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及门诊重症疾病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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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
1.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需要符合一定程度的肾功能不全,但不需要进行肾透析治疗。

2. 肾透析:需要进行定期的肾透析治疗。

3.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需要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并需要进行长期的门诊治疗。

4.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需要进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5. 耐药性结核病:需要被确诊为耐药性结核病,并需要进行特殊的治疗。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需要被确诊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7. 冠心病:需要符合一定程度的冠状动脉疾病,可能需要接受心脏介入治疗或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

8. 帕金森氏综合征:需要被确诊为帕金森氏综合征,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9. 慢性充血性心衰:需要被确诊为慢性充血性心衰,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10. 肝硬化:需要被确诊为肝硬化,并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门慢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认定标准,请咨询当地社保或保险公司。

慢性病申报须知

慢性病申报须知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须知一、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申报条件(一)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有过Ⅱ度以上的心衰或肺性脑病病史,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二)脑血管疾病1、脑梗塞、脑出血(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有智能障碍、肢体障碍{大小便失禁、肌力Ⅳ级以下(不含Ⅳ级)},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2、癫痫: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三)心血管疾病1、冠心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2、心脏病合并Ⅱ度以上心衰: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3、复杂性心率失常: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4、慢性房颤、Ⅲ级以上室早: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四)泌尿系统疾病1、慢性肾小球、肾盂肾炎:慢性肾实质疾病导致肾功能严重受损,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2、肾病综合症: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五)内分泌系统疾病1、甲状腺机能亢进症:血液免疫检查T3、T4超出正常值范围,诊断明确,正规治疗2年尚未痊愈。

2、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血液免疫检查T3、T4超出正常值,诊断明确,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3、糖尿病:诊断明确,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的,至少有连续不断1年以上每月1次餐前、餐后静脉血糖,3个月1次糖化血红蛋白检查,注意将验血糖收据一并留存。

(六)ⅡⅢ期高血压病有心、脑、肾靶器官之一损害的证据,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七)消化系统疾病1、慢性活动性肝炎:伴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2、肝硬化: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3、难治性溃疡:有过大出血史,诊断明确,达到住院程度,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的疾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慢性病的治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为您介绍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是指符合特定标准的患者,享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报销的政策。

这个标准是由卫生部门根据患者疾病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的,旨在减轻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提高治疗效果,提供公平公正的医保政策。

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条件1. 疾病类型:符合指定的慢性病种类,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2. 严重程度:患有特定疾病的患者需要满足一定的严重程度,如病情稳定但需要长期治疗、病情复杂需要特殊技术干预等。

3. 家庭经济状况:通常情况下,申请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患者家庭经济状况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属于低收入人群。

三、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流程1. 登记:患者需向当地社区医院或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2. 审核:医疗卫生机构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病情和收入等情况,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 颁发:审核通过后,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会颁发给患者,并告知相应的报销政策和操作流程。

4. 使用:在获得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后,患者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费用报销和优惠待遇,但需遵守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四、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优势和局限性1. 优势:a.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减轻患者因慢性病治疗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治疗的积极性。

b.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支持和保障,患者可以及时接受规范的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2. 局限性:a. 申请条件苛刻:有些患者由于疾病类型或严重程度的限制,并不符合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标准的申请条件,导致无法享受相关政策。

门诊大病病种资格准入标准

门诊大病病种资格准入标准

门诊大病病种资格准入标准一、尿毒症透析治疗1.出现尿毒症的临床表现,已行动静脉造瘘手术或深部静脉置管手术或腹膜透析置管,并需继续规律透析,经住院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CKD5期)(必要条件)。

2.提供动静脉造瘘手术记录单或深部静脉置管手术记录单或腹膜透析置管手术记录单(参考条件)。

3.提供三个月以内三张以上血液透析治疗单或腹膜透析记录(参考条件)。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

注:已办理尿毒症透析治疗大病病种的患者,连续三个月未行透析治疗,取消该病种资格。

二、恶性肿瘤l.住院或门诊确诊为恶性肿瘤,病理检查显示恶性肿瘤特征性改变并病理确诊(必要条件)。

2.住院确诊恶性肿瘤,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也提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未行手术治疗,但己实施放疗或化疗(必要条件)。

