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总复习资料说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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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税法要点说明

复习税法要点说明

税法复习提纲整理一.总论1.税法的概念、实质、构成要素①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②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法律规的总称。

③ 1 •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

即“纳稅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

即纳税客体,有时也称为征税对象。

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衣物所指向的物或行为。

课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待定的课税对象。

比如,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应税所得,増值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増值额。

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比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

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報度。

税率是计算稅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6•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墩纳税款的环节。

如商品劳务税在商品或劳务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文墩纳税款的期限。

&纳税地点。

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釆取减少征税或免于征税的特殊规定。

10 •罚则°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釆取的处罚措施。

11•附则。

一般帮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容。

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问等。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是税法的具体容,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3.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利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

税法课 讲稿

税法课 讲稿
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 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 的废旧沥青混凝 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④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 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 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4、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第二章具体税种介绍 –增值税
5、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或者应税劳务 6、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7、 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 或未按规定申请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二章具体税种介绍 –增值税
发生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 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 销售免税项目; (3) 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 劳务;
第二章具体税种介绍 –增值税
二、 征税范围
(一) 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二)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第二章具体税种介绍 –增值税
4、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 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 用于销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 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分 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 消费 、无偿赠送他人 。
第二章具体税种介绍 –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 物,按13%计征增值税:
1 、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 、图书、报纸、杂志; 3 、 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第二章具体税种介绍 –增值税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 零部件)、农膜;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6 、对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 矿采选产品。

《税法》说课课件

《税法》说课课件
《税法课程说课
01 课程定位 02 教学目标 03 教学设计 04 教学方法手段 05 具体章节说课
01 课程定位
1.1 基本定位与开设必要性
开设对象:本科 会计学 大二学生 开设时间:第三学期 共48课时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开设必要性:
是构成职业能力的必备部分; 是适应社会生活的基本常识。
关税
(第四章)
1.4 课程结构
基础理论
各税种具体规定
(实体法)
税收征管
(程序法)
税法概述
(第一章)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其他税种(土地增值税) (第七、八章) 其他税种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章)
08
02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基本情况,以及 各常用税种的构成要素、税款计算的知识。
达到增强税收意识,深厚专业知识储备,提升专业素养 的目的,也为学生今后财会类方向的就业打下基础。
06
1.4 课程结构
教材选用
主编 梁俊娇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书名 《税法》(第5版) 教材特点 理论+案例
07
流转税类
(及其附加)
增值税
(第二章)
消费税
(第三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特定目的与行为税)
从读中学、问中学、 动中学、练中学来 达到乐学、会学、 善学、志学的目的, 以便更好的提高和 巩固自身的能力
16
05 具体章节说课
教学内容
增值税征收率的 特殊规定
教学重、难点
教学过程(时间分配)
1 2 34 56
教学目标 ✓ 知识 ✓ 能力 ✓ 素质

税法基础知识课件

税法基础知识课件

税法基础知识课件第一章:税法概述一、税法的定义和作用税法是国家用法律规范纳税关系的专门法律体系。

其作用主要包括调节纳税义务人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调控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等。

二、税法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税法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等价原则: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税率,以合法的课税对象满足纳税义务。

3. 比例原则:税法规定的税额应与课税标准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4. 公平原则:税法应当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合理分担税收负担。

第二章:税收的分类一、按征收主体划分1. 中央税:由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收,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二、按征收对象划分1. 直接税:纳税人直接承担税负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2. 间接税:由纳税人作为经营者向消费者转嫁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三、按税收来源划分1. 国内税:来源于经济活动在国内产生的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2. 对外税:来源于经济活动与外国之间的税收,如关税、出口退税等。

第三章: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税收的基本原则1. 性质一致原则:同一种税收在不同的征收主体之间应保持统一。

2. 简易和便利原则:税收征收应简明、便于纳税人操作。

3. 适度纳税原则:税收应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合理的征收。

4. 会计核算原则:纳税人应按照会计核算规定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抵扣。

二、税收的制度1. 税基核查制度: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济业务进行核查,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税收征收制度: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对纳税人进行税款的征收与管理。

3. 税收优惠制度:根据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减税或免税等优惠政策。

4. 税收征管制度:就税收的征管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包括税收登记、税款征收、纳税申报等。

