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公寓分配使用方案实施细则【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

教师公寓分配使用方案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分配原则,根据《**大学教师公寓分配使用方案》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房源和户型

此次用于分配的房源293套,除3套为三室一厅结构外,其余均为两室一厅结构(具体房源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有住房需求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按学校规定时间,从校园网总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用房申请表(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

2、申请职工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经配偶单位核实住房情况并加盖公章后交本人所在部门,由各部门认真审核并统一汇总。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汇总表(汇总表式样见附件3)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办公室(机关楼B40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佐证材料包括独生子女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及博士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配偶军官证,校外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提供收据和购房协议),核验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3、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组织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和纪检等有关部门核实用房申请表内容及有关佐证材料。

三、计分排队与审定

1、申请表经核实后,由教师公寓分配工作小组办公室按方案规定办法分类、计分、排队。

2、根据计分排队情况,由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初步审定,报批

后张榜公示,接受全校职工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排序、姓名、职务职称、工龄、总分、校外住房情况及附加分项目。

公示方式:在校园网上公示。

公示期间,职工可通过电话或邮箱:(******) 。

3、根据反馈意见,工作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分排队情况,按全部房源120%的比例公布第二榜。

4、根据第二榜反馈意见,住房分配工作小组再次研究核实,最后审核用房人员分类排队情况,确定用房人员及排队顺序,并按全部房源100%的比例公布第三榜。

5、对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其申请用房资格、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选房

1、三榜定案后,学校规定时间、地点,按排队顺序选房。

2、选房时每户参与人数不得超过3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房号一旦选定,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私下调整。

4、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平有序,选房时需交纳1 万元选房保证金,并与学校签订房屋使用协议。

五、交款

根据使用方案规定,申请到住房的职工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一次性交清房屋使用费(同时凭收据退还选房保证金),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用房资格,选房保证金不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