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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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高职工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包括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工。

三、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1.定期体检: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业暴露情况,制定不同的体检项目和频率,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查、肺活量检测等。

2.职业病危害评估:对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监测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3. 职业病防护: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工作环境的改善等。

4. 职业健康教育: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档案管理的内容1. 健康档案建立: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的结果,建立职工的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记录、职业病防护记录、职业病危害评估报告等。

2. 档案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定期更新档案信息,及时记录职工的体检结果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3. 档案查询:职工有权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档案信息。

五、责任与义务1.本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

2. 职工有义务参加职业健康监护和遵守相关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的健康。

3. 职工有义务配合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提供真实的健康信息。

4. 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七、附件本制度的执行细则和相关表格作为附件。

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八、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调整。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扩大,职业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业健康问题愈发受到重视。

不仅是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还包括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我国将在2024年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将着重介绍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目标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健康监护(1)健康评估: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全面评估其身体状况,包括健康史、职业史、生活习惯等方面;(2)职业暴露监测: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暴露的监测,包括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噪声、振动等;(3)生活环境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工作环境无毒、无害、无污染;(4)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程度;(5)职业病诊断与防治: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及时诊断与治疗,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 档案管理(1)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对每位从业人员建立全面、准确的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记录等;(2)电子档案管理: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便于信息的共享和查询;(3)保密措施: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隐私权利;(4)数据分析与利用:对职业健康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为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三、实施方式2024年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确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2. 政府推动:政府加大对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3. 建立职业健康机构:建立专门的职业健康机构,负责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4. 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职业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 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范围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管理;6. 各方合作: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职业健康监护: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情形的定期及特殊监护。

•从业人员:指在本企业工作的各类员工,包含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

•员工档案:指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文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1.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依据工作岗位的不同而定。

2.全部从业人员应当搭配体检工作,供应真实、准确的健康信息,不得隐瞒疾病史和职业暴露情况。

3.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从业人员本人,并依据检查结果订立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

第五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1.本企业将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从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2.监测结果将作为调整工作环境、改进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的紧要依据。

第六条职业卫生培训1.全部新进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防备本领。

第七条应急救援措施1.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置合适的急救设施和器材,并培训职业急救人员。

2.在突发职业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员工档案管理第八条档案建立1.本企业应对全部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体检报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等。

2.档案建立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登记和归档,并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1.健康档案由企业负责管理,设置特地的档案保管室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档案应分类保管,确保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查询和使用1.从业人员可通过申请,查询本身的个人健康档案,而且有权对其中的内容提出异议。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1健康监护档案册。

1.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1.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1.6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2.职业病诊断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2.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2.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三、保管1.档案室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2.档案室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导致火灾的危险品。

3.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

5.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6.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风险因素,建立起的一个管理体系。

该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问题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说,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健康检查: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包括身体状况、慢性病史、职业病史等方面的检查。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一)职业健康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和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四)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内容;(五)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决策、职业安全健康自查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六)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七)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存入职业健康档案的资料。

第四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到:(一)按照要求填写职业健康档案有关内容,保证职业健康档案的准确性;(二)每年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复核,并及时修订;(三)及时将职业健康档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加强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四)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

(五)严格职业健康档案借阅管理,非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得外借。

第五条、接受相关政府管理单位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和汇总,建立分公司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业健康档案负有保密义务,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一项制度,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加强企业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 定期健康检查: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验等。

检查项目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

3. 健康监测和评价:企业可以采用各种方法监测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并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预防职业病的依据。

4. 职业病防护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让他们了解职业病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5. 职业病报告和处理:企业应鼓励从业人员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职业病症状,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报告和处理机制。

6. 健康监护措施落实:企业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落实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包括改善工作环境、配备个人防护用具等。

同时,企业还应定期评估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通过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疾病情况等信息能够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从业人员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2. 健康监护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科学、严谨、准确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健康风险。

第二章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第四条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1. 公司应为所有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体检记录、疫苗接种记录、职业病体检记录等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建立全面、科学、规范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雇员、劳务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公平、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等环节进行职业健康检测与疾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以便及时了解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掌握其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实施干预控制措施,实现职工的职业健康监管与控制。

