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合集下载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监理细则为了真实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影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制定本“监理影像资料管理方案”,作为本项目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指导。

一)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1、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2、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以及重要结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3、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监理旁站内容以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监理见证情况。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中碰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对应。

5、所拍摄的检验批验收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验批中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

6、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工程开工、竣工和重要施工阶段的工程形象面貌。

7、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工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检查、贵宾参观等情况。

二)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1、监理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500万像素。

拍摄时应尽量标明轴线、层数等拍摄位置,拍摄的角度、方式应能全面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桩位偏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以供追溯;当拍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仪对重要机械设备、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四个面的质量情况;等空间部位时,器等应有全面和重点部位的拍摄记录。

2、在拍摄影像资料时,应把旁站人员、验收人员、见证人员与实体同时反映在影像之中。

3、监理影像资料以照片作为主要载体;对于重要的工程活动应进行录像。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关于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沪建建管(2004)第004号各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落实《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沪建建管(2002)第064号文),有效追溯工程质量,现对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必须留存影像资料的工作内容1、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状况(附件“应留存工程照片的具体工序和内容”,供各监理项目部参考)。

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和特点,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具体工序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2、影像资料应能切实反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状况。

3、影像资料应能反映监理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重点旁站内容,以及监理对涉及质量、安全检验见证情况。

4、影像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异常情况及处理全过程。

二、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1、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其中数码照片每张不得低于500K字节。

2、拍摄的角度、距离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

当拍摄桩位偏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实测实量项目时,应立尺标识;当拍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专人对影像资料进行管理。

2、影像资料应以单位工程作为归档单元,按分部、分项工程分类整理。

3、影像资料应有相应文字说明,具体包括编号、题名、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内容。

4、影像资料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存档。

各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于2004年3月1日起按照本文规定实施管理。

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本通知内容列入日常监督工作。

上海市建设监理协会应对各监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监理单位留存其它类型建设工程影像资料时,可在保证有效追溯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参照本通知执行。

监理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监理公司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监理工作效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所有监理项目中的影像资料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1. 项目总监负责影像资料的管理,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使用。

3. 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协助项目总监对影像资料进行审核。

4. 工程师负责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 影像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2. 影像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竣工等关键节点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2)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的监控。

(3)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情况的记录。

(4)工程验收、检测、试验等情况的记录。

(5)工程资料、文件、图纸等管理。

3. 影像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1)按项目分类,建立项目影像资料目录。

(2)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资料连续性。

(3)按类别归档,如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安全检查等。

(4)归档资料应附有简要说明,便于查阅。

4. 影像资料的保管:(1)影像资料应存放在安全、防潮、防火、防盗的场所。

(2)电子影像资料应备份,并确保备份的可靠性。

(3)纸质影像资料应定期整理、装订,保持整洁。

五、影像资料的使用与提供1. 影像资料的使用:(1)项目监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向项目总监申请使用影像资料。

(2)项目总监对申请使用影像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

2. 影像资料的提供:(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项目总监的要求,及时提供影像资料。

(2)影像资料提供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影像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监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提供详细的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是指在建设项目过程中,通过摄像机等设备采集到的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用于监理工作的记录和分析。

监理影像资料的监理工作对于确保施工质量、推动工程进度、解决纠纷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监理影像资料的采集和存储1. 监理影像资料的采集1.1. 设置监控点位:按照项目的需求和监理计划,在施工现场合理设置监控点位,确保能够全方位、全过程地记录施工现场情况。

1.2. 摄像设备选择:选择合适的摄像设备,包括摄像机、摄像机位置、拍摄角度等,保证拍摄到的影像资料具备足够的清晰度和覆盖范围。

1.3. 影像采集频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影像采集频率,确保能够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包括施工时间、人员活动、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2. 监理影像资料的存储2.1. 存储设备选择:选择合适的存储设备,如硬盘、云存储等,以确保监理影像资料的安全存储。

