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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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研讨发言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研讨发言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研讨发言尊敬的主持人、各位专家、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在这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上与各位进行探讨和交流。

今天,我想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这一重要议题向大家分享一些观点和想法。

首先,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和尊重。

然而,事实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困难。

例如,儿童犯罪问题的日益严重化,网络暴力、性侵犯等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以及一些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识和措施。

首先,法律体系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基石。

我们需要完善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加强司法机构和执法力量的专业化和有效性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便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

除了法律层面的保护,我们还应该注重教育、预防和引导的工作。

通过教育,我们可以提高未成年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增强他们辨别对待不良信息和威胁的能力。

同时,定期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课程,帮助他们了解法律制度,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组织等,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关注和关爱未成年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例如,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救助体系,加强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资源。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的关注。

我们要通过不断地研究和总结经验,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发挥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2010年10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等单位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

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余位知名专家、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理论和实务界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与经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理论与前沿”两个主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探讨。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与经验(一)检察机关的实践与经验当前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创新发展了形式多样的办案模式,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视频的方式展现了独具特色的“听、访、谈”的未成年人办案模式。

“听”是指听取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叙说,认真倾听他们的成长轨迹、心路历程等,在倾听中发现问题,确定针对性的办案方法。

“访”主要包括诉前社会调查和案后回访,通过与其所在学校、单位等见面,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以及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等,有针对性的落实帮教措施。

“谈”主要是承办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教育说服,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树立改造信心,同时帮助家长查找自身问题,改进对子女的教育方式,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如何将检察职能和其他社会资源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整体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莫非介绍了该院少年检察处4+1+N的工作模式。

“4”是该院少年检察处统一办理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工作职责覆盖到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四项检察职能。

“1”是创设少年检察引入社工机制,成立了司法社会工作站。

“N”是指借助N方资源力量,构建少年治安网络,开展心理辅导家长课堂、社会救助等工作。

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权益保护研究

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权益保护研究

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权益保护研究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其全面发展权益保护是社会责任和使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困扰,他们的全面发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和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提供参考。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乎国家的未来和长远发展。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不仅是社会责任和使命,也是国家的法定义务和政治任务。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未成年人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困扰,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干扰。

因此,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保障他们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和呼声。

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首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够完善,导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制度不够完备。

其次,未成年人面临的各种权益保护问题多种多样,如教育权、保健权、生存权等,但相关部门协调不够,权责未明确,导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难以有序进行。

再次,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和困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导致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权益受到损害。

三、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权益保护机制,包括未成年人基本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各级相关部门和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力度,加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够细致、全面,导致未成年人面临的各种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另外,一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不够到位,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够健全,导致未成年人面临的权益保护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研活动(3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研活动(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校特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教研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经验分享等形式,全面提升教师法治素养,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活动目标1. 提高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2. 增强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 提升教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能力;4. 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形成合力。

三、活动时间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四、活动地点学校多功能厅五、活动内容1. 开幕式(9:00-9:10)主持人介绍活动背景、目的和意义,宣布活动开始。

2. 专题讲座(9:10-10:40)邀请法学专家就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专题讲座,内容包括:(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2)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3. 案例研讨(10:40-11:10)分组讨论典型案例,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每组选派代表进行发言。

4. 经验分享(11:10-11:40)邀请具有丰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的教师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5. 总结发言(11:40-12:00)校领导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教师提出希望和要求。

六、活动组织1. 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教研活动筹备小组,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2. 邀请法学专家、具有丰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活动嘉宾;3. 确保活动场地、设备、资料等准备工作到位;4. 加强活动宣传,提高教师参与度。

七、活动预期效果1. 提高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2. 培养教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能力;3. 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形成合力;4. 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会发言词(2篇)

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会发言词(2篇)

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会发言词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青少年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主办方给我这个宝贵的机会,在此殷殷期望下,我站在这个讲台上,代表着所有未成年人一起探讨保护工作,分享我们的观点和期望。

____年的今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经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给了我们更多的便利与乐趣,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