第四章:税法的基本理论一、税收的收入理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国家提供公共事业运行所需的资金支持。

自考00233税法章节详细讲义课件

自考00233税法章节详细讲义课件

税法重点重点难点重点重点难点本章重难点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知识点1￿税收的概念含义:目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知识点1￿税收的概念税收主体:三性非罚性社会属性知识点2￿税收的本质本质知识点3￿税收的分类税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最终归宿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计税标准知识点3￿税收的分类特定用途包含税款讲解归纳与举例【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知识点1￿税法的概念知识点2￿税法的特征(调整对象)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点3￿税收关系讲解归纳与举例【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知识点1￿税法的地位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公法知识点2￿税法的功能(调整税收关系和税收行为)三要素:(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知识点2￿税法的作用讲解归纳与举例【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知识点1￿税法要素的内涵和分类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者)征税主体有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纳税主体:是务人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课税对象或征税对象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的差别。

(质上具体化)(量上具体化)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是税法内容的核心部分1、比例税率: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2、累进税率: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3、定额税率: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选择纳税环节的原则知识点2￿税法的规则性要素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法定公平效率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1、税收法定原则: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1、税收法定原则: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2、税收公平原则:(1)横向公平。

(2)纵向公平。

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3、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行政效率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4、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有何区别与联系?(定义)定。

(作用)知识点3￿税法的原则性要素4、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有何区别与联系?(关系与结论)知识点1￿税法的解释1、税法解释:三个特征性。

(1)法定解释:(2)学理解释:知识点1￿税法的解释2、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税法总论培训课件

税法总论培训课件
个人所得税筹划
识别企业及个人面临的税务风险,如偷税漏税、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
税务风险管理
税务风险识别
评估税务风险,制定防范措施,降低企业及个人的涉税风险。
风险评估与防范
熟悉并掌握应对税务风险的策略和方法,包括补缴税款、协商解决等。
风险应对策略
谢谢您的观看
TH论培训课件
目录
contents
税法总论概述税法总论基础知识税法总论基本框架税法总论重要内容税法总论相关法规税法总论实践应用
税法总论概述
01
税法总论是指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税法总论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特征,同时还应遵循税收公平、税收效率、财政政策等原则。
征管法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征管法,旨在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征管法的基本内容
征管法规定了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税收征纳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要点三
税收会计法
会计法概述
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税种设置与税收分类
纳税义务
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等。
税收优惠
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其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如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等。
纳税义务与税收优惠
税法总论基本框架
03
税收实体法是指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实体法
代理法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代理法,旨在规范代理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代理法的基本内容

《税法》串讲讲义

《税法》串讲讲义

《税法》串讲讲义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税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一门法学与经济学紧密结合的课程。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系统地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我国现行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程序法,从而掌握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以及税收制度框架。

二、教材的选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税法》,徐孟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2008年9月第3版。

三、内容体系本课程主要分为三大专题:税法基础知识、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法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材的第1、2章(税法基本理论、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这一部分是学习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的基础。

税收实体法是本课程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内容,主要是明确介绍、规范纳税人的各种纳税义务,主要包括教材的3、4、5、6、7一共五章的内容。

根据税法性质的不同,还可以把税收实体法分为流转税法(3、4章)、所得税法(5、6章)、其他税法(第7章)。

税收程序法仅包括教材的第8章(税收征管法),主要是规范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考情分析一、历年考试情况根据以往的考卷内容试题类型及分值大体为:●单项选择题30分(30个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0分(5个题,每题2分)●名词解释题12分(4个题,每题3分)●简答题16分(4个题,每题4分)●论述题12分(1个题)●案例分析题20分(2个题,每题10分)其中,论述题大部分出现在“税法基础知识”部分(税收法定、纳税人权利保护等知识点曾多次命题),案例分析题大部分出在“税收实体法”部分,一般是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各一道题。