2.2. 存储容量规划:根据项目的需要和监理影像资料的大小,制定存储容量规划,确保能够存储足够长期的监理影像资料。

2.3. 存储管理:建立监理影像资料的存储管理制度,包括存储位置、存储命名、存储权限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监理影像资料可以方便地查找和调取。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分析和应用1. 监理影像资料的分析1.1. 施工质量分析:通过对监理影像资料的分析,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1.2. 工程进度分析:通过对监理影像资料的比对分析,可以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1.3. 安全隐患分析:监理影像资料可以用于识别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2. 监理影像资料的应用2.1. 纠纷解决:监理影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解决工程纠纷。

通过对监理影像资料的查看和分析,可以判断责任归属和事实真象。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一、引言工程影像资料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使用,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二、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涉及工程影像资料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造、道路、桥梁、水利等工程项目。

三、术语定义1. 工程影像资料:指通过摄影、摄像等方式获取的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图象、视频、照片等数据。

2. 采集设备:指用于采集工程影像资料的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设备。

3. 存储设备:指用于存储工程影像资料的服务器、硬盘、云存储等设备。

4. 处理软件:指用于对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处理和编辑的软件,如Photoshop、Premiere等。

5. 使用目的:指工程影像资料在工程项目中的具体应用目的,如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

四、采集要求1. 采集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图象质量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需求。

2. 采集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拍摄角度、距离和光线条件,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

3. 采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工作状态和采集结果的准确性。

4. 采集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并处理采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五、存储要求1. 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项目和时间进行分类和存储,便于查找和管理。

2. 存储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稳定性,能够安全地保存工程影像资料,并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3. 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4. 存储设备的访问权限应根据项目的需要进行设置,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处理要求1. 处理软件应具备必要的功能和性能,能够对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基本的处理和编辑。

2. 处理过程中,应保持工程影像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失真的处理。

3. 处理结果应保存原始数据和处理记录,便于后期的查证和审查。

4. 处理软件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软件并处理处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关于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沪建建管(2019)第004号各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落实《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沪建建管(2002)第064号文),有效追溯工程质量,现对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必须留存影像资料的工作内容1、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状况(附件“应留存工程照片的具体工序和内容”,供各监理项目部参考)。

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和特点,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具体工序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2、影像资料应能切实反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状况。

3、影像资料应能反映监理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重点旁站内容,以及监理对涉及质量、安全检验见证情况。

4、影像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异常情况及处理全过程。

二、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1、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其中数码照片每张不得低于500K 字节。

2、拍摄的角度、距离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

当拍摄桩位偏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实测实量项目时,应立尺标识;当拍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专人对影像资料进行管理。

2、影像资料应以单位工程作为归档单元,按分部、分项工程分类整理。

3、影像资料应有相应文字说明,具体包括编号、题名、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内容。

4、影像资料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存档。

各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于2019年3月1日起按照本文规定实施管理。

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本通知内容列入日常监督工作。

上海市建设监理协会应对各监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监理单位留存其它类型建设工程影像资料时,可在保证有效追溯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参照本通知执行。

监理影像管理制度

监理影像管理制度

监理影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监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监理影像管理制度是公司对监理工作开展的指导和要求,所有项目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条公司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监理人员了解并严格执行监理影像管理制度。

第二章监理影像采集要求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监理影像采集设备,包括摄像机、摄像笔等。

第六条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对所有工程现场的设备和通道进行检查,确保监理影像采集设备的安装和设置符合要求。

第七条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的各个施工阶段进行全程录像,并按时进行存档和备份,确保监理影像的完整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必须对重要区域和工序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监控范围和手段,确保监理影像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监理影像管理要求第十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理影像管理制度,包括影像的存储、整理和检索。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对每日采集的监理影像进行整理和归类,建立档案,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存储设备和系统,对监理影像进行存档和备份,确保监理影像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监理影像,便于后期的审核和验收。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监理影像的管理和保存工作,确保监理影像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监理影像使用要求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监理影像提供给相关单位和领导,便于工程的审核和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部在接到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影像后,必须及时整理和归档,便于后期的查阅和使用。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对监理影像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影像的使用进行严格管控,确保监理影像的安全和保密。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精心整理
工程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为了真实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影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制定本“监理影像资料管理方案”,作为本项目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指导。

