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生态环境部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单选题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单选题一、单选题每题2分,下列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年销售量超过豁免水平()倍(有条件豁免含源设备( )台)或者持有量超过豁免水平10倍(有条件豁免含源设备10台)的单位,属于销售或者使用较大批量豁免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单位,应当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接受辐射安全监管。
B、1001002、年销售量超过豁免水平100倍(有条件豁免含源设备100台)或者持有量超过豁免水平()倍(有条件豁免含源设备()台)的单位,属于销售或者使用较大批量豁免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单位,应当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接受辐射安全监管。
A、10,103、丽丽发现一张放射源编码卡,编码为0203CS012345,这是()类放射源?D、V4、丽丽发现一张放射源编码卡,编码为0203CS012345,这是()年出厂的放射源?C、20035、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在进出口时,进出口单位应:()。
A、主动向海关提供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豁免备案表》,以办理有关手续6、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者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单位(以下简称进口总代理单位)及其使用单位可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B、所在地省级7、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在()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A.2小时8、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有条件豁免要求的含V类放射源设备,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可填写《含源设备有条件豁免备案申报表》,向()申报备案。
A、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9、()是指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19.12.23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
•【施行日期】2020.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第57号
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对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进行评估和推荐,不再要求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辐射活动的人员参加以上单位组织的辐射安全培训。
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人员可通过我部组织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网址:http://)免费学习相关知识。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我部培训平台报名并参加考核。
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培训平台定期发布考核计划,参加考核的人员可以扫
描培训平台首页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详细情况请在培训平台“报名/考核”页面中查阅。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23日。
《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
附件3《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核安全局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18年9月目次1项目背景 (33)1.1任务来源 (33)1.2工作过程 (33)2导则编制的必要性 (34)3编制依据 (34)4导则主要内容 (34)5与现有法律法规的兼容性 (35)6在我国的适用性说明 (35)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根据辐射源安全监管司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了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1.2工作过程(1)编制组成立2017年3月,广东辐射防护协会和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接到任务以后,组织核医学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成立了导则编制组。
(2)工作资料调研及编制2017年4月至5月,编制组对核医学科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调研、分析,制定了导则编制大纲和编制计划。
2017年6月,编制组组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苏州大学放射与防护学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核医学科、华克医疗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及协会和中心的编制人员对导则的编制大纲和编制计划进行了讨论,确定了该导则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并据此进行了编制组的分工。
2017年7月至10月,编制组成员分工协作,完成各自章节的编写任务,并汇总形成《核医学科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导则的草稿。
(3)专家咨询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编制组组织专家对《核医学科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草稿)》开展咨询,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将导则题目修改为《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专家建议除了临床核医学诊疗外,应将其实验研究过程的辐射防护与安全也纳入辐射安全管理范围,编制组根据修改意见对导则的每个章节进行了多次讨论、完善和统稿,形成《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上报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2导则编制的必要性目前,我国核医学科发展迅速、分布广泛,各省、市甚至部分县(区)级医院均设有核医学科。
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生态环境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多项内容。
具体如下:
1. 制定政策标准:生态环境部需要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指导。
2. 监督管理:负责对核设施和辐射源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物质管理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要求。
3. 风险评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包括对企业生产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评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 事故应急: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减轻事故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
5. 监测与信息公开:通过环境监测获取污染数据,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以增强公众对环境状况的了解。
6. 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 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升国内安全生产水平。
9. 协调联动:与其他政府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0. 科技支撑:利用科技手段和技术创新,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承担着重要职责,不仅要监管核与辐射安全,还要通过多种措施确保整体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6.28•【字号】闽环保辐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辐射〔2020〕8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方案》),定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组织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核安全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核安全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核安全精神,深入落实核安全法,坚持疫情防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两手抓、两不误”。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彻查各类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拉单挂账,确保按期从根源整改销号。
三、落实安全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压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安全责任,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法治意识,规范内部安全管理,检视应对措施,健全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文化,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和演练,有效防范核与辐射事件事故;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妥善引导处置涉核舆情,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辐射安全复习题及答案
