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概述概要
最新金融法学 第十一章 证券法
(3)依证券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证券发行可以分 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4)依是否由证券承销机构承销为标准,证券发行 可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5)依股票发行时公司是否存在为标准,股票发行 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
(6)依证券发行是否借助于证券交易所系统,证券 发行可分为上网发行或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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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具有三方面的法律特征: 1. 证券是一种投资凭证。 2. 证券是一种权益凭证。 3. 证券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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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二)证券的种类 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有以
下几类: 1、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
持股份的凭证。 2、债券。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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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二、证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精神的体现,
是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 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于证券立法、执法和 司法活动过程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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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 六个: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守法原则。 4.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6. 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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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05年10月的第2次修订属于大面积修订,修订 后的《证券法》共12章240条,在原《证券法》 214条的基础上,新增53条,删除27条,还有一 些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增加的部分还包括从《公 司法》中并入的有关证券发行方面的内容等(共8 条),修改面涉及《证券法》40%的条款。修订 贯穿了一个总的基本精神,即推进资本市场改革 开放和稳定发展,切实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证券】证券法
【关键字】证券第八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民法上的证券是指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凭证,其含义相当广泛。
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仓单、提单、存折、邮票、股票和债券等都可称为证券。
金券。
又称金额券是指具有一定金额并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
邮票、印花就是典型的金券。
资格证券。
是指表明证券持有人具有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证券。
资格证券的持券人可凭证券向义务人行使一定权利,义务人向权利人履行完义务后即可免责,故资格证券又称为免责证券。
实践中,银行存折、车船票、行李票等即是资格证券。
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记载并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证券。
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是证明证券特有人对其投资享有收益分配请求权的有价证券。
资本证券具有融资和获取收益的双重职能。
证券特征:(1)证券是一种权利凭证。
(2)证券是一种要式凭证。
(3)证券是一种流通凭证。
(4)证券是一种占有凭证。
二、证券法上的证券证券法上的证券主要指:有价证券中的资本证券。
由于各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其证券立法对证券的含义和范围的拟定存在差异。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条的规定,该法所称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及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我国学术界一般将证券法上的证券分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和认股权证等四大类:(一)股票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投资者通过购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其股东,股东凭股票行使股东权。
1、股票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股票是要式证券。
股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形式。
股票上一般须记载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和所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
此外,股票必须由发行公司和董事长签名并由发行公司盖章。
股票的制作与发行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2)股票是证权证券。
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因股东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法律事实而产生,股票的制作与发行只是对该种法律事实的证明和确认。
证券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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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交易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 易
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和监察委员会四种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1)《公司法》第57条规定的情形。(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被
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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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承销
1、承销方式 《证券法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
承 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或者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或者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或者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5)公 司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
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 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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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销或者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违约责任。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3、承销团承销与承销期 《证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
币 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 销的证券公司组成。《证券法》还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 长不得超过90日。
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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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概念与设立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了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 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经济法 第八章 证券法 笔记