第五条本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本企业负责将职业健康监护的结果向从业人员公示,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和保护自身健康的能力。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顺序第七条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以下内容: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等。

其顺序为: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职业病早期诊断→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职业病评估。

第八条体检包括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格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定期的体检,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职业健康体格检查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体格检查,了解其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以及职业健康状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接触情况。

第十条职业病早期诊断是指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征、生理指标和相关病理指标的检查,早期发现和诊断职业病。

第十一条职业病病程动态监测是指对已经发生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了解其职业病的发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引言】职业健康监护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管理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全面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

本文将介绍一套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目的】为了科学合理地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必要的。

【内容】1. 确定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确保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制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方案,包括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4. 进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5. 根据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制定相应的个体防护和康复措施。

6. 对职业病危害较大的从业人员,进行特殊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等。

7. 定期评估和改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二、档案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

【内容】1. 确定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3. 对从业人员进行档案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4. 对职业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对不同人群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干预。

5. 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归档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对档案进行保密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隐私权。

7. 根据需要提供健康档案查询服务,方便管理人员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

8. 定期评估和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培训】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制度的理解和操作方法等。

【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从业人员宣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增强从业人员的主动参与意识。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矿的实际,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职业卫生和健康管理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变得日益重要。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能够提供关键的信息和数据,有助于预防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定义、建立、内容、管理、更新以及隐私保护。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

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____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

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强化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保护。

一、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程度、健康状况及工作相关健康问题进行监测和评估,并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措施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1.1 监测和评估职业健康监护的首要任务是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包括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以确保从业人员的暴露程度符合国家标准。

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1.2 健康咨询和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还包括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咨询和培训。

健康咨询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措施等,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定期的集中培训,也可以是现场辅导,以确保从业人员全面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并能有效应用。

1.3 诊断和治疗如果从业人员存在职业病问题,职业健康监护还应包括诊断和治疗。

诊断通过对从业人员的体检、病史调查等手段进行,确定是否存在职业病。

如果确诊,应及时给予治疗,以减少疾病对从业人员的影响。

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2.1 档案建立档案建立是档案管理制度的首要环节。

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需要对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职业暴露情况、健康状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以电子形式保存,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2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储存和维护等工作。

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检索效率。

档案应储存在安全、防火、防水的环境中,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意外丢失。

同时,档案需要定期维护,例如更新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职业暴露情况等信息。

2.3 档案使用档案使用是档案管理制度的最终目标。

档案可以作为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评估和监测依据,也可以作为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就业资格审核依据。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六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六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岗位及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的设计和管理。

2.行政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入职、岗中和离岗的体检,协助完善健康档案。

3.财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的费用落实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1.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____从业人员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2.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及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本项工作。

3.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____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年不少于一次。

4.对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6.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区安监和____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7.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8.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8.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8.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9.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应予以提供。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监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以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为原则,人性化、客观公正、保密的要求。

第二章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第六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第七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九条劳动者因职业健康问题需要治疗或休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提供体检结果及相应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第十一条劳动者有职业病症状、体征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可到医院进行诊断。

第十二条医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要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四章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岗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劳动者本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第五章职业危害专业防护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职业健康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身心健康的状态,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效率和生产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为有效实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下文阐述了一份范本,并对其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描述。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并规范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的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1.入职前体检:从业人员如拟进入本单位工作,必须经过入职前体检。

体检包括体格检查、工种适应性评估等项目,以评估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适于从事相应工作。

2.岗前培训: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有关职业病防护、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加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3.定期体检:每位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体检,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体检项目应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职业病筛查等。

4.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于与职业健康有关的危害因素,应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其对从业人员的危害。

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要求1.建立档案: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入厂体检结果、岗前教育培训证书、定期体检记录等信息,并按照保密原则妥善保存。

2.保密性要求: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仅供从业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

3.信息更新:职业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包括入职后体检记录、岗位调整体检记录等。

从业人员在离职时,档案应根据规定的要求进行归档和保存。

4.档案调阅:从业人员有权查阅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档案报告: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向企业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1.责任分工:明确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3篇

