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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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签的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合同签的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一、前言工程监理合同是指监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就委托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

通过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监理工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从而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工程监理合同的签订,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

本文将对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建设工程监理规定》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规和政策。

三、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内容应公平公正,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 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主体:明确委托人和监理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监理的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

3. 监理期限:明确监理工作的起止时间,包括试用期和正式监理期。

4. 监理费用:约定监理人的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变动报酬。

5. 监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理人的基本职责、权利和义务。

6.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委托人的基本职责、权利和义务。

7.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8.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0. 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地点、时间、签字盖章等。

五、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 仔细阅读合同文本,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GF -2012 -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委托人:监理人:签订日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 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们对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原《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年二月十七日附件:GF-2000-0202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3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3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3篇篇1甲方(业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及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综合协调等。

乙方应按照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监理期限及进度安排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甲方要求,制定详细监理计划和进度安排,并按计划执行。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支付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监理服务。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1. 发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权利和能力。

2. 承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权利和能力。

同时,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1. 工程范围: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工程性质等。

2. 工程内容:应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任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

三、建设工期和进度1. 建设工期: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长度。

2. 工程进度:应明确各阶段工程进度要求,如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完成时间等。

四、工程质量要求1. 设计质量:应按照国家图纸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2. 施工质量: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3. 材料质量:承包人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明确,包括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2. 支付方式:应明确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六、合同履行和管理1.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合同管理:双方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的处理方式。

七、违约责任和法律适用1. 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法律适用:合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1. 合同的签订、修改、解除、终止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和关注上述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的合法权益。

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签

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签

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前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签呢?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的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签订流程1. 确定合同类型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主要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监理合同两种类型。

委托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施工监理合同是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类型。

2. 准备合同文件在签订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文件:(1)合同草稿: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合同期限等内容;(2)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营业执照: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其他相关文件:如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等。

3. 协商合同内容双方根据准备好的合同文件,就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合同期限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条款要明确:合同条款应详细规定监理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2)合同价格要合理:合同价格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来确定,确保双方利益;(3)合同期限要合理:合同期限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要求来确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签订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分别送相关部门备案。

5. 合同备案签订后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需送相关部门备案。

备案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要求后,合同生效。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这份合同不仅明确了委托方和监理方的权利与义务,还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些注意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首先,要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委托方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和合法的建设资格,监理方则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和相关的从业经验。

同时,要核实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主体信息错误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这是合同中的核心条款之一。

要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包括工程的地点、规模、类型等。

例如,是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监理,还是仅对某个阶段或某个部分进行监理。

同时,要详细规定监理工作的内容,如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要明确监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标准和程序,对施工工序和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要求。

在进度控制方面,要确定监理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和调整权限,以及对工程延误的处理方式。

在投资控制方面,要规定监理对工程变更、索赔的审核程序和责任,以及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监督职责。

三、监理服务期限明确监理服务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起始时间一般应从监理单位收到委托方的书面通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结束时间则应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或保修期满等为标志。

同时,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工程延期情况,约定在工程延期时监理服务期限的相应调整方式和费用补偿办法。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是合同中的重要经济条款。

要明确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总额,是按照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计算,还是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同时,要约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例如是按月支付、按阶段支付还是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支付。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合同。

2. 合同主体3. 合同内容3.1 建设工程信息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设工程信息,包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3.2 监理范围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检查。

3.3 监理报告乙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汇报,以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4 变更和索赔管理如发生工程变更或施工中的索赔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3.5 纠纷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4. 合同执行4.1 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按时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甲方应提供足够的施工信息和资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进行监理工作,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乙方应保证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5. 合同变更和终止5.1 变更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2 终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使得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6. 合同生效和解释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7.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建设工程信息、监理报告模板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People will not suffer for a lifetime, but they will suffer for a whil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导读: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

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我国建筑行业建中筑工程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常见的情况就是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赔偿。

为了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在签订合同之前大家一定要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接下来将为大家注意事项有哪些,供大家进行了解。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履约管理之工期(一)工期和施工进度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前,应当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是否具备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等。

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二、明确工程范围和内容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标准、工程量等。

对于工程项目的变动或修改,应当明确变更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期约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工期的约定,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工期顺延的条件和程序。

对于工期延误,应当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约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质量验收、保修等。

对于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工程价款约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等。

对于工程价款的支付纠纷,应当约定解决方式和责任。

六、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中应当明确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包括供应的范围、质量、数量、价格等。

对于材料和设备供应不符合约定,应当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和管理责任,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协调等。

对于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

对于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当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对于合同争议,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变更条件和解除条件。

对于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件进行。

总之,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当全面、详细地了解和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签署顺序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签署顺序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签署顺序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合同。

它们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署顺序是怎样的呢?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署顺序及其相关注意事项。

一、施工合同签署顺序1. 项目前期准备: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业主需要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图纸审查等。

2. 招标投标: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业主需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提交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材料。

