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
水泥助磨剂作用机理及正确使用
水泥助磨剂作用机理及正确使用一、助磨剂概述助磨剂是在水泥粉磨过程中向磨机系统添加的化学药剂的总称。
其主要是提高粉磨效率,加快矿石颗粒的破碎速度,并由于药剂的分散作用,而改变物料的流变力学特征,有的还可以对钢球和衬板起缓蚀作用,最终达到降低能耗、钢耗的作用。
二、助磨剂作用机理1.粉体流变学说助磨剂是通过物理化学作用吸附于物料表面,使物料颗粒间的磨擦力和粘附力减小,颗粒表面的电荷得到中和,使其在磨内的流动性趋好,粉磨效率提高。
2.降低硬度学说助磨剂在颗粒上的吸附降低了颗粒的表面能或引起表面层晶格的错位迁移,产生点和线的缺陷,从而降低颗粒的强度和硬度,同时阻止新裂纹的闭合,促进裂纹的扩展。
三、助磨剂分类1.固体助磨剂硬脂酸盐类、胶体二氧化硅、炭黑、氧化镁粉胶体石墨、天然石膏等。
2.液体助磨剂三乙醇胺、聚丙烯酸脂、甘醇、聚羧酸盐、甲醇、以及其它表面活性剂、分散剂等。
3.气体助磨剂丙酮、甲烷、水蒸气和四氯化碳等。
四、如何正确选用助磨剂(一)助磨剂的选型本着适应就是最好的原则,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和工艺状况,合理选择助磨剂①在水泥销售旺季选用提产型的助磨剂以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②在生产任务不紧张的时期,选用增强型的助磨剂节约熟料。
③综合上述两种需求,选用提产增强型的助磨剂既提高了磨机产量降低了电耗,又节约了熟料降低了生产成本。
④根据生产的水泥品种,选用适用于各水泥品种的助磨剂。
⑤对开路磨和闭路磨来说,选用的助磨剂也是不同的。
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助磨剂,最好是具备混凝土检测功能的助磨剂生产企业。
(二)、助磨剂生产的原料选购原则应避免出现以下现象①首先产品中不应加入盐、碱等对水泥性能有害成分;其次部分固体助磨剂中含有铬物质,铬是一种很强烈的致癌物质,要严格控制;还有要严格控制产品中氯离子的含量,这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基本保障。
②所选生产原料必须是质量稳定,对人体无毒无害,对环境无污染的,这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性的前提;即使从降低生产成本考虑,采用部分化工厂的下脚料和工业、农副业废料,也必须验证产品质量绝对安全。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标准水泥助磨剂是一种用于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能够有效提高水泥的磨磨细度和品质。
水泥助磨剂标准是指对水泥助磨剂的生产、质量控制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本文将从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背景、内容要点和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水泥工业的快速发展,水泥生产技术也在不断创新。
水泥助磨剂作为一种新型的辅助材料,对水泥生产的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水泥助磨剂行业发展较为分散,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标准化程度较低,因此有必要制定水泥助磨剂标准,以规范水泥助磨剂的生产和使用。
其次,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内容要点。
水泥助磨剂标准主要包括对水泥助磨剂的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测方法、使用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在原材料方面,标准应明确水泥助磨剂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种类和质量要求,以及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在生产工艺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要求和生产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在质量指标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主要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使用效果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在检测方法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在使用要求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方法、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实施意义。
制定水泥助磨剂标准有利于规范水泥助磨剂行业的发展,提高水泥助磨剂的生产质量和使用效果,促进水泥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提升,推动水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标准化的水泥助磨剂产品有利于提高水泥生产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共同推动水泥助磨剂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助磨剂管理规定
水泥助磨剂管理规定为提高助磨剂应用效果,确保水泥质量可靠、稳定,特制定助磨剂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水泥助磨剂计划、采购、进厂验收、使用、处置全过程.1助磨剂的计划管理要求1.1助磨剂年度计划申报1.1.1年度计划申报要求每年底各基地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助磨剂年度需求计划,计划经批准后下达各基地执行。
年度计划中,供应商按公司确定的中标方选择,原则上安排新引进的中标供应商的量不少于在用供应商量的50%。
1.1.2年度计划编制和审核流程使用单位初拟——基地技术部门整理、组织会议讨论、初审——基地供应部门复核——基地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供应部门汇总——公司分管领导组织会审、批准——下达各基地执行1.2助磨剂月度计划申报1.2.1月度计划申报要求各基地使用部门每月20日以前将下月计划报至基地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根据月生产计划和消耗进行审核,同时核减库存量。