辐射安全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72题,每题1分,共72分)1.衰变规律是指()。
A、衰变没有规律B、所有的原子瞬间一次全部完成衰变C、放射性的原子数量越衰变越多D、衰变过程遵循明确的统计规律正确答案:D2.某发电厂放射源丢失,辐射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报告辐射事故。
A、公安部B、县级人民政府C、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局、卫健委D、国家卫生健康委正确答案:C3.非电离辐射是指能量低,不能从原子、分子或其他束缚释放出()的辐射。
A、原子B、电子C、中子D、质子正确答案:B4.天然辐射源主要来自宇宙射线、宇生放射性核素和()A、医疗照射B、工业探伤C、原生放射性核素D、地下核试验正确答案:C5.辐射防护的目的()A、彻底消除辐射的危害B、避免确定性效应的发生,将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可以合理达到到的最低水平C、避免有害的确定性效应的发生D、降低随机性效应的发生几率正确答案:B6.辐射的本质是()A、数量B、能量C、速度D、质量正确答案:B7.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于()前报原发证机关。
A、下一年年底B、每年1月31日C、每年12月31日D、每年6月30日正确答案:B8.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报告()人民政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A、当地B、上级C、下级D、本级正确答案:D9.中子是否带电()A、不确定B、带正电C、带负电D、不带电正确答案:D10.β辐射是()。
A、是氦的原子核B、是不稳定原子核发射的电子C、是光子D、是核外电子正确答案:B11.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确保其处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A、清洗B、审查C、试验D、盘存正确答案:D12.利用α放射源进行测量的核子仪引起人体的辐射危害主要是()A、α放射源对人体皮肤产生外照射B、α放射源对人体内器官产生外照射C、α放射源产生轫致辐射外照射D、α放射源产生的内照射及伴随X、γ等其他辐射正确答案:D13.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换发许可证,并()原许可证的编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与启示
㊀第41卷㊀第4期2021年㊀7月㊀辐㊀射㊀防㊀护Radiation ProtectionVol.41㊀No.4㊀㊀July 2021㊃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对策㊃‘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与启示郭㊀猜,乔清党,岳㊀峰,王瑞英,杨端节(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100082)㊀摘㊀要: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是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和首要任务㊂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通过解读此次预案修订工作在应急任务㊁预案体系㊁分级量化指标㊁应急组织及职责㊁应急响应机制㊁应急准备等方面的修订内容,为我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参考㊂关键词:辐射事故应急;应急预案;辐射安全中图分类号:TL73文献标识码:A㊀㊀收稿日期:2020-11-27作者简介:郭猜(1987 ),男,201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201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专业,获硕士学位,工程师㊂E -mail:guocai@通讯作者:王瑞英㊂E -mail:wangruiying_2007@㊀㊀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㊁机制和法制合称 一案三制 ,共同构成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是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和首要任务㊂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修订的2020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以下简称 新版‘预案“ )㊂新版‘预案“在2013年印发的原‘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以下简称 2013版‘预案“ )基础上,依据201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㊁2014年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吸收了历次辐射事故应急㊁演习实践成果,参考了2020年我国新冠疫情应对工作中的宝贵经验㊂新版‘预案“在定位㊁结构㊁内容㊁职责分工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并广泛征求了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㊁单位,全国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㊂新版预案的发布与实施,对我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㊂1 新版‘预案“的修订背景新版‘预案“及2013版‘预案“由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重点在于建立生态环境部系统内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及机制,规定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各单位㊁部门㊁应急响应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㊁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㊂2013版‘预案“发布后,成功指导了2014年南京重大辐射事故 的应对工作㊂在生态环境部统筹指导下开展的全国省级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中,2013版‘预案“也接受了检验,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㊂2014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预案适用范围㊁应急指挥体系㊁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㊁事件分级及其响应机制㊁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做了调整㊂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原环境保护部为主体,组建生态环境部,同时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3]㊂随着核能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进程不断深入㊂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对2013版‘预案“进行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层预案相对接,调整辐射事故应急的国家顶层设计,同时大力㊀辐射防护第41卷㊀第4期探索管理创新㊁调整监管机制㊁厘清各方事权㊁优化生态环境系统内的协调配合㊂2㊀主要修订内容解读2.1㊀应急任务㊀㊀2014年修订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强调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的工作原则,修改了分级响应机制,相应地调整了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在不同应急响应级别下的职责任务㊂新版‘预案“作为‘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下层预案,也相应进行了修改㊂具体对比列于表1㊂表1㊀不同版本应急预案职责任务对照㊀㊀新版‘预案“由八个章节组成,分别为总则㊁辐射事故分级㊁应急组织及职责㊁应急响应机制㊁应急状态终止和恢复措施㊁应急保障㊁应急响应能力维持㊁附则㊂以下对本次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讨论和解读㊂从表1可以看出,2005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2013版‘预案“中,I级应急响应的主体是环境保护部(原环保总局),在国家层面组织㊁指挥响应行动㊂在2014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详细规定了各级应急响应行动的主体,并将I级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单位由国家层面(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调整为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㊂相应地,新版‘预案“修改了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的应急任务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应急任务,生态环境部不再指挥I级应急响应行动,仅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根据需要协调跨省区域辐射事故的处理;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的工作原则和具体规定开展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㊂既体现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第一响应主体的属地责任,也体现生态环境部作为审批和监管部门的响应主体责任㊂此外,增加 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任务 ,要求事故责任单位贯彻执行辐射事故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应急响应主体责任,如事故处置㊁开展监测㊁信息报告等㊂2.2㊀预案体系新版‘预案“适应预案管理新理念,按照应急准备常态化㊁应急响应专业化㊁应急管理精细化的思路,实行预案与实施方案相结合的模式㊂预案体现辐射事故应急原则,建立应急机制和体制;实施方案用于指导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发生各类辐射事故时所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㊂在发生辐射事故时,针对事故类型启动预案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增强了预案及其配套实施方案的针对性㊁操作性和响应的专业性㊂新版‘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㊂新版‘预案“以‘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上层预案,根据业务分工下设4个实施方案,将原有2013版预案附件 辐射事故实施程序清单 中各项实施程序融入各实施方案㊂实施方案包括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放射性废物处理㊁贮存和处置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铀(钍)矿开发利用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㊂2.3㊀辐射事故分级量化指标㊀㊀‘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列出了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的分级标准㊂辐射污染事件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与其他类型环境污染事件相比在分级方法和指标上均有郭㊀猜等:‘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与启示㊀图1㊀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图Fig.1㊀Radiological emergency plan system of MEE (NNSA )所不同,甚至更为严格㊂新版‘预案“的辐射事故分级标准,与‘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一致,但删除了2013版‘预案“中的各级辐射事故分级量化指标㊂2013版‘预案“中各级辐射事故分级量化指标的设置,主要参考了INES 事故分级中的I -131当量释放量,放射性物质运输或辐射源辐射事故分级标准,GB 18871 2002中规定的撤离的通用干预水平,应急时食品通用干预水平中饮用水中核素浓度,以及水污染事件中对事故级别的定义等要求[4]㊂但在INES 事故分级手册中已经指出,INES 事故分级不应用作确定应急响应行动级别的基础[5]㊂除此之外,2013版‘预案“的辐射事故分级量化指标在事故初期的操作性较差,无法起到快速确定应急响应行动级别的作用㊂基于以上考虑,新版‘预案“不列出辐射事故分级量化指标㊂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中,对于放射源丢失㊁被盗类辐射事故,可以根据放射源的分类确定响应级别;对于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或放射性物质泄漏类辐射事故,需综合考虑失控或泄漏的放射性活度与事故造成的后果,确定响应级别㊂2.4㊀应急组织及职责㊀㊀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海洋局的部分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㊂相应地,新版‘预案“中增加了生态环境部海洋司㊁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职责,并完善了相关司局㊁单位的职责㊂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中,生态环境部具备了相应的能力,以在必要时对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海洋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进行指导与支援㊂生态环境部的应急组织机构由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由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下设各专业响应组开展应急响应行动㊂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预案保持兼容,并体现 统一领导 的工作原则,新版‘预案“中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与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完全一致㊂相比2013版‘预案“,新版‘预案“中监测组不再直接承担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任务,而是对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现场应急监测工作进行协调㊁指导㊁支援,以匹配修订后生态环境部的应急任务㊂现场监督组是生态环境部应急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版‘预案“中,随事故响应级别的上升逐级加强现场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应急监督作用,尤其是驻厂监督人员在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时的应急职责㊂2.5㊀应急响应机制㊀㊀新版‘预案“重点梳理了生态环境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包括通知与启动㊁指挥和协调㊁联络与信息交换㊁应急监测㊁安全防护[6]㊂通知与启动方面,遵循 简单㊁准确㊁快速㊁高效 的原则,重点在通知启动流程化㊁规范化,缩短报送流程,提高运转效率,使应急人员能够第一时间通过正规途径接收到事故相关的信息,并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下的启动和支援需要㊂指挥和协调方面,强调生态环境部内部的统一指挥和与其他辐射事故应急相关部门㊁单位的综合协调㊂联络与信息交换方面,系统地整理㊁规范了应急工作涉及的各类联络接口,明确责任机构和联络原则㊂应急监测㊁安全防护方面,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㊀辐射防护第41卷㊀第4期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提供技术支援或指导㊂2.6㊀应急准备㊀㊀应急保障措施㊁应急演习㊁应急培训㊁应急值守等工作均属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版‘预案“修订过程中均进行了梳理与完善㊂保障措施方面,在应急准备阶段尽可能明确可利用的资源条件,以附件形式列出主要应急设备物资,加强相关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应急能力的保持㊂新版‘预案“还加强了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应急组织体系的应急演习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指导下,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协调㊁督导全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不同形式㊁不同规模㊁不同内容的辐射事故应急演习[7-9]㊂新版‘预案“强调,对省级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生态环境部应急组织系统应联动进行演习,形成制度,形成机制㊂以通过应急演习对预案进行检验和完善,提升应急的实战性,持续提高核与辐射应急能力㊂3㊀小结新版‘预案“的修订,完善了国家层面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㊂在这一体系中,‘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国家层面的总体预案,是最高层级,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上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整体指导我国境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㊂新版‘预案“是国家层面的部级预案,同时指导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㊂新版‘预案“明确了辐射应急相关各单位㊁部门的主体责任,对事权进行了清晰的划分㊂尤其是准确把握了生态环境部作为独立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并且明确和压实了事故企业的应急响应主体责任㊂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产㊁销售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相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方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㊂2020年我国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应对的成功经验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包括建立统一指挥㊁多部门协作的应急机制㊁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及任务㊁保障物资供应并合理调配资源等㊂这些经验在新版‘预案“中得到了体现,也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㊂作为下层预案,新版‘预案“针对性和专业性较强,针对生态环境部系统内,指导辐射领域的应急响应工作㊂因此,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职责,新版‘预案“未涉及医学救援㊁维护社会稳定等应急措施,也未涉及现场应急指挥的相关内容㊂以上内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践需要做出恰当的安排[10]㊂新版‘预案“修订完成后,需要通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检验预案㊁提升响应能力㊂下一步工作重点在于开展应急演习情景设计和演习导控方法的相关研究,优化演习方案,提高实战水平,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㊁应急决策的合理性㊁应急响应行动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检验,促进应急能力水平的提升,保障辐射环境安全㊂参考文献:[1]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S].北京:生态环境部,2020.[2]㊀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S].北京:环境保护部,2013.[3]㊀新华社.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EB/OL].(2018-03-17)[2020-11-26]./guowuyuan/2018-03/17/content_5275116.htm.[4]㊀张良,程卫亚,李鹏波,等.辐射事故分级指标量化建议[J].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年报,2013(001):249.