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3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处方来源及历史沿革4. 方义衍变5. 临床应用6. 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7. 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8.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9. 药学研究资料综述9.1 主要研究结果总结9.2 分析与评价9.3 “标准煎液”标准10. 药材10.1 处方药味10.2 药材资源评估10.3 药材的质量评价10.4 药材的检验报告书10.5 参考文献11. 饮片炮制11.1 药材产地加工11.2 炮制方法及参数的确定11.3 质量评价11.4 参考文献12. 工艺研究12.1 处方12.2 制法12.3 剂型及产品组成12.4 生产工艺研究资料12.5 工艺验证12.6 参考文献13. 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用样品14. 药品标准研究14.1 药品标准概述14.2 药品标准项目14.3 关注事项—2 —14.4 化学成分研究14.5 质量研究14.6 样品检验报告书14.7 参考文献15. 稳定性研究15.1 稳定性总结15.2 稳定性研究数据15.3 包装材料的选择15.4 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15.5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16.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综述17. 安全药理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8.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9.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0.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依赖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21. 遗传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2. 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3. 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3 —24. 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二、申报资料撰写说明(一)综述1.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包括:①中文名;②汉语拼音名;③命名依据。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药品名称原则上应与古代医籍中的方剂名称相同。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3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工程(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处方来源及历史沿革4. 方义衍变5. 临床应用6. 对主要研究结果的归纳总结及评价7. 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8.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9. 药学研究资料综述9.1 主要研究结果归纳总结9.2 分析与评价9.3 “规范煎液”规范10. 药材10.1 处方药味10.2 药材资源评估10.3 药材的质量评价10.4 药材的检验报告书10.5 参考文献11. 饮片炮制11.1 药材产地加工11.2 炮制方法及参数的确定11.3 质量评价11.4 参考文献12. 工艺研究12.1 处方12.2 制法12.3 剂型及产品组成12.4 生产工艺研究资料12.5 工艺验证12.6 参考文献13. 非临床安全性实验用样品14. 药品规范研究14.1 药品规范概述14.2 药品规范工程14.3 关注事项14.4 化学成分研究14.5 质量研究14.6 样品检验报告书14.7 参考文献15. 稳定性研究15.1 稳定性归纳总结15.2 稳定性研究数据15.3 包装材料的选择15.4 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15.5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16.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综述17. 安全药理学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8. 单次给药毒性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9. 重复给药毒性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0.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依赖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实验资料和文献资料21. 遗传毒性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2. 生殖毒性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3. 致癌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4. 依赖性实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二、申报资料撰写说明(一)综述1.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包括:①中文名;②汉语拼音名;③命名依据。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药品名称原则上应与古代医籍中的方剂名称相同。
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促创意见》)中提出的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
及时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加快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以下简称“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要求,充分遵循中药研发规律,鼓励中药新药研发,规范和指导“三结合”审评体系下中药新药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的撰写,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背景及目的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落实《促创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药审中心启动了《中药注册中中医药理论证据审评技术要求》起草任务,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向行业专家、企业、CRO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充分讨论后认为,应遵循中医理论各家学说的特点,考虑到目前缺乏评价中医药理论证据等级成熟方法的现状,未再对中医药理论进行证据分级。
结合2020年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68号),为规范和指导“三结合”审评体系下中药新药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的撰写,现起草了《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二、起草过程2020年4月收到《促创意见》任务分工方案,2020年5月完成《中药注册中中医药理论证据审评技术要求》大纲。
