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规定
各地高院关于律师调查令的规定
![各地高院关于律师调查令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7c6f99679563c1ec4da711c.png)
1.涉及 国家秘 密的; 2.涉及 商业秘 密的; 3.与本 案无关 的; 4.其他
1.申请
执行
人;
2.代理
/
律师(代 理律师
代为申
领的,
须有申
请执行
申领人 1.申领
和持令 调查令
人的身 申请
份情况 书,申
/
代理律 、申请 请书中
师
调查收 应当载
执行员
集的证 明;
据、目 2.申请
的及其 调查特
理由等 定证据
由有关 单位或 个人保 存,与 案件事 实直接 相关证 据
档案材 料、权 利凭证 、电子 书证、 信函电 报等与 被执行 人财产 状况和
1.涉及 国家机 密的; 2.涉及 商业秘 密的; 3.与执 行案件 无关 的1.;涉及 国家机 密的; 2.涉及 个人隐 私的; 3.不宜 由诉讼 代理律 师1.凭涉调及 国家秘 密、个 人隐私 、商业 秘密 的; 2.与待 证事实 不1.具涉有及 国家秘 密的; 2.涉及 个人隐 私的; 3.涉及 商业秘 密的; 41..申涉请及 国家秘 密、商 业秘密 和个人 隐私 的; 2.与执 行案件 无关
《关于在执行程序 中使用调查令的若 干规定(试行)》
2018年8月14日
以获取 相关证 据、履 行相应
执行
的举证
责任
因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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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立 案审查阶段适用调 查令的意见》
2014年1月2日
原因无 法取得 诉讼所 需要的
立案
证据
浙江省高院
因通过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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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民事诉讼 和执行程序中试行 律师调查令的若干 意见》
合推动法院执行工 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2009年2月27日
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律师调查的规定
![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律师调查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178818f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fe.png)
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律师调查的规定为确保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程序中准确查明事实,在执行程序中准确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充分发挥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及时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师发出调查令。
执行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的财产及其他相关证据或信息。
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师发出调查令。
对符合调查令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依职权向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发出调查令,要求协助调查相关事项。
第二条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执行程序中的调查令应当在执行案件结案前提出。
人民法院对申请应当严格审查、一事一令、专人使用。
因暂无财产线索被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为恢复执行程序的,随时可以申请执行调查令。
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更换原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人员,另行安排执行人员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签发调查令。
第三条调查令可用于调查人民法院认为适合以调查令调查的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证据,以及有关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是否违反限制出境措施、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执犯罪等相关证据、信息或财产状况: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身份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户籍登记、身份证登记、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信息、本人相片、婚姻登记、配偶或其同住亲属、社会保障情况、征信记录、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微信、QQ、微博、支付宝、网络虚拟账号信息等;2、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股权结构、经营性质、公司规章制度、经营范围、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东名册、出资情况等;3、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税收违法行为信息、纳税情况明细、非企业法人登记情况等;4、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用工信息、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信息等;5、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理财、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保险金请求权、保单现金价值、住房公积金、拆迁补偿安置等财产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6、在支付宝、财付通、余额宝、微信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7、不动产、机动车辆及其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船舶、航空器、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经法定登记机构登记的财产情况、抵押或质押登记情况及其变动;8、被执行人的债权情况,作为债权人的其他案件审理、执行情况;9、被执行人出口退税、各类补贴等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10、执行财产真实性及可能虚假报告的财产情况;11、人民法院认为其他适合以调查令调查的与待调查事实具有关联性及调查收集必要性的信息。
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2e05d41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52.png)
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
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具有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权利,这一权利向律师提供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针对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必须更加严格地进行法律规范。
为此,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如下:
首先,要加强律师在调查取证方面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
律师在取证的过程中,要充分理解法律的规定,熟悉调查取证的法律程序,能准确运用相关法律,决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其次,要加强法律实践中律师行为的规范。
律师在调查取证中,要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公权力部门的职权,并且公平、公正、厚道地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
另外,要控制律师在调查取证中的行为,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防止泄密行为,律师只能公开途径获取相关调查取证资料,不得以任何手段获取相关资料。
最后,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法律权利。
在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调查取证活动时,需要尊重律师从事法律业务的自主性,不得干预、限制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利。
可以看出,调查取证权利是律师行使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是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所必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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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58df449f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35.png)
