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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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竣工验收程序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确定验收的时间安排、验收的内容和附录资料等。

2.验收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3.完工申请:建筑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递交完工申请,申报竣工验收。

二、资料准备
1.完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建筑施工单位递交竣工图纸、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2.验收前装修验收资料:如室内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登记表、室内装修验收报告等。

三、现场检查
1.现场勘察:验收小组成员对竣工工程进行全面的现场勘察,包括建筑结构、建筑外墙、室内装修等方面。

2.技术检查:对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等进行技术检查,包括施工工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隐患等。

3.设备设施检查:对建筑工程中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

4.功能及性能测试:对建筑工程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测试,如电梯运行测试、给排水设施水压测试等。

四、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小组根据上述的检查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2.竣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评审情况。

3.竣工工程的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4.建议的整改措施和验收结论。

五、后续处理
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报告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建筑施工单位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报经建设主管部门复验,直至整改合格。

最后,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结束。

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最全流程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全部或者部分的施工工作完成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检验和评定,验证建筑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标准的一项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一、申请验收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业主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相关资料,如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材料报告、施工过程报告等。

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验收时间。

二、现场勘察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中,现场勘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相关部门的验收人员将到达工地现场,对建筑工程的各项工程进行实地勘察。

他们将验证工程施工质量、结构安全性、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还会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技术资料审核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中,技术资料审核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验收人员将仔细审查工程的设计图纸、变更设计文件、施工日志、材料报告等技术资料。

他们将核对这些资料是否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

四、功能性能测试接下来是建筑工程的功能性能测试。

验收人员将对建筑工程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例如电气系统、给水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等。

这些测试将验证建筑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五、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的重要环节。

验收人员将检查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包括防火安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标识等方面。

任何安全隐患都会被验收人员严肃对待,并记录下来。

六、竣工验收报告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验收人员将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中会详细记录工程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同时,报告中也会包括验收人员的意见和评定结果。

七、验收意见处理相关部门将根据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意见和评定结果,对建筑工程提出处理要求。

如果工程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相关责任单位将需要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复验。

八、发放使用证书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核和验收后,如果建筑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将会发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使用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协助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完成工程建设,配合验收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验收小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工程质量。

4. 验收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5. 验收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3. 工程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雷、防水等方面。

4. 工程节能环保性能,包括节能措施、环保材料使用等方面。

5. 工程使用功能,包括空间布局、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办理竣工手续,投入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所有。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1)施工单位、设计(勘察)、监理、检测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由建设单位作出作出综合验收结论。

(2)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检测抽查;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通暖、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室内净空尺寸等。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评定和记录,综合验收结论形成过程,由法定监督机构监督。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各方代表分别签字、单位盖章;(5)经验收达不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时,由监督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6)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依法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或组织协调。

1.1.单项工程验收(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经过了有关的试验、检验,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符合单项工程验收条件,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后,由业主组织的验收。

(2)整改单项工程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业主组织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符合交工条件后,发放项目验收证书。

(3)对未参加单项工程验收的未完工程(尾工)应制定施工计划,应明确责任人、完工时间。

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业主与运行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完成后,按单项工程验收程序进行交工。

(4)在保修期内,及时对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整改。

(5)在保修期内完成全部缺陷修复工作以及未完工程,在保修期结束后的28天内,业主签发保修证书。

但如果在保修期结束之时,仍未完成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缺陷,此时保修期应相应地延长,直到完成修复相关缺陷为止。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九、竣工预验收管理程序: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相关单位评定完成后,确定预验收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评估报告中应强调勘察、观测结论,符合强制性标准等字样.具体管理程序如下: (一)、工作流程图1、验收内容:(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内容: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A、检查各分部工程中所含子分部工程是否齐全;B、检查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是否完善,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有质量控制资料的评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规定的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检项目的检测记录,以及分部、子分部观感质量的评价等;C、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验收人员是否是规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并进行了评价和签认。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如果资料能保证该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可认为是完整。

否则,不能判定为完整.(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这种检测(检验)应由施工单位来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监督检测工作,达到要求后,并形成检测记录签字认可。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目的主要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使用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1、竣工验收程序1、自检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2、预验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

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

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程竣⼯验收资料和流程完整版⼯程竣⼯验收资料和流程1、竣⼯验收程序1、⾃检施⼯单位在单位⼯程(⼦单位⼯程)按设计⽂件和合同要求施⼯完成后,⾃⾏组织有关⼈员进⾏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要清理⼲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程竣⼯报告。

(竣⼯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2、预验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程师进⾏竣⼯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的组织能⼒。

