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doc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
3、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执行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人员管理1、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知识等,培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从事保健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采购管理1、企业应当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采购保健食品,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应当载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企业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内容,采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查验保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合格报告等是否符合规定,核对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营许可第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申请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延续许可证。
三、商品管理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保健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批准文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专区或专柜,并设立提示牌,提示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自查,确保保健食品的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其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诚信经营,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确保企业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质量安全。
第二章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标准第五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许可证》;2.保健食品产品应当依照生产许可证上的产品范围进行经营;3.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明确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4.经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消费者接待区域;5.库存保健食品应有合适的储存条件,保持产品质量;6.企业应建立购进、销售、清理退让的阶段性台账,确保产品追溯本领和经营合规性;7.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销售,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8.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第六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遵从以下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和执行;2.企业应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检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等环节;4.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5.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并适时解决消费者问题;6.企业应建立定期审核和检查制度,对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保健食品经营考核标准第七条对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考核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是否依照《保健食品许可证》经营;2.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形;4.保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购进、销售、清理退让台账;6.是否进行了实名登记销售;7.是否建立了售后服务制度;8.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9.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10.是否适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解决问题;11.是否定期开展自查和整改。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要求1. 申请者应当具有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申请者应当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卫生安全规定。
3. 申请者应当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相关市场营销能力。
4. 申请者应当具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所需的资金和设备。
5. 申请者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产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广告宣传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4.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产品标识和说明的义务,保证产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产品的跟踪检测和风险评估。
五、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措施1. 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于需要特殊管理的保健食品,应当加强监管力度。
2. 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公布保健食品的质量信息和安全警示。
4. 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依法进行处罚。
5.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保健食品经营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对供应商和生产企业的审查,确保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商品,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4. 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解决纠纷。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许可
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须在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审批合格方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三、产品分类
保健食品分为注册保健食品和备案保健食品两类。
注册保健食品需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保健食品需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四、市场监督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
五、产品检测
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广告宣传
对于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宣传虚假或夸大产品功效,否则将受到处罚。
七、售后服务
经营者应提供保健食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应和解决。
八、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规经营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积极查处,确保市场秩序。
九、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调整。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遵守执行。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健食品的经营质量管理工作。
3. 公司对保健食品质量具有最终责任。
4. 经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责任主体1. 总经理对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
2. 经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产品质量负责人对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 所有员工都有参与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的责任。
三、质量管理流程1. 产品策划。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保健食品的产品策划方案。
2. 原材料采购。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
3. 生产加工。
生产加工过程中,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进行严格的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4. 质量监控。
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5. 检验检测。
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出厂等环节,进行相应的检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6. 记录存档。
对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7. 技术改进。
及时对产品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产品质量。
8. 不合格品处理。
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追溯原因,防止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9. 售后服务。
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四、质量管理措施1. 质量政策。
公司制定和公布质量政策,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要求。
2. 防控措施。
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防控系统,全面控制产品质量风险。
3. 培训教育。
对所有员工进行相关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4. 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安全卫生。
5. 立体管理。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三、质量管理要求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售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安全合格。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持产品的正常存储温度和湿度,防止产品变质。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防止产品受潮、变质。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保健食品的销售环境整洁干净,杜绝飞虫、蟑螂等害虫的滋生。
7.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8.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保健食品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四、责任与义务1.监督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罚。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消费者有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主动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五、违规处罚1.违规经营者将面临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2.对于因违规销售保健食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的,违规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经营者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并执行更为严格的管理规定。
2.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经营者应遵守以上要求,确保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监督部门也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消费者有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保障其健康权益。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经营、诚信为本、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
二、经营许可第四条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严禁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
三、质量管理第六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八条经营者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保健食品知识和技能。
四、储存与运输第十条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损坏。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建立储存、运输记录,确保可追溯。
五、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确保销售可追溯。
六、售后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应设立售后服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八、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九、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而制定。
二、经营资质1. 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经营者应持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信誉证明,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能力。
三、产品质量1. 经营者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保健食品,并保持购货凭证三年以上的保存期限。
2. 经营者应确保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标签标注规定,确保保健食品的成分、剂量和使用方法等信息真实、准确。
四、经营守则1. 经营者应确保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环境整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2. 保健食品的陈列应清晰明了,不应混合陈列其他非健康食品。
3. 经营者要对销售场所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经营者要制定明确的商品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广告宣传1. 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和效果。
2. 广告宣传中应清楚标明使用保健食品的禁忌人群和剂量限制。
3. 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不良影响。
六、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同时,还将组织对相关违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和救济。
七、监督检查1. 相关部门将定期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纠正并进行整改。
2. 消费者有权举报涉及保健食品违规经营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八、附则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和完善。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秩序,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推动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经营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本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私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以下是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监管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