3.住院确诊为恶性肿瘤,无手术条件、或不宜手术、或不宜积极放化疗、或病人不接受手术治疗或放化疗,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恶性肿瘤,三级医院专科医师同意并在病历- 1 -中明确记载(必要条件)。

4.门诊诊断为恶性肿瘤,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恶性肿瘤,未行手术或放化疗治疗,三级医院专科医师在病历中明确记载并出具诊断证明书(必要条件)。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注:享有恶性肿瘤门诊大病资格的患者,出现肿瘤转移或新发生其他部位恶性肿瘤,不需增加病种。

恶性肿瘤确诊后满5年的患者,申办恶性肿瘤门诊大病资格时,应提供充分的肿瘤未愈、转移、复发或新发需继续治疗的依据。

三、器官移植1.既往有严重脏器疾病史,经手术移植异体器官,移植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并有专科医师病历明确记载(必要条件)。

2.提供移植手术记录单(参考条件)。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

四、白血病1.出现血液病临床症状,经住院确诊为各类白血病(必要条件)。

2.血象:出现该类白血病特征性改变(参考条件)。

3.骨髓象:出现该类白血病特征性改变(参考条件)。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孝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六届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孝感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三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章补充医疗保险第四章生育保险第五章医疗救助第六章医保基金征收与管理第七章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本市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实施医疗救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实行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第四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统一信息系统。

逐步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医疗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全民医疗保障事业给予组织和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市医疗保障局主管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政策拟定、监督管理和市本级医疗保障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和实施工作。

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2022版)

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2022版)

诊治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一、1型糖尿病1.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汇报单:提示空腹血糖≥7.0mmol/L、随机血糖≥11.1mmol/L;3.血胰岛素或C肽检查汇报单;4.胰岛素自身免疫抗体(GAD超过参考范围上限或GAD阳性〕检查汇报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一〕糖尿病并心损害1.到达心脏扩大、心肌肥厚诊断标准:〔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汇报单;〔3〕心脏超声检查图像及汇报单:提示心脏扩大,即LA 〔左心房〕>35mm或男性LV〔左心室〕>55mm、女性LV〔左心室〕>50mm;〔4〕心脏超声检查图像及汇报单:提示心肌肥厚,即IVS 〔室间隔厚度〕>12mm或LVPW〔左室后壁〕>12mm。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2.到达冠心病诊断标准:〔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汇报单;〔3〕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汇报单:提示冠状动脉任一支血管狭窄程度≥50%;〔4〕心电图图文及汇报单:提示心肌梗死〔心肌堵塞〕。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二〕糖尿病并脑损害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汇报单;3.头颅CT或MRI检查汇报单:提示脑堵塞〔脑梗死〕、脑出血或脑软化灶;4.到达以下神经功能缺失的表现之一:单侧肌力四级及以下、偏身或肢体感觉障碍、言语障碍或吞咽功能障碍、认知功能损害、共济失调。

以上同时具备“1、2、3〞或“1、2、4〞可办理。

〔三〕糖尿病并肾损害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汇报单;3.24小时尿白蛋白排泄量≥300mg/24h;4.内生肌酐去除率〔Ccr〕≤50%;5.3-6个月内的两次尿白蛋白/肌酐检查汇报单:尿白蛋白/肌酐比值≥300mg/g。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三项之一可办理。

〔四〕糖尿病并周围神经病变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汇报单;3.神经电生理检查汇报单:提示周围神经损害。

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门诊慢性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资格认定是指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慢性疾病患者进行认定,以便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优惠政策。

慢特病的认定对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就医便利性,因此,慢特病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慢特病的定义、资格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相关政策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慢特病的定义慢特病是指对患者生活质量长期产生影响、且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慢性疾病,通常包括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艾滋病等。

这些疾病通常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治疗费用较高的特点,对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负担造成严重影响。

二、慢特病资格认定标准慢特病的认定标准通常由卫生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病情严重程度:患者的病情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糖尿病需要符合一定的血糖控制指标,慢性肾脏病需要符合一定的肾功能指标等。

2. 疾病持续时间:患者的疾病需要达到一定的持续时间要求,通常为6个月以上。

3. 治疗费用:患者的治疗费用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可能还需要符合其他特定的认定条件。