[5]㊀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NES:The international nuclear and radiological event scale user s manual[R].Vienna:IAEA,2013.[6]㊀岳会国,林权益,张建岗.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突发事件评价及决策支持系统[J].辐射防护,2010,30(3):150-154.YUE H G,LIN Q Y,ZHANG J G.Nuclear and radiation emergency evalu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support system for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J].Radiation Protection,201,30(3):150-154.[7]㊀邓夏.推动辐射事故应急演习进入新阶段[N].中国环境报,2019-02-25(06).[8]㊀张彦,杨端节,乔清党,等.省级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辐射卫生,2020,29(03):288-291.郭㊀猜等:‘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与启示㊀ZHANG Y,YANG D J,QIAO Q D,et al.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rovincial radiation accident emergency exercises[J].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2020,29(03):288-291.[9]㊀颉文魁.浅析提升省级环保系统辐射事故应急素养的意义及措施[J].青海环境,2016,26(2):68-70.[10]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J].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23):20-35.Guidance and enlightenment to radiological emergency provided by revised Radiological Emergency Plan of MEE(NNSA)GUO Cai,QIAO Qingdang,YUE Feng,WANG Ruiying,YANG Duanjie(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Center of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Beijing100082) Abstract:Enacting and revising emergency plan is the important foundation and a primary task in building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In September2020,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MEE),also known as 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ministration(NNSA),published the recently revised Radiological Emergency Plan of MEE(NNSA).By interpreting the emergency task,emergency plan system,emergency classification indicator,emergency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responsibilities,emergency response mechanism,emergency preparedness of the revised Radiological Emergency Plan,guidance and enlightenment are provided to radiological emergency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in China.Key words:radiological emergency;emergency plan;radiation safety㊃消㊀息㊃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第115任务组介绍㊀㊀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第115任务组(TG115)是第1分委员会下设的任务组㊂它的任务是起草报告 宇航员辐射防护的风险和剂量评价 ㊂2013年出版的ICRP第123号出版物‘宇航员太空辐射照射的评价“中讨论了宇航员在空间的辐射防护问题㊂该出版物重点讨论空间辐射场不同于地球辐射场的剂量学方面的挑战㊂其中包括空间辐射环境㊁辐射防护使用的量㊁测量方法㊁航天器内和行星表面的辐射场㊁人体内的辐射场和剂量,以及运行辐射防护等章节㊂目前,参与载人航天飞行的各国宇航局使用各种方法评价宇航员的剂量和风险㊁以及各种风险和剂量的防护量和限制㊂2018年,国际空间站相关机构(加拿大航天局㊁欧洲航天局㊁俄罗斯联邦联邦航天局㊁日本宇宙航空探索机构及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提议与ICRP合作,检查可能对机组人员健康和任务成功的影响,制定一个共同的健康风险评估框架,并就探索级载人航天任务的照射限值提出建议㊂任务组将在第123号出版物的基础上,为宇航员辐射防护的风险和剂量评价制定一个综合框架,这也关系到空间旅游㊂其中包括:一套基本目标㊁当前对太空辐射影响和风险认识的审核㊁广泛适用的风险和剂量评价方法(值得指出的是,第123号出版物中已经提出了剂量评价问题)㊁使用风险作为放射防护量的评估㊂任务组成员:Werner Rühm(Chair),Helmholtz Zentrum München,GermanyChunsheng Li(Secretary),Health Canada,CANADANobuhiko Ban(Member),Nuclear Regulation Authority,JAPANMarco Durante(Member),GermanyTatsuto Komiyama(Member),Japan Aerospace Exploration Agency,JapanKotaro Ozasa(Member),Radiation Effects Research Foundation,JAPANTatsuhiko Sato(Member),Japan Atomic Energy Agency(JAEA),JapanEdward Semones(Member),USAVyacheslav Shurshakov(Member),USSR/Russian FederationUlrich Straube(Member),European Space Agency,GermanyLeena Tomi(Member),Canadian Space Agency,CanadaAlexander Ulanowski(Member),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AustriaLudovic Vaillant(Member),CEPN,FRANCEZhenhua Xu(Member),State Nuclear Security Technology Center,China。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
1. 什么是核辐射安全?2. 核辐射的主要来源有哪些?3. 请简述核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4.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职责是什么?5. 核辐射监测的方法有哪些?6. 什么是核辐射事故?如何应对核辐射事故?7. 核与辐射安全的国际标准有哪些?8. 核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什么?9. 请列举几种常见的核辐射防护措施。
10. 什么是核辐射剂量?如何测量核辐射剂量?11.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核电站运行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12.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3.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14. 请简述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培训与教育工作。
15.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开展核辐射监测工作?16.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核与辐射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17. 请简述核辐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过程。
18.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辐射源管理工作?19.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核与辐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哪些方面?20.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1.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保证核与辐射事故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22.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核与辐射设施审查与监督检查工作?23. 请列举几种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24.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指导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25.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推动核与辐射技术的研发与创新?26.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核与辐射事故后续处置工作?27.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组织核与辐射应急队伍建设工作?28.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核与辐射事故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29.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如何进行核与辐射技术装备的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30.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未来发展方向有哪些?。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一、背景介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安全中心”)是负责核能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监管的专业机构,其笔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的内容、意义和准备方法。