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一、引言在法治社会中,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
调查取证是律师履行职责的核心环节,然而,这一过程中的权限及范围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本文旨在对我国法律体系下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及范围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律师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二、律师调查取证的含义与法律依据1.律师调查取证的含义律师调查取证,是指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或提供法律咨询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提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材料的行为。
2.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我国《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可以依法收集、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及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范围1.律师调查取证的对象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1)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3)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范围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主要包括:(1)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2)与案件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的身份、背景、动机、行为等相关的信息;(3)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四、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限制与职责划分1.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限制(1)律师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2)律师不得采取欺诈、威胁、利诱等手段收集证据;(3)律师不得擅自公开或者泄露调查取证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4)律师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律师调查取证的职责划分(1)律师负责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2)律师应当对调查取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3)律师应当将调查取证的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4)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4f94ba99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ae.png)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据对案件的判决是⾮常重要的,⽽案件的当事⼈可以收集证据证明⾃⼰的主张,当事⼈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调取证据,那么申请调取证据有什么法律规定?下⾯就由店铺⼩编为您整理以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对申请调取证据作出了规定,对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材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当事⼈及其诉讼代理⼈可以申请⼈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隐私的材料;(三)当事⼈及其诉讼代理⼈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百⼆⼗五条第⼀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在⼀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确因客观原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法提供的证据;(⼆)⼆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在⼀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申请调取的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种。
(1)书证。
凡是⽤⽂字、符号、图画在某⼀物体上表达⼈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
凡是⽤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
凡是利⽤录像、录⾳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证⾔。
诉讼参加⼈以外的其他⼈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民法院提交的书⾯陈述,称为证⼈证⾔。
(5)当事⼈陈述。
当事⼈在诉讼中向⼈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陈述。
调查取证期间法律规定(3篇)
![调查取证期间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223d002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ef.png)
第1篇一、引言调查取证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处理的基础。
在我国,调查取证工作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本文将围绕调查取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从程序、证据、期限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调查取证的定义与意义1. 定义调查取证是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询问证人、鉴定、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查询、冻结等。
2. 意义调查取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手段。
通过调查取证,可以揭示案件真相,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关于调查取证的主要法律依据。
其中,第二编“侦查”部分详细规定了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程序,适用于民事案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调查取证程序,适用于行政诉讼案件。
四、调查取证程序1. 侦查机关调查取证程序(1)立案:侦查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行发现犯罪事实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侦查: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包括询问证人、鉴定、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查询、冻结等措施。
(3)提请批准逮捕:侦查机关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4)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2. 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程序(1)审查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律师有调取个人信息的权利吗
![律师有调取个人信息的权利吗](https://img.taocdn.com/s3/m/896694c7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7b.png)
律师有调取个⼈信息的权利吗在现实⽣活当中,当我们遇到难以处理以及协商的纠纷⽭盾时,就只能通过法律⼿段来帮助我们解决, ⽽为了保证诉讼能够获得胜利的,往往都会选择邀请律师帮忙, ⽽这个时候律师就必须对整个案件的涉案⼈进⾏详细的了解,那么律师有调取个⼈信息的权利吗?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律师有调取个⼈信息的权利吗有案件受理通知书,律师就可以调取对⽅个⼈户籍信息。
律师有权利⾃⾏调查取证,只需要“两证”就可以了,会见犯罪嫌疑⼈或被告⼈才要“三证”俱备(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涵)。
不过,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律师⾃⾏取证⼀般是⽐较困难的,被告⽅往往不愿意配合,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可能律师⾃⼰还要承受⼈⾝风险。
被告⼈的⾝份信息如何调取⾸先,法院审查当事⼈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以职权调查取证。
证据规则中对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规定模糊,对于不是明显符合条件的,多采取推脱的态度。
⽽申请⼀旦被法院裁定不准,当事⼈⼜没有其它救济途径。