在上述三个专题中,题量最大、最难的是“税收实体法”部分,除了论述题以外,其他题型都会涉及这部分内容。

而且这部分内容不仅需要记忆,还需要理解知识点和适当的计算和练习。

其中,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是考试的重点。

“税法基础知识”和“税收程序法”主要是记忆性的知识点。

税法基础知识第一讲税法概论课件资料页

税法基础知识第一讲税法概论课件资料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一讲税法概论本讲基本内容框架:本讲作为税法基础知识的介绍,是本课程学习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历年出题均在客观题型,题量l-2题,分数1—2分,学习时重在理解与了解,以便为今后各讲学习奠定基础。

本讲主要内容有:一、税法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法构成要素二、税法地位及与其他法律关系:宪法、民法和刑法三、税法制定与实施(一)税收立法机关和税收立法权(二)税法实施原则四、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收实体法(22个税种)(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五、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执法权(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和税收收入划分本讲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收法律级次,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概念税法是以宪法为依据,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4)。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三个组成部分(2010)1.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其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2002)。

2.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税法构成要素中的征税对象。

如流转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流转额(即货物销售收入或提供劳务收入)。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作为征税一方的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其权利主要有:依法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对违章者处罚;其义务主要是:宣传辅导税法,把征收的税款及时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申诉等。

税收概论专业知识讲座

税收概论专业知识讲座

A.法律旳效力高于行政立法旳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旳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C.税收行政法规旳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D.效力低旳税法与效力高旳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旳税法即是无效旳
【答案】B
法律不溯及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旳行为不合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要求时,新法旳效力优于

四、税法旳地位与其他法律旳关系
•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种主要旳部门 法。
• 税法与其他法律旳关系:
• 1.税法与《宪法》旳关系:税法根据宪 法旳原则制定。
• 【例题·单项选择题】下列法律中,明确
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根据法律纳
税旳义务”旳是( )。(2023年)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体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
• (税收法律关系涉及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 系旳构成;税收法律关系旳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旳保护。
这一部分考点明显,考生要注意掌握下表旳内容和相应关系。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旳各 双措施律地
权利主体
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位平等但权
另一方是推行纳税义务旳单位和个 利义务不对
•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 一、税法旳原则(熟悉,能力等级1)
• 税法旳原则是反应税收活动旳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 建立旳基础。税法原则涉及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合用原则。
• 【解释】本部分内容轻易在考试中命题,考生应先注意税 法原则旳两大分类——基本原则、合用原则,再对各类原 则中旳详细原则旳现实体既有所认识。
设旳银行账号还是此前开设沿用下来旳,现存旳经营用旳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

【精品】27309税收学考前串讲讲义

【精品】27309税收学考前串讲讲义

【关键字】精品内容串讲第一章税收概论一、复习建议本章属于本课程学习的基础章节,建议考生重点复习,为后面章节打下基础。

从可能出现的题型来讲包括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型。

二、本章重要知识点第一节税收的概念和特征学员要掌握税收概念和特征,对税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征收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1.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 税收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3.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4. 税收必须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二)税收的特征★1. 强制性征收上的强制性2. 无偿性交纳上的无偿性3. 固定性征收比例或数额的固定性第二节税收的产生和发展学员理解关于税收的产生和发展即可。

(一)税收的产生(二)税收的发展第三节税收的职能学员应熟练掌握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是由税收本质所决定,税收有四个主要职能。

★(一)筹集资金职能(二)资源配置职能(三)收入分配职能(四)宏观调控职能【例题】试述税收的主要职能。

【答案】税收的主要职能为:筹集资金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宏观调控职能【解析】该题若以论述的形式出现,应该对具体的职能进行解释,应该“展开”答。

第二章税收原则一、复习建议本章仍属于本课程学习的基础章节,建议考生重点复习,为后面章节打下基础。

从可能出现的题型来讲包括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型。

二、本章重要知识点第一节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发展学员理解西方税收原则理论中的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即可。

(一)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1. 平等原则2. 确实原则3. 便利原则4. 最少征收费用原则(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1. 财政政策原则2. 国民经济原则3. 社会公平原则4. 税务行政原则第二节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是税收原则的核心,是国家征税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以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

