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声乐艺术实践中的“气息”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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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声乐艺术实践中的“气息”与“感情”
作者:段建新
来源:《音乐时空》2011年第05期
摘要:声乐歌唱艺术中的气与情,其中气息是一种最重要的原始动力,是歌唱的力量源泉,是构成发声的最基本最直接的基础。气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本身就是情的化身。尤其在当代民族声乐界民族风格缺失的情况下,对传统声乐理论中的宝贵经验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气息声音情感民族风格
中国声乐理论经过漫长的历史,具有丰富的内涵。它与中国的民歌、说唱、特别是戏曲艺术的发展紧密相连。研究并总结传统声乐理论,特别是戏曲声乐的宝贵经验,取其精华,对民族声乐演唱显得尤为必要。
善歌者必先调其气,气息之于歌唱就像地基之于广厦,没有良好的气息做基础,是不能唱出“声振林木、响遏行云”的声音的。研究歌唱首先要研究它的气息。气者,音之帅也。“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多重含义,《老子》曾把“气”分为三种情况:“万物负阴冲气以为和”这是天地之气,自然之气;“专气至柔”指人的生理之气;“心使气自强”则是指人的心理之气。古代声乐所提到的“气”大多是指第二种气,即指人呼入后呼出的气息。当然也有兼指的情况。
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气息的重要性,谭子在《化书》中把声音和气息辩证地看做是不可分离的整体。“气由声也,声由气也。气动则声发,声发则气振”。认为气息与声音相辅相生,这是古人对气息最朴素的认识。都认为“人之气”来自于天地,“气”与“形”相结合形成了“声”对气息的强弱快慢的不同控制则形成了各种不同音调的“音”。
讲歌唱不能不讲气息,讲气息不能不讲运用。古人不仅认识到了气息对歌唱的重要作用,更在具体的歌唱实践中总结出了如何更好地控制和运用气息的经验。14世纪元代燕南芝庵《唱论》提出了几种用气的方法。“凡一曲中,有偷气、取气、换气、歇气、就气,爱者有一口气”。傅学漪在《戏曲传统声乐艺术》中的《唱论》将这里所提到的呼吸概括为6种:“换气是明,偷气是暗,歇气莫动,提气丹田,缓气控制,收气腭间,因腔就字,情气相关。”周贻白则认为:“取气”实际上就是“吸气”。“就气”为下字接上字或为起句之发声就落句之尾音,趁势而下之意。“一口气”也并不是专指一字的发音与落音,或一句的起首落尾。“凡字句之转换,虽以强调为其枢纽,气长者则可以婉转相就,气短者则或偷或取”。正所谓“爱者有一口气”。对这段话我门可以这样理解:“偷气”是指在唱词的自然句逗之外。节奏较紧密的长句,靠一口气唱不完全句,应在短时值的弱拍空隙处进行快速、小动作的补气,以保证句子的完整连贯性,从而达到一气呵成的效果。
情者,一曲之所独异。歌唱艺术之所以动人,不仅因为它能够给人以听觉上的享受,更因为它能够唤起人们心理上的共鸣;给人以喜、怒、哀、乐、忧、思、惊、恐等情感体验。所以从很早开始,古代的歌唱者和理论家们便把“声情并茂”看做为一条声乐艺术的重要准则。“声音”是歌唱的技巧部分,“感情”则是指二度创作的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表达。在歌唱艺术里,“声音”和“情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做到二者的完美结合,歌唱才能称为“艺术”。
“情”要真。“声情并茂”首先强调的是“情真”。追求以情动人,只有发自肺腑的真情实感才能引起听者的心理共鸣。音乐是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而不可以弄虚作假。“唯乐不可以为伪”指出了“真情”在声乐艺术演唱过程中的重要性。
“意”要切。在“声情并茂”的音乐美学要求中;“声音”是表现形式,是艺术的手段。“情感”是本质内容。是艺术的灵魂,演唱者要真实地表现作品情感,首先必须了解作品表现的是什么内容,要对作品的审美信息与意境有一个客观的理解,然后再转化为主观艺术意识。中国传统声乐理论中在论及“声音”与“情感”时,明确提出要唱“感情”。所以在演唱声乐作品首先应该“解明曲情”即要“切意” 。
作为歌曲演唱者应先设身处地,模仿其人之性情气象,宛若其人之自述其语,使听者心旷神怡,若亲对其人,而忘其为度曲也。故古先明曲中之意义曲折,则启口之时,自不求似而自合。民族声乐演唱者是否用心去理解了作品的相关信息,是否用心的去揣摩作品中的人物特征和所要表现的情感,是否把自己置身其中,是否能把作品表达的思想情感与自己的思想情感融为一体,是决定一个民族声乐歌唱者能否“解明曲意”的关键。