第八章证券证第一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的概念、种类及其特征1、证券的概念和种类证券是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即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文书。
从广义上讲,证券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货物证券。
我国证券法上的证券仅为资本证券。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资本证券作多种分类。
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及经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2、证券的特征证券法的证券,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特征:⑴证券是具有投资属性的凭证;⑵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拥有某种财产权利的凭证;⑶证券是一种可以流通的权利凭证。
二、证券市场证券市场股票、公司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金融债券、政府债券、外国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等)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其实质是通过各类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募集和融通资金并取得预期利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证券市场由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两部分组成。
1、证券发行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它是通过发行证券进行筹资活动的市场,其功能在于:一方面为资本的需求者提供募集资金的渠道;另一方面为资本的供应者提供投资的场所。
2、证券流通市场证券流通市场又称证券二级市场,是指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其功能在于为证券持有人提供了随时卖掉所持证券进行变现的机会,同时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其中,证券交易所在我国特指国建专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证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1、证券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法是指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及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证券法是指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证券法概述
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第七章 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 证券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 (一)概念及特征
– 概念:证券是发行人为了证明或者设立财产 权利,依照法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或电子 记账的形式交付给权利人的凭证。
– 广义: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商品证券 – 特征
» 投资凭证 » 权益凭证 » 可转让的权利凭证
• 一是证券交易所市场,其交易有固定的场所和 固定的交易时间,是最重要的集中的证券流通 市场。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是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经营机构开设的证 券交易柜台,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可申 请在场外进行交易。
第七章 证券法
三、证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 (一)证券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 概念: » 调整证券发行、交易等活动中,以及国家在管理证券机构 和管理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七章 证券法
二、证券公司
• (一)证券公司的设立
– 1. 概念: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 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 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 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 司。
– 1)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 2)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
• 证券承销商主要就是媒介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投资者交易的证券中介 机构。我国目前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机构是经批准有承销资格的证 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公司。
第七章 证券法
第七章 证券法
• (二)证券流通市场
• 指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 级市场。由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组成。 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 场所。
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概述
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概述证券行业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发展和健康运行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
本文将对证券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概述,以便读者对此有更加清晰的了解。
一、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于1999年通过并于2006年修订。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保障了市场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法性。
该法规定了证券的发行条件、发行方式和发行程序,并规定了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在发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证券法还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基本制度,包括市场交易、场外交易、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内容。
二、证券市场基本规则除了证券法外,证券市场还有一系列的基本规则,用于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
其中最重要的是《证券交易所规则》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规则》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制度性规定,规定了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市场监管、交易规则、交易制度、交易监察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制度和运作规则,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还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运作、监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三、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市场的监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负责。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
证监会负责制定和发布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证券市场的各参与主体进行监管。
它的职责还包括市场监测、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和处罚违规行为等方面。
四、证券犯罪打击为确保证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发展,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打击证券犯罪行为。
其中最重要的是《刑法》、《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证券期货市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刑法》规定了证券犯罪的罪名和刑罚,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行为的违法情形和相应的刑罚。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具体处理方法和程序,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证券法名词解释及简述(完整版)
证券法名词解释及简述(完整版)证券法1证券:是指为设立或证明某种权利而制作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有权获得证券商记载的特定权益,或者证明持券人、第三人享有某种证券上记载的权利。