计划填报和审核的内容应包括:数量、品种、到货时间、库存量等。
1.2.2 月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核流程使用部门编制——基地供应部门审核——基地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供应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下达基地供应部门——反馈到使用部门2.助磨剂的采购2.1采购管理要求在可选的供应渠道内,优化采购方式,保证助磨剂供应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厂家选择要以质量稳定可靠为前提,品种选择要充分考虑性价比高的助磨剂。
2.2助磨剂的采购公司运营管理部和供应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助磨剂招标,技术中心、纪检、法律事务部、相关专业人员、各基地代表等参加评标,经公司定标委员会定标后确定供货厂家名单,助磨剂采购必须在中标名单中选择供应商。
对供应商采用淘汰机制,逐步减少供应商个数,最终目标供应商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提高集中度。
3.助磨剂的验收与仓储3.1助磨剂的验收入库3.1.1验收依据及标准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助磨剂厂家必须提供质保书、理化指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3.1.2验收方法常规验收:各基地在货到二天内组织技术人员、保管员一起对助磨剂的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常规验收。
水泥助磨剂应用技术
水泥助磨剂应用技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助磨剂应用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性能评价方法、验收、应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助磨剂在各种水泥粉磨过程中的应用,包括球磨机粉磨系统、立式磨粉磨系统和辊压机-球磨机联合粉磨系统等。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水泥助磨剂cement grinding aids在水泥粉磨时加入的起助磨作用而又不损害人体健康和水泥混凝土性能的外加剂。
2.2小磨实验lab mill test采用实验室标准试验磨机(Φ500×500mm)进行的试验。
2.3外掺试验admixed test在空白水泥样品中按一定掺量加入水泥助磨剂进行的相关比对试验。
2.4大磨试验industrial mill test在水泥粉磨生产线上进行的试验。
2.5通用型水泥助磨剂ordinary cement grinding aids具有助磨作用,能改善水泥力学性能的水泥助磨剂。
2.6功能型水泥助磨剂functional cement grinding aids具有助磨作用,且能改善水泥在净浆、砂浆或混凝土中应用性能的水泥助磨剂。
3 基本规定3.1 水泥助磨剂型号水泥助磨剂按应用特点分为:通用型水泥助磨剂(O)、功能型水泥助磨剂(F)。
3.2 水泥助磨剂的选择4.2.1水泥助磨剂的选择应根据水泥粉磨工艺、水泥性能需要和水泥助磨剂的主要功能特点来确定。
a) 用于提高磨机产量、降低粉磨电耗、改善颗粒级配分布、改善水泥粉体流动性、改善水泥力学性能及增加混合材掺加量等要求时,宜采用通用型水泥助磨剂。
b) 用于提高磨机产量并改善水泥在净浆、砂浆或混凝土中的应用性能时,宜采用功能型水泥助磨剂。
4.2.2 不同供方、不同型号的水泥助磨剂的作用效果都需进行试验评价,可采用外掺试验、小磨试验或大磨试验。
4.2.3 当水泥企业原材料、生产工艺或对水泥助磨剂的需求发生变化时,供需双方应通过试验重新选择水泥助磨剂。
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规定
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规定(暂行)一、目的为了加强水泥助磨剂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采用的所有助磨剂试验、试用及使用。
三、职责权限1、供应处负责助磨剂的合同签定、采购等事宜;2、质量管理处负责助磨剂掺加量的配方下达,并对添加过程监督检查。
3、水泥分厂粉磨工段为助磨剂的使用部门,负责助磨剂的计划申报、保管、领用、流量调整、输送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四、实施方案1、质量控制:助磨剂每批进厂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出厂检测报告,化验室质量调度负责对每批进行抽样检验相关指标,并建立相应的检定记录及留样封存。
2、过程控制:(1) 当班中控操作员在水泥磨的台时产量调整超过5吨/小时达30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或发生断料、跳停情况,应及时通知水泥分厂粉磨工段当班班长(或岗位巡检工),粉磨工段当班班长(或岗位巡检工)应根据台时产量来调整助磨剂的流量,在流量调整以后,应对实际流量进行标定,并建立相应的标定记录。
(2) 水泥分厂粉磨工段相关人员应加强巡检,防止助磨剂在输送过程控操作员应及时通知当班质量调度调整物料配比,确保水泥质量不受影响。
(3) 为了比较直观观察助磨剂的使用量,水泥分厂粉磨工段应对装助磨剂的容器用油漆加做刻度标尺,每班对实际使用刻度记录两次。
(4) 为了确保助磨剂掺量准确,在控制流量刻度调好以后,相关的阀门开度不得随意调动。
(5) 化验室质量调度每班至少抽查两次助磨剂的流量,建立助磨剂标定检查记录,标定时应有粉磨工段相关人员到场确认。
如果化验室通知了相关人员,出现无人到场确认情况,视为粉磨工段认可化验室标定数据。
(6) 对于化验室抽查时发现的超过控制指标情况,按质量事故管理办法处理。
超差一次为工序质量事故,连续两次则为一般质量事故,当出现连续三次超过控制指标情况为严重质量事故。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质量管理处2011年4月22日附件1:水泥助磨剂验收办法1、用本批次新助磨剂和上批次已用助磨剂分别与不含助磨剂的同一水泥进行沟兑,助磨剂按在用的比例掺入,沟兑后的水泥样品在相近的时间内、同一试验室里平行进行1、3天强度试验,当本批次样品的抗压强度与上批次样品的抗压强度差别在≤5%时,本批次助磨剂视为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视为不合格,应及时向供方提出异议。