一)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1、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
2
3
4
5
6
7
1
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四个面的质量情况;对重要机械设备、仪器等应有全面和重点部位的拍摄记录。

2、在拍摄影像资料时,应把旁站人员、验收人员、见证人员与实体同时反映在影像之中。

3、监理影像资料以照片作为主要载体;对于重要的工程活动应进行录像。

4、监理影像资料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资料员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与归档要求
1、监理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以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2、监理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

3、工程竣工后应对监理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地剪辑和编排,并按城市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

附录:应留存影像资料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影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

影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影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本工程鸟瞰图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部20**年**月**日监理细则审查表第次审查监理细则名称:共页审查内容工程部经理审查意见1、监理控制方法是否齐全2、主要控制要点是否合理,目标是否明确3、项目公司主要审核意见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监理细则及方案会签用表会签审批栏会签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审批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目录一、影像资料的重要性 (1)二、编制依据 (1)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1)四、拍摄并留存影像资料部位一览表 (2)1、影像资料的重要性工程影像资料,是反映施工过程中,从进场材料、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节点的施工质量、成本审核等环节的重要依据,为此,各监理人员务在各环节中,严格操作,及时编辑、及时分类整理、及时归档,确保该工程所有节点的影像资料真实、完整、及时、有效,它是监理工作重要的服务内容,监理部所有人员务必严格执行。

2、编制依据1、万达集团公司要求的《工程检查验收拍照等影像资料管控标准》。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1.监理人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影像资料监理实施细则》,影像资料留设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检查验收拍照等影像资料管控标准》要求。

2.监理人对施工、旁站、验收等过程应拍摄数码照片,并附简洁文字说明,按照楼座、部位、材料、施工、验收等分类,再按照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批/隐蔽验收、维修/更换材料设备、试验调试等细分。

每周定期刻录光盘,存档,备查。

3.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要拍摄照片(远景、标识、验收过程及验收人),附在进场验收报告后。

4.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要求远景、标识、验收过程及验收人的照片并附简要说明。

5.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拍摄数码照片,要求有远景、数值、旁站过程及旁站人的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6.见证取样、桩基施工及检查、现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试附表:拍摄并留存影像资料部位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验、调试、试运行:要求有记录及远景、数值、旁站过程及旁站人的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

目录1.总则...........................................(1)2.适用范围.......................................(1)3.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1)4.影像设备及人员要求.............................(2)5.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2)6.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3)7.附录...........................................(3)一、总则为贯彻落实沪建建管(2002)第064号文《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体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强化验收”的原则,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

三、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四、影像设备及人员要求1.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照相器具,以照片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对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配置数码照相机,以电子文件或录像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

项目部具体采用的设备类型应在监理规划中予以明确。

2. 监理部或项经部应配置摄像机,对工程建设的关键节点进行摄像,并以电子文件或录像带予以记录。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监理部应对摄像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五、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1.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在制定的分部、分项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一、引言工程影像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集、记录和存储的与工程相关的影像数据,包括照片、视频、无人机航拍等。

为了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和使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定义1. 工程影像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集、记录和存储的与工程相关的影像数据。

2. 影像采集设备:指用于采集工程影像资料的设备,包括数码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

3. 影像采集人员:指负责采集工程影像资料的人员,包括工程人员、摄影师、无人机操作员等。

4. 影像资料管理系统:指用于管理工程影像资料的软件系统。

三、工程影像资料采集1. 影像采集设备的选择: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影像采集设备,确保采集到的影像资料清晰、准确。

2. 影像采集计划的制定:制定影像采集计划,明确采集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确保全面采集工程影像资料。

3. 影像采集人员的培训:对影像采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影像采集技术和专业知识水平,确保采集到的影像资料质量。