2广义证券:在专用纸单或其他载体上,借助文字或图形,表彰特定民事权利的证书,包括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
3无价证券:证券商记载的权利为非财产性质的。
(入场券、车票、资格证书)4有价证券: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财产性的,表明持券人享有按约定期限取得证券商所记载的物权或债券权利的证书。
(提单、债券、票据、股票)——狭义证券根据财产权利不同: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5商品证券:又称货物证券,证明持券人有权对一定数量的商品行使请求权的书面凭证(提单、仓单)6货币证券:又称商业票据,是指因商品交换和买卖关系而产生,证明持券人对票面上记载的,与商品交易价值相当的一定数量货币的有请求权证券(汇票、本票、支票)7资本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记载投资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投资收益和投资份额,并可以依法流通转让的权利证书,具有融资和获取收益的双重职能。
(证券法调整)8《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证券衍生品种。
9政府证券:政府为了筹集财政资金或建设自己,凭其信誉,采用信用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出具的债权债务凭证券。
10金融证券: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1公司证券:公司为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其他企业债券。
12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指经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办理注册登记后,获得资格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买卖的有价证券13非上市证券:也成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指未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并允许公司在场外自行发行转让的证券。
第七章证券法
(三)证券服务机构
为证券交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和资信评级的机构,包括投资 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P132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注 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 )元。 A.1亿 B.5亿 C.5000万 D.2亿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公开、公平、公正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 4、合法原则 5、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6、政府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督管理相结合
1、从广义上讲,证券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证
券法所规范的证券为( )
A.资本证券
B.货币证券
C.商品证券
D.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
(一)证券交易的条件 1、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
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2、依法发行的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
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 比如: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大小非解禁”
3、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所转让。 (二)证券交易的方式
种类:
(一)股票
1、按照投资主体划分
国家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 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 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 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内部职工股:公司向其员工发行的股票。
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 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2、证券一级市场是指( )
A.证券交易市场
第十章 证券法
第十章证券法重点:禁止交易的行为股票上市的条件难点:幕交易行为第一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的概念、特点及种类⏹二、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证券的概念、特点及种类⏹(一)证券的概念和特点⏹证券是记载和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
特点:⏹1、证券是一种财产权凭证,具有特定的财产容;⏹2、其财产权利具有可转移性,即流通性;⏹3、证券在形式上表现为严格的要式主义,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流通的便捷。
(二) 证券的种类⏹N.2在中华人民国境,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1、股票⏹股票是指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有价证券,是一种股权凭证。
特点:⏹(1)不可偿还性;⏹(2)参与决策性;⏹(3)流通性¡ª¡ª优化资源置;⏹(4)高风险性;⏹(5)收益性,在盈利的前提下,依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按持股数额向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2、债券⏹债券是指发行人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债务凭证。
特点:⏹(1)体现外部的债权债务关系;⏹(2)具有可偿还性;⏹(3)债券持有人无论持有多少债券,在理论上都没有参与债务人事务的管理权;⏹(4)债券的收益固定或根据一定的标准浮动;⏹(5)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优于股权。
3、基金单位⏹基金单位是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特点:⏹(1)面值较低——1元/份。
⏹(2)专家管理⏹(3)组合、间接投资二、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证券法是指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证券法讲义2014
第一章证券法概述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三)什么是投资——依靠别人的努力而获利;当期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或财产而期待在未来获得回报;“为了获得利益或避免损失或风险管理,有可能损失本金或者损失超过本金或者承担追加支付义务,并在现在或者将来的特定时期,约定转移金钱等,从此所获得的权利。
”(韩国《资本市场统合法》及资本市场统合法运动)三、我国证券法对证券的规定《证券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如权证、期权、股指期货)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证券法修订意见:“先给一定的定义性的规定,再对成熟的有共识性的产品给予一定外延性的例举”。
并应考虑增加一款“除外性规则”。
其中,“证券”定义的核心是一种财产权利的证明,是一种可均分、可转让、可交易的权利或者投资合同。
——这一修法提案及功能监管趋势(即对发挥同一金融功能的不同金融机构所开展的类似业务与金融活动进行大体相同的监管.)必然导致监管边界的重新划定第二节股票的分类一、普通股和优先股(一)普通股,它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基本,同时也是发行数量最多的一种股票。
特点:1、股权内容最为完全,包括经营参与权、表决权、股息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股票转让权等。
2、股东承担最全面的风险,首先红利的获取排在公司债券和优先股之后;其次,股息随经营状况而不断变化;再次,公司解散时,若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则也排在优先股股东之后。
优先股,它是指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享有较之于普通股股东优越或特殊的权利的股票。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经济法概论-证券法
当符合下述法律规定:
1.证券公司承销债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
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
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代销、包销的付款
方式及日期;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方法;违约责任;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证券的发行
2.5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5.资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 提交申请文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审查
受理申请6个月内审查并作出核准与否的决定
资金募集
2.证券的发行
2.5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5.资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 提交申请文件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审查