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
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编号:YX/05-201001 为确保水泥产品质量可靠、稳定,依据“公司质量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本公司内所有涉及水泥助磨剂进厂、检验、使用的部门(车间)及工序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作为本公司合格供方的助磨剂厂家进货时亦应保证承认其产品在本公司应用时接受本规定约束。
1.供方评定1.1生产需要时,技术品质部将所需助磨剂的品种及技术要求提供给物资部、成品车间,物资部依要求联系生产厂家,对生产资质、供货能力等进行比较后确定拟选用供方。
拟选用供方提供样品后技术品质部安排做小磨试验(或比对试验)。
1.2技术品质部根据小磨试验(或比对试验)结果确定可进行大磨试验的供方名单并报物资部,物资部综合考虑后从中选定可进行大磨试验的供方。
1.3确定进行大磨试验的供方在大磨试验前应派专职技术人员到公司,指导公司技术品质部确定大磨试验方案,方案应对大磨试验期间的出磨水泥质量做出承诺并要求取得供方授权的专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1.4大磨试验方案需经生产副总审批,审核批准后的大磨试验方案由技术品质部组织实施。
1.5技术品质部对大磨试验方案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可否在生产中应用做出技术方面的判断,报生产副总同意后提供给物资部,物资部应从技术品质部认可的大磨试验合格供方名单中按公司有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在中标商不少于二家中进货。
中标进货前应由物资部、技术品质部、成品车间到厂家实地考察后确定,以保证质量。
1.6进货前供需双方应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应包括该品种助磨剂的理化性能指标要求、小磨试验(或比对试验)的技术指标要求、大磨试验和具体应用时的技术指标要求等内容,该协议应留存一份在技术品质部作为该品种助磨剂是否合格的判定依据之一。
1.7同时进货的供方最多不超过两家,为保证助磨剂质量的稳定性,应避免频繁更换助磨剂供方。
2.进厂验收、标识、贮存2.1进厂验收由物资部、成品车间和技术品质部共同验收,物资部主要验收包装是否完好,品种、数量、产品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技术品质部和车间主要验收容器是否完好,容器上是否清楚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净质量或体积(包括含量或浓度)、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有效期等内容;技术品质部还要验收是否有对应该进厂批次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水泥助磨剂应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试验与研究水泥助磨剂应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周龙兴(贵州省建材科研设计院,贵州 贵阳 550006)摘要:水泥助磨剂在水泥业已被广泛的应用并日益受到重视,是水泥业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之一。
但水泥助磨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身的质量或者由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影响了其应用及推广。
作者在本文中对水泥助磨剂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以促使水泥助磨剂在水泥制造业能够得到更加广泛安全的应用。
关键词:材料合成与加工工艺;水泥助磨剂应用;问题中图分类号:TQ172 1+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7-0133(2009)04-0069-020 引言水泥业是能耗高、资源耗用多的产业,特别是水泥的粉磨是水泥制备过程中能耗最高的工段。
随着能源和资源的紧缺,水泥助磨剂在水泥业的应用日益受到重视,这主要是水泥助磨剂在物料的粉磨过程中能使其避免颗粒聚结,抑制粉碎逆过程,有利于粉碎过程的继续进行,对提高粉磨物料的细度和比表面积并降低粉磨电能有其特殊的功效。
在国外,水泥助磨剂的应用是比较普遍的;在中国,随着国家减排、降耗政策的推行,水泥助磨剂的应用也在逐渐推行。
由于在使用过程中水泥助磨剂本身的质量和技术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不是所有的企业和技术人员对水泥助磨剂都有足够的信心,这一方面缘于有非正规的企业生产的质量低劣的水泥助磨剂流入到水泥生产厂家,另一原因是水泥助磨剂本身的质量不稳定,还有就是一些水泥生产厂家注意到水泥助磨剂在其他厂的使用效果不错,却忽视了自身企业的粉磨工艺和粉磨物料与他厂的不同,没有对粉磨系统、磨机结构、研磨体、工艺参数、粉磨物料等进行研究和进行相应的调整,致使水泥助磨剂的功效没有发挥出来。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泥助磨剂的推广和应用。
因此,在水泥助磨剂的使用过程中,笔者将发现的问题及水泥助磨剂应用过程的体会进行归纳、总结,希望引起同行及水泥助磨剂生产厂家的注意,以促使水泥助磨剂在水泥制造业能够得到更加广泛安全的应用。
水泥助磨剂大磨试验的使用方法及步骤
水泥助磨剂大磨试验的使用方法及步骤水泥厂使用助磨剂的主要目的为以下两个方面:(1)在细度或比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改善磨况,提高磨机产量,降低粉磨电耗,同时改善水泥流动性;(2)磨机产量不变时,通过提高产品比表面积,降低筛余细度,以及助磨剂中增强剂的作用提高水泥强度,从而提高产品品质或多掺混材降低生产成本,两种用途的助磨剂使用方法基本相同。
一、使用前准备工作(1)使用助磨剂之前,校验提升机、选粉机等辅助设备是否有富余30%左右的能力。
(2)工具准备:秒表一个,量筒一只(100-200ml)、液体计量泵一台,使用现场安装两相插座一个。
(3)加入方法:可以将助磨剂加到皮带(秤)的物料上或闭路磨的回粉输送机里,尽量靠近磨机喂料口。
根据入磨物料温度和磨内温度的高低,可将助磨剂稀释至10%-50%使用,一般温度越高稀释浓度越低。
大型磨机一般稀释后直接喷入磨内。