2020年9月至10月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向行业专家、企业、CRO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分歧较大的核心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改为撰写《中药新药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要求》。
2020年11月11日通过视频会和邮件反馈(12月4日),征求了16位中医专家和9家企业代表的意见。
2020年12月11日部门技委会讨论修改稿件后,形成了《中药新药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要求》草稿。
2021年1月4日和12日分别通过邮件和视频会议定向征求了院士、国医大师等12位临床专家的意见。
1月15日召开了部门技委会,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了稿件内容,并将名称修改为《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试行)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古代经典名方是我国传统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含了许多珍贵的药方和制剂。
为了确保古代经典名方的传承和应用,撰写清晰简明的说明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为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说明书撰写的指导原则(试行):一、基本原则1.语言简洁明了:说明书内容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多的行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同时,为了方便患者阅读理解,可以适当加入图表、插图等辅助说明工具。
2.符合规范和标准:说明书的撰写必须符合相关的药品注册规定和国家标准,保证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3.科学合理:说明书应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保药物的用量和给药方法符合临床应用的需要,避免无效或损害健康的使用。
4.数据准确可靠:说明书中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从可靠渠道获得,要确保其准确性,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患者。
二、内容要求1.药方介绍:对药方的来源、起源、用途、适应症等进行简单介绍,让读者对该药方有一定的了解。
2.药物成分:详细列出药方中使用的各种药物成分,包括中药材和其他辅助成分,同时注明各成分的来源、性质、功效和用量。
3.制剂方法:详细描述制剂的具体步骤和所需工具材料,特别是药材的加工和配伍方法,确保制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4.适应症与禁忌症:明确指出该药方适用的疾病范围和具体症状,提醒患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使用该药方,并列出禁忌症,不适合使用该药方的患者应注意避免使用。
5.用法用量:具体说明用药的方法、用量和频率,包括药物的服用方式、服用时间和服用剂量等,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6.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列出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使用药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患者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7.贮存条件和有效期:指明药物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限,以确保药物的质量和稳定性。
8.其他建议:根据药方的特点,可给出其他适当的建议,如忌食、辅助疗法等。
三、版式要求1.标题:将说明书的标题置于文档顶部,使用大号字体,清晰醒目。
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3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目录一、中药注册分类二、中药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二)概要(三)药学研究资料(四)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五)临床试验资料一、中药注册分类中药是指在我国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1. 创新药。
指含有未在国家药品标准及药品注册标准【处方】中收载的中药新处方,具有临床价值,且未在境外上市的制剂。
一般包含以下情形:1.1中药复方制剂,系指由多味饮片、提取物等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而成的制剂。
1.2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1.3新药材(含与濒危或资源紧缺药材药性及功能主治一致的新药材)及其制剂,即未被法定标准(指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以及具有法定标准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2. 改良型新药。
指改变已上市中药的剂型、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或增加功能主治等的制剂。
一般包含以下情形:2.1改变已上市中药给药途径的制剂,即不同给药途径或不同吸收部位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
2.2改变已上市中药剂型的制剂,即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
2.3中药增加功能主治。
3.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
指处方收载于《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的中药复方制剂。
4. 同名同方药。
指通用名称、处方、剂型、功能主治、用法及日用饮片量与已上市中药相同,且在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方面不低于该已上市中药的制剂。
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天然药物参照中药注册分类。
二、中药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本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适用于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同名同方药。
申请人需要基于不同注册分类、不同申报阶段以及中药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申报资料应按照项目编号提供,对应项目无相关信息或研究资料,项目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可在项下注明“无相关研究内容”或“不适用”。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2024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为促进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中药3.1类)的研发和注册,按照《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审批管理规定》《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根据其研究特点,指导申请人撰写药学申报资料,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