网络欺凌、网络犯罪、虚拟世界中的成瘾和沉迷等问题日益严重,给我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渴望有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因此,我提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保障。

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也希望将保护工作落实到基层,加强社会组织力量的介入,形成社会各界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除了法律保障,教育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进行更多针对性的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应该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教育课程,提高师生对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家庭也是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家长应该给孩子提供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时刻关心和关爱他们的身心健康。

此外,媒体的负责任报道和引导也至关重要。

媒体是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应该加强自律,杜绝有害信息的传播,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和社交媒体。

媒体应该发挥更大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正能量的报道和引导,为未成年人塑造积极向上、健康向好的形象。

最后,我希望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够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我们要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轻易上网分享私人信息,不参与网络暴力和欺凌。

要学会正确使用互联网,合理分配学习、娱乐和社交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状态。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未成年人的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拥有美好的未来!谢谢!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会发言词(二)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青少年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各位在____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会上进行交流和分享。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发言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发言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和与会者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次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上发言。

今天,我想就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重要性以及一些简单的策略与大家分享一些想法。

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对于我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

因此,我们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确保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其次,我们应该采取一些简单的策略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

首先,加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高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教育意识。

其次,加强学校教育,推动学校开展更多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教育课程。

再次,加强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参与,建立更多的未成年人服务机构和资源,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加强政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成年人侵权和犯罪行为。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就是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时,必须遵循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的原则。

我们要尽量避免制定过于复杂的政策,而应该着重于落实和执行现有的简单策略。

只有简单的策略才能更好地得到执行和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

总结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采取一些简单的策略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包括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参与,以及加强政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我们要遵循简单策略的原则,避免法律复杂性,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

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

它的出台,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安全、健康的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关爱。

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保护范围。

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保健权等。

这些权益保障了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环境,从而有助于他们全面发展和实现人生的价值。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

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承担着养育、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父母应当提供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提供健康的饮食、良好的教育和适宜的活动。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二家庭,应当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学习权益,并加强儿童和青少年的法律教育。

社会的责任则是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资源,打造一个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再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规定了禁止性侵害、虐待和弃养未成年人的行为,强调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同时,法律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保障措施。

最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对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支持力度。

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专业能力。

家长要承担起教育和保护责任,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教育。

社会各界也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法治氛围。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保护网络,才能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充满潜力的道路上茁壮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和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如何有效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交流研讨稿

如何有效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交流研讨稿

如何有效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交流研讨稿《如何有效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交流研讨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教育工作者、亲爱的同事们: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一起研讨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未成年人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

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成为了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首先,我们应该重视安全教育的普及与推广。

安全教育是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安全的基础,也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我们可以通过教育机构、家庭、社区等多种途径,全面覆盖未成年人。

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使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够了解并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与技能。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与家庭的合作与沟通。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孩子在家庭中接受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教育工作者应该与家长一起合作,建立良好的家校互动机制,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提供一些简单易行、贴近实际的安全教育方法和技巧,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父母责任。

此外,我们不能忽视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与交流的主要途径,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威胁。

在网络时代,未成年人面临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各种风险。

教育工作者应该加大对网络安全教育的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

政府、学校、社区、机关团体等各方需要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的发展。

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培训、制定相关政策等手段,促进各方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打造更安全、更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代,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是每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努力,为未来的社会培养更加健康、积极向上的新一代。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话题。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参与者和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我愿意分享一些我的见解和经验。

首先,我想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他们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

然而,由于他们的年龄和认知能力有限,他们更加容易受到各种暴力和欺凌的伤害。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其次,我想提出一些建议,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首先,重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通过教育,我们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让他们了解如何保护自己,并通过灵活的教育方式教给他们如何分辨善恶。

此外,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保护。

最后,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宽松、友善的社会环境,让未成年人能够充分发展自我,无畏于迎接挑战。

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可以做得更好,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安全的社会。

谢谢大家!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我继续跟大家分享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

作为未成年人的保护者,我们需认识到他们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以及我们可以采取的行动。