二、助磨剂实际加入量计算注: L - 每分钟加入量(ml) C -使用中的助磨剂稀释浓度G - 磨机台时产量(t/h) ρ-助磨剂比重(一般1.02~1.12)M - 每吨水泥助磨剂掺入量(g)举例:助磨剂掺加量0.1%,台时产品20t/h,助磨剂密度为1.1g/cm3,助磨剂未被稀释,即为原始浓度,台时产量为20t/h,一小时用助磨剂 20*0.1%=0.02吨=20公斤转换为体积:助磨剂密度为1.1kg/L,一小时用助磨剂20/1.1=18.1升,转换为毫升:18.1*1000=18100毫升,这是一小时用的助磨剂毫升数,一分钟使用助磨剂:18100/60=301.2毫升,通常所用的计量设备是1000毫升的量筒。
三、使用中调整步骤(1)标定助磨剂加入量:首次使用助磨剂时应先进行“洗磨”,通常助磨剂的掺入量在该阶段稍大一些。
选好加料点,启动液体计量泵,用秒表和量筒标定计量泵的输出流量,调整到按公式计算数值的±1毫升。
(2)加入助磨剂后约40~100分钟后,正常情况下,磨尾提升机电流下降或水泥成品细度变细,同时磨音变清脆,则可不改变助磨剂掺入量直接提产,每次提产幅度一般不超出5%,分2-4次提产,使用助磨剂后磨机总提产幅度为10-20%。
助磨剂使用管理制度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助磨剂使用管理制度为确保助磨剂控制系统正常运行,稳定助磨剂下料量,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运行,以更好的提高并稳定台时、稳定水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助磨剂购进由质量控制室副主任负责联系,控制班长做好取样、留样工作,若因联系不及时断料延误生产罚款200元/次。
2.助磨剂质量出现波动时相关信息由质量控制室负责及时反馈到厂家,以进一步提高进厂助磨剂质量.3.开机投料时助磨剂智能控制系统由中控室负责开启,开启前中控需联系磨机班长提前打开现场阀门,阀门打开后方可启动助磨剂电机,禁止开启顺序颠倒,否则罚款相关责任人50元/次.3。
1助磨剂备用手动控制系统、缓凝剂手动控制系统,启用时由磨机班长在中控投料时负责开启,投料前由中控室进行通知,开启时先打开控制阀门后方可开启电机,接中控通知后不及时开启助磨剂系统、延迟助磨剂投料罚款相关责任人50元/次,不按规定顺序开启者罚款相关责任人50元/次.4.开机投料15分钟内,由控制班长结合磨机班长进行首次助磨剂标定,接控制班长通知后磨机班长应及时前往现场配合助磨剂标定,无故不配合标定者罚款相关责任人50元/次,控制值班长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助磨剂标定者罚款50元/次。
5。
在使用助磨剂智能控制系统时,中控员应随台时增减对应调整助磨剂下料量,否则罚款50元/次,台时波动正负3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质量控制室值班长进行助磨剂标定,否则罚款30元/次,接中控通知后10分钟内无故不按照规定标定助磨剂者按条款4进行处理.5。
1在使用手动控制系统时,标定程序与智能系统标定程序一致,下料量由质量控制室值班长通过调速控制器进行调整并结合磨机班长标定,台时波动正负3吨应第一时间通知质量控制室进行标定,依照条款4、条款5进行考核.6。
在使用助磨剂智能控制系统生产运行停机止料时中控室应及时关停助磨剂,关停后通知磨机班长及时关闭助磨剂阀门,不按照规定关停者罚款相关责任人50元/次。
7。
生产过程中若遇助磨剂智能系统故障,中控应第一时间通知质量控制室,并通知现场开启助磨剂备用系统,故障出现在白班,计量主管结合电力室及时修复;故障出现在夜班,采用备用系统进行生产,第二日计量主管结合电力室及时修复。
助磨剂管理制度
助磨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助磨剂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一)公司领导层负责助磨剂管理制度的实施,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二)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的助磨剂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存储、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三)质量部门负责对助磨剂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采购管理(一)采购部门负责对助磨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助磨剂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严格执行采购程序,选择正规渠道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助磨剂采购要求及时、充足,避免出现进料不足或过量的情况。
四、存储管理(一)助磨剂的存储要求干燥、防潮、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及其他易燃物品。
(二)定期检查助磨剂的存储条件,确保其质量不受影响。
(三)对不合格的助磨剂要及时处理,防止影响生产。
五、使用管理(一)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使用助磨剂,严禁超量使用或错误使用。
(二)每次使用助磨剂前要进行确认,确保不会出现混用或错误使用的情况。
(三)使用过程中要及时清理残渣,确保设备和产品的清洁。
六、质量管理(一)质量部门负责对助磨剂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
(二)对于不合格的助磨剂要及时处理,绝不允许使用。
(三)对助磨剂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七、安全管理(一)助磨剂属于化学品,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二)使用助磨剂时要佩戴相关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发现助磨剂泄漏或其他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八、执法监督(一)公司设立助磨剂管理检查组,定期对助磨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问题扩大,确保助磨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于违反助磨剂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处理,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
九、制度宣传(一)公司要加强对助磨剂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全员都能够遵守制度规定。