二、笔试内容安全中心笔试内容通常包括专业知识测试、逻辑推理与分析、英语水平考核等。
在专业知识测试部分,考生需要掌握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等内容,包括核辐射监测、辐射环境保护、辐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逻辑推理与分析部分则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常见的题型包括逻辑填空、逻辑推理、数据分析等,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英语水平考核则是用于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
三、意义安全中心笔试的意义在于选拔出真正具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优秀人才。
通过笔试,可以筛选出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强逻辑分析能力的人员,为安全中心的后续面试和招聘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笔试也能够检验考生的英语水平,这对于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准备方法为了应对安全中心笔试,考生需要系统地复习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理论知识,包括核辐射监测、辐射环境保护、辐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可通过查阅相关的法规文件、专业书籍和期刊论文来加深理解。
考生还需要进行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的训练,可以参加相关的逻辑推理训练班或参加模拟笔试以提高应试能力。
英语水平的提升也是必不可少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英语培训班、阅读英文期刊等方式来提高英语水平。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笔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对于安全中心来说更是如此。
我认为,安全中心的笔试内容能够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和英语水平,这对于选拔出真正的优秀人才至关重要。
考生需要充分准备,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以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总结回顾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知识测试、逻辑推理与分析、英语水平考核等内容。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点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1、法律框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以主席令发布,具有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效力。
目前我国核技术领域适用的主要的国家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年10月1 日起施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国家法律制定,是国家法律在某一个方面的进一步细化,规定了该方面的法规要求。
以国务院令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行政法规规定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范围、监管机构及其职权、监管原则及制度等重大问题。
国务院于2005 年颁布实施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 号令,2005 年12 月1 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统一监督管理包括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放射源转让审批和备案、放射源进出口审批、安全与防护标准和导则的制定、放射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立、废旧放射源的收贮、辐射事故应急处理,以及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等。
为了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及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国务院又相继发布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62 号令)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612 号令),使辐射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主要包括国务院条例实施细则及其附件、行政管理规定等两部分,以部令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 年3 月1 日起施行是规范放射源安全利用的第一个部门规章。
明确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和转让审批等各项行政许可的办理要求和程序;《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对放射源许可与豁免管理、人员培训、辐射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废旧放射源管理及辐射工作场所退役、熔炼废旧金属的辐射监测、产品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性能管理等内容做出了更详尽的规定。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题库
一、简介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专业机构,依托生态环境部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支撑、事故处置等工作。
此题库是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编制的核与辐射安全相关考试题库,主要用于评估相关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二、目的1. 通过考试题库,评估相关专业人员对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为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认定等提供依据。
2. 促进相关专业人员对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提升,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
三、考试范围1. 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 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标准;3.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4.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5. 核与辐射应急救援技术。
四、题库编制1. 根据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权威性和专业性,采用多种渠道收集相关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确保考试题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2.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题目进行筛选和整理,确保题目的完整性和相关性。
3. 在编制考试题库的过程中,注重题目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保证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能够全面、深入地掌握核与辐射安全知识。
五、考试形式1.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部分为选择题和填空题,面试部分为论述题和实际操作。
2. 考试内容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知识,要求考生全面、准确地掌握并有效运用。
六、考试标准1. 笔试部分的考试时间不超过3小时,面试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2. 笔试部分的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部分的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七、考试要求1.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2.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遵守考试纪律;3.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答题,不得舞弊。
八、考试效果评估1. 考试结束后,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将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考试效果评估报告。
2. 根据考试效果评估报告,对相关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价和认定,为相关人员的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20__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大检查活动,继续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污染减排等方面,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现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__年__月份,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全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流域(罗源段)干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有明显改善。