三、慢特病资格认定程序慢特病的资格认定通常需要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卫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 申请材料准备:患者需准备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证明材料,以便提交给认定机构。

2. 申请表格填写:患者填写并提交慢特病认定的申请表格,其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经历等内容。

3. 医生评估:由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和意见。

4. 认定机构审批:患者提交申请后,认定机构将对患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被认定为慢特病患者。

5. 颁发认定证书:认定通过后,认定机构将颁发慢特病认定证书予患者,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和优惠政策。

四、相关政策中国政府针对慢特病患者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1. 医保政策:慢特病患者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特殊政策,包括相关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的报销。

孝感市慢性疾病证办理程序

孝感市慢性疾病证办理程序

孝感市慢性疾病证办理程序
一、本地医院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办理程序
1.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明确诊断后,由本市具有相应门慢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填写《孝感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门慢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或指定专家)在《门慢证明书》签字,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

2.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办委托的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的《门慢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录入岗为参保人进行信息录入及确认后,医保信息系统对门慢项目予以自动登记待遇。

4.系统登记门慢待遇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门慢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用业务章后,一份交参保人作为今后享受门慢医疗待遇的凭据之一,一份定点医疗机构保存备查。

二、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申请异地门慢就医办理程序
已办理异地就医但尚未在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相应门慢的参保人申办异地门慢项目,由已办理异地就医的本人选定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确诊,填写《门慢证明书》,经异地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在《门慢证明书》签字,医务部门(医保办)审核并盖章。

再由本市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办理的门特
病种进行确诊并填写《门慢证明书》。

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提交的《门慢证明书》等资料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办理待遇登记录入(录入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确认、检查后,门慢待遇才能生效。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孝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孝感政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孝感政规〔20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5日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2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7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孝感政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大病保险严格执行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

第三条孝感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划拨、待遇支付、经办服务、风险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大病保险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大病。

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第一类特殊疾病一、糖尿病(一)准入标准:(1)糖尿病病症+餐后任一时相的静脉血浆葡萄糖(VPG)≥11.1mmol/L。

(2)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FVPG)≥7.0 mmol/L。

(3)口服葡萄糖耐糖试验2h血糖(2h PG)≥11.1mmol/L。

具备以上任何一项指标时还须在另一天重复测定一次静脉血浆葡萄糖(VPG),其结果也须到达标准者。

(二)申报所需资料:(1)三级医院提供的不同日期两次以上到达糖尿病诊断标准的静脉血浆葡萄糖化验报告单;(2)三级医院门诊病历或出院证(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

二、高血压病(一)准入标准:(1)到达高血压水平3级SBP≥180mmHg或DBP≥110mmHg 者。

(2)到达高血压水平2级SBP160一179mmHg或DBP100—109mmHg者。

(二)申报所需资料:(1)三级医院提供的①血压测量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报告,②必要时提供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相关病变的检查报告单;(2)三级医院门诊病历或出院证(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

三、再生障碍性贫血(一)准入标准:①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

②骨髓检查显示至少一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如增生活泼,须有巨核细胞明显减少),骨髓小粒成份中应见非造血细胞增多。

(有条件者应作骨髓活检等检查)。

③能除外其它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

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中的难治性贫血、急性造血功能停滞、骨髓纤维化、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符合以上3项者。

(二)申报所需资料:(1)三级医院提供的①血常规、②骨髓检查报告单;(2)三级医院门诊病历或出院证(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

四、甲亢病(一)准入标准:①甲亢的临床表现。

②甲状腺功能试验指标到达甲亢病诊断标准。

符合以上2项者。

(二)申报所需资料:(1)三级医院提供的甲状腺功能测定检查报告单;(2)三级医院门诊病历或出院证(记载病情和治疗方案)。

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

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

38种慢性病申报标准自3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同时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38种,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做好省本级参保人员慢性病申报、认定等工作,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申报流程、待遇标准等相关信息。

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根据政策,省本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38种。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起付线200元,多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负担60%。

门诊慢性病实行单病种年度限额支付管理,单一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支付限额。

省本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由4%补充保险基金支付,门诊慢性病费用不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为38种。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起付线200元,多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统筹基金负担50%。