二、基本原则(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中药3.1类的研发应当符合此类药物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申报资料应当按照《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及本技术指导原则撰写。
(二)体现中药3.1类的特点中药3.1类与中药1.l类中药复方制剂的药学研究要求存在差异,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关键信息和古籍记载研制基准样品,明确其关键质量属性,以制剂质量与基准样品质量基本一致为目标,研究确定制剂商业规模的生产工艺。
基准样品和制剂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发布的关键信息的,原则上应当一致。
按照国家发布的关键信息研制基准样品和制剂的,无需提供已发布关键信息的考证研究资料。
基准样品和制剂生产所用的饮片应当符合研究确定的饮片质量标准,其药材应当来源于选定的产地并符合研究确定的药材质量标准。
(三)全面反映药学研究内容申报资料是展示研究工作的载体,是药品审评的基础,应当完整全面、规范严谨、数据详实、图表清晰,能够充分体现研究工作的科学性、逻辑性。
三、主要内容(一)概要1.品种概况简述品种的处方、辅料、制成总量、规格、申请的功能主治、拟定的用法用量、日用量(包括制剂量和饮片量),以及国家发布的该品种的处方组成、药材基原、用药部位、炮制规格、折算剂量、用法用量、功能主治等关键信息。
说明基准样品和制剂的相关信息与国家发布的关键信息的一致性。
2.药学研究资料总结报告按《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中的“2.2药学研究资料总结报告”内容进行撰写,在“221药学主要研究结果总结''中增加基准样品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在“222药学研究结果分析与评价”中增加基准样品所用药材和饮片情况、基准样品制备和质量研究结果、评价制剂和基准样品质量一致性的各指标对比研究结果等。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
附件1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来源于国家公布目录中的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申请上市实施简化审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的目录。
该目录应包括每个方剂的处方出处、处方药味及剂量、制法等基本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按照该目录的要求进行审评。
第三条实施简化注册审批的经典名方制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处方中不含配伍禁忌或药品标准中标识有“剧毒”“大毒”“有毒”及现代毒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味;(二)处方中药味均有国家药品标准;(三)制备方法与古代医籍记载基本一致;(四)剂型应当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五)给药途径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日用饮片量与古代医籍记载相当;(六)功能主治应当采用中医术语表述,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七)适用范围不包括急症、危重症、传染病,不涉及孕妇、婴幼儿等特殊用药人群。
第四条经典名方制剂的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等责任的药品生产企业,并应当执行投资方面的国家产业政策。
生产企业应当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剂等完整的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第三条要求的经典名方制剂申报生产,可仅提供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免报药效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
申请人应当确保申报资料的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六条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的研制分“标准煎液”研制与制剂研制两个阶段。
申请人应当按照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公布的处方、制法研制“标准煎液”,并根据“标准煎液”开展经典名方制剂的研究,证明二者质量的一致性。
前款所称“标准煎液”,是指以古代医籍中记载的古代经典名方制备方法为依据制备而得的中药药用物质,除成型工艺外,其余制备方法应与古代医籍记载基本一致。
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3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目录一、中药注册分类二、中药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二)概要(三)药学研究资料(四)药理毒理研究资料(五)临床试验资料一、中药注册分类中药是指在我国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1. 创新药。
指含有未在国家药品标准及药品注册标准【处方】中收载的中药新处方,具有临床价值,且未在境外上市的制剂。
一般包含以下情形:1.1中药复方制剂,系指由多味饮片、提取物等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而成的制剂。
1.2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
1.3新药材(含与濒危或资源紧缺药材药性及功能主治一致的新药材)及其制剂,即未被法定标准(指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以及具有法定标准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2. 改良型新药。
指改变已上市中药的剂型、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或增加功能主治等的制剂。
一般包含以下情形:2.1改变已上市中药给药途径的制剂,即不同给药途径或不同吸收部位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
2.2改变已上市中药剂型的制剂,即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
2.3中药增加功能主治。
3.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
指处方收载于《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的中药复方制剂。
4. 同名同方药。
指通用名称、处方、剂型、功能主治、用法及日用饮片量与已上市中药相同,且在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方面不低于该已上市中药的制剂。
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天然药物参照中药注册分类。
二、中药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本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适用于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同名同方药。