根据__市每月《关于20__年__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20__年__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综合指数达3.56,居全市中上水平。
(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矿山、石材加工业、在用、废弃渣场日常监管,增加不定时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在用渣场坝体及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20__年1__9月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达标率为40.5%、60%。
一是矿山环境整治。
继续加强矿山排污管控,督促企业重修两池、截洪沟,扩充容量,做到雨污分流,加快推动矿山下游应急池二道防线建设,有效收集生产污水,确保矿山污水不外流。
二是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
重点加强8个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石材加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
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干渣清运制度,及时修补破损环保设施。
三是石渣堆放场整合整治。
加强在用渣场治理,全面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等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固加宽坝体,防止渗漏、垮坝,完善沟渠建设,做到雨污分流。
全面排查废弃渣场,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措施。
四是道路运输综合整治。
督促企业完善净车出厂、出矿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湿渣违规清运。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__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20__年8月,我局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提升__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罗政办〔20__〕148号),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开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辽环函〔2021〕132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实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压实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厅于近日组织开展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查工作,发现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丹东市部分核利用技术单位存在超期未验收、违反环评文件批复,超范围使用辐射安全许可及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详见附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单位要全面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做好核与辐射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依法行使行政审批职责,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对缺少审批要件的项目一次性告知,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项目坚决退档。
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拉条挂账、对单销号、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审批、监管、执法工作合力,及时将审批监管工作信息、执法和检查工作信息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实现工作信息互联互通。
二、依法查处违法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对违法问题分类处理,做到依法依规处理的同时,坚持严管与服务并重,不搞“一刀切”。
针对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各地区监管单位要支持核利用技术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对确需实施工程等手段解决的问题,要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时序进度整改;对拒不整改、敷衍、虚假整改或不按时序进度整改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一律不予批准辐射安全许可,并依法采取关停关闭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第二部分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第二部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单选题] *A、“两级审批,四级监督”(正确答案)B、“三级审批,四级监督”C、“两级审批,三级监督”D、“三级审批,两级监督”2、()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用于说明或补充核与辐射安全规定以及推荐有关方法和程序。
[单选题] *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指导性文件(正确答案)3、()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主要包括国务院条例实施细则及其附件、行政管理规定等两部分,以部令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单选题] *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正确答案)D、指导性文件4、()由国务院根据国家法律制定,是国家法律在某一个方面的进一步细化,规定了该方面的法规要求。
以国务院令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单选题] *A、法律B、行政法规(正确答案)C、部门规章D、指导性文件5、()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以主席令发布,具有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效力。
[单选题] *A、法律(正确答案)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指导性文件6、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应当经()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单选题] *A、县级以上B、省级C、当地D、省级以上(正确答案)7、()将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物品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
[单选题] *A、禁止(正确答案)B、防止C、控制D、管制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适用的相关活动,包括废旧放射源与()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
[单选题] *A、核设备B、核材料C、报废的射线装置D、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正确答案)9、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9号•【施行日期】2021.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贯彻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我部决定进一步优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模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
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二、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三、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妥善留存本单位相关辐射工作人员自行考核记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自行考核单位考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近期生态环境部将对集中考核各科目的试题库进行优化,并对试题组成、合格标准等作相应调整,完成后将通过培训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请有培训和考核需求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2021年3月1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12.24•【文号】环办辐射〔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正文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201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直属海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将极低风险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纳入豁免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领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并与海关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的有关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办理方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以下简称《基本标准》),核技术利用领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应按如下方式办理:(一)符合《基本标准》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者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单位(以下简称进口总代理单位)及其使用单位可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豁免备案表》),报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二)《基本标准》中未列出豁免水平的放射性核素,可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一般安全要求第三部分)中规定的豁免水平申报豁免备案。