(二)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
水泥有限公司助磨剂进厂及使用管理制度
水泥有限公司助磨剂进厂及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证助磨剂进厂及使用等环节料耗处于合理范围,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职责(1)磅房负责助磨剂进厂司磅工作。
(2)成品车间负责助磨剂的卸车、储存管理、日常使用工作。
(3)生产技术部工艺员负责助磨剂测量掺加管理工作。
(4)化验室负责助磨剂的检验。
三、内容1、助磨剂进厂管理(1)助磨剂进厂后,磅房进行过磅,称量毛重并通知生产技术部工艺员。
助磨剂进厂时应随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生产技术部工艺员归档备查。
(2)生产技术部工艺员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到达现场,对助磨剂装卸过程中各环节进行监督,并抽取样品进行送交化验室检测。
(3)助磨剂到达水泥车间后,水泥车间要及时组织卸车,在卸车过程中工艺员负责在磅房开具的《进厂原燃材料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卸车完毕后,助磨剂运输车辆过磅称量车辆皮重。
2、助磨剂验收按以下方法对比验收执行:(1)、管理和职责助磨剂日常管理由生产技术部工艺员负责,生产技术部工艺员根据当月生产情况,在每月15号前将下月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并且合理安排每批助磨剂的进厂时间,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工艺员负责对每批进厂助磨剂进行取样,送化验室进行检验。
要求从三个桶内均匀取样后混合,样品总量不少于500ml。
化验室负责对每一批次进厂助磨剂的增强及助磨效果做小磨试验,并建立专门验收台账。
对助磨剂验收的指标,验检验项目严格依据“尧柏技发〔2013〕38号”关于水泥助磨剂出厂检验与进厂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此基础上,要增加助磨剂与外加剂适应性的对比试验,并对比小磨试验各项性能指标。
检验时分别用小磨内掺(助磨剂均匀的加在石膏上混合均匀后加入试验小磨粉磨)的方法评价助磨提产效果,并做全套物理、必要的化学检验,含性能(标稠、凝结时间、与外加剂的相容性)对比检验;用成型时外掺(成型时外掺助磨剂是在成型水中加入助磨剂混合均匀)的方法做强度试,主要用物理试验的方法来验证助磨剂的均质稳定性,做完试验要做好记录,并将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
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
使用助磨剂是水泥粉磨节能降耗、提高质量、多掺混合材的有效措施之一,由于前期使用效果不明显,集团决定从2012年起停止使用助磨剂。
但目前大部分子公司在停止使用助磨剂后对磨机台时产量、水泥性能影响较大,因此集团部室经过多次讨论后作出如下决定:
一、助磨剂储罐由集团统一定购,统一签定合同,分散分货,子公
司自行付款,循环泵及管道按工艺布置所需量由子公司自行采
购。
二、可使用原则:
1、有效益的子公司优先使用;
2、水泥性能不稳定的子公司可考虑使用。
三、第一批助助磨剂储罐发货顺序:兰溪红狮、兰溪超峰、武鸣锦
龙、长宁红狮、漳平红狮、缙云红狮。
第二批储罐等第一批正常运行后按子公司申请需求情况再定。
四、储罐油漆要求:
新储罐表面有油层,在使用一年后子公司应对罐体进行二层面
漆,以防紫外线对罐体的损伤,油漆颜色:中灰。
五、工艺流程:(详见付件二)
各子公司可按工艺流程选择合理的布置位置进行布置,要求助
磨剂直接入磨。
六、使用方法:
1、子公司配置50m3储罐二只,1#储罐装满7天标准强度合格后再
使用,同时将2#磨装满,双罐轮用,一罐使用,另一罐检测等结
果合格再用。
2、助磨剂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PH值、比重、色质对
比稳定,快速强度预测合格,7天标准强度合格,在确保水泥质量合格稳定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3、详细的使用方法参照2009年8月28日发布的《水泥助磨剂使用
管理试行办法》(详见付件三)。
运行考核部
2012年8月3日。
助磨剂使用管理制度
助磨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助磨剂管理,提高使用效果,减少熟料在生产中的使用比例,降低生产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添加助磨剂的设备、设施由电修组维护,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设备是否完好并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直至恢复正常,否则每次考核30元。
2、助磨剂日常巡视由当班值班长负责,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电修组抢修,没有及时通知造成助磨剂断料,每次考核30元。
3、质量控制员每小时对助磨剂流量测定一次,质量控制员如发现助磨剂断料,应及时通知配料工调整配方并与粉磨工段值班长联系;助磨剂恢复正常使用后,由粉磨工段值班长通知配料工调回原配方和质量控制员,质量控制员做好流量测定工作;未做到及时联系的每次考核30元。
4、粉磨工段长和大班长要关注助磨剂贮量情况,发现贮量不能满足生产时,及时通知采购员进料。
如贮量不足造成断档,考核工段长每次100元,粉磨大班长每次50元。
5、在生产调度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助磨剂贮库每月清洗一次。
6、当台时产量调整时,配料工及时通知质量控制员,由质量控制员及时调整助磨剂流量,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考核30元。
水泥助磨剂的使用方法
水泥助磨剂的使用方法
水泥助磨剂这玩意儿,在使用之前呢,得先好好看看它的说明书。
就像咱们吃药得看说明书一样,可不能马虎哦。
说明书上会有很多重要的信息,比如这个助磨剂的成分啦,适用的水泥类型之类的。
在添加助磨剂的时候呢,要注意量的控制。
可不能一股脑儿倒进去好多呀。
一般来说,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添加的。
这个比例呢,得根据具体的生产情况和水泥的要求来确定。
要是加少了呢,可能起不到很好的助磨效果;要是加多了呢,说不定还会有反作用呢。
就像做菜放盐,放少了没味道,放多了可就咸得没法吃啦。
还有哦,添加助磨剂的位置也很重要呢。
要选择在水泥研磨的合适环节加入。