申请人需要基于不同注册分类、不同申报阶段以及中药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申报资料应按照项目编号提供,对应项目无相关信息或研究资料,项目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可在项下注明“无相关研究内容”或“不适用”。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DOC33页)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DOC33页)附件3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处方来源及历史沿革4. 方义衍变5. 临床应用6. 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7. 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8.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9. 药学研究资料综述9.1 主要研究结果总结9.2 分析与评价9.3 “标准煎液”标准10. 药材10.1 处方药味10.2 药材资源评估10.3 药材的质量评价10.4 药材的检验报告书10.5 参考文献11.饮片炮制11.1 药材产地加工11.2 炮制方法及参数的确定11.3 质量评价11.4 参考文献12. 工艺研究12.1 处方12.2 制法12.3 剂型及产品组成12.4 生产工艺研究资料12.5 工艺验证12.6 参考文献13. 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用样品14. 药品标准研究14.1 药品标准概述14.2 药品标准项目14.3 关注事项14.4 化学成分研究14.5 质量研究14.6 样品检验报告书14.7 参考文献15. 稳定性研究15.1 稳定性总结15.2 稳定性研究数据15.3 包装材料的选择15.4 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15.5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16.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综述17. 安全药理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8.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9.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0.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依赖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21.遗传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2. 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3. 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4. 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二.申报资料撰写说明(一)综述1.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包括:①中文名;②汉语拼音名;③命名依据。
最新《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资料
附件2关于《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注册简化审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2008年实施的《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注册管理要求。
国发〔2015〕4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简化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复方制剂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据此,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经典名方制剂有关注册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经过国发〔2015〕44号文件印发后,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了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沟通,以共同加快经典名方制剂相关文件的起草。
2017年5月,成立起草工作组,明确起草的思路和分工。
2017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随后,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对《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局长专题会审议了《规定》,予以原则通过。
会后,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召开定稿会,完善了有关文字。
2018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再次完善了《规定》。
三、主要内容和说明《规定》共22条,内容依次涉及经典名方目录、简化审批的条件、申请人资质、物质基准的申报与发布、经典名方制剂的注册程序及管理要求、各相关方责任等。
重点内容说明如下:(一)关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经典名方在我国有着悠久、丰富的人用历史,但由于其药材不稳定及成份复杂,其质量的批间一致性易受到影响,不利于疗效的稳健发挥。
中药的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
附件3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处方来源及历史沿革4. 方义衍变5. 临床应用6. 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7. 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8.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9. 药学研究资料综述9.1 主要研究结果总结9.2 分析与评价9.3 “标准煎液”标准10. 药材10.1 处方药味10.2 药材资源评估10.3 药材的质量评价10.4 药材的检验报告书10.5 参考文献11. 饮片炮制11.1 药材产地加工11.2 炮制方法及参数的确定11.3 质量评价11.4 参考文献12. 工艺研究12.1 处方12.2 制法12.3 剂型及产品组成12.4 生产工艺研究资料12.5 工艺验证12.6 参考文献13. 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用样品14. 药品标准研究14.1 药品标准概述14.2 药品标准项目14.3 关注事项14.4 化学成分研究14.5 质量研究14.6 样品检验报告书14.7 参考文献15. 稳定性研究15.1 稳定性总结15.2 稳定性研究数据15.3 包装材料的选择15.4 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15.5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16.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综述17. 安全药理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8.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9.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0.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依赖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21. 遗传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2. 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3. 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4. 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二、申报资料撰写说明(一)综述1.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包括:①中文名;②汉语拼音名;③命名依据。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药品名称原则上应与古代医籍中的方剂名称相同。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