以情为本,情在声乐演唱中非常重要。我国古代就有“情之所至,音之所生”之观点,表明了有情才能有声,人为情所动、声为情所发的道理。“情为声之本,声为情之形”是我国传统唱法中重要的美学思想,著名诗人白居易就是这一美学思想的重要代表之一。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社会需要的主观心理反应。哲学上讲的情感是人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情感表现的两个方面是基本情绪和精神特征,前者是外在表现,后者是内涵。在演唱实践中,演唱者是表演者、创造者,这就要求歌者要有丰富的情感投入,以及对情感要有准确的把握。而演唱者的情感表现是来自于对歌词意境的理解和对作品中传达的情景的联想和想象,通过联想和想象唤起生活体验,使情感表现的精神特征激发出来,渗透到优美的声音中去,这就是歌唱艺术中情感表达的重要原则。
丰富的想象力是情感表现的心理基础。歌唱者的情感不只是来源于对作品表面的理解,渗透在声乐作品中情感的体验、意境的领会都离不开想象力的作用,想象还是贯穿在音乐表现过程中的心理要素之一。想象的来源是生活的体验,歌唱者要不断扩大并丰富自己的生活积累,随时注意观察和体验周围各种生动的自然景色的生活内涵,捕捉记忆那些最激动人心、最富于诗情画意的生活场面,以便能充分发挥想象在歌唱情感中的作用。
想象还是进入角色和情境的桥梁,歌唱艺术同其他表演艺术一样,从阅读作品、熟悉角色开始,就需要借助想象的翅膀,将生活转化为艺术。想象是演唱者头脑中,在原有表象的基础
上加工改造出歌曲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这种想象不仅仅依靠声音技巧,更多的是情感上的流动,通过想象把自己置身于歌曲意境和人物心理之中,感受歌曲需要表现的情感。
歌唱者同时要善于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积累知识,并要丰富和加强自身文化艺术修养,尽可能地接触和学习各种不同门类的艺术形式和不同风格、体裁的艺术作品,扩大自己的艺术视野,加强艺术感知和想象能力,以便能较准确地将作品特定的情感和风格表现出来。只有经过长期的积累,结合艺术实践的磨炼,才能在演唱中通过理解作品的深刻内容,把自己融入到作品的情感世界之中,并借助自己的丰富经验与艺术修养来演绎作品,实现艺术的二度创作。
歌唱情感与表现内容密切相关。首先,要准确把握作品情感的主题思想。在演唱前要对音乐作品有深刻的了解和分析,了解作品的创作时代和创作意图,了解作者的创作风格。作曲家的作品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容和复杂的艺术技巧,演唱者要在歌唱的文学语言和作曲家的旋律起伏中把握住丰富的感情因素,准确而充分地表现其完整的艺术形象。
其次,要抓住作品的情感格调。无论是哪一种艺术形式的创作灵感,都是在强烈情感冲动下产生的,要达到“声情并茂”的艺术境界,就必须以情感人。音乐中那种微妙的、难以言表的内心情感,要依靠不同色彩的声音才能生动地表达出不同情感格调的内涵,声音色彩会随着感情色彩的变化而变化,从而恰如其分地表达思想情绪。
再次,要准确把握作品中体现的情感风格。就声乐的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艺术表现相比,民族唱法往往表现得热情、直接、激昂,美声唱法往往表现得内在、含蓄、深沉。东西方艺术表现由于文化底蕴、民族情趣、审美习惯的不同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在我国学习美声唱法的学生,往往把握不住美声唱法的风格,在演唱中不知不觉地带出民族风格,意大利语歌曲会用汉语的语气来唱等。要准确把握作品的风格,就需要演唱者有大量的知识积累,需要学习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流派和不同作曲家的风格特色,这样就可以依据作品的风格,从声音和表情到形体动作都会有适度的把握。
最后,要准确表现作品的情绪变化。通过对作品本身所体现的情绪和情景的把握,达到对作品“情和意”的理解与把握,从而准确地表达出作品情感表现的内涵,增强情感的艺术表现力,用不同的声音来塑造不同的人物形象。作品情绪、情感的变化发展,决定着演唱者音色的变化和演唱者情绪的变化,从而去准确表达人物性格和内心世界。以声传情,以情带声,二者互相依赖、互相促进,最终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
当今世界日趋大同,但文化不能大同。如果失去了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也就失去了独立的艺术个性,中国的民族声乐要发展,不能割断民族的声乐历史,不能摒弃民族的声乐传统,挖掘中国自己的古代声乐理论资源,总结声乐演唱的有益经验,探索民族声乐理念,发扬中国传统声乐的精髓,才能使我们的民族声乐摆脱发展的困境。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牢记:艺术丢掉历史就等于丢掉尊严,失去尊严的艺术将不再是艺术。中华民族的历史是一路歌唱着的历史,扼住历史的喉咙,我们失去的将不只是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