有的是在磨机的入口处添加,这样它就能随着物料一起进入磨机,在研磨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啦。
而且呀,添加的设备也要保证能均匀地把助磨剂和物料混合在一起。
要是混合不均匀,那就像一群小伙伴里有的很努力干活,有的在偷懒,肯定干不好活啦。
使用水泥助磨剂的时候,也要时刻关注磨机的运行状态。
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的声音或者震动之类的。
如果有,可能就是助磨剂的使用影响到了磨机的正常运行,这时候就得赶紧检查检查啦。
另外呢,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类型的水泥助磨剂,使用方法可能会有一些小差异哦。
所以如果换了新的助磨剂,一定要重新熟悉它的使用方法。
就像换了新手机,得重新摸索它的功能一样呢。
助磨剂认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条件及程序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鼓励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建立和维护水泥助磨剂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更好地发挥助磨剂产品和技术在水泥工业和企业生产中的节能降耗作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认证证书和标志由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统一制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既是行业管理的措施和手段,又有第三 方认证的效力,本办法由中国水泥协会水泥助磨剂 分会与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水泥协会水泥助磨剂分会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用户、消费者、新闻媒体有权对认定、认证产品进行 监督。用户、消费者可针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向中国水泥协会 水泥助磨剂分会、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或生产企业所 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举报。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不得以非认定、认证产品冒充认定、认证产品,不得 伪造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不得转让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 志,不得擅自扩大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的使用范围;违反 规定的,中国水泥协会水泥助磨剂分会、中国建筑材料检验 认证中心将按照行业自律和认证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情节 严重的提请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 认定、认证条件及程序
第九条
申
请
书
组
面
织
审
递
查
交
申
申
请
水泥助磨剂质量管理规程
《水泥助磨剂质量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助磨剂企业管理,提高水泥助磨剂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水泥、水泥助磨剂产品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及水泥助磨剂原材料供应商。
第三条水泥助磨剂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参考采用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有效性和符合性。
第四条企业法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法人可以任命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
第五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水泥协会和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助磨剂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保证出厂水泥助磨剂的产品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一)企业应设立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和符合《水泥助磨剂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化验室。
(二)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企业化验室和生产车间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化验室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和设备维护。
(四)化验室需取得中国水泥协会助磨剂分会颁发的验室合格证。
(五)水泥助磨剂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的评审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三)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八条化验室的职责(一)质量检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质量控制: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
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
水泥助磨剂是一种用于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可以提高水泥的生产效率
和产品质量。
为了规范水泥助磨剂的生产和应用,保障水泥生产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水泥助磨剂的国家标准。
