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防范本领,订立本规定。
2. 管理标准2.1 安全设计要求2.1.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1.2 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依据现场环境的爆炸性质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定。
2.1.3 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2.2 设备安装与维护2.2.1 安装电气设备前,应对场地进行合理划分,并配备相应的隔离措施,确保设备与易燃易爆物的安全距离。
2.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连接牢靠、接地良好。
2.2.3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适时排查设备故障和潜在安全隐患,并适时实行应对措施。
2.3 员工培训2.3.1 企业应订立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全部从业人员熟知,做到规范运行。
2.3.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电气设备防爆学问、操作规程等。
2.3.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3. 考核标准3.1 设备防爆性能考核3.1.1 定期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的防爆等级符合要求。
3.1.2 依据测试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整改或更换。
3.2 巡检和维护考核3.2.1 对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巡检频率、维护记录、故障排查等。
3.2.2 对巡检和维护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相应的矫正措施。
3.3 员工培训考核3.3.1 对员工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学问和规程的考核,确保员工把握相关学问和操作技能。
3.3.2 依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 惩罚措施4.1 对违反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照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指对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在爆炸环境下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选择与布置、运行与维护、监管与执法等方面。
一、设备选择与布置:1.根据工作环境的爆炸危险性和类别确定适用的防爆等级和防护方式,并按照防爆要求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
2.对于易燃易爆气体、蒸汽和粉尘环境,应采用防火电气设备,并按照规定的安全间距和布置要求进行安装。
3.设备的接地和接地导线的选择、连接与保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并做好接地电阻测量与记录。
4.设备的进出口、线路的穿墙、穿地等部位,在布置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产生火花、电弧等危险因素。
二、运行与维护:1.设备的操作与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防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与维护,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记录和修复时间。
3.设备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巡检,防止杂物、爬虫等与设备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危险接触。
4.设备的防火墙、隔爆间等防护措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监管与执法:1.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并取得合格证书。
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市场的监督与执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停产或下架等处理。
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
4.对于电气设备防爆安全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度约束。
综上所述,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包括设备的选择与布置、运行与维护、监管与执法等方面,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在爆炸环境中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管,可以提高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利用电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科研和生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防爆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依法遵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责任明确,组织有序,工作连续,有效管理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定明确的防爆措施和操作规范;(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三)加强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四)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五)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事故;(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布线、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七)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爆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八)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爆要求;(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七)电气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电气设备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从规定的必要性、内容要点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定的必要性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等危险因素,当这些危险因素与易燃易爆气体、蒸汽、粉尘等危险介质相遇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内容要点1.分类管理: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要求的不同,将电气设备分为不同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防爆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材料、接线方式、绝缘等特殊要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设备必须具备防爆能力。
3.设备选择:在选择电气设备时,应根据使用环境的爆炸危险性和防爆等级的要求来确定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
4.设备安装: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法、接地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设备检测:根据使用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6.人员培训:对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防措施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需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合理选型: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等级要求,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具备防爆功能。
2.设备检测: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科学安装:根据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确保设备与危险介质的隔离,并保证设备的接地良好。
4.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检修,防止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5.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石油、化工、煤矿、粮食、药品、危险物品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包括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条鼓励企业开展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防爆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第六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生产设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性能稳定和可靠性。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爆要求,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爆材料和结构,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制造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制造要求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满足防爆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使用说明书,明确设备使用的场所和条件。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第十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工作。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设备与周围环境的隔离和屏蔽。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和防雷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安全,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气设备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管理、维护电气设备及从事与电气设备防爆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综合治理、法制保障、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体制和责任第四条建立健全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的领导和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体制。