3. 评标与中标:业主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向业主提交中标确认书。

4. 签订施工合同:业主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5. 施工准备: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平整、施工设施搭建、施工人员组织等。

6. 工程开工:在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业主与中标单位共同举行工程开工仪式,标志着工程正式开工。

7. 施工过程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8.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业主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业主向中标单位支付尾款,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二、监理合同签署顺序1. 项目前期准备: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业主需要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图纸审查等。

2. 委托监理:业主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应确定监理单位。

业主与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3. 监理准备: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后,应进行监理准备工作,包括组织监理团队、编制监理计划、召开监理动员大会等。

4. 工程开工: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条件。

工程监理项目合同要点

工程监理项目合同要点

工程监理项目合同要点一、合同当事人信息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应明确列出甲方(业主)和乙方(监理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

二、合同目的与依据阐述合同的目的,即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监理服务,以及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监理范围与内容详细描述监理的具体范围,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等信息。

同时,明确监理的内容,如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四、监理职责与义务列明乙方的职责与义务,例如编制监理细则、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现场监督检查、质量评估、进度控制、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

五、权利与限制界定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与限制,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监理工作报告,乙方有权获取必要的工程资料等。

同时,明确双方不得越权行事,确保各自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

六、费用与支付方式规定监理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通常包括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部分,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赔偿等条款。

七、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赔偿责任的范围等。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规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

九、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诉诸法院等。

十、其他约定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就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协商,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的归属等。

十一、附件包括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图纸、技术标准等,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二、签字盖章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示认可和生效。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最新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最新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的目的在于防范发生争议,尽量使合同约定完善、准确。

应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主要争议入手,以此为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

一、法律评审内容1、严格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2、尽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好地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规定的内容也较为详尽,为合同的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日后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施工企业应当重视使用,对专用条款的填写约定应完整、清晰、合理。

并且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不仅引导我们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

3、签订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

如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周边扰民问题导致的工期拖延与费用增加应予以充分考虑,并在条款内详细约定;如交通不便的工程应充分考虑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费的增加。

在合同签订时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

例如合同条款约定“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此“暂时”有可能遥遥无期,给合同履行带来极大隐患。

4、重点审查工程款支付条款,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经常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在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注意事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施工监理需要细心、全面地监督施工进程,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下面将从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三个阶段具体介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注意事项。

首先,施工前的注意事项:
1.施工前,监理应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证件,并进行核实。

其次,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1.监理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监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3.监理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4.在施工中,要特别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最后,施工后的注意事项:
1.验收阶段,监理应对工程质量和施工成果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档案和保修承诺,确保工程质量可靠;
3.监理应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并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全面负责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达到预期效果。

希望各位监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建号文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建号文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建号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总则1.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人)和乙方(监理人)共同缔结,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2.本合同的签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范围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并及时向甲方和相关部门报告监理情况。

2.乙方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对建设工程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检查和处理,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规范施工。

第三条保密条款1.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监理过程中得知的业务机密信息向外泄露或非法利用。

第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2.双方一致认为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手续。

第五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的具体事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书面确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愿遵守合同约定并共同履行。

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列表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监理报告模板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法律名词解释1.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的机构或个人。

建设工程监理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须知一、监理单位的基本信息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监理单位应当全程参与工程的实地监督,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工程质量。

二、监理范围及责任监理单位应全面了解设计文件及相关法规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监理单位应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同时,监理单位还应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保障工程质量。

三、监理单位的权利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无障碍检查,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等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核。

如果监理单位发现施工方存在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监理单位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并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按照约定提供监理服务。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并向业主提出合理建议。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与业主、施工方等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五、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监理单位应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同时,监理单位应关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六、监理报告及验收监理单位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真实反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监理报告还应包括对施工方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等内容。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全程参与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并向业主提供验收意见和建议。

七、违约责任如果监理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监理服务,或者监理工作存在严重失职、玩忽职守等情况,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可能包括赔偿业主因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等。

总之,建设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全程参与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程及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及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及合同管理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监理工程。

简单来说,监理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业主委托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而合同管理则是对工程项目中所有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进行的管理活动。

在制定监理工程及合同管理范本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这有助于预防因责任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2. 设定合理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工期和质量标准,以便于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

3. 设定明确的变更和索赔机制:在工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对原计划进行变更。

因此,合同中应设定明确的变更和索赔机制,以便于处理这些问题。

4. 设定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在工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

因此,合同中应设定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如仲裁或诉讼。

5. 设定严格的违约责任:为了确保各方遵守合同,合同中应设定严格的违约责任。

在实际的监理工程及合同管理中,我们还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地收集、存储和分析项目信息,以便于进行决策。

2. 加强沟通和协调:在项目管理中,沟通和协调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在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各种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3篇)

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是当前我国建筑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模式,它通过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交付。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定义、优势、实施步骤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定义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专业的管理,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委托管理旨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风险,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优势1.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委托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实力,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专业、高效的管理服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2. 降低风险委托管理公司具备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项目风险。