首先,我们应该关注未成年人在家庭和学校中的保护。

家庭是最基本的保护环境,但有时家庭并不完美。

一些家庭可能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学校教育的环境应该是安全、健康的。

我们可以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提高父母的意识,鼓励他们与孩子沟通,增进亲子关系的和谐。

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教给未成年人如何预防伤害和应对危险情况。

其次,网络安全是当今社会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个新领域。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生活的一部分。

未成年保护座谈会上的发言

未成年保护座谈会上的发言

未成年保护座谈会上的发言未成年保护座谈会上的发言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亲爱的同学们: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言,谈一下我对未成年保护的看法和建议。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享有与成年人同等的权利和尊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遭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歧视。

因此,我认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非常必要。

首先,政府应该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应该有明确的规定,确保未成年人不受歧视和剥削。

其次,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支持。

例如,在媒体宣传中应该避免过度暴力和色情内容,以免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在社区建设中应该增加针对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设施,让他们有更多健康快乐的消遣方式。

二、家庭教育作为一个家庭中的孩子,我深知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加强家庭教育非常必要。

首先,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他们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和道德修养,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其次,家长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支持。

他们应该尽可能地陪伴孩子成长,在孩子遇到困难时给予帮助和鼓励。

三、学校教育作为一名学生,我深知学校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加强学校教育非常必要。

首先,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除了传授知识之外,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

其次,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制度。

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网络安全现在的未成年人生活离不开互联网,但是互联网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因此,我认为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非常必要。

首先,学校应该加强对于网络安全的教育。

学生应该知道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如何避免上当受骗等方面。

其次,家长也应该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

他们应该引导孩子正确使用互联网,防止孩子接触不良信息或者与陌生人交往。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发言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发言

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嘉宾: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发言人,我将为大家介绍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的相关内容。

背景介绍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讨会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研究和探讨而召开的。

我们深知,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我们社会责无旁贷的任务。

研讨会目标本次研讨会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点:1. 深入了解全县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和困境;2. 分享各地区、各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3. 探讨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方法;4. 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研讨会议程以下是本次研讨会的大致议程:- 开幕式:由相关领导致辞,并介绍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和目标。

- 主题演讲:邀请专家学者就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基本原则和现状进行演讲,为后续讨论提供基础。

- 分组讨论:根据不同领域和专题,将与会人员分成小组进行讨论,共同探讨问题和解决方案。

- 经验分享:各地区、各部门代表分享他们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 政策建议:针对当前政策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与会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未来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预期成果本次研讨会的预期成果主要包括:1. 形成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究报告,总结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 提出具体的政策改进方案,为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3. 建立起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形成联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格局;4. 提高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感。

结语通过本次研讨会,我们希望能够加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研究和实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和嘉宾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发言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交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良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

在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中,他们正处在生理、心理和认知等方面的发展阶段,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基石。

而且,未成年人受教育的质量和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未来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全面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状虽然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社会环境的变动等多种原因,未成年人的权益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侵害。

例如,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家庭的贫困、失学等原因,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一些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诱导和引导,导致误入歧途;一些未成年人面临虐待、欺凌和性侵等恶性事件的威胁,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三、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大力度,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性:政府应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和家庭的教育条件,保障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3. 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学校和社会应加大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力度,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心理问题,减少心理健康隐患。

4. 加强家庭教育的培养:政府和社会应提供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帮助父母提高育儿技能,建立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5.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学校和社会应联合开展广泛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研讨会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研讨会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研讨会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很荣幸能在这里参加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研讨会,并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

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的是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的重要性以及我们每个人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我们民族的希望。

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而作为成年人,我们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的首要任务是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们必须致力于预防和减少儿童的意外伤害和疾病。

这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和合作。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大力度,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除了身体健康和安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也需要我们关注和呵护。

心理健康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和社交能力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该注意监测和预防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发生,提供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使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此外,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未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创造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我们应该注重教育的质量,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在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他们最好的老师。

我们应该加强家庭教育,给予父母更多的教育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学校作为孩子学习的场所,应该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帮助,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资源,让他们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最后,我想强调每一个人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中的责任和作用。