第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人员使用安全。
第七条电气设备生产销售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生产销售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
第八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贯彻落实防爆技术措施和工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电气设备应具备防爆能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十条电气设备防爆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隔爆、限电、防静电等。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清洁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电气设备防爆的管理要求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进行设备防爆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气设备档案,做到设备的库存清楚,使用状况明确。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爆知识。
第五章电气设备防爆的法律保障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造成的事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5篇)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一、开关应完好无损,转动防爆面间隙应小于0.4mm,不得缺丝少件。
螺丝、弹簧垫要齐全。
二、接线时电缆外皮进入按线腔一般在5-15mm,接线要牢固且接触电阻不得大于同种线径电缆的电阻。
三、接线应整齐无毛刺,齿形压线板,平垫齐全,不得压电缆皮。
四、接线腔内要干净整齐,接地线长度应以把所有电缆线拉脱之后,地线不脱落为标准。
五、胶圈大小合适,电线套入胶圈内,电缆外皮与胶圈间隙不应大于0.5mm,胶圈外径与进线口间隙不得大于2mm,胶圈厚度不得小于电缆芯线直径的7倍。
六、所有不接线的接线口,都必须有厚度不小于2mm的挡板堵死,且必须有密封圈,挡板要挡在外面。
七、螺旋接线咀以手不能旋动为合格,带压线板的接线咀以电缆压紧后不松动为标准。
八、开关弹簧垫、螺丝必须齐全,有弹性物质力除外。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2)井下电气防爆管理的规定是关于在井下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和系统时,为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井下电气安全运行,并保护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关于井下电气防爆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一、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标准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且具有防爆性能。
2.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通过防爆性能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书,确保其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可靠性。
3. 井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需要进行认证,包括设备本身的认证和安装过程的合格证明。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维修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2. 检查和维护应按照设备生产商提供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必要时可借助专业人员的帮助。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防护措施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设置防爆保护措施,如防爆外壳、防爆配电箱等,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2. 井下电气设备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特殊的防护措施,如防火套管、防火保护罩等,以阻止电火花引发火灾。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爆电气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指的是具有防止火花、电弧、高温等因素引发爆炸的特种电气设备。
第四条对于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合格证。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二)经过防爆检测合格。
(三)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进出口规定。
(二)要具备完整的产品资料和相关检验报告。
(三)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关生产和检测资质。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销售资质。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要经过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确保所选产品符合使用要求。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采购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厂家、价格、供应商等。
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懈怠、舞弊行为。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产品的安装说明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正确、牢固可靠。
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与其他设备的安装相协调,确保设备之间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安装信息,包括安装单位、安装日期、安装人员等。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如下:(一)检查产品的外观和功能是否正常。
(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井下电气防爆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因火花引发爆炸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为了实施井下电气防爆,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并进行实施。
一、煤矿井下电气防爆管理规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消除火花引发瓦斯爆炸的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工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与安装要求1. 严格按照防爆标准选择电气设备,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2. 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正确可靠,并符合相关防爆要求。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 严禁在有瓦斯、粉尘等易爆危险环境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在电气设备损坏、存在故障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必须及时报修并停止使用。
3. 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规范,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管理要求1. 制定完善的井下电气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
2.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爆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与检修。
3. 设立完善的设备档案,记录每次维护与检修的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处理问题。
五、井下电气设备的监控与管理要求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数据。
2. 设备监控系统必须联网与安全监测中心进行信息传输,及时报告电气设备异常情况。
3. 定期开展设备监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六、井下电气设备事故的处理与报告要求1. 对于井下电气设备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2.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安全,并尽快排除事故原因,防止进一步发生事故。
3. 对于重大事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求1. 煤矿必须定期组织电工操作人员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是指在特定环境中存在爆炸风险的场所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1. 电气设备选择:选择合适的防爆标志符合场所的爆炸危险性,如有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2. 安装要求:按照使用环境的特殊要求和标准,正确安装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接地和连接状态良好。