《税法》完整版课件全套ppt教学教程 最全电子讲义(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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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的分类
【小思考】 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即学即用】 下列税法中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答案】C
➢ 税法的分类
2.按税法效力分类 按照税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 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 规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 力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 《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宪法》和法律制定税收法规。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在我国,具体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以及地方政府在其权限内制定的有关税收的“办法”“规 则”“规定”等。 【小思考】我国现行税法中属于税收法律的有哪几部?
➢ 税法的定义
各有权机关根据国家立法体制规定所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 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所有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税法体系的总称。广义的税收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 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中,还存在于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法规之中。 从狭义上讲,税法是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 法律。 税法涉及的主体包括税收征管机关和纳税人。税收征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的征收 和管理,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受到税法的规范和 制约。 税法的本质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既要保 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税法的核心在于兼顾 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 的有效保护。

税法教案1——3讲

税法教案1——3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得概念,理解税收得职能,了解税收得产生;2.掌握税法得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得作用。

3.掌握税法得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得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得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得税种以及税法得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得税法体系;2.税法得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得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得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得了解引入一、税收得性质(一)税收得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就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得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得本质就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得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得目得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与固定性得特征(二)税收得产生税收就是一个古老得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得历史。

1.税收产生得条件一般认为,税收得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得两个条件:(1)国家得产生与存在。

国家得产生与存在就是税收产生得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得存在与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得出现同税收得产生也有着直接得必然联系,就是税收产生得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得历程(1)夏商周时期得“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得贡、助、彻,就是我国税收得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得“初税亩”。

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就是历史上一项重大得经济改革,也就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得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得,完全意义上得税收制度。

(三)税收得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与监督社会经济活动得职能。

税法概论培训知识

税法概论培训知识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 〔4〕个人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按6: 4分享。 • 〔5〕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局部归
中央政府,其余局部归地方政府 • 〔6〕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94%归中
央,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环节。

比方:

1、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生产和流通环节就是流转税的纳税环节。

2.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分配环节
就是所得税的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 税法规定的缴纳税款的时间规定。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2、纳税期限 • 3.缴库期限
第三节 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
分类
立法机关
税收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律
形式 法律
举例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 人所得税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 权立法
税收法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


税收地方法规
税收规 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 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税收地方 规章
暂行条例
如:5个暂行条例
条例、暂行条例、如:房产税暂行条例 法律的实施 细则
条例
海南、民族自治地区
办法、规则、规 如:财政部《增值税

其功能有:

1、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实行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

3.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 〔一〕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表达为税收制度, 而 税法那么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有税必有法, 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 税法根本理论
• 一、税法的原那么 • 〔一〕税法的根本原那么
• 〔二〕主体

税法基础知识讲解

税法基础知识讲解

税法基础知识讲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税法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与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经济行为息息相关。

那么,什么是税法?它包含哪些重要的知识和规定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税法的世界,了解一些基本的税法知识。

税法,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规定了谁应该交税、交多少税、什么时候交税以及如何交税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税收的种类。

常见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

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

比如说,一家企业生产了一件商品,从原材料采购到加工制造再到销售,每个环节的增值部分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通常采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则是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税率,就得出了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个人所得税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它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像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比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小汽车、烟、酒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了解了税种,接下来我们说说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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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因此,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 律效力的判断上,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 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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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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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征收面广。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个体工商 户以外的个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就应 依法缴纳增值税。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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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特征
增值法的特征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4)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各期应纳税额 时,采取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以其差额作为应纳税额的税款抵扣办法。用 公式表示为: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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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特征
增值法的特征
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多环节征收。商品在流通的各个环节,只要产生了增值额,就产生了增 值税纳税义务。 (2)属于价外税。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 都应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为计算依据。如果价款中含有增值税,首先应将其换算 为不含税的数额,然后再乘以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来计算增值税税额。换算公 式为: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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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我国在 2008年及以前,增值税一直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从2009年1月起,增值税 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税法》课程讲义

《税法》课程讲义

《税法》课程讲义欢迎来到串讲的现场,距离2002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短短不到20天的时刻,通过往常的精讲班还有串讲班,专门是大伙儿对税法教材自己的复习,以及消化,相信大部分同学差不多做好了充分的预备,今天我们来进行的串讲,要紧是对课程的重点、难点进行提炼和压缩,期望能够通过串讲对大伙儿的学习有所关心。

在前面的精讲当中,差不多向大伙儿介绍了今年税法教材从总的结构上变化不大,依旧三大部分18章,然而从考试的特点来讲,覆盖面达到100%,也确实是说章章有题,然而侧重点不一样。