单一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单独执行年度最高限额管理,不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此外,参加省本级公务员补助(或10%补充)医疗保险的门诊慢性病— 1 —患者申报资格、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慢性病认定所需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对申报人申请门诊慢性病资料进行严格初、复核,认真负责提出认定意见。

门诊慢性病实行随来随受理,按时限审核认定,同一病种认定每月限申报一次。

同时,省本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于2021年3月1日起调整为38种。

门诊慢性病病种及鉴定标准

门诊慢性病病种及鉴定标准
2、空腹血糖、糖耐量试验(OGTT)2次及以上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
3、糖尿病合并症。
5
原发性高血压病
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有下列病症之一者:
1、血压达到确诊水平为二级及以上,且危险程度分级为中度及以上。
2、出现因血压升高导致器官损害的临床表现。
6
多耐药肺结核
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典型的关节症状(晨僵、疼痛、肿胀、皮下结节等),且关节症状至少必须持续6周。
2、标准的X线片所见
3、类风湿因子阳性,或相关免疫学指标异常。
20
扩张性心肌病
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心脏超声的典型影像;
2、心肌活检病理确诊
21
风湿性心脏病
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A主要标准:掌指关节近端的硬皮变化,可累及整个肢体、面部、全身及驱干。
B次要标准:①手指硬皮病:上述皮肤改变仅限于手指;
②手指尖有凹陷性瘢痕和指垫消失;
③双肺基底纤维化。
凡是1项主要标准或2项次要标准可诊断,其他有助于诊断的表现:雷诺现象,多发性关节炎或关节痛,食管蠕动异常,皮肤病理学胶原纤维肿胀和纤维化,免疫检查ANA,抗Scl-70抗体、和着丝点抗体(ACA)阳性。
1、有典型的临床症状;
2、常规血象及骨髓化验检查均提示白血病;除外其他疾病。
16
慢性肾小球肾炎
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有不向程度的蛋白尿、血尿、水肿及高血压等表现。
2、尿液检查或(及)肾功化验检查异常。
17
肾病综合症
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明确的肾病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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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为认真做好门诊特殊慢性病及门诊重症疾病鉴定、评审工作,现将《孝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及门诊重症疾病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21日下班前报市医保局综合科。

无意见的报无。

门诊特殊慢性病准入标准一、高血压Ⅱ期以上具备以下三条其中之一者:1、收缩压140~159 mmHg或舒张压90~99mmHg,合并有并发症。

2、收缩压160~179 mmHg或舒张压100~109mmHg,合并有并发症。

3、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mmHg,合并有糖尿病,或靶器官损害,或有并发症。

备注:1、用于分层的靶器官损害:①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结果证实左心室肥厚;②颈动脉超声证实有动脉粥样斑块或内膜中层厚度≥0.9mm;③血肌酐轻度升高:男性115~133umol/L,女性107~124umol/L;④微量白蛋白尿30~300mg/24h,或尿白蛋白/肌酐比值:男性≥22mg/g,女性≥31mg/g。

2、用于分层的并发症:①心脏疾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血运重建,心力衰竭);②脑血管疾病(脑出血、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③肾脏疾病(糖尿病肾病、血肌酐升高男性>133umol/L或女性>124umol/L,临床蛋白尿>300mg/24h);④血管疾病(主动脉夹层、外周血管病);⑤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视乳头水肿)。

二、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病史有慢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其他肺胸疾病、肺血管疾病病史;2、症状和体征①有慢性咳嗽、咳痰、气喘症状或伴有肺气肿体征、右心功能不全的相关体征;②剑突下出现收缩期搏动或肺动脉瓣区第二音亢进、三尖瓣区心音较心尖部明显增强或出现收缩期杂音;3、胸部影像学检查①右肺下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右肺下动脉横径与气管横径比值≥1.07,动态观察较原右肺下动脉干增宽2mm以上;②肺动脉段中段凸出或其高度≥3mm;③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围分支纤细,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呈"残根状";④肺动脉圆锥部显著凸出(右前斜位45°)或锥高≥7mm;⑤有肺气肿的影像学表现。

