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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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为使项目部材料计划、采购供应、消耗管理及成本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有效运行,做到既能保证施工生产需要,又能控制并降低消耗,特制定以下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一、材料计划、采购、供应工作
1、材料计划管理
(1) 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主管工长、各专业工种工长、材料人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对已交底的施工组织设计计认真讨论,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对本单位工程主要材料编制“单位工程材料计划大表”,作为材料供应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2) 项目部应在每月28号前,根据已编制的次月“施工月进度计划”,结合已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提出次月“月材料供应计划”,其中包括设施料具、电动工具等周转性料具,并公司负责人审批签认。
项目现场材料负责人,收到已经审签的“月材料供应计划”后,(可会同施工工长)对现场材料、库存情况进行平衡,经平衡后,编制“月材料采购计划”。报项目部材料主管对“材料采购计划”进行平衡、调整,签认各类材料的采购数量,由项目部材料报送项目经理经理对“材料采购计划”进行审批签字。
已经审批的“材料采购计划”应于24小时内交至材料采购人员,材料计划工作程序完成。
“材料供应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应详细注明各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质量要求、施工部位等项目,以便采购供应不出现差错造成损失。
2、材料采购、供应管理
(1) 询价制度。为了降低材料采购成本,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建筑材料询价制度”。
项目部主管,每月中旬由项目部组织主要成本管理人员对本地区建筑材料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询价调研,并于当日向项目部经理编制市场询价报告单。报告单应注明A、B类主要材料及运杂费市场价格,经审批下发,以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对材料采购价格进行控制。
(2) 材料采购。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应根据“材料供应计划”、“调整计划”和施工进度具体情况及时做好材料供应的组织工作;要结合施工进度的具体情况,确保按期进场。
材料采购应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坚持“比质、比价、比运距”的“三比原则”,对A、B类材料的采购优先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合格分承包方,分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审批登记。
材料采购员应严格按照材料采购计划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采购质量合格的料具,并按照质量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质量资料或合格证书、检测验资料,一并交库房或现场材料员验收,同时应做好甲供材料的量差签证工作。
地材等大宗材料和设施料具的采购、供应工作,应经常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做好询价工作,在降低材料成本的前提下,确保施工生产不受影响。
(3) 属建设单位供应的主要材料、装饰材料,应由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材料计划的审批,由项目部材料主管组织和建设单位材料供应部门协调材料供应工作,现场材料负责人会同专业工长进行验收。
3、材料验收管理
(1) 市场采购库存材料,如五金、电料、玻璃、沥青、油毡、装饰、装修材料、底值易耗品等市场采购材料到场进库时,应由仓库管理负责人执行验收。
验收时,应按照材料采购计划对进库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价格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逐一认真进行。材料采购员对已验收进库的材料填写“验收单”,一式四联。验收单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完成后由验收人签字确认。
验收单一式四联,报经材料主管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部经理签认。第一联采购员自留,做为“采购台帐”登记依据;第二联和第四联,即“财务存查”和“统计存查”,作为财务凭证,由采购员递交财务科审核作为付款报销凭证。第三联由验收人存查,作为登记进入台帐凭证。
仓库及现场验收人对进场材料验收,应把好质量关(包括质量技术资料),对不合格材料或未按采购计划要求采购的材料应做好清退场工作。退场前,应对其不合格材料进行明显标识。验收人对不合格材料应有禁止使用措施,不合格的材料应严格杜绝使用。
(2) 砖、瓦、灰、砂、石等地材和水泥等大宗材料进场时,应由现场材料员作为验收责任人进行验收。
以上大宗进场材料应实行逐车逐次验收的方法。车辆进场后应由验收人逐车逐次填写“收料单”,一式两联。对供料车辆车号、供方名称、进场时间、数量记录等,验收人应认真填写,作为“验收单”原始凭据。
项目部应规定:进场大宗材料的“收料单”应在供料车辆进场后由材料主管当即随车逐次验收填发,同时由材料主管递主管工长签认。门卫值班人员应对进场材料及车辆逐一如实登记,收料单不允许补填。
“收料单”应在24小时内由材料主管报送主管工长签认,以使主管工长掌握现场进料情况,共同把好材料验收关,“收料单”生效。
砂、石等地材进场验收工作,应由项目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由现场材料主管组织数量抽检工作。地材抽检应按要求做好抽检记录(现场材料员应设置《进场材料抽查、抽检记录本》),验收与单次抽检数量不符者,以抽检数量为结算依据。
“收料单”已经以上职能人员签认后,逐月分类、编号。第一联,验收人自存,作为“原始收料记录”登记依据和予验收凭证依据;第二联,递交供料方保存,作为供料方结算凭证。
验收人应对已经签认的“收料单”及时登记入“原始收料记录”中,应将其主要标志(包括编号)填写清楚,以作备查和业务考核。
“收料单”作为“验收单”编制的原始凭证。材料验收责任人应根据手续齐全的“收料单”分类、分批、逐月及时编制材料“验收单”或“予验收单”。“验收单”或“予验收单”应注明收料单编号,并对所编制的验收单逐月分类编号,并在“验收单”中填明“收料单”编号。如验地10—08等(表示地材类10月份08号验收单)。
当月验收单应由现场材料验收责任人报经项目部材料审签完毕后递交项目责任人签认,随报表报递项目部财务科,以上工作均由验收责任人于当月28日前完成。
财务部门对随报表递送的验收单据和原始验收凭证单价、数量及审认等过程核对无误后结算,办理付款手续。
(3) 钢材、木材等成品大宗材料进场时,由现场材料员组织主管工长直接进行数量实检验收,并按以上要求编制验收单。
(4) 所有材料进出场,值班门卫应随即按门卫制度要求登记入“门卫值班记录”中。材料员签发“验收单”后,当即登记入“现场原始收料记录”中,以做备查。此项工作作为各职能人员的业务考核项目。未按此要求实施,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 各种材料、设备退出场(包括设施料),应由材料员按要求签写“材料出场单。由项目主管工长签认,门卫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带车人在门卫记录中签字后方可放行出场。材料出场,材料部门应建立“材料出、退场记录”。
4、材料消耗、领用管理
(1) 各种材料消耗领用,必须按规定凭领料单领、发料。库存消耗材料,凭工长签发的领料单领用。不许超数量发放。无单不发料,不允许先发料后补单。
(2) 底值易耗周转工具,凭“工具领用审批单”在库房领取。仓库保管员应建立“班组工具领用台帐”,领用时应随时记入“班组工具领用台帐”,领用人应签字,同时应注明领用时间、领用人及施工项目。工具领用,签发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安排,限期领用。对不补办超时领用手续者,仓库按调拨处理,不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