因此在前面的学习当中,差不多向大伙儿交代了18章在考试当中所占的份量、以及占的重点程度,我们3今天要紧针对第一层次重点,也确实是增值税,三个所得税,以及征管法,以及第二层次的重点,也确实是消费税、营业税,关税,8章内容,进行重点的介绍,介于时刻的关系,我们对其它的属于第三层次的税种只是点到为止。

下面开始串讲的内容。

第一章税法概论题型客观题,分数不到3分的内容,大伙儿要紧把握三个作为熟悉的要点。

一、税法的构成要素二、税法体系的分类以及税法体系的构成三、税收治理体制第二章增值税法四个大问题:一、增值税的征税范畴二、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运算包括一样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运算,以及对进口物资的运算三、对进口货出口退税的差不多政策以及退税的治理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大伙儿把握有关专用发票当中的一些要点问题。

下面对增值税的问题进行介绍: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在现实生活当中,是用一种间接的方法来确定的,关于本环节销售物资以及提供应税劳务运算的增值税,是一个整体税负,扣除上一环节在外购物资以及托付加工过程当中已征收成的增值税,用税额之差来运算本环节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在增值税的差不多原理,清晰的基础上,增值税是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的,一种实际操作方法。

增值税里面的要紧几个问题:一、征税范畴〔一〕销售或者进口的物资〔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要对劳务的范畴专门清晰,增值税的劳务是针对加工修理修配的物资来进行征收的,而这些劳务以外的劳务,叫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实际上也确实是营业税的劳务,在把握住增值税征税范畴的差不多规定,差不多基础上,增值税征税范畴还有一些专门的内容,比如说专门项目作为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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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总复习资料第一章一、税收的内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征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二、税收的外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税法的原则(P6)1.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2. 税法的适用原则(P7)四、税收制度构成要素(“三要素”P9-10)相关概念:税收制度;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起征点、免征额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1.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4.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5.行为、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停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屠宰税权力下放地方政府)、车辆购置税第二章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这里的“货物”是指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的有形动产。

(一)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P30-31(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P32(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必须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给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应税劳务。

兼营非应税劳务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相同点: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

不同点: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价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兼营强调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同一销售行为发生的,即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二、纳税人: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程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税率1.基本税率:目前我国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

2.低税率:对基本生活用品、劳务适用13%的低税率。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除外)。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统一按3%的征收率征收(2009年1月1日起)。

P38-39纳税环节: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征收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1.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折扣销售的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3.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5.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6.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

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例: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

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应为多少?(140.4+4.68)/(1+17%)×17%=21.08(万元)7.若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及方法确定销售额: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额若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二)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除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六、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或❖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例1:某进出口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0万元,该货物关税为10%,增值税税率17%;当月该公司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这批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00万元。

计算该公司进口和销售两个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

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7000000×(1+10%)=7700000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7700000 ×17%=1309000元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18000000 ×17%-1309000=1751000元例2:某外贸公司本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摩托车,到岸价格和关税共45万元。

当月全部售出,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741195元。

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和销售摩托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摩托车组成计税价格=450000/(1-10%)=500000元进口环节消费税=500000×10%=5000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500000 ×17%=85000元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销售环节增值税=741195/(1+17%)× 17%-85000=107695-85000=22695元例3:某电脑公司2010年8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购进并入库材料一批,购进额20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注明进项税额340000元;支付运费等费用120000元,取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100000元。

(2)进口并入库2台电脑检测设备,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是180000元。

(3)向某商场销售电脑600台,其不含税单价为9000元,协议规定商场若在本月25日以前付清款项,则公司给予5%的折扣。

该商场于本月24日付款,公司按协议给予了折扣。

(4)发货给外省一非独立核算的连锁店电脑200台,用于销售。

(5)向当地一学校赠送电脑50台。

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340000+100000×7% +180000=527000(元)销项税额=(600+200+50)×9000×17% =1300500(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300500-527000=773500(元)第三章消费税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是: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实行从价加从量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二)自产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P110计税时按照纳税人的同类消费品(当月)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2)无销售价格的。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复合计税办法的组成计税价格 P111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当月)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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