣誉宣传、组织参加专项培训或活动、配置荣誉福利、作为职业发展依据等。
5.3经济奖励是指发放一定标准的奖金,奖金标准根据奖励内容而定。
5.4奖励项目分为绩效奖励、安全管理奖励、工程(项目)质量奖励、综合奖励、竞赛奖励、特殊贡献奖励等六类。
珠海市劳动合同
珠海市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公司全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劳动者):[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地址:[劳动者通讯地址]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其中试用期为[试用期时间]。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具体岗位名称]岗位上工作,工作地点为[具体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实行[具体工作时间制度,如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
五、劳动报酬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具体数额]元/月,甲方于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及珠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具体福利项目]。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珠海市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姓名]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签字):[劳动者姓名]日期:[签订日期]以上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务必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理利益。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04•【字号】珠国资〔2017〕249号•【施行日期】2017.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珠国资〔2017〕249号各市管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4日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改革,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珠海市市管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管企业、境内外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上市公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并等方式,引入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制(以下简称“混改”)。
境外企业既要遵守境外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国资监管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循序渐进。
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推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防止盲目立项。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
员工休息休假制度员工休息休假制度第一条:本公司下列日期为法定假日,因业务需要照常上班时,以加班计算,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一)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国庆节7春节(二)每周日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五种(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假3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四)娩假: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2天。
第三条:薪资发放办法员工在法定假日内休息不扣工资。
第一条第一款假日内员工加班按300%核发工资,第二条周日内员工加班按200%核发工资。
事假,病假按日扣薪.婚假,丧假工资照付,娩假工资支付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处室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视情况安排换休。
第四条:第二条各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部门主管以下人员,假期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部门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以内由主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请假逾期,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逾期按日扣薪,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按日扣薪,但患重大疾病需长期疗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按公司医疗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外,均以旷工论。
第八条:一月内旷工3日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7日以上者予以免职或除名,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日者,予以除名。
第九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8•【字号】珠府[2004]65号•【施行日期】200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04〕6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精神,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和完善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遵循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属地管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机制,积极平稳地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为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奠定和谐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2年内建立起一个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退休管理服务体系,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注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社区建设工作的同步协调发展;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使广大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法规类别】人事工资【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1.03.09【实施日期】201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0年9月17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经对本市现行有效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下列法规作出修改:一、《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1、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当日结算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将第三十四条中的“先行给付”修改为“先予执行”。
4、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加班费、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三)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1、将第六条修改为“港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港口总体规划及各港区规划的编制、修改,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协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协调、监督实施。
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同时,将《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中有关“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港口总体规划”。
2、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港口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港口业务的;(二)港口经营人超越批准范围、期限经营港口业务的。
珠海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
珠海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珠海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运营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管理要求,强化员工的时间观念和纪律性,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珠海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公司领导、各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8:00- 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含午餐休息时间1小时。
2.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各部门可自行调整工作时间,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调整后的工作时间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全体员工。
3. 特殊岗位或项目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4.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岗,按时离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 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50至09:1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50至13:10。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补签。