(三)符合《基本标准》有条件豁免要求的含Ⅴ类放射源设备(以下简称有条件豁免含源设备),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可填写《含源设备有条件豁免备案申报表》(见附件2),向生态环境部申报备案。
经审核确认设备用途正当并符合有条件豁免要求的,生态环境部予以备案,并明确其豁免条件。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5.29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4.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18号
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
环境管理技术规定》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2024)。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93)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4年5月29日。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一、评估与探讨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在现代社会中,核与辐射安全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作为生态环境部下属的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其笔试题库的内容、质量和广度对于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性意义重大。
在本文中,我将对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进行全面评估与探讨,以期对该领域有更深入的理解。
1. 笔试题库的内容和深度我们应该从核与辐射安全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开始。
笔试题库中是否包含了对核与辐射安全的基本知识的考察?如核能的利用与辐射的防护等内容是否得到了充分覆盖?笔试题库应当着重考察与核与辐射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深度方面,是否有涉及到核与辐射安全的热点问题和前沿技术的考察?这些都是评估笔试题库内容的重要方面。
2. 笔试题库的广度和质量在笔试题库的广度方面,是否覆盖了核与辐射安全的各个领域和行业?从核能发电到医疗辐射防护,从工业辐射安全到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等方面是否都有相应的题目?题目的质量也是评估笔试题库的重要指标。
题目是否设计合理,考察点是否明确,难易程度是否适中,涉及的知识点是否全面?这些都是需要仔细审视的地方。
3. 总结和个人观点通过对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的全面评估与探讨,我认为这一题库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做得相当不错。
题目涵盖了核与辐射安全的各个领域和行业,内容包括基本知识、法规标准、热点问题和前沿技术,考察点也十分明确。
然而,在质量方面还是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有些题目可能设计不够合理,难易程度不够适中。
在此,我建议可以加强题目的质量控制,提高题目的难度和深度,使之更具有挑战性。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笔试题库对于核与辐射安全的考核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题库内容,相信可以更好地促进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的传播与推广,为核与辐射安全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笔试题库作为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的重要载体,其内容、质量和广度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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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9年申报指南一、项目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具有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工作业绩;(三)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具有相对稳定的核与辐射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五)具有与拟申报项目相适应的工作场所、设施与设备;(六)拟申报项目与申报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七)不接受单项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报送申报材料(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办公室,邮编:100034);(二)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9年申报表》(含实施方案,详见附表1)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9年申报汇总表》(详见附表2)纸质文件各2份(需加盖公章)、电子文件各1份(提交至nnsabangongshi@),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和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等。
三、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附录)附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目录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8)(一)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等的技术支持 (8)(二)运行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12)(三)建造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15)(四)研究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19)(五)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21)(六)铀矿冶与伴生矿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22)(七)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22)(八)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 (23)(九)人员资质管理的技术支持 (24)(十)公众宣传与舆情应对的技术支持 (25)(十一)法规标准框架制修订及组织管理 (26)(十二)法规标准制修订 (27)(十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研究 (33)(十四)国际交流与合作 (44)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 (45)(一)其他监测应急事项 (45)三、核设备监管 (47)(一)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监督管理 (47)四、核设施、核基地放射性污染防治 (47)(一)调查与评价的综合支持 (47)(二)铀矿冶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9)(三)天然放射性物质(NORM)及核技术利用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2)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一)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等的技术支持1.我国反核恐怖态势跟踪与评估技术支持主要内容:研究我国面临的核恐怖威胁形势,分析我国反核恐怖力量体系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我国民用核设施在特殊时期面临的风险及维护核安全的能力,提出加强特殊时期核安全能力的建议。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2.核能行业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技术支持主要内容:识别我国核能行业的潜在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对安全的影响程度,并列出风险清单,确定主要行业风险,研究提出应对的政策建议。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3.核安全态势评估技术支持主要内容:跟踪国内外核安全动态,分析事件发生的背景、原因及对我国核安全的可能影响,研判核安全发展态势,提出工作建议。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4.核安全监管体制技术支持主要内容:调研世界主要核电国家的监管体制和我国监管体制现状,结合中央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及环保垂直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分析国内外监管体制的不同,提出“十四五”期间进一步理顺我国核安全监管体制的对策与建议。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5.我国核安全设备国产化科技攻关技术支持主要内容:调研我国核电机组现有国产化水平,研究分析我国核电项目进出口清单,对相关核电项目受国际双边或多边关系影响作出研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措施。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6.