不仅仅是政府、学校和家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义务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

我们应该做好自身的榜样,为他们提供积极向上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在全市儿童权益保护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全市儿童权益保护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全市儿童权益保护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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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嘉宾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共同探讨儿童权益保护这一重要议题。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进步。

因此,保护儿童的权益,就是保护我们国家的未来。

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政府制
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为儿童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加
大了对儿童福利、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为儿童提供了更好的
成长环境。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儿童权益保护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比如,一些地区的儿童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问题依然
突出;一些儿童依然遭受着家庭暴力、虐待和忽视等问题。

我们的责任
作为政府,我们有责任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儿童提供
更好的成长环境。

作为社会组织,我们有责任关注儿童的成长,为
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作为个人,我们有责任关心身边的儿童,为他们提供关爱和保护。

儿童权益保护的未来
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儿童的权
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我们将建设更多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更好
的教育资源,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我们将加强与国际合作,共同
应对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挑战。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了儿童的权益,为了我们国家的未来,共
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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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在全市儿童权益保护研讨会上的发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会议综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会议综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会议综述叶利芳【期刊名称】《青少年犯罪问题》【年(卷),期】2005(000)002【摘要】2004年11月25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获得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同时全国人大已经将修改1991年颁布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为了更好得贯彻修改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为全国人大此次立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总页数】4页(P75-77,59)【作者】叶利芳【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20004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相关文献】1.以史为鉴,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南国农先生与中国电化教育发展学术研讨会"筹备会、"中国电化教育(教育技术)发展史研究课题中期研讨会"与"教育技术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会议综述 [J], 徐木子2.研判市场前景探究行业变革——“第四届全国石油经济学术年会、第十六次石油统计学术研讨会暨2018年油气市场形势研讨会”会议综述 [J], 王立敏;黄佳音;戚永颖;孟莹3.推进中国语文的规范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第一届国际会议暨第九次学术会议、语言研究与信息处理国际研讨会会议综述 [J], 屠爱萍;廖正丽;王冬芝4.编委会与学术研讨会助力期刊的发展r——《教育与教学研究》2016年编委会暨教育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J], 李文玉;代显华;彭文彬5."裕固与敦煌"学术研讨会暨第四届裕固学研讨会会议综述 [J], 戴锦秀;陈建明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社会中的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所制定的一项法律。

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保证了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国家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有义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这些年轻的心灵需要受过良好教育,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保障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还规定了对拒绝接受教育或强制过早从学校离校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在医疗上的特殊权益,要求医疗机构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当得到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且医务人员应当对他们的隐私进行严格保护。

这有助于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发展,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身体安全。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参与互联网的特殊保护措施。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未成年人也越来越早地接触到互联网。

然而,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依赖互联网等。

针对这些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键原则和政策措施。

这既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监管和引导,使他们能够科学、合理地使用互联网资源。

最后,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特殊分类和审判程序。

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他们可能会犯下错误。

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特殊的治犯、宽严相济的原则,以及案件的封闭审理。

这不仅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减少了对未成年人心理的不良影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所有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不仅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断努力,也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奠定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研究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研究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研究会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研究会的相关内容。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研究与讨论,本研究会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促进。

目标和使命- 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文书和司法案例,深入了解法律规定和适用。

- 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

-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 举办座谈会和研讨会,促进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 发布研究成果和获奖论文,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研究的影响力。

- 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和关注。

研究领域-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 未成年人犯罪和司法体系- 未成年人教育和福利保障-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与社会支持- 未成年人参与社会事务与发展机会研究方法- 收集和分析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例,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框架和实践应用。

- 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了解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知和需求。

- 分析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和调研报告,掌握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组织专家座谈会和研讨会,促进多学科合作和研究成果的分享。

协作合作- 建立与法学院、社会学院等相关学科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研究与教育。

- 与相关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和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如果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研究会感兴趣或有相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结束语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研究会将继续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