- 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出差审批单等,经直接上级确认后,由考勤管理员进行考勤记录调整。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当日内完成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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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司劳动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XX 公司
劳
动
管
理
制
度
编制:陶绍洋
审核:叶宁
批准:金科仲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使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化、标准化、现代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制本制度。
该制度解释权归珠海港XX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为适应珠海电厂规定、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与ISO质量体系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劳动纪律方面
1、公司的作息时间与电厂作息时间一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上午8:10至11:30,下午13:50至16:30。
违者按照相关条例处罚,长期不改正者现场经理可报请公司批准辞退。
2、公司必须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每天24小时均有值班人员,每个员工都有随时进现场抢修的义务。
3、无论员工周末是否值班,外出须请假,且要保证联系畅通。
4、病、事假应提前给现场经理请假,不得先斩后奏。
5、任何人不得无故旷工,否则将严肃处理。
6、所有员工必须顺从专业组长和现场经理的指挥,按时完成专业组长,现场经理下达的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顺从分配,不完成任务。
7、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厂纪厂规,凡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8、请假审批程序,本人申请—专业组长审批—现场经理审批—公司经理审批。
第二章劳动安全方面
1、场经理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让所有员工明确加强安全管理的意义,实施安全管理方法与措施,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司的重要任务来抓。
2、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外来伤害。
3、未采取措施,严禁高空作业和带电作业。
4、立体、交叉作业时,要保管好自己的工具,不得掉下伤害他人。
5、严格按操作规程检验设备,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责任人应全额赔偿。
6、严格保管好领用(或维修)的仪器、仪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及公司购置的生活用品,不得人为丢失,否则责任人应全额赔偿。
7、公司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外出游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8、公司所有人员不得与外界人员发生斗殴,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9、公司为所有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员工的利益。
10、公司所有人员不得参与“黄”、“睹”、“毒”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11、进入现场的员工必须进行《安规》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章文明施工、办公管理
1、文明施工
A、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处理好与甲方相关人员的个人关系,不得与甲方人员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B、努力搞好本质工作的同时,帮助甲方人员干一些需帮助干的额外工作。
C、协调好外包队伍间的关系,注意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协调工作。
D、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步骤、按工作票要求进行施工,作好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过程的组织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施工中需要动火、动电的必须严格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F、需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人员或物品坠落造成意外。
G、在仪器、仪表的调试与检修过程中,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检测、修理,防止人为损坏。
H、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保持工位整洁、工具仪器摆放整齐,检修设备完好无损,检修场地清洁卫生。
2、文明办公
A、办公区域内不得乱堆乱放,要确保办公场所的清洁、整齐,物品摆放有序,通道畅通无阻。
B、办公桌、台保持整洁,下班后桌面无杂物,资料放入资料夹内,办公用品放入办公桌内。
C、离开办公桌时间较长时,应将座椅推到办公桌下。
D、每天上班前要打扫自己办公区域的卫生,对脏、乱区域的责任人要给予处罚。
E、讲究个人卫生,确保良好的个人形象。
F、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保障环境卫生。
G、提倡语言文明,不说粗话、脏话。
H、公司员工要团结互助、和谐相处,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I、公司员工不得兼职其它公司工作,必须全身心为本公司服务。
否则将予辞退处理。
第四章生活管理方面
1、公司员工实行集中食宿:伙食标准由现场经理争求员工意见决定。
2、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住宿和水电补贴,多余部分自理。
3、生活委员每个季度需向大家汇报生活费的收支情况。
4、员工宿舍区的卫生由区内员工共同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卫生大家自觉清理,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人员晚上11点前应关闭音量过大的电视机、音响、电脑等,以免干扰别人休息。
6、在生活区域内要服从现场经理和专业组长的统一管理,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到公司生活区域内,更不得留宿陌生人。
7、严禁公司任何人员从事“黄”、“睹”、“毒”活动,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8、公司内部严禁酗酒,更不得酒后上班或酒后闹事。
第五章防火与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住住宿区的安全,确保员工的人身及财产不受损害,根据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防火与治安防范方面的有关要求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以及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和临时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区域及驻外办公区域及单身职工住宿区。
3、本规定涉及的防范方面的内容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责任区内组织实施。
总经理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考核。
4、防火有关规定
1)在楼层内严禁动用明火销毁废纸等废旧物品及其他明火作业。
2)公司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
3)全体公司员工应自觉保护区域内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等电路设施及电器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若有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
4)各部门不得私自拉临时电源线路。
如工作需要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5)不得在紧靠电源插座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吸烟者应自觉将烟头熄灭丢进烟灰缸内,不准丢在地上,更不准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纸篓里或堆放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及地毯上。
7)各部门的计算机、空调、复印机、电风扇等电器设备用完后必须断电,保证安全。
8)人走灯灭,不得出现长明灯现象。
9)部门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离开,职工上班前应检查住宅区安全,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离开。
10)一旦发生火警,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在积极扑救的同时想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汇报。
火险严重时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5、治安防范规定
1)下班时各部门人员各自锁好门,最后离开公司的人要锁好公司大门。
2)加强防范,办公区内所有门匙领用人必须管好,不得借给非公司人员,更不得
私自配置锁匙。
3) 临时用工人员,由用工部门管理。
4) 所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私人物品或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发生被盗,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损失。
5) 各部门对重要的科技资料、文件样本、价目表等,阅后归还于资料柜内,不得私拿、也不许乱丢乱放。
6) 不得私自带非亲友、非业务有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及住宅内。
7) 不得在办公区域内或公共场所打架、骂人,如发生后果自行负责。
第六章技术资料与工器具管理
为规范管理技术资料,保证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按ISO9001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资料柜,对资料分部门分类进行管理。
2、对技术资料进行专人管理。
健全借阅、归还制度。
3、公司技术资料仅限内部使用,不得外借、转借。
4、严格控制密级技术资料的查阅权限。
5、公司员工有权对技术资料保密。
6、对借阅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
7、定期对计量仪仪器进行保养、校验。
8、对公用工器具进行专人管理,健全工器具借用、归还制度。
9、工器具应归类摆放。
10、无故丢失、损坏者应视情节予以赔偿。
11、更新工具时应以旧换新。
第七章附则
1、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2、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上层讨论决定。
XX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