2.证券的发行
2.5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4.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条件
(2)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
申请设立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2)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经验、 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除外;(3)发起人、基金托人、基金管理人有健 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4)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5)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还必须在人才和技术设施上能够保证每 周至少一次向投资者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申购、赎回价格。
1.证券法的概述
证的 券原 活则 动
5.政府同意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证券法概述
(2)债券。债券是指企业、金融机构或政府为募集资金向社会公众 发行的、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券持有人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是 一种债务证书,是对借款承担偿还本息义务的凭证。债券持有人可凭债 券发行人 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3大类。
(3)证券投资基金券。证券投资基金券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向 社会公众发行的,表明持有人对其基金享有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 的有价证券。投资者按其所持基金券在基金中所占的比例来分享基金盈 利,同时分担基金亏损。
(4)经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即立法上尚未规定,但具有证 券的性质和特点,需将其纳入证券范畴的证券品种。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原则; 6.分业经营管理原则; 7.国家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经济法
二、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制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该法于2013年6月 29日第二次修正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 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都要适用《证券法》。该 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经济法
《证券与证券法》
其他条件
整理课件
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发行公司的实体条件:公司法第159条、161 条
再次发行的限制条件:公司法第162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司法第172
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
整理课件
二、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亦称承销 商)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 票、债券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
整理课件
特点:
应向不特定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出 记载事项具有法定性 只能揭示股票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的股份总
额,而非向特定投资者发出的、出售确定股 份数量的意思表示 应全面揭示与股票发行有关的各种信息,而 且所披露的信息应准确和真实
整理课件
披露规则
须经证监会审核批准 招股说明书于批准后发生要约邀请效力 招股说明书于签署后且批准前处于特殊效力
整理课件
(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组织 和人员应充分运用法律采取有效措施,对证 券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制止和查处,以 确保投资者得到公正的对待。公正原则要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人员做到:
1.反欺诈 2.反操纵 3.反内幕交易
整理课件
第二节 证券的发行与上市
(一)证券承销资格 (二)证券承销协议 (三)证券承销方式 (四)证券承销之特别义务
整理课件
(一)证券承销资格
《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
整理课件
(二)证券承销协议
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承销制度的核心,是证 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署的、旨在规范 和调整证券承销关系以及承销行为的合同文 件
易方式
整理课件
证券法 第十三章 证券法概述
第十三章证券法概述第一节证券制度概述一、证券的概念和特征证券是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的持有者按证券所载内容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主要有以下特征:(1)证券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制作和签发,证券的格式和记载的内容都必须合法。
(2)证券中所记载的权利与证券不可分离。
(3)证券中记载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对证券的持有人和相关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证券具有流通性。
(5)证券具有风险性。
二、证券的意义及功能(1)证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
(2)有利于推动企业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调节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证券是国家实现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三、证券的分类广义的证券包括商品证券(如提单、货运单、抵押单等)、货币证券(如支票、汇票、本票等)和资金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等),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
资本证券是表明权利人索取与其出资的资本额相应利益的权利凭证,它随着借贷资本的产生而产生,是发挥资本信用职能的证券。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证券作以下主要分类:(1)根据证券权利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物权证券、债券证券和股权证券;(2)根据证券权利客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3)根据证券的转让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证券和无记名证券;(4)根据证券的权利载体不同,可以分为实物式证券和簿记式证券;(5)根据证券上市与否,可以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6)根据证券的发行方式与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有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三类。
四、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场所,分为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
第二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法的概念和性质(一)证券法的概念证券法是调整因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管理、监督及其他相关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上的证券法,仅指以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命名的调整有关证券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证券法名词解释及简述(完整版)
证券法1证券:是指为设立或证明某种权利而制作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有权获得证券商记载的特定权益,或者证明持券人、第三人享有某种证券上记载的权利。
2广义证券:在专用纸单或其他载体上,借助文字或图形,表彰特定民事权利的证书,包括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
3无价证券:证券商记载的权利为非财产性质的。
(入场券、车票、资格证书)4有价证券: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财产性的,表明持券人享有按约定期限取得证券商所记载的物权或债券权利的证书。
(提单、债券、票据、股票)——狭义证券根据财产权利不同: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5商品证券:又称货物证券,证明持券人有权对一定数量的商品行使请求权的书面凭证(提单、仓单)6货币证券:又称商业票据,是指因商品交换和买卖关系而产生,证明持券人对票面上记载的,与商品交易价值相当的一定数量货币的有请求权证券(汇票、本票、支票)7资本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记载投资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投资收益和投资份额,并可以依法流通转让的权利证书,具有融资和获取收益的双重职能。