4. 影像采集过程的记录:在影像采集过程中,及时记录采集时间、地点、设备信息等重要信息,为后续的影像资料整理和管理提供依据。

四、工程影像资料整理1. 影像资料分类:根据工程类型和内容,将采集到的影像资料进行分类,便于后续的检索和使用。

2. 影像资料命名规范:制定影像资料命名规范,包括工程名称、采集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影像资料命名规范统一。

3. 影像资料标注:对影像资料进行标注,包括影像内容、拍摄角度、重要特征等信息,便于后续的分析和应用。

4. 影像资料存储:建立影像资料管理系统,将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存储,确保数据安全和可靠性。

五、工程影像资料应用1. 工程监理:利用工程影像资料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工程验收:利用工程影像资料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工程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3. 工程宣传:利用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工程宣传,展示工程成果,提升工程知名度和美誉度。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一、背景和目的监理影像资料是指为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监督而采集的影像资料。

监理影像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效果。

为了确保监理影像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详实性,制定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以规范监理工作中对影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存档。

二、监理影像资料的采集1.监理影像资料的采集包括拍摄、录像等方式,基于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技术手段和设备。

2.监理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专业拍摄和录像技术,确保影像资料的质量。

3.监理人员在采集影像资料时,应当依据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全面、准确地记录工程过程和施工质量,不得遗漏关键环节和重要细节。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1.监理影像资料应当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或者专项工作进行分类和整理,便于查询和使用。

2.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应当包括文字说明,确保影像资料的显示效果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3.监理人员应当明确影像资料的编号和名称,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文档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影像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监理影像资料的存档1.监理影像资料的存档应当建立相应的存档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2.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将监理影像资料归档并加以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或者被篡改。

3.监理影像资料的存档应当按照工程的需要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工程完工后能够方便地查阅和利用。

五、监理影像资料的使用1.监理影像资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监理人员在使用监理影像资料时,应当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删除相关信息。

3.监理影像资料在需要对违约行为进行证据支持时,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

六、监理影像资料的保密1.监理人员在使用和传递监理影像资料时,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2.监理影像资料的保密涉及到项目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监理人员应当保密被委托人、承建人和施工人员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高铁建设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高铁建设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铁路高速铁路隐蔽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日期:年月日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张高速铁路监理项目部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 (1)二、编制依据 (1)三、监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流程 (1)四、监理影像资料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五、监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方法及质量要求 (5)六、监理影像资料的归档管理 (10)隐蔽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为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工程山西省境内DZJL-1标段,标段内主要工程数量为:正线路基11.155km,改京包线路基长度0.837km;桥梁12座共15.20431km,其中双线特大桥7座14.2592km,双线大中桥5座941.49m,桥涵14.38m;隧道1座7680m;改扩建车站1座(天镇站);预制和架设箱梁447孔;轨道工程山西段269.213km。

正线全长为34.05公里(DK61+450~DK95+500)的站前工程施工监理的全过程监理,标段内征地拆迁数量的确认、三电迁改及管线改移、道路改移方案及数量的确认。

监理的施工标段为DZZQ-1标段,不含河北段轨道工程。

二、编制依据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视频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151号);2、大西铁路客专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大西铁安质〔2017〕80号;3、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图集;4、本项目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三、监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流程北京铁城大张高铁监理项目部为切实加强工序施工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根据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隐蔽工程及关键性工序的施工过程,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1.程序检查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影像、资料监理实施 细则

影像、资料监理实施  细则

HB-QD-02-03.06上海宏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虹桥交通枢纽周边水系整治工程专业名称影像、信息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总监年月日地址:龙华西路31弄58号邮编:200232电话:64573841 传真:645685 941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虹桥交通枢纽周边水系整治工程1.2 工程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境内1.3 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闵行区,此次综合整治范围包括北横泾(北翟路—蟠龙路)段,整治长度为739.69m,蟠龙港(北翟路—北横泾泵闸)段,整治长度884.84m;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浚拓宽、新建护岸、新建防汛通道、亲水平台、种植绿化等工程。