)3、竣⼯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程竣⼯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程验收7个⼯作⽇前将⼯程竣⼯验收通知单、验收⽅案和验收⼈员名单,以及完整的⼯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程竣⼯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程是否达到竣⼯验收条件进⾏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监督。

质量监督⼈员在监督⼯程竣⼯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程质量管理规定的⾏为或者⼯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验收。

建设单位竣⼯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作⽇内向委托的建设⾏政主管部门报送⼯程质量监督报告。

2、单位⼯程竣⼯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管理资料。

3、有⼯程使⽤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件及进⾏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单位)⼯程所含分部⼯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件。

7、⼯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件或准许使⽤⽂件。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有哪些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有哪些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有哪些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通常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主要对项目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定,考核其是否达到了项目决策所确立的质量目标。

那么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及控制要点有哪些竣工验收流程如下:(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如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控制要点:1、项目经理层重视。

功在平时搞工程的人大都认为,工程项目的开始和收尾最难干,尤其收尾,纷繁复杂是个擦屁服活,忙活了半天看不出成绩,没形象。

2、专人负责、强调计划。

因为收尾工作的复杂和千头万绪,收尾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3、充分准备。

移交验收是个琐碎、重复的工作,所以得有充分的准备。

二、工程竣工验收依据有哪些(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精)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精)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质量监督站是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而设立的机构,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本文将介绍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以便相关人员能够准确理解验收程序并注意相关事项,确保工程质量。

竣工验收的程序1. 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准备验收申请书和竣工报告书;•对工程全面检查并制定检查表;•组织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资料归档;•对建设单位、监理、施工等各方进行通知并确定验收时间。

2. 实地检查和评定竣工验收的核心是实地检查和评定,具体步骤如下:•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和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检查表并填写验收质量评定表;•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复核整改情况;•制定竣工验收报告。

3. 参与人员签字确认验收过程中,有关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签字,包括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

经过前期准备工作和实地检查评定后,若无问题则可进行签字确认程序。

4. 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享有权利和义务的有关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批批准,包括市政建设主管部门、质监部门等。

注意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验收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质量监督站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只有准备充分、检查清楚,才能够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检查和验收。

2. 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竣工验收的重点是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检查时应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逐一部分进行审查和评定。

3. 对问题进行整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进行验收。

如果存在问题未得到解决,验收结果将被拒绝。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务必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实施验收,并留意注意验收中的重要事项和要点。

通过合格的竣工验收,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同时也证明了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功效。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并填写《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等资料,提交给监理公司核查。

2、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前质量检查,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资料上签署意见,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编制《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对符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编制《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提交质监机构。

5、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编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7、建设单位对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备案机构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严格遵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xx]142号)。

3.工程竣工后,勘察、设计单位出具自查质量合格证明书;施工单位自查后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通过核查出具《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筑工程部分)》,报送建设单位。

4.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QP10.3 程序文件版本号1.0 标题: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页码2 /31.0 目的确保完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2.0 范围适用于在用户现场进行的验收工作。

3.0 职责3.1 总工程师负责参与重大技术方案的决策;评价工作成果;负责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的裁决。

3.2 工程部经理负责现场竣工验收任务的人力调派.项目协调.技术支持.质量审查.文件审核和成本控制等管理;负责技术方案的审定. 质量问题的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分管现场竣工验收任务的质量计划.任务分解.技术指导.质量检查.专业协调和进度控制等工作;负责有关业务建设。

3.4 项目工程师负责指定项目的现场竣工验收任务的具体实施操作,在用户现场代表公司开展工作,保证竣工验收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5 工程秘书负责现竣工验收任务的统计.技术资料的准备以及工作记录的传递.收集与保存;负责其它指定的辅助工作。

4.0 程序4.1 工程部经理向项目负责人委派合格的工程师执行竣工验收任务。

4.2 在安装调试工作结束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工程师根据工程合同进度要求和系统实际运行情况提出竣工验收请求,由公司向用户提交正式>,得到用户许可后与用户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小组。

4.3 项目工程师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竣工验收方案,并报工程部。

项目负责人应控制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4 项目工程师根据合同要求.技术协议.图纸资料以及有关规范在现场与用户共同进行验收工作,作好验收记录。

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重大责任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4.5 现场竣工验收工作应取得用户的支持并积极配合其它有关各方开展工作。

与用户发生的业务往来用>记录,并应取得用户的确认。

认文件。

用户验收完毕后应向用户取得正式验收证明文件。

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QP10.3 程序文件版本号1.0 标题: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页码3 /34.6 项目工程师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和文件资料交接时,应取得用户的确认文件(如:>)。