3.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故障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4. 操作规范:使用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设备,确保安全。
5. 防爆管理制度:制定适当的防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义务和管理要求。
6. 防爆标志:电气设备应标明防爆标志,包括使用场所和爆炸行业的防爆标志。
7. 监测和报警系统:必要时应安装监测和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8. 爆炸风险评估:对场所进行爆炸风险评估,明确爆炸风险等级,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9. 爆炸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爆炸应急预案,明确人员撤离、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
10.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的使用和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同而有所不同。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电气设备爆炸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爆电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指的是能够产生电能、传输电能、使用电能或检测电能的设备。
第四条防爆电器是指能够在爆炸环境下安全使用的电器设备。
第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爆电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安全管理。
第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
第七条本制度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防爆电器管理责任第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电气设备管理的机构,明确责任人员。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电气设备检测和维护计划,执行合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选型和安装。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备使用手册,明确设备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____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使用、销售和生产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抽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置。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管理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根据其防爆性能、用途和特点分为不同等级,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获得防爆合格证书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和使用。
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销售单位在销售前应核实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书,不得销售未通过认证的产品。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的特点和性能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管理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加工和制造。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进行产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能测试,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及时回收和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保障用户的安全和权益。
2024年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
2024年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电气防爆管理,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井下电气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电气设施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等矿山,以及地下建筑、市政工程等井下作业单位。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施的分类与防爆要求第三条井下电气设施按防爆等级划分为三类:甲级、乙级、丙级。
其中甲级为最高防爆等级。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施的防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破、防静电、防腐蚀、防水浸入等。
第五条危险场所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分区,明确各区域的防爆要求。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施的维护与检修第六条井下电气设施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施的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具备一定的防爆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检修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爆工具和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施的检修,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施的防爆性能和安全可靠。
第四章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知识和技能,接受相关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佩戴相应的防爆工具和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章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的监督和督促,督促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履行防爆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发现违反井下电气防爆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井下电气防爆管理规定,并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模版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止电气设备发生爆炸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维修、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防爆为重。
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等环节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并将防爆作为重要任务予以重视。
2. 法律规范,规章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3. 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设计和制造第四条设计和制造电气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 设备的结构和材料应符合防爆要求,具有防爆性能。
2. 设备应标明防爆等级及适用环境。
3. 设备的电气接线应合理布置,保证电气连接的稳定可靠。
4. 设备应配备防爆开关、防爆插座等必要的防爆装置。
5. 设备外观应清晰标明防爆标志。
第五条设计和制造电气设备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1. 具备相关防爆技术知识和专业人员。
2. 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
3. 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设计和制造的电气设备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维修和保养第七条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防爆技术知识和经验。
2. 维修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 维修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 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和材料。
5. 维修完毕后应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紧固等。
第四章使用和监督管理第九条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 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排除安全隐患。
2. 使用时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3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经研究决定,修订《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成员:____二、要求1.机电科成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检查组,配备____名专职防爆检查员,机电科其他人员为兼职防爆检查员。
2.专职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3.矿井各区队需配备至少____名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须通过矿级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兼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4.专职防爆检查员分片包队,严格按照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有关标准进行电气防爆检查。