首先,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规定了水泥助磨剂的分类和命名方法。
根据水泥助
磨剂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规定了各类水泥助磨剂的命名方法,以便生产和使用单位正确选择和使用水泥助磨剂。
其次,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对水泥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包括
水泥助磨剂的外观要求、化学成分、物理性质、研磨活性等方面的指标,确保水泥助磨剂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能够达到预期的辅助磨合效果。
另外,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还对水泥助磨剂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规定。
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因水泥助磨剂使用不当而影响水泥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还对水泥助磨剂的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了要求,
以确保水泥助磨剂在整个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水泥生产过程,提高水泥产品
质量,保障生产和使用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为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水泥助磨剂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对水泥行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水
泥生产和使用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
希望生产和使用单位能够认真遵守标准要求,共同维护水泥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抗磨剂管理制度最新修订
抗磨剂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磨剂管理,提高抗磨剂使用效率,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抗磨剂的企业和单位,包括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及处置抗磨剂的相关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抗磨剂管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优先考虑替代、减少抗磨剂使用。
第四条抗磨剂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不同企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抗磨剂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抗磨剂管理应充分发挥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内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抗磨剂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抗磨剂管理责任第六条抗磨剂管理责任由企业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抗磨剂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抗磨剂的采购、使用、管理和处置工作;(二)建立健全抗磨剂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三)做好抗磨剂的台账记录和使用情况报告;(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抗磨剂管理培训,提高抗磨剂管理水平;(五)定期对抗磨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抗磨剂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确保抗磨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抗磨剂采购和使用第九条抗磨剂采购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抗磨剂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抗磨剂使用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使用抗磨剂;(二)根据不同工艺和设备的需要,合理控制抗磨剂的使用量;(三)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抗磨剂使用量。
第十一条抗磨剂使用单位应建立抗磨剂台账,记录抗磨剂的采购、使用和库存情况,保证抗磨剂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抗磨剂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抗磨剂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抗磨剂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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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YX/05-201001 为确保水泥产品质量可靠、稳定,依据“公司质量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本公司内所有涉及水泥助磨剂进厂、检验、使用的部门(车间)及工序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作为本公司合格供方的助磨剂厂家进货时亦应保证承认其产品在本公司应用时接受本规定约束。
1.供方评定
1.1生产需要时,技术品质部将所需助磨剂的品种及技术要求提供给物资部、成品车间,物资部依要求联系生产厂家,对生产资质、供货能力等进行比较后确定拟选用供方。