在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论坛上的报告

在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论坛上的报告

在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论坛上的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嘉宾:大家好!我谨代表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部门,在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论坛上作报告,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1.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政府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支持力度,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多个领域,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3. 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保障体系,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 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存发展环境等方面得到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尽管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1. 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仍时有发生,部分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力度不足。

2.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部分未成年人受教育机会存在差距。

3. 网络环境复杂,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4. 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措施针对上述挑战和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教育资源分配,确保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益。

3. 强化网络空间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为未成年人创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4.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监护和教育能力,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创新,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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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发挥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2010年10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等单位共同举办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

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余位知名专家、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理论和实务界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与经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理论与前沿”两个主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探讨。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与经验(一)检察机关的实践与经验当前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创新发展了形式多样的办案模式,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视频的方式展现了独具特色的“听、访、谈”的未成年人办案模式。

“听”是指听取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叙说,认真倾听他们的成长轨迹、心路历程等,在倾听中发现问题,确定针对性的办案方法。

“访”主要包括诉前社会调查和案后回访,通过与其所在学校、单位等见面,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以及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等,有针对性的落实帮教措施。

“谈”主要是承办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教育说服,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树立改造信心,同时帮助家长查找自身问题,改进对子女的教育方式,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如何将检察职能和其他社会资源结合起来,发挥社会整体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莫非介绍了该院少年检察处4+1+N的工作模式。

“4”是该院少年检察处统一办理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案件,工作职责覆盖到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四项检察职能。

“1”是创设少年检察引入社工机制,成立了司法社会工作站。

“N”是指借助N方资源力量,构建少年治安网络,开展心理辅导家长课堂、社会救助等工作。

工作模式还需要具体措施和调查研究作基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淑雅介绍了该院诉中考察工作机制。

实践中,该院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将其安置于相关的社区机构或团体中并责令其为社区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其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及社会融入性进行考量,如表现良好且确有悔改表现,则做相对不起诉处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李雨聪介绍了朝阳区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的调研情况,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

包括正确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法制教育,加强司法机关与教育机关的合作、联合推进社会环境的净化等。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最终还是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

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贺生杰认为在确定办案检察官时,要选择那些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女检察官。

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兆欣则有不同意见,其认为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办人员,该院就指定了男检察官参与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二)审判机关的实践与经验加强末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审判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侯志信指出,早在1987年该院就组建了末成年人审判小组,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实现了专人专审,并专门设计了少年审判厅,实行圆桌审判,突出强调关爱与援助并重的法庭气氛,使审判在比较宽松缓和的气氛中进行,有效减轻了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心理压力。

同时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学校导师进行交谈,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平时表现,社会关系,犯罪原因等,作为庭审教育的基础和量刑参考。

在庭审中,注意询问的方式和语言,并联合公诉人和法定代表人在法庭上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在检察机关建议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量刑的基础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备监管条件的未成年人尽量适用缓刑。

(三)律师协会的实践与经验法律援助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作,这其中,律师和律师协会则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简要介绍了律师和律师协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的工作情况。

2002年北京市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标志着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由个人的行为已经转化为律师行业的整体行为。

该委员会在律师协会的支持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如倡导律师对不符合法律援助规定条件的,但是有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也要自发的提供法律援助;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律师在末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中,专业化、职业化的保护末成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律师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司法实践的探索,如开展社会调查、刑事和解、异地未成年人平等适用司法等。

在本单元的总结中,就如何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与经验作用发挥得更好,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刘桂明提出应贯彻三个思路。

一是庇护的思路。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是惩罚,还有保护,西方学者曾说过,未成年人犯了罪或者说犯过错连上帝都会原谅,实践中做法虽然多样,机构虽然各异,但对未成年人就是要从法律上体现庇护的思路和法律的温情。

二是对接的思路。

检察机关处于程序的中间环节,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注意对接,不仅要和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在整个程序体制上进行对接,更重要的是要与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和家庭保护进行对接,形成共同保护的格局。

三是转变的思路。

要将对法律的理解从教条转变为信条,对法律如何理解,实际上就决定如何对待对未成年人。

如果教条理解法律,有可能把未成年人推向对立面,如果用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条理解法律,则能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扩展到最大化。