三、规定内容(一)电气设备购置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电缆)在签订购置合同前,厂家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MA证”、“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齐或无效的,不准购置。
经机电科严格审查,确定齐全真实有效方可购置。
2.电气设备到矿后,机电科应组织电气防爆专业组人员对到货设备,逐台(件)进行电气防爆性能现场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验收合格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防爆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准入库。
(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1.防爆设备入井前,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并给使用单位签发入井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准出库。
2.设备入井前,领用设备单位向井口把钩工出示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
手续不齐,井口把钩工应拒绝设备入井。
3.电气设备入井到指定地点,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接线,送电运行前,专职防爆检查员和本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对新安装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检查,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符合防爆标准,方可允许送电运行。
4.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专职防爆检查员要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经常巡检。
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班班检查使用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不出现失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本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确保生产、管理、检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检修、维护和更新。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现场发生爆炸事故。
第四条本单位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并完善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爆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第五条在选择电气设备时,应根据现场的安全要求和环境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防爆型号和规格,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工作场所的气体、蒸汽、粉尘等爆炸危险性物质的存在情况,选择适当的防爆等级和防护方式的电气设备。
(二)根据对爆炸气体、蒸汽、粉尘的浓度和排放方式进行评估,确定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
(三)根据现场的环境温度、湿度、腐蚀性等因素,选择适当的防爆材料和密封方式。
第六条安装电气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防爆等级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安装要求,设备的接地和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关标准。
(二)设备的防爆壳体或防护罩应按照要求安装,确保设备的外壳不受外力破坏。
(三)设备的连接线路和接触件应采用防爆型的电缆和电气连接器,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使用和维护第七条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和不正当使用设备。
第八条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一)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和绝缘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二)定期检查设备的防爆壳体和防护罩,发现破损或变形及时更换。
(三)定期清洁设备周围的积尘和污物,确保设备散热和防护性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九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023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业、矿山、化工、石油、航空、航天、军工、医药、煤矿及其他可能存在爆炸性危险的领域,涉及生产、储运、使用和维修防爆电气设备。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分类根据其使用环境和防护能力,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 防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防止电气设备内部发生可燃性气体爆炸的设备。
2. 隔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3. 隔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4. 防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要求1. 使用单位应对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性能和防护能力。
2. 进口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要求备案。
3.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拆解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保证操作安全和设备完好。
4. 防爆电气设备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易燃易爆、氧气浓度高的环境中存放和运输。
5. 防爆电气设备应配备完善的防爆措施,包括爆炸隔离、防火和泄压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6.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和参数,以免影响防爆性能。
第五条监督检查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涉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领域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相关规定的落实。
第六条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本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生产和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商业机构、科研机构、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电气设备指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通过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设计改进,具备防爆特性的设备。
第四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当注重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基础,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及时更新改进防爆技术和管理方法。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要求第六条所有电气设备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爆证明和防爆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电气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正常有效。
第八条电气设备应当按照装置分类,进行相应的防爆措施和安装,确保设备在特定环境下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启动、操作和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使用标志和警示标识应当清晰明确,便于操作人员正确理解和遵守。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方法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权力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建立电气设备台帐和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事故情况。
第十四条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正常有效。
第十五条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对电气设备进行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七条对电气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员工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井下作业场合和井下电气设备。