其次,法院“案多⼈少”的现状不允许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多选择给申请⽅开调查令的⽅式。
但⽬前调查令只能诉讼代理律师才能持有,当事⼈没有权利获得调查令,即使持有调查令,有关部门也不会配合取证。
起诉状上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份信息,以确定被告,法院寄送传票等⽂书、和对⽅联系,都需要的。
如果有相关线索,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到派出所调取。
如果实在不知道被告⾝份信息,但知道联系⽅式,可以联系得上,法院⼀般会⽴⼀个诉调,看能不能做调解,然后通知对⽅提供。
法院不会⾃⾏调取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法律当中规定个⼈信息不能够随意的泄露, 但是对于接受了委托的律师本⼈⽽⾔可以视作是案件的直接涉案⼈所以允许进⾏个⼈信息的调查, 但是这只限于律师⼀⼈并且要进⾏保密, 如果律师随意泄露信息的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办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77bcdc6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ca.png)
浙江省⾼级⼈民法院关于规范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办法浙江省⾼级⼈民法院关于规范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办法第⼀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的意见》,依法保障民事诉讼当事⼈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最⾼⼈民法院关于民事执⾏中财产调查若⼲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结合⼯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律师持令调查有别于律师⾃⾏调查取证,系⼈民法院依法授权其进⾏。
民事诉讼当事⼈及其代理律师通过正常的调查取证途径⽆法⾃⾏调查取证,经代理律师申请,⼈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民法院授权范围内向协助调查⼈调查收集证据。
在执⾏阶段(含执⾏异议和复议),经申请执⾏⼈的代理律师申请,⼈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民法院授权范围内向协助调查⼈调查收集证据。
本办法所称的协助调查⼈是指调查令载明的须向持令律师提供指定证据的组织或者个⼈。
本办法所称的律师包括执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第三条申请调查令的律师⼀般为当事⼈、申请执⾏⼈的代理律师。
没有委托代理律师的,可以就调查取证事宜单独委托律师向⼈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
第四条申请调查令⼀般在起诉、审理、执⾏阶段提出。
起诉阶段申请调查令,⼀般在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
申请调查的证据应当限于⽴案所需的证据以及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线索。
审理阶段申请调查令,⼀般在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不受此期限的限制。
执⾏阶段申请调查令,⼀般在执⾏完毕前提出。
执⾏案件⽴案后,⼈民法院应当通过⽹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的财产状况、与实际履⾏能⼒有关的证据或者财产线索,⽆法通过⽹络查控系统调查或者申请执⾏⼈提供其他明确线索的,申请执⾏⼈的代理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可以申请调查令。
申请调查的证据应当限于与被执⾏⼈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能⼒有关的证据或者财产线索,以及违反限制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等情况的证据。
律师调查令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令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d1ae17e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2a.png)
第1篇一、引言律师调查令,是指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需要调查收集某些证据,而向法院申请的一种司法文件。
它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确保律师在调查过程中获得必要的证据。
律师调查令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本文将对律师调查令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律师调查令的定义和作用1. 定义律师调查令,是指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因需要调查收集某些证据,而向法院申请的一种司法文件。
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对象包括证人、鉴定人、当事人以及相关单位。
2. 作用(1)保障律师调查权的实现:律师调查令的设立,旨在保障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行使调查权,提高诉讼效率。
(2)提高诉讼效率:律师调查令的运用,有助于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
(3)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调查令的执行,有助于揭示案件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调查令的适用范围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调查令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证人证言:律师可申请调查令,对证人进行询问,获取证人证言。
2. 鉴定意见:律师可申请调查令,要求鉴定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
3. 当事人陈述:律师可申请调查令,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获取当事人陈述。
4. 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据:律师可申请调查令,要求相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据。
5. 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需调查其他事项,也可申请调查令。
四、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 申请程序(1)律师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调查令的理由、调查对象、调查事项等内容。
(2)律师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申请调查令的合理性。
(3)法院对律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受理。
2. 审批程序(1)法院在收到律师的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2)法院决定受理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调查令的律师发出调查令。
(3)律师在接到调查令后,应当在调查令载明的期限内,按照调查令的要求进行调查。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含样本]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含样本]](https://img.taocdn.com/s3/m/3e9791416edb6f1aff001ffd.png)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粤高法[2020]34号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由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第二条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可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提出。
再审审查阶段不适用律师调查令。
起诉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管辖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
审理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于执行完毕前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
第三条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应为由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保管并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但不包括证人证言、物证。