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3篇

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3篇第1篇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2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3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第1篇】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五、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劳资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2.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____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5.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指指导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质量,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 监护主体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个方面。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雇主应当承担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劳动者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监护,自觉保护自己的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对职工职业健康的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

适用范围为本企业全体在职职工。

二、职业健康监护内容1.职业健康检查:全体在职职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检查和体检报告分析。

2.职业病防护:根据职工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培训。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意识。

4.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发现职业病或可疑职业病病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每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应当建立,并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记录等内容。

2.职业健康档案的保密:职业健康档案应当严格保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存。

3.职业健康档案的查询:职工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查询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查询服务。

四、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责任1.企业的责任:企业应当组织健康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2.职工的责任:职工应当配合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如实填写相关的健康调查问卷。

3.职工代表的责任:职工代表应当参与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的决策,维护职工的权益。

五、违约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告知全体职工,并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以上是一个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同时,企业在实施此制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职工的健康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摘要:随着现代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工作顺利进行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在公司承担长期分包任务的承包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4.术语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职责5.1 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5.2 行政后勤部负责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5.3 行政后勤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4技术安全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做好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5.5 财务部负责按时支付职业健康体检费用,并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6.管理要求6.1 职业健康体检6.1.1 公司应当每年一次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6.1.2 公司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后勤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6.1.3 公司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6.1.3.1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6.1.3.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6.1.3.3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6.1.4 公司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6.1.4.1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6.1.4.2 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6.1.5 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体检计划并____实施。

二、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取得自治区职业健康监护资质。

三、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四、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____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

五、对即将离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____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井按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问,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沿疗。

七、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____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井根据上級主管部门的意见积极做好职业病病人的复查和康复治疗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要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6、其它需要的资料。

九、企业不得安排末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用于管理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建立:从业人员进入工作岗位时,应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并建立相应的职业卫生监护档案。

2. 档案内容:职业卫生监护档案中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等信息。

3. 档案管理: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由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卫生机构或专业从事职业卫生监护工作的机构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隐私权,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档案使用: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及时更新,用于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和评估、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等工作。

5. 档案保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保存,一般情况下可以保存5年以上。

6. 档案调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可以由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卫生监测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调阅和使用。

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二)职业卫生监护是指对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员进行的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

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护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卫生监护数据、职业健康评价、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卫生技术培训等内容。

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如下:1. 个人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业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职业卫生监护数据:包括职业卫生监护记录、体检结果、生化指标、职业病筛查结果等数据。

3. 职业健康评价:根据职业卫生监护数据,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4. 职业病防治措施:记录从业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职业卫生设施建设、工作场所环境监测、职业卫生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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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3职责
3.1 行政人事处负责组织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负责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整理和归档,并妥善保存。

3.2 生产技术处负责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管。

3.3 工会有权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实施监督。

4工作要求
4.1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4.1.1 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1.2 上岗前体检的对象包括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新录用人员和转岗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4.1.3 对于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有禁忌的工作。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应调离对本人、胎儿和婴儿有危害的工作。

4.1.4 对于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如实告知本人。

对于检查发现健康异常的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健康损害可能与从事职业有关的,应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作业人员,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4.1.5 对于准备调离或准备辞职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报告应妥善保存,若本人索取检查报告只能给予复印件。

4.1.6 辞职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若未接受健康检查就离开公司,应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本人接受健康检查,并留下证据。

4.1.7 当发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或作业人员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急性职业中毒症状时,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4.1.7 职业健康检查及其有关费用均有公司承担,健康检查期间视同正常出勤。

4.1.8 职业病人的待遇和生活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4.2.1 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包括:
(1)作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等情况;
(2)作业人员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职业病处置资料;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4.2.2 所有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数据可靠。

每年应进行整理,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归档。

4.2.3 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和人员工作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每年12 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4.2.4 员工辞职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的复印件,行政人事处应如实、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4.2.5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的接收、转移、销毁、借阅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办好交接手续,以确保档案完好。

4.2.6 严禁涂改、转借和擅自翻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违者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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