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服务年活动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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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扬州市委文件扬发〔2011〕3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4月21日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层次人才是推动扬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包括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为进壹步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速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现就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壹、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人才优先发展作为强市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强力推动人才创新,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大人才投入、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支撑“三个扬州”建设。

2.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械装备、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以及城市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重点引进壹批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转化重大成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重点培养壹批主导产业发展紧缺的技术精尖、技能娴熟的高技能人才,着力打造壹支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完善引进使用政策,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3.深入推进“绿扬金凤计划”。

符合“绿扬金凤计划”申报条件,经评审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评审认定为创新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2.23•【文号】教人厅[2013]7号•【施行日期】2013.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教人厅[2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人才强教、人才强校,高校人才引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部分高校在人才引进工作中也存在着缺乏科学规划,片面追求数量,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以及少数高层次人才流动频繁、到岗不足、兼职过多等现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优势,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当前高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

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开发利用好国际国内人才资源,走育引并举之路。

科学制定引才规划,结合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实际,明确引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注重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用好用活引进人才,既要待遇留人,更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真正做到按需引进、以用为本。

二、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集成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与政策资源,进一步加大海外引才工作力度。

重点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引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优先保证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人才需求。

《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的若干意见》为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引才、育才、用才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人才支撑和保障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鼓励引育高层次人才,实行工资外津贴制度(一)对企业正式引进或培育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实行工资外津贴制度(正式引进指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人事档案迁至秀洲区或按规定在秀洲区缴纳社会保险,下同),工资外津贴标准为:1.在秀洲区担任实职或一年内实际到秀洲区工作时间满六个月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在秀洲区聘期内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5000元;2.在我区培育入选的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在聘期内分别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4000元和3000元;3.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百、千、万人才在聘期内分别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3000元、2500元和202x元;4.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浙江省特级专家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等,在聘期内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202x元;5.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在聘期内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202x元;6.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二、三层次人员在培养期内分别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1500元、1000元和800元;7.列入嘉兴市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入选南湖百杰的人员,在培养期或管理期内给予工资外津贴每月800元;8.在聘期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省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下同)人员,每月工资外津贴1500元;博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下同),每月工资外津贴1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省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下同)人员、硕士(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下同)、高级技师,每月工资外津贴800元(该项补助仅限于企业员工)。

人才工作意见建议

人才工作意见建议

人才工作意见建议篇一: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单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现有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优化政策环境、提供事业平台为保证,以激发活力提高创新力为目的,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机制,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全力构建人才聚集高地,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能源化工单位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主要目标。

坚持人才战略目标与单位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单位“4+5”产业体系相协调,人才能力建设与单位技术创新需求相匹配,通过引进一批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带动实施“169”人才工程(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选拔培养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能手、单位级杰出人才100名左右;地厅、单位级拔尖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00名左右;单位各基层单位拔尖人才900名左右),努力打造四支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党群工作人才队伍、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3、强化人才教育培训。

创新教育培训的理念、内容和方法。

教育培训方式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参观考察与进行调研相结合,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制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合作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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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我省将组织实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

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及目标围绕我省综改实验区建设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依托省内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园区等,用3年时间引进一批以“两院”院士为重点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引领和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

二、引进方式和条件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全职引进和短期聘用、合作研发、技术承包、科技咨询等多种方式。

(一)全职引进的院士,引进后需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柔性引进的院士,需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支持政策(一)全职引进的院士,省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每人科研经费50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200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每年40万元人民币;柔性引进的,按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发给每人每月岗位津贴8000元人民币;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由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来我省进行成果转化并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院士,经认定,省专项资金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的转化扶持资金;(三)经批准设立院士工作站的,省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建站资助。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9]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强全省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

人才兴则山东兴,人才强则山东强。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

要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把科学发展的着眼点放在依靠科技、依靠人才上;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要突出“人才以用为本”理念,把用活、用好人才作为人才工作的中心环节,把用准人才、用其所长作为促进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主要手段;要增强“人才竞争”理念,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参与国内外、区域间的人才竞争,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凝聚各类优秀人才;要树立建设“人才山东”理念,统筹抓好各个层次和类别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通过建人才强省,实现以人才强省,积极促进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才资源强省转变。

2.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才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为基础,以提升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抓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勇于突破人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发展的高地、施展才智的舞台、建功立业的沃土。

二、加快集聚高端领军人才3.积极造就大批创新型领军人才。

突出战略重点,加快集聚创新型领军人才。

实施“泰山学者”二期建设工程,在岗位设置上向我省优势学科和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倾斜,在人选选聘上加大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鲁统字〔2023〕135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鲁统字〔2023〕135号各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统党组字〔2023〕22号),进一步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更好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统计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统计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全省统计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力打造储备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人才体系,努力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夯实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人才基础。

(二)主要目标建立健全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符合人才成长规律,覆盖全省统计系统的人才分类选拔培养机制。