第四条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四)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五)律师调查令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案号或收件编号;(二)申请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申请人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名称;(四)接受调查单位、个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五)调查取证的目的及理由;(六)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财产线索;(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书需详细列明调查事项,由代理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取证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取证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bd33b9d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68.png)
第1篇一、引言取证,即收集证据,是诉讼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对取证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将从法律依据、取证原则、取证程序、非法取证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中取证的原则、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中取证的原则、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中取证的原则、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中取证的原则、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了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取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中取证的原则、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等。
三、取证原则1.合法性原则:取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程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客观性原则:取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3.全面性原则:取证应当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不得遗漏。
4.关联性原则:取证应当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联,不得无关紧要。
5.及时性原则:取证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
四、取证程序1.立案:当事人或者相关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立案。
2.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
3.证据交换: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应当组织证据交换。
4.证据审查: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5.证据认定: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对证据进行认定。
五、证据种类1.物证:以物品、痕迹等客观存在的事物为内容的证据。
2.书证:以文字、符号、图画等形式记载的内容为内容的证据。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eb35f2f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26.png)
第1篇一、引言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律师职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律师调查取证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二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二十三条:律师调查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六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七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四十二条: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调查取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三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5.《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管理法规,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律师调查取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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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范围一、律师调查取证范围哎呀,宝子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这个事儿。
(一)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范围在民事案件里呀,可老多东西能调查了。
比如说和案件相关的文件资料,像合同呀。
要是有个合同纠纷,律师就可以去调查这个合同是咋签的,签合同的双方当时的情况啥的。
还有各种书证,比如借条。
如果是债务纠纷,借条的真实性、上面的签名笔迹啥的都在调查范围内。
另外呢,证人证言也很重要。
律师得去找那些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比如说邻里纠纷,邻居看到的情况就是很关键的证人证言内容,律师就得去调查清楚邻居看到了啥,啥时候看到的这些事儿。
再有就是电子数据啦,现在这个时代,大家的生活离不开手机电脑啥的,像聊天记录、邮件这些电子数据,要是和案件有关,律师也能去调查取证。
比如说涉及到网络购物纠纷,买卖双方的聊天记录可能就藏着案件的关键信息呢。
(二)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范围刑事案件那可就更严肃啦。
律师可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这是最基本的。
然后就是案件发生的现场情况,现场的痕迹、遗留的物品啥的。
就像谋杀案现场的血迹、指纹这些都是重要的调查内容。
还有就是证人,刑事案件里证人的证词也相当关键。
不过在刑事案件里,律师调查证人可得按照法律规定来,不能诱导证人啥的。
另外呢,警察办案过程中的一些记录,比如审讯记录啥的,要是存在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情况,律师也有权利去调查核实。
(三)行政案件中的调查取证范围行政案件里呢,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依据的文件资料是重点调查对象。
比如说政府部门对某个企业进行处罚,律师就可以去调查这个处罚依据的文件是不是合法合规。
还有就是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是否正确,像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执法,有没有该告知的没告知之类的。
和案件相关的人员,他们的陈述也是调查范围的一部分。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可广了呢,不管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都有很多东西需要律师去仔细调查,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呀。
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不能调查取证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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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不能调查取证如何取证在电视剧当中,我们常常能看律师主动去进行一些调查,紧急关头拿出一些关键性证据,为当事人赢得案子。
当然,电视电影当中不免有许多夸张的色彩,律师进行查取证在许多案件中也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要注意具体的时间节点把握,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否则,极容易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侦查阶段律师能不能调查取证?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是不能从事调查取证的。
如果是当事人主动提供的证据材料,律师则可以复印一份备案留存,原件仍应交由当事人保存。
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律师如何调查取证?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如果辩护律师或代理律师认为有重要证据材料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向检察院、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
如果检察院、法院不予调查的,可决定自行调查。
自行调查的,最好是书面向检察院、法院备案。
律师对于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以外的人进行自行调查的,一定要拿着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向被调查者出示律师执业证,并由二名以上律师人员进行,当然,此处由一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律师助理进行也是没问题的。