第1条和第2条同时具备,且具备第3条中的①~⑤项中的任一项可确认。

三、子宫内膜异位症1、临床表现①渐进性痛经;②经期腹、腰骶部不适,进行性加剧;③周期性直肠刺激症状,进行性加剧。

④后穹隆、子宫骶骨韧带或子宫峡部触痛性结节;⑤附件粘连包块伴包膜结节感,输卵管通畅;⑥月经前后附件上述肿块有明显大小之变化(未用抗炎治疗)。

以上①、②、③项之一和④、⑤、⑥项之一,两项共存时可诊断本症。

2、腹腔镜检查①子宫直肠窝、后腹膜见多个紫蓝色小点,伴腹腔液增多(常为血性);②子宫骶骨韧带增粗,灰白色结节,伴有疏松粘连,输卵管多数通畅;③卵巢包膜增厚,表面不平、粘连,并常见表面有褐色陈旧性出血斑块;④卵巢粘连略大,而输卵管多通畅。

3、病理检查切片中有以下证据:①子宫内膜腺体;②子宫内膜间质;③有组织内出血证据,见红细胞、含铁血黄素、局部结缔组织增生。

必须具备病理诊断性结论方可确认。

四、冠心病1、有典型心绞痛症状、体征或心梗后心绞痛症状、体征,除已确诊为心肌梗死外必须要有冠状动脉造影证实。

2、心功能三级或三级以上症状、体征,必须有心电图反复提示有明显心肌缺血或冠状动脉造影证实,且至少有一次住院治疗经过。

3、心梗后频发室性心律失常或房颤。

以上三条具备一条可以确认。

五、肺心病1、病史有慢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其他肺胸疾病、肺血管疾病病史;2、症状和体征①有慢性咳嗽、咳痰、气喘症状或肺气肿体征或右心功能不全的相关体征;②剑突下出现收缩期搏动或肺动脉瓣区第二音亢进、三尖瓣区心音较心尖部明显增强或出现收缩期杂音;3、胸部影像学检查①右肺下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右肺下动脉横径与气管横径比值≥1.07,动态观察较原右肺下动脉干增宽2mm以上;②肺动脉段中段凸出或其高度≥3mm;③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围分支纤细,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呈"残根状";④肺动脉圆锥部显着凸出(右前斜位45°)或锥高≥7mm;⑤右心室增大(结合不同体位判断)。

具有上述①~④项中的一项为可疑,两项以上或具有第5项者可作出X线诊断。

4、心电图诊断标准(具有以下两项条件即可诊断) ①额面平均电轴≥90°;②V1R/S≥1;③重度顺钟向转位V5R/S≤1;④avR R/S或R/Q≥1;⑤V1-3 ,QS,Qr,qr(需除外心肌梗塞);⑥肺型P波。

必需同时具有病史,症状,体征及x线、心电图改变才能鉴定为门诊慢性病。

六、类风湿性关节炎1、关节或周围晨僵持续至少1小时(至少持续六周);2、关节肿痛,至少同时有3个关节区软组织肿胀或积液;3、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区中,至少1个关节区肿胀;4、对称性、持续性关节炎(至少持续六周);5、有类风湿结节、类风湿血管炎、干燥综合征以及其他脏器(肺、心脏、胃肠道、肾脏、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受累的临床表现;6、血清学检查至少具备一项:①血清RF阳性;②抗CCP抗体呈阳性指标;③C反应蛋白增高、血沉增快;7、关节影像学检查至少有骨质疏松和关节间隙狭窄。

具备第6条或第7条任意一条,同时具备其他任意三条可以确认。

七、慢性骨髓炎1、有急性骨髓炎病史或开放性骨折病史。

2、局部可反复急性发作和溃破流脓,可有1个或数个窦道、瘘管或瘢痕存在。

可伴有病理性骨折。

3、X线显示骨质破坏及骨质增生并存,有包壳、死腔和死骨形成。

4、病程长,窦道、瘘管长期不愈合。

以上第2条、第3条和第4条同时具备可以确认;第1条为非必备条件。

八、中风后遗症1、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梗死,脑栓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2、经CT、MRI等辅助检查证实;3、三偏征对侧偏瘫, 或单瘫, 或四肢瘫, 至少有一肢体肌力≤Ⅲ级;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共有济失调、行走不稳;其肢体瘫痪为必须具备条件;4、失语;5、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6、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第1、2条为必备条件;同时至少具备3、4、5、6条中的任意一条方可确认。