培养一支专业素质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理念、前瞻视野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具备扎实数据生产能力、科学审核评估能力、精准分析解读能力、高效执法检查能力的业务骨干人才队伍;培养一支统计调查能力强、一专多能,能够熟练掌握基层统计业务和操作流程、岗位能力水平突出的基层统计人才队伍。

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选育管用一体推进,形成科学、可持续的人才梯队,充分发挥统计人才队伍支持保障作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7.25•【文号】教党〔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40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等重要论述,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增强人才活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方向。

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发挥高校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突出育人导向。

将立德树人要求贯穿高层次人才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其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

激发人才活力。

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创新高层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优化人才布局。

坚持正确导向,规范人才合理流动,加大对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支持力度。

扩大人才开放。

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3.04•【文号】自然资办函〔2024〕412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其他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有关重点任务部署,依据《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自然资党发〔2020〕64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工程”)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等职责使命要求,以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工程实施中持续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任务,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注重人才选拔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

遴选过程坚持畅通渠道、公平公正、严格守纪,保障入选人才质量水平。

二、推荐范围、方式和名额1.推荐范围。

综合推荐面向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从事一线科研教学工作的团队和人员。

2.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申报人才,不接受个人推荐。

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派出机构(不含派驻地方的督察局)组织所属单位推荐,部其它直属单位组织本单位推荐。

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意见

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意见

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意见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构建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营造鼓励人才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培养和集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建设中西部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目标要求。

根据《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建立中西部人才高地,形成与浙中城市群相适应的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发展中心的目标,围绕我市汽摩配、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新能源(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重点支柱产业,通过大力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快速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企业群,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3、继续开展新世纪“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认真抓好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各部门各单位对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的培养对象,要积极提供科研平台,落实科研资助经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4、积极开展多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训。

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任务,根据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行业协会或有关部门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高级研修班和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综合创新能力。

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专业对口机构进修深造、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和出国培训。

5、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单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现有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优化政策环境、提供事业平台为保证,以激发活力提高创新力为目的,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机制,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全力构建人才聚集高地,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能源化工单位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主要目标。

坚持人才战略目标与单位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单位“4+5”产业体系相协调,人才能力建设与单位技术创新需求相匹配,通过引进一批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带动实施“169”人才工程(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选拔培养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能手、单位级杰出人才100名左右;地厅、单位级拔尖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00名左右;单位各基层单位拔尖人才900名左右),努力打造四支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党群工作人才队伍、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3、强化人才教育培训。

创新教育培训的理念、内容和方法。

教育培训方式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参观考察与进行调研相结合,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制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合作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2016-6-2 9:44:16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以下简称《意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高端引领、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统分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从2016年起,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市外引进15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侧重于我市重点扶持的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装备制造、绿色软包装、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七大产业和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规划建设、交通环保、金融商贸、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执行《意见》有关三类人才的规定。

其中,“省属以上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是指在省属以上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者。

“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准备或已经回国工作的留学人才。

“其他特殊人才”,是指经认定的对黄山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标准难以界定的人才。

第五条“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用人单位急需、我市实际紧缺的专业,一般每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一批专业目录。

第六条引进对象有两种特殊情况按照“一视同一比照”原则享受政策待遇:“其他特殊人才”经认定后,“视同”第3类人才享受各项政策待遇;鼓励高层次人才以团队形式引进,团队带头人系第1、2类高层次人才的,对2名以内虽未达到三类高层次人才条件但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资格的带头人助手等团队其他成员,“比照”第3类人才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待遇。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现将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凡涉及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材料,县人才办日常受理;凡涉及申报资金补贴的材料,统一于每年10月按县人才办通知要求进行集中受理。

对于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待遇及资金补助,市财政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对于区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30%的比例拨付补助资金,剩余的70%补助资金由县人才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2月6日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以下简称《意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高端引领、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统分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从2016年起,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市外引进15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侧重于我市重点扶持的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装备制造、绿色软包装、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七大产业和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规划建设、交通环保、金融商贸、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执行《意见》有关三类人才的规定。

其中,“省属以上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是指在省属以上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者。

“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准备或已经回国工作的留学人才。

“其他特殊人才”,是指经认定的对黄山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标准难以界定的人才。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北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意见(北发〔2011〕17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桂发〔2010〕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从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和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出发,引进与培养并举,招商与招才并重,大力引进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突破,带动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为加快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推动北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撑。

二、范围和重点(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三位完成者;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前三位完成者;4.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级优秀专家;5.博士生导师,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国家注册类资质的高级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6.博士、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7.硕士、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对于国家和地方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2022年将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以吸引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目标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目标是稳定国家和地方的发展需求,提升地方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具体目标如下:1.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领军能力的科研人员,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引进一批具有管理经验和企业发展能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推动企业创新和经济发展。