如果辩护律师认为要对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进行调查的,一定要先申请检察院、法院调查,只有检察院、法院不予调查时,辩护律师书面申请经检察院、法院同意后,才可以自行调查。
对上述三类人员调查一定要按程序来,切莫直接调查。
律师调查人证,如何进行?律师调查人证,应当由二名以上的律师人员进行,当然,其中一名是律师助理也是可以的。
律师调查要做好调查笔录,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调查的时间、地点;笔录内容应当有律师身份的介绍,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律师对证人如实作证的要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说明,以及证人对被调查事项的详细陈述等。
笔录制作完毕后,被调查人如果有阅读能力的,应当由被调查人自行阅读笔录,确认无误后,签下“以上笔录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属实。
律师取证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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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取证的法定程序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为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常需要进行取证工作。
取证是指律师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的过程,以支持案件的论证和辩护。
为了保证取证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国对律师取证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
本文将介绍律师取证的法定程序。
一、取证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取证之前,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充分了解,确定所需证据的类型和取证的方式。
律师应该清楚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了解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
此外,律师还应准备好取证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如笔录本、摄像机、录音笔等。
二、出示律师证明身份在进行取证工作时,律师应首先出示律师执业证,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律师必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才能从事律师职业。
因此,律师在进行取证时,必须携带律师执业证,并在需要的时候予以出示。
三、与当事人沟通取证意愿在开始取证工作之前,律师应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意愿并取得同意。
律师应向当事人解释取证的必要性和目的,并说明取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只有得到当事人明确同意后,律师才能进行取证工作。
四、合法取证的方式律师取证的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收集书证、聘请鉴定人、询问、勘验、查封、扣押等。
律师可以通过调查取证、阅读书证、摄录取证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
在进行取证时,律师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五、取证记录的保存与使用在完成取证工作后,律师应及时将所取得的证据进行记录,并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律师可以使用取证过程中所准备的工具和设备,如录音、摄像等,将取得的证据予以保存。
为防止证据的丢失或损毁,律师还可以制作取证笔录或备案材料。
同时,律师在使用取证材料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取证材料的合法使用。
六、举证范围和证据的适用在进行案件辩护或论证时,律师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所取得的证据进行分类和归纳,明确证据的举证范围和适用。
律师调查令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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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令的法律依据
一、律师调查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首先,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
民事诉讼法第
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这是法律关于一
般民事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定对当事人的举证
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诉讼需到一些国家机关或者银行、企业调取证据时,这些部门往往以调取的信息涉密为由不予提供。
而通过
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由于持调查令是代表法院在调取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的规定,相关部门能够积极配合提供资料。
由此,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很大程度
上提升了当事人的举证能力。
其次,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有利于杜绝法官先入为主。
法官是沟通法律帝
国和现实世界的桥梁,其审判活动必须是中立的和无偏私的,这就决定了法官
在审判活动中地位的超然性和中立性、被动性,不提前主动介入当事人的纠纷,否则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超然中立地位,使司法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一些法定的原因出现导致当事人无法收集证据时,法官会
依职权或者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调查取证。
这样的方式会使法官提前接触证据,
导致法官心证过早形成,法官居中裁判的中立性遭受质疑。
而通过签发律师调
查令的方式,由律师持调查令调查取证,则可以避免上述冲突的出现。
再次,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有利于提升司法效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
1。
律师查阅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律师查阅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7d1f964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60.png)
第1篇一、引言律师查阅案件是律师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我国,律师查阅案件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详细阐述律师查阅案件的法律规定,以期为律师执业提供参考。
二、律师查阅案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文件、资料;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权与当事人协商和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证据材料;律师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证据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证据材料;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证据材料。
”三、律师查阅案件的范围1. 证据材料律师查阅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物证、书证等。
2. 文件、资料律师查阅案件的范围还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如案件起诉状、答辩状、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3. 有关单位和个人律师在查阅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如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当事人等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四、律师查阅案件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1)查阅权:律师有权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文件、资料。
(2)调查取证权: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3)协商和解权:律师有权与当事人协商和解。
2. 义务(1)保密义务:律师在查阅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2)公正执业义务:律师在查阅案件过程中,应公正执业,不得利用查阅案件的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律师查阅案件的程序1. 向法院提交查阅申请书律师在查阅案件前,应向法院提交查阅申请书,说明查阅案件的目的、范围、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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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