84 工艺验证,拟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应至少从出膏率、浸出物、指标
85 成份的含量及转移率、指纹/特征图谱等方面,说明商业规模生产药
86 品的质量与基准样品质量的一致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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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剂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
88
12. 应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份、整体质量控制。指纹/特征图
89 谱等应尽可能体现处方所有药味的信息,主要成份在指纹/特征图谱
21 应与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一致。
1
22
(二)重视基准样品研究
23
应按照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及古籍记载,研究、
24 制备基准样品。以制剂的质量与基准样品的质量基本一致为目标,
25 研究确定商业规模的制剂生产工艺。
26
(三)加强源头质量控制,保障制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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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使用优质药材为原料,进行饮片炮制和制剂生产。在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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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准样品
60
7. 应根据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及古籍记载内
61 容制备基准样品。若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或古籍记载
62 内容中仅为“水煎服”等无详细工艺制》(国中医药发〔2009〕3 号)并结合具体情
64 况,合理确定制备工艺。基准样品一般为浓缩浸膏、干燥品,原则
53 于《中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炮制规范等的,应按照相关
54 规定进行炮制,明确工艺参数;尚无相关标准或规范收载的,一般
55 应根据其古籍文献记载并参照《中国药典》炮制通则相关内容进行
56 炮制工艺的研究,明确工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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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应根据饮片的质量分析和相关性研究结果,建立完善的饮
58 片质量标准。
(一)明确关键信息 .............................................................. 1 (二)重视基准样品研究 ......................................................2 (三)加强源头质量控制,保障制剂质量........................... 2 (四)关注相关性研究,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 2 三、主要内容 ..............................................................................2 (一)药材.............................................................................. 2 (二)饮片.............................................................................. 3 (三)基准样品 ...................................................................... 3 (四)制剂生产 ...................................................................... 4 (五)制剂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 ..........................................5 (六)相关性研究 .................................................................. 5 (七)稳定性..........................................................................5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沟通交流及研究者信息4. 研究结果综述5. 药品说明书样稿及起草说明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7. 药学研究综述8. 药材9. 饮片10. 对应实物11. 经典名方制剂12. 药品标准13. 稳定性14. 检验报告15. 其他资料16.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二、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
制剂的药品名称原则上应当与已公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对应的方剂名称相同。
2. 证明性文件证明性文件包括: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所用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登记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性文件复印件。
3. 沟通交流及研究者信息3.1 沟通交流信息申请前若与审评机构进行过沟通交流,应提供沟通意见建议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3.2 研究者信息提供主要研究人员(包括负责工艺、药品标准等研究的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在相关研究中的作用等。
若申请人独立研制,应说明。
4. 研究结果综述对主要研究结果进行总结,综合评价所申报经典名方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的可控性。