同时检察机关还要从打击犯罪的形象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新形象转变。

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理论与前沿(一)角色定位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在检察机关内部以及在整个司法体制内的角色定位,决定着该项制度作用能否充分的发挥。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建龙在介绍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早期探索和现在的发展趋势时指出,我国检察机关不仅仅是公诉机关,还是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仅是犯罪追诉者,还是国家监护人,在面对末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该代表国家来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不是只体现国家追诉人的角色。

实践中,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展,最大障碍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没有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单独的一个组成部分。

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是在以成年人为假设的检察体制下来办理的,这种错位不利于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性,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成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既要形成批捕、起诉、预防的一体化,还要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一体化以及社会支持一体化。

(二)制度定位1品格证据采信。

从证据方面来说,品格证据发源于英美法系国家,我国在1984年参加并缔结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国际公约,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引入品格证据的开始。

目前我国品格证据主要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但还比较简单笼统,没有形成完整的取证、认定体系,这无疑限制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品格证据的法律适用。

对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品格证据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吴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一是理性确定品格证据的收集范围。

参考各地的做法,可以对品格证据取证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确立全面的调查原则。

二是合理界定品格证据的范围与形式。

基于品格证据在我国取证上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建议只作为量刑依据参考使用,不宜作为定罪证据。

三是明确品格证据的调查主体。

应将晶格证据的调查与提出分开,调查收集交由一个中立的人格调查机构进行,其做成的人格调查报告则可以由检察院或辩护人向法庭提交。

四是完善品格证据的法庭使用程序。

在开庭审理前,检察机关应将品格证据随卷移送审判机关,如果是辩护人提出的,也应在庭审开始前将品格证据提交给法院。

品格证据必须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才能成为法官量刑依据。

2前科消灭。

近年来,理论界与实务界提出了在我国应尽快确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主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法学博士彭新林分析了目前我国确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多个难点,也提出了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使之有效衔接。

首先,应对刑法典第100条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之能够与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有机配套、衔接协调。

其次,应对我国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中设置的前科效应加以清理和整合,使之形成结构协调、逻辑严密的前科效应体系,并剔除立法中终身剥夺未成年人某些资格或权利的绝对规定,使犯罪的未成年人看到新生的希望。

二是淡化报应观念,培育人道和宽容的文化理念。

要在我国确立折射着人?光辉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必定离不开对人道和宽容文化理念的培育。

三是寻求制度配合,发挥整体联动的合力。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与社区矫正和社会帮教制度的有效对接机制。

其次,应对户籍制度之前科记载的附加功能进行剥离。

未成年犯之前科消灭后,相关受过刑事处罚的材料可由档案管理部门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最后,对于他人恶意宣扬、散布已消灭前科的未成年人以前犯罪记录破坏其名誉的,以及在就学、就业等方面歧视或变相歧视这些未成年人的,应允许他们提起名誉权和平等权侵权之诉,法院也应当受理。

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法学博士王新环认为,前科隐瞒探索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如《兵役法》有规定,对过去的行为要报告,并强调:可以宽容未成年人,但是必须谴责他们的犯罪行为,在考虑宽容的时候,也要考虑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3恢复性司法。

适用恢复性司法代表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一种发展趋势,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宫仝蕾提出在我国适用恢复性司法模式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

首先应引入恢复性司法的精神。

二是配合该模式的实施,需要对未成年人犯罪重新分类,以明确什么种类和什么幅度的法定刑。

三是适用该模式,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四是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体系,为该模式的适用打造良好环境。

如确立保密原则,对恢复性程序期间,非公开进行的讨论应该予以保密。

并且事后不得透露。

要保证公平的对待加害人和受害人。

五是在适用该模式的同时,还要进行司法监督,并且确立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该模式并不完全排斥传统的刑事司法,如果适用失败,在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干预时,国家权力应当实施司法强制。

4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对于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发挥这项制度的重要积极作用,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吴宗宪提出应关注几个问题:一是重视审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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