其中:北横泾:河道疏浚拓宽:长度共计739.69m,土方155544m3,其中机械开挖(水上方)装车外运79333m3,抓斗式挖泥船清淤(水下方),运距25km,清淤处置75416m3,土堤回填723m3;新建护岸工程:长度1437.51m,其中新建A护岸1318.51m,新建A1护岸120m;蟠龙港:河道疏浚拓宽:长度共计884.84m,土方147129m3,其中机械开挖(水上方)装车外运79927m3,抓斗式挖泥船清淤(水下方),运距25km,清淤处置65395m3,土堤回填1735m3;新建护岸工程:长度1733.97m,其中新建A护岸1583.97m,新建A1护岸150m。

A型护岸结构:250╳250╳7000@1000双排方桩,100mm厚C15素砼垫层,带齿坎350mm厚的C30钢筋砼底板,底板顶标高2.10m,底板上为M10浆砌块石挡墙,挡墙顶为300╳500 C30钢筋砼压顶,压顶顶标高为3.50m。

墙后为1:3.0回填土(标高3.5m~4.5m,宽度为3m),墙后3.5处外为3m宽彩色人行道板带仿木栏杆的防汛通道。

A型结构总长:1583.97m。

A1型护岸结构:250╳250╳7000@1000双排方桩,100mm厚C15素砼垫层,带齿坎350mm厚的C30钢筋砼底板,底板顶标高2.10m,底板上为M10浆砌块石挡墙,挡墙顶为300╳500 C30钢筋砼压顶,压顶顶标高为3.50m,压顶上设仿木栏杆。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9页word资料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9页word资料

目录1.总则...........................................(1)2.适用范围.......................................(1)3.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1)4.影像设备及人员要求.............................(2)5.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2)6.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3)7.附录...........................................(3)一、 总 则为贯彻落实沪建建管(2019)第064号文《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体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9中“强化验收”的原则,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 适用范围本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

三、 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四、 影像设备及人员要求1.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照相器具,以照片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对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配置数码照相机,以电子文件或录像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

项目部具体采用的设备类型应在监理规划中予以明确。

2. 监理部或项经部应配置摄像机,对工程建设的关键节点进行摄像,并以电子文件或录像带予以记录。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监理部应对摄像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五、 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1.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在制定的分部、分项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高铁建设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高铁建设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至铁路高速铁路隐蔽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日期:年月日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大高速铁路监理项目部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 (1)二、编制依据 (1)三、监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流程 (1)四、监理影像资料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2)五、监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方法及质量要求 (4)六、监理影像资料的归档管理 (9)隐蔽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围为新建至高速铁路工程省境DZJL-1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为:正线路基11.155km,改京包线路基长度0.837km;桥梁12座共15.20431km,其中双线特大桥7座14.2592km,双线大中桥5座941.49m,桥涵14.38m;隧道1座7680m;改扩建车站1座(天镇站);预制和架设箱梁447孔;轨道工程段269.213km。

正线全长为34.05公里(DK61+450~DK95+500)的站前工程施工监理的全过程监理,标段征地拆迁数量的确认、三电迁改及管线改移、道路改移方案及数量的确认。

监理的施工标段为DZZQ-1标段,不含段轨道工程。

二、编制依据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视频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151号);2、大西铁路客专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视频资料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大西铁安质〔2017〕80号;3、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图集;4、本项目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三、监理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流程铁城大高铁监理项目部为切实加强工序施工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根据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隐蔽工程及关键性工序的施工过程,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1.程序检查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工程监理影像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影像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影像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规范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影像管理、提升工程监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影像管理。

二、定义1.影像资料:包括照片、录像、音频等。

2.监理系统:指综合监理管理系统。

三、影像资料采集1.工程监理人员在现场必须采集好现场照片、录像等资料。

2.工程监理人员收集的影像资料应具有明确的时间、地点、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影像资料管理1.影像资料应及时上传到监理系统中。