(证券法调整)8《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证券衍生品种。
9政府证券:政府为了筹集财政资金或建设自己,凭其信誉,采用信用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出具的债权债务凭证券。
10金融证券: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1公司证券:公司为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其他企业债券。
12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指经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办理注册登记后,获得资格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买卖的有价证券13非上市证券:也成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指未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并允许公司在场外自行发行转让的证券。
14股票: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表示股票购买者享有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可转让书面凭证。
证券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证券法重点知识点总结一、证券法概述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活动的法律,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证券法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组织和监管、证券发行和交易、证券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证券法对证券市场主体的行为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限制,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市场各主体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垄断、排斥、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2. 信息披露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3. 风险揭示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市场各主体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或隐瞒重要信息,应当公平、公开地向投资者揭示风险,避免误导性陈述。
4.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市场各主体应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保障投资者的知情、参与、监督和救济权利。
三、证券法的主要制度1. 证券发行制度证券法规定了证券的发行条件、程序、方式、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包括了新股发行、定向增发、公开发行等多种方式。
2. 上市制度证券法规定了企业上市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包括了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退市制度、信息披露要求等。
3. 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公开披露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包括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内幕信息披露等。
4. 市场监管制度证券法规定了证监会的职责、权力和监管措施,包括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5. 投资者保护制度证券法规定了证券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诉和仲裁、投资者救济等。
四、证券法的重点内容1. 信息披露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公开披露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包括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
什么是证券法证券法的概述
什么是证券法证券法的概述证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那么你对证券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证券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证券法的概述概念和范围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证券法指一切与证券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证券法,指调整和规范证券总类、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关系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证券一般指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等)、货币证券(如支票、汇票、本票等)和资本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
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其他证券主要指投资基金份额、非公司企业债券、国家政府债券等。
基本原则(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元素,投资者的资金是证券市场的源泉,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前提是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要求证券发行人于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法一般规定证券法一般规定新《证券法》将原《公司法》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全部移至《证券法》中,并对证券发行的规定作出重大修订,完善了证券发行的条件与程序,设置了保荐人制度,将证券的发行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并对公开发行作出了定义。
《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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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术语 股票 公司债券 衍生证券 证券发行 证 券交易 证券法 证券法渊源
第一节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一、证券法的概念 1.形式意义上的证券法 2.实质意义上的证券法 二、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一)证券发行 1.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存在密切关系 2.证券发行和交易,都属于广义上的证券交易 3.《公司法》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 无法代替《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和交易的
二、我国证券法的主要渊源 (一)基本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二)行政法规 1.《股票条例》 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 特别规定》 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5.《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6.《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7.《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 (三)部门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四)自律组织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五)司法解释
第三节 证券法的地位和性质
一、 证券法的地位 (一)民商分立体系与证券法 民商分立体系,是指民法典和商法典并存的法律 体系。 ----证券法是商法的 特别法 (二)民商合一体系与证券法 民商合一体系是与民商分立相对应的私法体系 ----证券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证券法有规定的, 从 证券法,无规定的,从民法 ----我国属于该种模式
二、证券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关系法学说” “特别法学说” 三、证券法的性质 (一)证券法是交易法 (二)证券法兼具任意法和强行法的属性 理解:公法与私法 (三)证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特点 1、证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2、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 (四)证券法兼具国家制定法和习惯法特点
补充性规定 (二)证券交易 在狭义上,证券交易即证券买卖;在广义上, 证券交易包括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以证券作为 标的的买卖、赠与、担保等行为 (三)证券服务 1.资产评估和土地评估 2.财务审计 3.证券法律服务 4.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法渊源(了解) (一)统一证券法 (二)单行证券法 (三)公司法 (四)民事基本法 (五)特别法规则 (六)政府监管规则 (七)自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