5. 药品说明书样稿及起草说明5.1 说明书样稿提供拟定的药品说明书样稿。
申请人应按照确定的经典名方—2 —物质基准及经典名方说明书撰写要求,结合经典名方制剂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他相关研究完善说明书有关内容。
5.2 起草说明提供药品说明书的起草说明。
应根据品种的特点、经典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等相关研究整理完善说明书相关信息。
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应提供按有关规定起草的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7. 药学研究综述总结制剂用药材的产地、采收期、产地初加工、生产方式及质量要求,简述药材资源评估情况。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沟通交流及研究者信息4. 研究结果综述5. 药品说明书样稿及起草说明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7. 药学研究综述8. 药材9. 饮片10. 对应实物11. 经典名方制剂12. 药品标准13. 稳定性14. 检验报告15. 其他资料16.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二、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
制剂的药品名称原则上应当与已公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对应的方剂名称相同。
2. 证明性文件证明性文件包括: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所用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登记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性文件复印件。
3. 沟通交流及研究者信息3.1 沟通交流信息申请前若与审评机构进行过沟通交流,应提供沟通意见建议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3.2 研究者信息提供主要研究人员(包括负责工艺、药品标准等研究的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在相关研究中的作用等。
若申请人独立研制,应说明。
4. 研究结果综述对主要研究结果进行总结,综合评价所申报经典名方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的可控性。
5. 药品说明书样稿及起草说明5.1 说明书样稿提供拟定的药品说明书样稿。
申请人应按照确定的经典名方—2 —物质基准及经典名方说明书撰写要求,结合经典名方制剂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他相关研究完善说明书有关内容。
5.2 起草说明提供药品说明书的起草说明。
应根据品种的特点、经典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等相关研究整理完善说明书相关信息。
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应提供按有关规定起草的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7. 药学研究综述总结制剂用药材的产地、采收期、产地初加工、生产方式及质量要求,简述药材资源评估情况。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古代经典名方是中医药文化的瑰宝,它们积淀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对于中药复方制剂的开发和应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了规范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提高复方制剂的质量和疗效,我们制定了下面的征求意见稿。
一、中药复方制剂的基本信息1. 复方名称:复方制剂的具体名称,应简洁明了;2. 主要成分:列出复方制剂中主要药物的名称、比例和功效;3. 适应症:明确复方制剂的主要适应症和临床应用范围;4. 给药途径:阐明复方制剂的给药途径,如口服、外用等;5. 药物剂型:描述复方制剂的剂型,如丸剂、散剂、膏剂等;6. 生产工艺:详细介绍制剂的炮制方法和生产工艺。
二、药物质量要求1. 质量标准:根据复方制剂的特点和药效,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2. 纯度检测:对复方制剂中的主要成分进行纯度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3. 污染物检测:检测复方制剂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物,保证制剂的安全性;4. 中药指纹图谱:建立复方制剂的中药指纹图谱,用于制剂的质量控制和评价。
三、药效评价1. 临床研究数据:提供复方制剂的临床研究数据,包括临床试验的设计、结果和统计学分析等;2. 药效学研究数据:通过药效学实验,评价复方制剂的药效和作用机制;3. 安全性评价:对复方制剂进行安全性评价,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生殖毒性等实验。
四、药物临床应用1. 临床应用案例:提供复方制剂在临床上的应用案例,如疾病治疗效果、不良反应和副作用等;2. 用药指南:制定复方制剂的用药指南,包括用药剂量、给药方式和疗程等建议。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将更加明确和规范。
这将有助于提高复方制剂的质量和疗效,推动古代经典名方的研究和应用。
同时,我们欢迎广大中医药专家和科研人员对此征求意见稿进行评议和提出宝贵的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要求,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与创新。
让古代经典名方继续发挥其独特的药物疗效,造福世人。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4《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组织起草了《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注册简化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及《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标准煎液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煎液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两个配套文件。
现将起草情况一并说明如下:一、起草的法规背景2008年实施的《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注册管理要求。
2015年的44号文进一步明确“简化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复方制剂的审批”。
《中医药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据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经典名方制剂有关注册文件的起草工作。
可见,《中医药法》吸纳了《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关于经典名方制剂的管理规定。
二、起草经过自2015年44号文印发以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加强了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的沟通,以共同加快经典名方制剂相关文件的起草。
2017年5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成立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国家药典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审中心、有关专家及企业代表组成的经典名方制剂相关申报资料要求起草工作组,明确了起草的思路和分工。