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领域“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主要内容:总结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十三五”规划落实的经验和教训,分析面临的形势、挑战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十四五”规划思路。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7.研究堆领域“十四五”规划思路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总结“十三五”期间研究堆领域核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堆领域核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研究堆领域核安全工作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等。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8.伴生放射性矿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思路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总结“十三五”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现状,分析该领域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挑战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伴生放射性矿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思路。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9.核安全设备监管“十四五”规划思路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总结“十三五”期间核安全设备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核安全设备监管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核安全设备监管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等。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10.核安保监管“十四五”规划思路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总结“十三五”期间核安保监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核安保监管工作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等。
主要成果:专题报告(二)运行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11.运行核电厂日常运行和大修监管活动中机械设备、在役检查类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完成各运行核电厂机械设备和在役检查相关事件、异常、申请项目的分析报告;结合各核电厂运行情况,梳理分析机械设备和在役检查相关信息,协助组织召开技术咨询活动,制定相关监管要求;赴电厂参加临界前检查或其他现场检查,提供机械设备和在役检查技术支持。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12.运行核电厂日常运行和大修监管活动中运行管理和质量保证类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根据任务安排,完成运行管理和质保相关事件、异常、申请项目的现场调查、审查和分析,完成调查和分析报告;结合各核电厂运行情况,梳理和分析运行管理和质保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咨询会,协助制定相关监管要求;负责运行管理和质量保证监督检查计划、方案的制定,安排人员赴运行电厂参加临界前检查或其他现场检查,提供运行管理和质保技术支持,包括检查单编制、报告编写等;参加运行电厂运行管理和质量保证相关会议及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13.秦山第三核电厂日常运行和大修监管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完成秦山第三核电厂相关事件、异常、申请项目的分析评价;结合核电厂运行情况,梳理和分析秦山第三核电厂相关运行信息,协助制定相关监管要求;提供电厂现场检查等的技术支持。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14.核电厂概率安全评价(PSA)和严重事故管理(SAMG)的同行评估主要内容:(1)完善PSA同行评估技术导则;组织开展1场PSA同行评估活动,被评估单位从我国在运核电厂中选取;开展PSA 同行评估回访,对同行评估的建议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验和评估。
(2)总结严重事故管理同行评估经验,修订完善严重事故管理评估技术指南;选取1个核电厂开展严重事故管理同行评估,分析严重事故管理共性问题和电厂特性问题;对1个已评估单位开展回访活动,对评估建议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验和评估。
主要成果:评估报告15.核电厂核安全文化同行评估主要内容:(1)在评估我国核电集团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核安全文化同行评估要求和标准,完善我国核电厂核安全文化同行评估文件体系,升版核电厂核安全文化同行评估实施程序和评估标准(PO &C)。
(2)组织开展1场核电厂核安全文化同行评估活动,受评方从我国在运核电厂中选取。
主要成果:评估报告16.运行核电厂日常运行和大修监管活动中人因类技术支持主要内容:(1)参与2019年度国内运行核电厂人因事件的调查、监管及相关行动,对各核电厂人因相关运行事件进行深入分析评价,并给出评价报告、经验反馈及监管建议。
(2)基于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对各运行核电厂上报的运行事件进行梳理和筛选,分析核电厂运行与大修活动的人因事件异常相关信息,协助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并制定相关监管方案。
(3)建立综合集成的人因事件分析与数据挖掘框架,对典型人因相关事件进行定性与定量综合评价,归纳相关事件的发生特点并提供相关监管建议。
(4)形成2019年度国内运行核电厂人因事件综合性分析、评价、经验反馈、监管建议报告。
主要成果:技术报告17.运行核电厂严重事故管理中人因类技术支持主要内容:(1)搜集并整理IAEA、NRC等机构有关严重事故管理的技术文件/报告,梳理与人因问题相关的内容,总结国外运行核电厂严重事故管理方面的经验反馈。
(2)梳理国内运行核电厂严重事故管理导则及相关程序文件,对应考虑的人因问题进行分析,形成简报。
主要成果:技术报告18.核电厂运行安全性能指标评价体系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协助规范指导核电厂运行安全性能指标数据填报;进一步论证和落实性能指标公众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性能指标公开相关工作程序;开展运行安全性能指标体系优化;每半年完成一份数据分析与总结报告。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三)建造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19.二代改进型在建核电厂(除中广核控股核电项目)核安全检查、质保监督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全面参与二代改进型在建核电厂的核安全检查、质保监督活动,现场提供专业建议,并出具书面意见。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20.二代改进型在建核电厂(除中广核控股核电项目)建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等监督检查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参与在建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对在建核电厂建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参加监督活动,确认建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的核安全风险。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21.调试监督检查大纲配套程序编制的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根据《核动力厂调试监督检查大纲》,结合核电厂调试监管经验、实践,参照美国核管会(NRC)监督大纲及有关程序,完成《核动力厂调试监督检查大纲》下游相关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最终形成文件汇编。
主要成果:文件汇编22.二代改进型和EPR在建核电厂建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等监督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核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参与在建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对在建核电厂建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参加监督活动,确认建造事件、重大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的核安全风险。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23.二代改进型和EPR在建核电厂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役前检查核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支持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核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参与在建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对在建核电厂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役前检查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参加监督活动,确认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役前检查中的核安全风险。
主要成果:总结报告24.华龙一号示范工程调试阶段核安全和质保监督检查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全面参与华龙一号示范工程——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防城港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阶段的核安全检查、质保监督活动,现场提供专业建议,并出具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