3.引进一批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提高地方的核心竞争力。

三、引进策略为了实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目标,采取以下策略:1.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根据不同领域和人才需求的特点,提供符合条件的融资、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2.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地方的发展优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机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关注和投身于地方发展。

3.建立健全的人才引进机制,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甄别、评估和审批流程,确保引进的人才符合地方的发展需求,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通过合作研究项目、产学研联合工作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参与地方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顺利实施,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用于提供融资支持、科研经费、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2.加强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发展空间。

3.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提高效能和工作积极性。

4.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人才引进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在地方发展的支持和帮助。

五、评估与调整定期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江西省“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07]10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以下八类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5)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6)企业高级管理人员;(7)有特殊专长的人才;(8)外国专家。

一、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1、定期发布人才开发需求目录。

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市人事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南昌市人才开发需求目录》,充分发挥开发需求目录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人才队伍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2、实施“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紧缺急需和业绩优先的原则,五年内计划引进1000名左右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其中,企业引进名额不少于总量的60%。

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协议,并能较好履行协议条款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按年度发给经济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三年。

属两院院士的,补贴总额100万元;属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的,补贴总额60万元;属本意见第3-7类人才的,补贴按月计算,发放标准为:本意见第3类人才,每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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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服务年活动工作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各公司: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区域人才竞争新形势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高层人才的新需求,把我区打造成“四城”建设的核心区和示范区,区政府将2010年确定为“高层次人才服务年”。

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区深入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转变人才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管理内容、逐步拓展人才服务领域,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把建设成为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地。

二、实施内容
(一)完善管理机制,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l、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实行条块结合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

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服务责任体系,明确职能部门、责任负责人、阶段性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及考核标准,做到管理到位、服务高效。

2、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不断完善区、镇(开发区、街道)两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体系。

夯实资源充分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动态掌握人才供需信息,完善镇(开发区、街道)业务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零距离”服务,确保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300名。

3、完善高层次人才协调机制。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

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对相关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同时指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建立分工协作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督导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二)健全服务制度,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特色。

1、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及需求发布制度。

对高层次人才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由镇(开发区、街道)人力资源服务分中心和相关部门按月收集高层次人才信息、及时掌握高层次人才流动、需求、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高层次人才现状和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开发布《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2、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高层次人才制度。

加大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建立起定期联系制度。

各镇(开发区、街道)在年初制订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与优秀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方案,确保全年联系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0人次。

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优秀人才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优秀人才参加全区重要规划、重大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咨询、论证和研讨的有关活动,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及时了解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为他们的教科研工作、学习进修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和学习考察制度。

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进行学术访问、举办学术讲座,通过交流互动,使高层次人才及时掌握学科前沿信息。

同时,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选送部分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经理学院、知名企业进行学习实践,其中,高层次人才经济研修班不得少于2名。

对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访问、短期进修等学术研修活动,给予一定的津贴资助。

4、建立高层次人才联谊沟通制度。

在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区域,由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牵头成立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聚会,为高层次人才搭建方便的学术交流和信息沟通平台。

通过交流沟通,积极发挥我区现有高层次人才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步伐。

(三)延伸服务内容,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内涵。

1、抓好引才聚智工作,做好服务前移。

注重发挥海外基地引才优势,由新兴产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好的镇(开发区、街道)在海外设立引才工作站4个,聘请10名海外引才顾问和20名海外引才联络员,广泛收集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为人才储备和赴外招聘等提供配套服务。

注重发挥网络引才优势,依托太湖人才就业网,加大与智联招聘、前程无忧、中华英才网等知名就业网站合作,大力开展网上政策推介、互动交流和网络引才。

注重发挥各类人才中介组织的独特作用,加强区、镇(开发区、街道)两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国内外知名专业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实施政府部门与猎头公司合作引才计
划,协助我区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抓好技术资金支持,做好服务延伸。

全面落实市、区各项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继续推广创业导师计划,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整合我区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资源,鼓励和引导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海外人才创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年内新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

不断改善投融资环境,区、镇(开发区、街道)要足够筹集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同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向高层次人才、技术和项目聚集。

3、抓好生活后勤保障,做好服务跟踪。

突破服务难点,切实解决好高层次人才的落户、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问题。

要建立和落实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待遇,通过帮助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医疗档案、定期组织体检等措施,提升高层次人才健康保障水平。

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要积极安排资金,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将人才公寓作为周转用房出租给高层次人才,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难题,同时加大公共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高层次人才生活品质。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年”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人才强区”战略部署和全区“千人计划促进年”和“新兴产业培育年”活动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完善服务制度,不断延伸服务内涵。

2、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充分依托和
运用区镇两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结合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及时制定各具特色的高层次人才服务计划,在全区营造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3、加强考核。

区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相关部门高层次人才政策实施情况、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建设情况、高层次人才队伍整体情况等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考核结果将与科技人才工作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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