拟选用供方提供样品后技术品质部安排做小磨试验(或比对试验)。
1.2技术品质部根据小磨试验(或比对试验)结果确定可进行大磨试验的供方名单并报物资部,物资部综合考虑后从中选定可进行大磨试验的供方。
1.3确定进行大磨试验的供方在大磨试验前应派专职技术人员到公司,指导公司技术品质部确定大磨试验方案,方案应对大磨试验期间的出磨水泥质量做出承诺并要求取得供方授权的专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1.4大磨试验方案需经生产副总审批,审核批准后的大磨试验方案由技术品质部组织实施。
1.5技术品质部对大磨试验方案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可否在生产中应用做出技术方面的判断,报生产副总同意后提供给物资部,物资部应从技术品质部认可的大磨试验合格供方名单中按公司有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在中标商不少于二家中进货。
中标进货前应由物资部、技术品质部、成品车间到厂家实地考察后确定,以保证质量。
1.6进货前供需双方应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应包括该品种助磨剂的理化性能指标要求、小磨试验(或比对试验)的技术指标要求、大磨试验
和具体应用时的技术指标要求等内容,该协议应留存一份在技术品质部作为该品种助磨剂是否合格的判定依据之一。
1.7同时进货的供方最多不超过两家,为保证助磨剂质量的稳定性,应避免频繁更换助磨剂供方。
2.进厂验收、标识、贮存
2.1进厂验收由物资部、成品车间和技术品质部共同验收,物资部主要验收包装是否完好,品种、数量、产品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技术品质部和车间主要验收容器是否完好,容器上是否清楚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净质量或体积(包括含量或浓度)、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有效期等内容;技术品质部还要验收是否有对应该进厂批次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物资部、成品车间、技术品质部对验收内容均须有书面记录,合格证由物资部留存,使用说明书由技术品质部留存。
2.2进厂验收合格后的助磨剂由成品车间按批次、厂家、品种等分开存放,不同批次、厂家、品种的助磨剂之间应有明显间隔并做明显标识以便区分。
3. 使用前的检验确认
3.1每批次助磨剂在使用前由技术品质部抽样对外观、理化性能、强度比对试验等项目进行检测,以确认该批次助磨剂是否具备使用条件。
判断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以及供需双方供货前约定的技术要求。
3.2经技术品质部确认合格的助磨剂方可在生产中正常使用。
3.3确认后的助磨剂应留样,留样存放于无色透明容器中,标示清楚名称、品种、功能等内容,分别存放质量控制组和成品岗位,以便使用时检查对比。
4.使用
4.1使用助磨剂的种类、加入量由技术品质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水泥磨中控操作员,并由中控操作员负责通知配料站岗位人员具体实施。
4.2每桶助磨剂使用之前要充分摇匀,避免因质量不均匀对水泥质量造成影
4.3岗位工每次换桶时要与中控操作员联系,中控操作员和配料站岗位工都要对换桶时间作详细记录,换桶要快速,每次换桶后要取样与留存样对比并记录对比结果。
4.4助磨剂加入量以台时100吨为基准。
当磨机台时有超过±10吨的变化量时,中控操作员应及时通知岗位人员对加入量作相应调整(乘以系数),双方均要对此予以准确记录。
4.5岗位人员的记录还需包括:对每台磨每2小时一次的实际流量抽查记录;流量控制器仪表显示的数值;抽查时间。
4.6技术品质部控制组、质量管理员每班不定时对每台磨抽测一次助磨剂加入量,同时和留存样对比并作好记录。
4.7如因各种原因不能保证助磨剂准确加入,配料站岗位工必须立即通知中控操作员,由中控操作员与质量管理员取得联系后对水泥配比作及时调整。
4.8助磨剂流量允许误差为±30ml。
大于30ml每次罚成品车间10元,若大于50ml每次罚成品车间20元;大于80ml每次罚成品车间50元;助磨剂出现断流,每次罚成品车间100元,如果断流时间长,影响水泥质量,根据造成影响情况进行处罚。
技术品质部每少抽测一次罚款50元。
5.不合格判定及处置
5.1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时即判定该批次助磨剂不合格:
①.容器上没有清楚标明该批次产品的名称、型号、净质量或体积(包括含量或浓度)、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有效期等内容的;
②.无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上无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的;
③.没有提供供方确认有效的该批次助磨剂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
④.技术品质部在使用前检验时确认该批次助磨剂的外观、理化性能、强度比对试验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供求双方供货前约定的技术要求;
⑤.使用过程中经确认该批次助磨剂的加入对水泥产品实物质量造成不利影
5.2不合格的助磨剂由技术品质部根据检验数据提出让步接收的具体意见及使用办法报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
5.3同一供方助磨剂让步接收后相邻下一批次又出现不合格时采取退货处理。
5.4同一供方多次出现让步接收或退货时物资部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5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取样复检或仲裁必须从该批次助磨剂的使用现场取样并经公司确认,本公司只认可河南省水泥质检站和国家水泥质检中心的仲裁结果。
6.资料汇总:
成品车间、技术品质部每日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在周生产会上汇总报告,所有涉及助磨剂进厂、检验、使用、检查及技术分析的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予以归档保存,保存最低时限不得低于对应批次助磨剂使用完毕后一个月。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起草:技术品质部
审核:
批准:
201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