3. 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委托管理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专业的管理,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4.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委托管理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程项目成本。

5. 提高市场竞争力委托管理公司具备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有利于提高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力。

四、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实施步骤1. 选择合适的委托管理公司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规模和需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管理公司。

2. 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建设单位与委托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 建立项目管理组织委托管理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

4. 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委托管理公司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目标、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5. 实施项目管理计划委托管理公司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6. 监督和控制项目实施委托管理公司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符合预期目标。

不符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征的有

不符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征的有
不符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征的有
一、前言
鉴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方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旨在分析不符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征的情况,以供各方参考。
二、不符合特征分析
1.监理人非具备相应资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监理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若监理人在签订合同时,未具备相应资质,则该合同不符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征。
2.委托监理事项不明确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事项,包括监理的范围、内容、目标等。若合同中未明确监理事项,或监理事项不具体、不明确,导致监理人无法履行监理职责,则该合同不符合特征。
3.监理费用不符合规定
监理显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可能导致监理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影响工程质量,则该合同不符合特征。
6.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若合同内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则该合同不符合特征。
三、结论
不符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征的情况主要包括:监理人非具备相应资质、委托监理事项不明确、监理费用不符合规定、监理期限不合规、合同主体不符合规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各方在签订及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符合特征,以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
四、建议
为避免出现不符合特征的情况,建议各方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对监理人的资质审查,确保监理人具备相应能力,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
4.监理期限不合规
监理期限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若合同中监理期限明显短于或长于规定期限,可能导致监理人无法完成监理任务,或影响工程质量,则该合同不符合特征。

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

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

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
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合规性,委托监理成为一种常用的方式。

委托监理工程施工过程的委托书是一种正式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明确了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和义务。

本文将介绍关于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的内容、格式以及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首先,工程委托书应包括明确的信息,如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详细信息,具体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以及工程内容描述等。

委托方需要在委托书中清晰地表达出委托监理的目的和期望,确保受托方了解其监理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其次,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还应明确监理的权限和职责。

这包括监理方在工程项目中的具体任务、工作时间安排、监理报告的提交要求等。

双方需要就监理方式、监理人员数量和监理费用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委托书中详细描述。

另外,工程委托书还应包括有关风险管理和纠纷解决的条款。

委托方和受托方需要在签订委托书前,
就可能发生的纠纷和争议达成一些约定,以避免今后的纠纷。

此外,还需规定在工程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式,例如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等内容。

最后,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需要由双方签署并获得法律效力。

在签署委托书前,建议双方都对委托书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并确保无歧义。

一旦委托书生效,双方应严格按照委托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监理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委托监理的工程委托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范了委托监理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有助于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监理的有效实施。

双方需要认真编制和签署委托书,并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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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

总结起来,一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

还应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都有“按合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

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实质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

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规定,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

范本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格式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这实际上意味着委托人要单方面承担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我们在签订或者审查监理合同时通常建议委托人采取总包价的方式,多不退,少不补,不论监理工作是否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总之,监理人的各种报酬都这个价款内。

符合性审查部分未采用2013版合同范本(GF-2013-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内容的详尽及准确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手写修改的地方,需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合同主体不是独立法人,合同上单位名称和印章不一致;双方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双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具备权限及资格,双方所加盖公章为扫描件或传真件;联合招标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未同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未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大小写不一致,合同价格形式与专用条款12.1条中约定的价格形式不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未填写具体的开、竣工时间,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未填写合同生效条件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未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等;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超过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违法分包和肢解法宝的约定;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最低比例、支付期限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工期延误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罚款与7.9.2条提前竣工的奖罚未对等;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差以及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未明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基准价格的约定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且未明确其风险内容和幅度;价格调整相关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在选择合同价格形式后,当事人双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填写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以及风险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预付款的支付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方式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计量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计算规则未进行填写,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进度款支付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明确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办里的工程量、价格签字在工程结算中的效力;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期限最长超过24个月,未区分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未退还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约定低于法定最低年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基数、利率以及计息日的约定等。

专用条款16.2.2条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的约定与其他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篇二: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

还应注意的是,建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第4、6、10、11、15、16等条款中,都有“按合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

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缺陷,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协调一致,对需要补充的条款,必须另行作出具体详细的约定。

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监理合同范本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监理人的过失导致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即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

此条款对委托人有失公平,因为要证明监理人主观上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且合同范本中并没有规定证明责任由谁承担。

我们认为,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

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

范本第二十九条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这实际上意味着委托人要单方面承担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我们在审查监理合同时通常建议委托人采取总包价的方式,多不退,少不补,不论监理工作是否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总之,监理人的各种报酬都这个价款内。

篇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市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委托方(业主):------建设单位监理方(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日期:------日期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方------委托方名称(以下简称“业主”)与监理方------监理方名称(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监理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监理范围:二、本合同中的有关措词和用语含义与本合同所属合同条件(包括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及有关附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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