九、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糖尿病诊断明确,检查、治疗资料齐全,出现以下一条临床表现者:1、肾脏并发症须具备四项:①慢性肾功能不全,②蛋白尿>0.5g/24h,③血清肌酐>177umoI/L,④尿素氮>14.3umoI/L;2、眼并发症须具备两项:①眼底检查:出现微动脉瘤和(或)小出血、伴有或不伴有渗出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改变,②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检查证实;3、糖尿病足;4、糖尿病心肌病;5、并发脑血管意外等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

十、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病)1、有震颤(常为首发症状)、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异常、口、咽、腭肌运动障碍等症状;有弥散性路易体病(DLBD)、肝豆状核变性、亨廷顿舞蹈病、多系统萎缩、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皮质基底节变性(CBGD)等其它神经变性疾病;2、排除癔症性、紧张性、老年性震颤。

十一、癫痫1、至少有一次以上无固定原因的癫痫发作,必须要有相应的病史记录;2、有增加以后发作倾向的脑部持久性改变,即存在脑部慢性功能障碍,或出现相应的神经生物学、认知、心理学及社会学方面的改变;3、有脑电图等电生理或神经影像学检查(CT、MRI等)报告的依据;4、需门诊长期维持治疗。

除第2条外,其他三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十二、肝硬化1、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①脾肿大及脾亢;②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③腹水;3、体征肝肿大,质地坚硬,边缘较薄,晚期可缩小。

4、影像学检查可显示肝脏大小,外形改变和脾肿大;门静脉高压症时可见门静脉,脾静脉直径增宽,有腹水时可发现液性暗区。

必需同时具备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及影像学检查异常才能确认为门诊慢性病。

门诊重症疾病准入标准一、重型精神病同时具备以下三条者:1、有重型精神疾病史;2、符合CCMD-3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中重性精神病界定条件;3、经两名医师(其中一名为副高级别以上医师)确诊,病情迁延不愈,病期大于或等于3年的。

二、脑瘫1、有明确的妊娠期、新生儿期的高危因素,如早产、难产、产后窒息等;2、以运动功能障碍为主的神经系统异常表现,或相应的并发症,如肢体瘫痪、功能障碍、智力低下、癫痫、失语、斜视等;3、体检有相应的异常体征,姿势反射异常、病理反射、畸形等;4、CT、MRI示脑组织有异常。

以上四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三、地中海贫血1、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贫血,以小细胞低色素性红细胞、靶形红细胞为多见,有黄疸、肝脾肿大或发育障碍;2、实验室检查显示红细胞脆性降低,骨髓红系细胞增生,铁粒幼细胞增多,血红蛋白A2轻度增多或有异常血红蛋白;或DNA分析确诊基因缺陷;3、家族调查中,父母有遗传证据;4、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血液病专科医院、三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材料。

以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同时具备才能确认。

四、血小板减少症1、血小板计数≤100×10^9/L;2、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成熟障碍主要表现为幼稚型和(或)成熟型无血小板释放的巨核细胞比例增加,巨核细胞颗粒缺乏,胞质少;3、有皮肤出血点、瘀斑和(或)粘膜出血等临床表现;4、具有以下五项中任何一项:①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有效;②脾切除有效;③血小板相关抗体(PAlg、PAC3)或特异性抗血小板抗体阳性;④血小板寿命缩短;⑤排除其他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其他免疫性疾病以及药物因素等。

以上四条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确认。

五、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男性HGB > 185 g/L、女性>165 g/L;2、骨髓活检示三系高度增生伴多形性巨核细胞;3、有JAK2突变;4、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血液病专科医院、三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材料。

以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确认。

六、血友病同时具备以下三条者:1、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可呈自发性,或发生于轻度外伤、小手术后,易引起血肿及关节畸形;2、实验室检查:①CT正常或延长;②APTT延长,PCT正常或缩短,STGT多异常;③TGT异常,并能被钡吸附正常血浆纠正;④FⅧ或FⅨ缺乏;3、提供近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实验室检查结果。

七、再生障碍性贫血有贫血、伴有出血、感染和发热等症状,同时具备以下四条者:1、血象检查全血细胞减少。

网织红细胞百分比﹤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2、骨髓象检查多部位穿刺涂片呈现增生减低,粒系及红系细胞减少,巨核细胞很难找到或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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