2017年6月14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召开起草工作组会议,专题研究经典名方制剂简化审批药学申报资料要求。
?25首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公开征求意见
25首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公开征求意见
8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公开征求〈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25首方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此次所编制的关键信息表在《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原则》指导下,沿用了第一批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7首方剂)》体例格式。
内容包括方剂基本信息、现代对应信息和备注信息,表中药味名称、基原及用药部位、炮制规格、折算剂量、用法用量及功能主治均用现代习用的规范格式表述。
《通知》指出,考虑到汉唐方剂原方记载日服总量与当今主流临床用量存在不符的情况,根据张仲景方剂不必尽剂、中病即止、随证变化、灵活施用和汉唐经方药味少而单味药剂量大的特点,综合考虑经典名方制剂上市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保证方剂药物组成不变的情况下,关键信息表中列出了每首方剂的原方折算剂量,并备注了方剂的每次服用量。
建议将每服剂量作为基础推荐的一日最低剂量,结合原方服用次数,将原方折算后的日服总量作为日最高使用剂量,具体日服用次数可由医师根据临床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在关键信息表中予以备注说明。
《通知》指出,关于部分明清方剂的煎服法,由于其用法记载中未明确说明其为日服量还是单次服量,若按日服量折算,部分方剂用量出现远小于现今临床常规用量的情况。
为保证经典名方制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结合明清方剂用法记载的历史变迁及当今临床服法实际,对部分明清方剂的用量用法予以备注说明。
(转自:中国中医药报)
责编:张驰
审核:刘旸
终审: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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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2. 证明性文件3. 沟通交流及研究者信息4. 研究结果综述5. 药品说明书样稿及起草说明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7. 药学研究综述8. 药材9. 饮片10. 对应实物11. 经典名方制剂12. 药品标准13. 稳定性14. 检验报告15. 其他资料16. 参考文献(三)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二、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一)综述资料1. 药品名称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以下简称经典名方制剂)的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
制剂的药品名称原则上应当与已公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对应的方剂名称相同。
2. 证明性文件证明性文件包括: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所用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登记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性文件复印件。
3. 沟通交流及研究者信息3.1 沟通交流信息申请前若与审评机构进行过沟通交流,应提供沟通意见建议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3.2 研究者信息提供主要研究人员(包括负责工艺、药品标准等研究的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在相关研究中的作用等。
若申请人独立研制,应说明。
4. 研究结果综述对主要研究结果进行总结,综合评价所申报经典名方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的可控性。
5. 药品说明书样稿及起草说明5.1 说明书样稿提供拟定的药品说明书样稿。
申请人应按照确定的经典名方物质基准及经典名方说明书撰写要求,结合经典名方制剂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他相关研究完善说明书有关内容。
5.2 起草说明提供药品说明书的起草说明。
应根据品种的特点、经典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等相关研究整理完善说明书相关信息。
6. 包装、标签设计样稿应提供按有关规定起草的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7. 药学研究综述总结制剂用药材的产地、采收期、产地初加工、生产方式及质量要求,简述药材资源评估情况。
总结制剂用饮片规模化生产的炮制工艺及质量要求。
说明基原、药用部位及炮制规格等信息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一致性。
总结对应实物的研究结果,说明其质量符合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情况。
总结经典名方制剂的研究结果。
明确饮片炮制、制剂生产工艺、药用辅料、关键设备及拟定生产批量等。
明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经典名方制剂的有效期及贮藏条件。
简述拟定药品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确定的依据。
总结药材、饮片、对应实物、制剂中间体(如浓缩液、干浸膏等)及经典名方制剂之间的质量相关性。
说明保证经典名方制剂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相对稳定的措施。
简述所建立质量风险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追溯体系的情况。
8. 药材8.1 基本信息明确药材来源的追溯信息,包括生产商、供应商等。
说明制剂用药材的基原、药用部位等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一致性。
提供所用药材的产地、采收期、产地初加工和国家药品标准等信息。
多基原的药材一般应固定一种基原,如使用多基原的应提供充分依据。
如为易混淆或中国药典未收载的品种,应说明保证药材基原准确的措施。
列表示例如下。
表1药材基本信息注*1:产地范围一般应明确到县。
*2:说明基原、药用部位及质量要求等信息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是否一致。
8.2 药材生产提供制剂用药材产地研究资料并固定生产所用药材的产地。
如需使用多个产地的药材,应提供合理依据。
鼓励使用道地药材为原料。
说明药材的产地初加工方法、主要参数及确定依据。
明确所用药材是人工种(植)、养(殖)或野生。
如为人工种(植)、养(殖),建议参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明确种子种苗的基原和种质,重点关注种(植)、养(殖)过程中农业投入品(尤其是农药,包括生长素、抗生素等)的应用情况。
如为野生,应说明药材的采集、产地初加工和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保证药材质量的相对稳定。
提供资料说明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如有相关规范性管理文件,可在“15. 其他资料”中提交。