2.监理系统中应设置便于工程监理人员使用的影像资料查询功能,以支持快速查找所需影像资料。

3.监理系统应设置权限管理,确保影像资料仅对应的人员可见、可操作。

4.影像资料应分类存储,便于日后查阅。

五、异常情况处理1.如出现工程质量异常或安全事故,相关影像资料须在第一时间存入监理系统中。

2.如出现工程监理人员受伤等情况,也需要及时拍照留存影像资料。

3.监理系统应设置报警功能,对于异常情况进行通知提醒。

六、监理系统备份与存储1.监理系统的编写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安全性和可靠性。

2.监理系统应当设置反病毒及网络攻击防护程序,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入侵。

3.监理系统应设置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至少每周备份一次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性,以防数据丢失等情况。

七、违规行为处理1.如出现监理人员未按规定采集、上传影像资料等违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涉及追责。

2.如监理系统发现人为操作数据、篡改数据等行为,应及时通知上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结束语1.本规定的出现,不仅能提高工程监理的效率和准确度,同时也可以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规定,维护良好工程秩序。

以上内容为工程监理影像管理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相应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本规定贯彻于整个工程监理流程中,可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关于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沪建建管(2004)第004号各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落实《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沪建建管(2002)第064号文),有效追溯工程质量,现对监理单位留存建筑工程影像资料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必须留存影像资料的工作内容1、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状况(附件“应留存工程照片的具体工序和内容”,供各监理项目部参考)。

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和特点,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具体工序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2、影像资料应能切实反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状况。

3、影像资料应能反映监理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重点旁站内容,以及监理对涉及质量、安全检验见证情况。

4、影像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异常情况及处理全过程。

二、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1、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其中数码照片每张不得低于500K字节。

2、拍摄的角度、距离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

当拍摄桩位偏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实测实量项目时,应立尺标识;当拍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专人对影像资料进行管理。

2、影像资料应以单位工程作为归档单元,按分部、分项工程分类整理。

3、影像资料应有相应文字说明,具体包括编号、题名、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内容。

4、影像资料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存档。

各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于2004年3月1日起按照本文规定实施管理。

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本通知内容列入日常监督工作。

上海市建设监理协会应对各监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监理单位留存其它类型建设工程影像资料时,可在保证有效追溯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参照本通知执行。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

影像资料留存监理细则目录1.总则...........................................(1)2.适用范围.......................................(1)3.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1)4.影像设备及人员要求.............................(2)5.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2)6.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3)7.附录...........................................(3)一、总则为贯彻落实沪建建管(2002)第064号文《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体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强化验收”的原则,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

三、监理影像资料管理程序编制监理规划时明在监理细则中明确按要求规范化地组影像资料的分类、整进行后期技术处理,四、影像设备及人员要求1.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照相器具,以照片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对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配置数码照相机,以电子文件或录像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

项目部具体采用的设备类型应在监理规划中予以明确。

2. 监理部或项经部应配置摄像机,对工程建设的关键节点进行摄像,并以电子文件或录像带予以记录。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监理部应对摄像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五、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规定1.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在制定的分部、分项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为了真实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影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制定本“监理影像资料管理方案”,作为本项目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指导。

一)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1、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2、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以及重要结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3、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监理旁站内容以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监理见证情况。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中碰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对应。

5、所拍摄的检验批验收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验批中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

6、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工程开工、竣工和重要施工阶段的工程形象面貌。

7、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工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检查、贵宾参观等情况。

二)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
1、监理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500万像素。

拍摄时应尽量标明轴线、层数等拍摄位置,拍摄的角度、方式应能全面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桩位偏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以供追溯;当拍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四个面的质量情况;对重要机械设备、仪器等应有全面和重点部位的拍摄记录。

2、在拍摄影像资料时,应把旁站人员、验收人员、见证人员与实体同时反映在影像之中。

3、监理影像资料以照片作为主要载体;对于重要的工程活动应进行录像。

4、监理影像资料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资料员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与归档要求
1、监理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以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2、监理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

3、工程竣工后应对监理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地剪辑和编排,并按城市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

附录:应留存影像资料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