井下电气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照明设备、电动工具、电动机、电气掌控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井下作业场合安全可靠。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的分类和等级第四条依据防爆要求和使用特点,井下电气设备分为以下三类: 1. 一类井下电气设备:指需要在易产生可燃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2. 二类井下电气设备:指需要在容易产生可燃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3. 三类井下电气设备:指需要在容易产生可燃性纤维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第五条依据使用条件和安全要求,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等级划分,分为以下四级: 1. 一级井下电气设备:适用于特别规作业场合,安全要求最高; 2. 二级井下电气设备:适用于常规作业场合,安全要求较高;3. 三级井下电气设备:适用于一般作业场合,安全要求较低;4. 四级井下电气设备:适用于一般作业场合,安全要求最低。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与管理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供应合格证明; 2. 经过技术评审和专业人员的论证; 3. 具备防爆性能和防护等级、温升等技术指标; 4. 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并获得使用许可证。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应执行以下措施: 1. 对全部井下电气设备建立台账,认真记录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维护记录等信息; 2. 设立井下电气设备专职人员负责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记录,并依照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 3. 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分类存放,定期进行台账核对和盘点,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加强设备巡查和维护工作,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接地是否良好、连接是否松动等问题。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防止井下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要求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防爆标准进行选型、安装和使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以下防爆要求:(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二)电气设备的外壳、接线盒、开关等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进入设备内部。
(三)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能承受井下恶劣环境的考验。
(四)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可靠,防止因接地不良造成的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保护装置应齐全、完好,确保设备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按照实际使用环境进行选型。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与维护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防爆要求进行施工。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直接暴露在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中。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确保设备之间、设备与支架之间的距离符合防爆要求。
(三)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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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爆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电气防爆管理,确保井下安全供电,防止发生电气事故,特做如下规定:
一、关于防爆组的职责范围和考核细则
㈠防爆组职责
防爆组是在机电副经理和机电副总领导下的职能管理小组。
防爆组是全公司电气防爆产品防爆性能的检查检验单位,对使用、试用、试验的防爆电气产品进行下井前的检查检验,对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产品进行防爆性能及完好检查。
㈡防爆检查员执行的标准
防爆检查员工作中严格执行以下规程及标准:
⒈《煤矿安全规程》
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国家标准》即:(GB3836:1~4~2010)
⒊原开滦矿务局一九九七年制定《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⒋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井下电气防爆管理的通知(总煤业字…2017‟15号)
㈢防爆组的权限范围
⒈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员严格按照防爆标准检验安全性能,并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⒉对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电缆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对失去防爆性能的产品有权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或限期整改,有权对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⒊依据煤炭安全监察局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采购设备及附材进行审查。
㈣对防爆组的管理及考核
⒈防爆组日常工作、管理及考核归设备管理制修中心。
⒉防爆组对井下单位实行分片管理,定期轮换的制度。
防爆员每周对分管单位进行全面、认真、细致地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签五定表并跟踪落实。
防爆员每月检修班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⒊考核
⑴上级检查团(组),对公司的检查中,发现一处失爆,罚管片人员200元/次。
⑵上级检查团(组)的五定表不及时落实,出现失误,一次罚管片人员500元,造成后果的罚1000~2000元。
⑶每季度对防爆员进行一次业务考试,不及格的罚100元,尾数罚200元,连续两次尾数的转岗或培训。
二、关于防爆电气产品入井的管理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㈠证件。
防爆电气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㈡标志。
设备上应有“MA”标志、防爆标志,且内容完整、清晰;并有“严禁带电开盖”等的永久性警告或警示标志。
㈢铭牌。
铭牌上的内容应完整、清晰,且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制造商名称或注册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产品编号或产品
批次号(表面积有限的设备除外)、防爆标志或防爆型式、防爆合格证编号、安全标志编号、出厂日期。
㈣接地。
设备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标识和接线柱。
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或直接引入的接线端子部分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标准规定。
㈥引入装臵。
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进行封堵,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破损等现象。
㈦隔爆面。
可打开的门或盖以及易磨损的隔爆面应完好、进行过防锈处理,无损伤或者锈蚀;隔爆间隙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㈧紧固件。
紧固件应完整,不得缺失、松动。
㈨抗电弧。
隔爆壳体内部应有喷涂耐弧漆等抗电弧措施。
㈩机械连锁。
设备门或盖采用快开门结构时机械连锁应正常、可靠,门或盖打开后隔离开关不能合闸。
符合上述规定的防爆电气产品,再经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验,合格后鉴发“防爆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防爆合格证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放在设备内,一份由支领单位交井口把勾工。
一旦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防爆电气产品下井,要按事故进行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处3000元以上罚款,责任者300元罚款。
凡具有集团公司颁发的“防爆电气产品一般修理许可证”的单位,要设专、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返井上进行一般修理的电气产品进行防爆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
三、关于设备完好的检查与考核
㈠、防爆组每周对井下所有单位的设备进行完好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月底根椐每周检查情况计算完好率。
㈡、凡工作面交接时,除验收纪要中规定的事项外,一律从验收之日起该工作面设备完好由接收单位负责,正式纳入完好考核。
㈢、机电线考核:
⒈设备完好率按照公司机制考核。
⒉每出现一处失爆,罚责任单位3000~5000元,罚责任者500~1000元,区(科)长、机电区(科)长、机电技术员各300元,并要求责任单位提交事故报告。
⒊完好率连续两个月达不到90%的,加罚单位2000~5000元,机电区长罚款500元,机电技术员罚款500元。
四、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罚单位2000~5000元,罚责任者200~500元。
㈠照明综保保护失效的;
㈡开关内JDB、ABD电子保护失效,保险管内勾铜丝,检漏继电器失效不汇报处理的;
㈢采面灯不能闭溜或者间距超过15米;
㈣各开关设备小嘴及防爆灯等五小电气小嘴露扣超过规定的;
㈤电缆外皮磨损并超过防爆标准,电缆有破损超过防爆标准;
㈥电缆进入护套达不到防爆标准,失去防爆性能。
五、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罚单位1000~3000元,罚责任者200~300元,罚机电区长和技术员100~200元。
㈠皮带保护不全或一项不起作用的;急停超过50m间隔的(双向急停超过100m间隔的);
㈡开关或接线盒内硅胶失效的(硅胶50%变色即为失效);
㈢胶圈薄或厚,接线工艺差,有毛刺,接线腔内有杂物,线柱上有背母、弹簧圈失效、未压平,紧固螺丝未上紧,开关内有放电、爬电痕迹等;
㈣保护整定值超过额定值的10%;
㈤接地极埋设不合格,接地线细、紧固不牢;
㈥开关上无包机牌、开关未上台上架、电机罩子固定不牢,设备上有煤、矸石的;
㈦高、低压电缆吊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定,不合格的;
㈧开关老化,掉漆严重达到腐蚀性能的;
㈨设备各部位紧固螺丝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
㈩各类电气设备的防护罩网眼孔超过防爆规定;
(十一)各类开关的闲臵小嘴防爆堵、防护垫圈及胶圈超过规定标准要求的;
(十二)其它影响电气设备完好或运行的现象;
(十三)五定表内容不按时处理的。
六、出现失爆必须向防爆组写出事故报告,找出责任者,拿出处理意见,对失爆现象立即处理,否则停止作业;按公
司机制进行处罚,对不写出事故报告的单位罚款3000元,机电主管罚500元。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