明确药材的包装、储存条件和复验期,并提供确定的依据。
注*:人工种养药材是否参照G AP进行生产和管理。
8.3 资源评估参照《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提供处方中药材的资源评估资料,重点关注野生药材来源的稳定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说明保障药材来源的稳定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
8.4 质量研究提供生产所用药材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根据药材所含成份特征,结合药材、饮片、对应实物、制剂中间体、经典名方制剂的相关性研究结果,完善药材的关键质量属性和药材标准的质控指标。
药材的质量评价指标通常包含性状、鉴别、检查(如水分、杂质等,必要时列入农残、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外源性污染物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有效/指标成份)、指纹图谱或特征图谱等。
提供多批药材的质量分析结果,明确相应批次药材的产地、采收期、产地初加工、野生/人工种养等信息,并说明药材产地对药材质量的影响。
列表示例如下:注*:质量评价指标不仅限于2个,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9.3 饮片标准提供饮片标准,并根据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相关信息和研究结果,研究完善饮片标准。
如有不同于药材标准的内容应详细描述。
简述炮制用辅料的质量标准,并提供检验报告。
10. 对应实物10.1 基本信息明确制备对应实物所用药材的产地、质量状况、批次等。
详细说明对应实物的批次、批量、制备方法及工艺参数。
提供质量研究11.2 工艺研究以颗粒剂为例,可按下述项目提供生产工艺研究资料。
其他工艺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际研究如不涉及,可保留资料项目及编号并注明“不适用”。
11.2.1 工艺描述和流程图简要描述经典名方制剂生产的前处理、制备工序及关键工艺参数、关键生产设备和操作过程。
明确经典名方制剂的制备方法与古代医籍记载的一致性。
提供经典名方制剂的工艺流程图,应涵盖所有的工艺步骤(包括包装步骤),标明主要工艺参数和所用溶媒等。
11.2.2 前处理描述前处理方法、批量、工艺参数及生产设备等信息。
提供前处理工艺及参数确定的研究资料,并说明前处理制备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如需粉碎的,应说明具体方法、粉碎的粒度以及确定的依据;需进行干燥处理的,应提供干燥方式(加热原理)、干燥终点指标及热不稳定成份的研究资料;确需灭菌的,应提供灭菌方法、工艺参数、灭菌效果及饮片质量的研究资料。
11.2.3 提取、固液分离、浓缩及干燥详细描述提取、固液分离、浓缩、干燥等工序的制备方法、主要工艺参数及范围、生产设备(包括加热原理、关键参数)等信息。
提供制备方法及主要工艺参数的确定依据(如试验方法、考察指标、验证试验等)。
提供保证生产用饮片质量均一稳定的投料方法(如采用多批饮片均化处理后投料等)及研究资料。
应列表说明饮片投料量,提取液的得量,浓缩液及干燥后制剂中间体的得量(得率)、相对密度及水分等参数的上下限。
11.2.4 制剂成型提供浓缩浸膏、干膏粉、颗粒等制剂中间体的特性研究资料(如水分、粒度、堆密度、流动性、溶化性、吸湿性、粘附性、酸碱性等)。
提供详细的处方筛选研究资料。
详细描述制剂成型的制备方法、主要工艺参数及范围、生产设备等情况,并提供制剂成型工艺的研究资料,说明确定的依据。
11.2.5 关键步骤和中间体质控结合生产工艺研究数据,说明各工序受热程度对经典名方制剂质量的影响,明确关键生产步骤的工艺参数控制范围,汇总描述煎煮液、浓缩液、浸膏、干膏粉、颗粒等制剂中间体的得率、相对密度或水分等指标的上下限。
根据关键质量属性和相关性研究结果,结合不同制剂中间体的特性,拟定多个质量控制指标和上下限,建立必要的制剂中间体质量标准。
汇总说明制剂中间体的质量标准,包括项目、方法和上下限,必要时应提供方法学验证资料。
明确制剂中间体的存放条件和期限,提供确定的依据。
11.3 工艺放大及工艺验证11.3.1 工艺放大注:*1关键质量评价指标不仅限于2个,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 结合前处理及提取工艺,注明投料用饮片规格及煎煮要求等信息,如薄片、颗粒、粉末,明确先煎、后下以及是否包煎等。
详细说明工艺验证中的工艺步骤、工艺参数和范围,说明验证批次生产工艺与拟定制备工艺的一致性。
提供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信息,如设备型号、生产厂、设备原理及关键工艺参数等。
提供至少连续3批工艺验证样品的生产数据,包括批号、原辅料投料量、浸膏得率、半成品量、成品量、成品率、指标成份的含量数据及转移率等。
分析说明生产工艺的稳定性及大生产可行性,明确工艺验证样品的质量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符合程度。
提供工艺验证样品的成品自检结果。
11.4 中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参照“中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的相关要求,提供工艺验证后拟定的“中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
所拟定的药材标准、饮片标准、炮制用辅料标准、制剂辅料标准、包材标准以及关键中间体内控质量标准等详细内容应作为“中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附件提交。
12. 药品标准12.1 质量研究12.1.1 化学成份及关键质量属性研究应结合经典名方研究进展,根据需要在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基础上开展关键质量属性研究,完善经典名方制剂的药品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化学成份及关键质量属性研究资料。
12.1.2药材、饮片、对应实物、制剂中间体与经典名方制剂的相关性研究提供药材、饮片、对应实物、制剂中间体与经典名方制剂间质量相关性的系统研究资料,以浸出物、含量测定、指纹图谱或特征注*1:检测项目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情况合理确定。
*2:说明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差异。
*3:含量测定指标不仅限于1个,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注*:含量测定指标不仅限于1个,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12.2标准正文及起草说明12.2.1标准正文提供拟定经典名方制剂药品标准正文的详细内容。
制剂药品标准应在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质量研究结果进行必要的完善,增加与制剂质量相关的检测项目,其质控水平应高于确定的经典名方物质基准的要求,如含量限度范围应较经典名方物质基准小。
12.2.2 起草说明说明经典名方制剂药品标准中检测项目确定的理由和质量要求确定的依据。
标准中的含量测定、指纹图谱等项目应制定合理的上下限。
标准中如有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项目或要求不同的内容,应详细说明,并提供依据。
13. 稳定性13.1 稳定性研究资料提供经典名方制剂的稳定性研究资料,总结所进行的稳定性研究的样品情况、考察条件、考察指标和考察结果,并明确拟定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
提供稳定性试验样品的相关信息(如规格、批号、批量、包装材料、生产日期、生产地点、试验时间等)以及稳定性研究的具体研究内容和研究结果。
13.2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说明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依据。
基于风险开展必要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