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控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控制程序

1.目的保证工程顺利验收,确保交付的工程符合、满足用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建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工程交付。

3.职责3.1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拟报验收的工程进行自检并作记录,收集整理符合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

3.2施工技术科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查。

3.3质安科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单位工程进行自评。

3.4项目部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4.工作程序4.1工程质量验收4.1.1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整理符合工程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安全记录,编制符合当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的施工技术及安全监督管理资料,并提交施工技术科审核。

4.1.2施工技术科审核工程资料时,如发现缺项或不符合要求之处,向项目部发整改单,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4.1.3质安科组织拟报验收的工程进行自检。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时处理。

4.1.4单位(项)工程观感质量评定由总工程师主持,质安科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4.1.5项目部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质量验收手续。

4.2工程竣工验收4.2.1由项目部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2.2项目部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2.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则进入交付程序,否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交付4.3.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部要及早完善签证手续,交付完毕后工程转入保修。

4.3.2工程竣工资料由项目部移交公司施工技术科和相关单位。

5.相关文件5.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简述竣工验收程序

简述竣工验收程序

简述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三方共同组织编制的专门验收队伍,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建筑质量。

竣工验收实际上就是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签定的建筑质量达标,建筑技术标准达到和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双重目的的确认。

竣工验收的程序十分复杂,全过程可分为六个主要步骤:1、准备阶段:由建设申请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送合同招标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材料;2、审核阶段:建设申请、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施工文件和建筑成果进行审查;3、公示阶段:公布竣工验收表、仔细审查施工现场;4、召开会议阶段:召开施工验收会议,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审查,准备竣工验收报告;5、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队伍按照竣工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工作;6、竣工验收完成阶段:完成竣工验收表、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就验收结果作出结论。

竣工验收也是建筑质量检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投入使用的项目,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确保建筑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之间同时参与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检验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

竣工验收是评价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施工质量、设计质量和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设计和施工规范,根据施工质量要求实现严格的质量管理,作出正确的质量决策,不断改进施工的质量控制策略,实施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竣工验收表由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施工标准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施工质量评价材料,可以有效地检测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竣工验收部分主要内容有:施工单位对各类材料的验收情况;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施工是否符合设定的标准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的考核及施工造价的结算;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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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TJ824-2003)
1 目的
确保工程完工后按法规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防止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

3 职责和权限
3.1工程部经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2工程部副经理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3.3工程部技术主管参加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的自检、自评工作,审查项目经理部竣工前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

3.4工程部质监员参加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工作,监督项目经理部按本程序进行质量验收。

3.5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的自查、自评工作,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报验收,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3.6施工员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负责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

3.7质安员负责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自查、自评工作,拥有质量否决权,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工作。

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4 工作程序
4.1检验批的划分
质安员在分项工程验收前,首先要划分检验批。

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一般地,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室外工程的分部工程(如挡土墙)的分项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2检验批的资料检查
检验批完工后,质安员应检查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4)试块、试件的抽样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其它施工过程记录。

当发现资料不完整,质安员应要求施工员、材料员等补齐资料。

4.3检验批的验收
检验批完工后,质安员按照该分项工程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出评定结果。

评定合格的条件为: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大于80%。

评定后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作出验收结论。

4.4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验收后,项目经理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向监理单位申报分项工程验收。

施工员或质安员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项工程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评定合格的条件为:所有检验批均评定合格,且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自评后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做出验收结论。

对分项工程验收发现的问题、不合格品,由施工员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4.5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后,项目经理填写“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向监理单位申报分部工程验收。

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以及工程部技术主管、质监员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评定合格的条件为: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合格(例如:桩基抽芯、动测等检测);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参加验收的各方,如监理(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等形成“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如果本公司只承担单位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按4.6条款执行。

4.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经理组织自查、自评。

质安员应核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自评合格后,项目经理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单位检查和验收。

审查通过后,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加盖公司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部经理、技术主管、项目经理、施工员和质安员等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得到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等各方的盖章认可。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即“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验收;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即“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验收。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即“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验收。

上述4、5项条件主要是针对上部建筑与结构、给排水和电气等的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检查,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无关。

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整改。

在工程正式交付给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前,项目经理部应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

4.7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和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前,质安员应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汇总完毕,经工程部技术主管审查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移交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如果本公司承担的是分包工程,则将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给总包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项目经理将一份工程技术资料(含施工总结、竣工图等)送交工程部。

5 支持性文件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6 记录表格
6.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2 报验申请表
6.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4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6.5 工程竣工报验单
6.6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
6.7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6.1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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