2. 市场准入:确立一套市场准入制度,包括申请审批、安全评估、检验检测等程序,确保保健食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的要求。
3. 生产管理: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生产工艺、原材料、生产设备等的审核和监控。
保健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品经营管理制度一、保健品管理概述1.目的:为了规范保健品销售和管理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保健品的质量安全和销售合规。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品经营销售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
3.法律法规依据:本制度的制定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如《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健康食品食品安全标准》等。
二、保健品经营管理职责1.企业:负责保健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承担相关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2.消费者: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并享有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3.监管部门:负责对保健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市场秩序。
1.品牌授权:经营者需要具备相关保健品经营资格和品牌授权,确保所销售的保健品合法、可信。
2.产品质量:经营者应确保所销售的保健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合格的质量证明。
3.产品宣传:经营者宣传保健品应真实、客观,不得做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4.销售渠道:经营者应建立正规的销售渠道,不得通过非法途径销售保健品。
5.产品配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配送和物流体系,确保保健品的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维护产品质量。
6.售后服务:经营者应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问题,并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营业场所:经营者的营业场所应具备卫生、安全的条件,不得存在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8.备案登记: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登记,确保合法经营。
9.审计检查: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经营者的保健品管理进行审计检查,凡存在问题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奖惩措施1.奖励:对保健品经营者中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守法经营。
2.处罚:对违反保健品经营管理制度的经营者,根据违规情况,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五、制度监督与改进1.建立监督机制: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抽查机制,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2.反馈机制:建立保健品投诉机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依据《保健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应遵守《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保健食品进行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及销售等全过程的严格管理,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包括销售保健食品的超市、商店等形式的零售企业,网上销售、社交电商等形式的电子商务企业。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同时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并定期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第五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和销售规范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第六条企业应向消费者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用途、剂量、使用规范、不良反应、禁忌症等相关知识,增强消费者保健食品使用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企业应在合法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下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材料采购管理、计量装置检定检测、生产记录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品进行标识、记录、追踪,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条企业应实行“三品一标”制度,即产品合格证、exGMP认证证书、合格验收证书、标签等标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质量检查,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和企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营保健食品。
所有的销售行为应符合《管理条例》规范,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采购审核、入库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退换货管理等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许可与备案1. 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保健食品经营范围,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2. 经营者需按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质量管理制度1.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2. 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销售。
3. 经营者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四、经营场所管理1. 经营场所应卫生整洁,具备符合保健食品储存、销售的条件。
2. 保健食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
3. 经营者应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保健食品,并标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
五、从业人员管理1. 经营者应配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 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 经营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六、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1. 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进货查验制度,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查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2. 经营者应索取并保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经营者应建立索证索票台账,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可靠。
七、广告宣传管理1. 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发布广告,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疗效。
2. 经营者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八、质量召回与投诉处理1. 经营者应建立保健食品召回制度,发现不合格产品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召回。
2. 经营者应设立投诉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消费者投诉,并及时处理。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健食品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依法经营保健食品,确保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档案,做好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合法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产品配方的管理,确保使用的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法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污染或交叉污染。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档案,做好产品的批次追溯和溯源工作,确保产品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够进行追溯和召回。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不得生产和销售问题产品。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贮存管理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原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不受污染和变质。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仓储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消毒,确保仓库内无害生物和有害物质的存在,确保存储环境符合保健食品的要求。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存储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二)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三)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从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二)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保健食品,确保保健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制度,保存采购凭证,便于追溯。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保健食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销售与服务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遵守保健食品销售规定,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等。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调查和处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1)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3、陈列与养护管理制度4、销售记录管理制度5、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6、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一、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由供货商盖置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井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售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白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成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
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殿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库房管进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
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
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
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
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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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北京百乔欣润商贸有限公司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
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部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4、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6、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制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健康体检应在当地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并建立好每个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5、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6、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注后下发实施。
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7、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⑴、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⑵、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为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4、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批发)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的审核采购员负责首营企业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审核。
首营企业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生产状况、产品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首营企业属经营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经营状况、经营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本企业进行首次业务联系供货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写明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还应提供销售人员身份证,购销员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都该加盖企业原印章。
收集好所有资料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附上有关资料保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3首营品种的审核(1)、采购员负责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的审核。
⑵、购进首营品种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加盖药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药品批准文号批准文件、生产批件、质量标准、GMP认证证书、价格批文或省级物价部门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和药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了解该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
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收集的资料,送质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⑷、对首营品种建立质量档案,第一批来货要向供货企业索取该批药品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