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信息网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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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7•【字号】汕府办[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汕府办[2007]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及新的领导分工,市政府部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调整如下:陈奕威同志兼任汕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汕头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会长、汕头LNG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和资金清理收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税源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罗仰鹏同志兼任汕头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市边防委员会主任、市落实华侨房屋政策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汕头市市区110社会公共救助协调委员会主任、汕头市保障部队海训与军事演习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社会抢险救援协调委员会主任、汕头市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市区处理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召集人、汕头市农用地分等定级及估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汕头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苏耀光同志兼任汕头广东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汕头市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电动汽车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软件园领导小组组长、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组长、汕头机场民航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汕揭梅高速公路汕头路段工程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人民政府科技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汕头市沿海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国家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汕头水域溢油应急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经济特区光机电产业化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领导小组组长、广东省火炬计划汕头市医疗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中心城区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汕头市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第一召集人。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28•【字号】汕府〔2019〕55号•【施行日期】2019.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4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28日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1.支持我市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或联合实验室,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2.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研发机构,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

3.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和科研机构,鼓励我市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以专项形式给予支持。

4.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按需办理往来港澳多次商务签注,按上级规定给予办理期限最长、最优惠的多次签注;允许持优粤卡A卡的港澳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申办1副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

减轻在汕工作的港澳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税负负担,按实际负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市科技局、市委外办、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负责)二、鼓励引进优质创新资源5.支持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汕设立独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创新研究院,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7•【字号】汕府办[2010]158号•【施行日期】2010.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0〕1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三旧”改造中分散土地合并归宗土地使用权登记程序》、《关于确定“三旧”改造项目主体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在“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试行)》和《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五个配套文件业经十二届第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月十七日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为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妥善处理改造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关系,构建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汕府办〔2010〕1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旧”改造范围本办法所称“三旧”是指城市、城镇及村庄建成区内,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

旧城镇改造主要指对市(区)、镇(街道)中心区内的旧城区、旧房屋等的改造。

城区范围内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建筑结构陈旧、以及因公共利益或实施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可纳入旧城镇改造范围。

广东省汕头市《综合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广东省汕头市《综合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如何创造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服务模式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从购物到社交,从娱乐到学习,都有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壮大,传统的互联网服务模式似乎已经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为此,我们需要创造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服务模式,以更好地适应用户的需求。

下面就来探讨一些如何创造这样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服务模式的方法。

一、用户体验至上现在,用户对于互联网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要求服务内容的优质,更希望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因此,在创建新型互联网服务模式时,必须把用户的体验放在第一位。

个性化的用户界面设计、高效的交互体验和人性化的服务都是确保用户体验的重要因素。

减少操作步骤、提高操作速度、更加方便的接口、智能预测接下来的需求等对于提升用户体验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数据驱动现代社会重视数据,互联网也不例外。

利用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我们可以获取大量的用户行为和偏好信息,从而更好地了解用户需求。

数据驱动也能够对互联网服务进行二次开发,实现更加优化的服务和效果,打造优质的用户体验。

在创造新型互联网服务模式时,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必须专业化和规范化,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数据对于新型互联网服务模式的先进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互联网平台化现在,互联网平台已经非常普及,并有着不同的形态。

有些是纯技术型的平台,有些是产品和服务型的平台,还有一些是以社交和娱乐为主的平台。

在创造新型互联网服务模式时,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开发和发布。

平台化可以降低技术实施的难度和成本,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与用户和市场进行交互,扩大服务的受众范围。

本着“开放、共享、融合、创新”的理念,借助开源技术或开放API等方式进行平台化开发是非常值得推崇的。

四、全链条智能化互联网服务的全链条包括数据采集、储存、处理、传输、分析和展现等环节。

在创造新型互联网服务模式时,应该推动服务全链条的信息技术智能化,包括全链条的自动化、智能化,实现从硬件设备到软件平台的智能升级。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03•【字号】汕府[2003]122号•【施行日期】200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2003]1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汕头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七月三日汕头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汕头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企业)及其所属全体职工。

第三条企业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当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不得另行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第六条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并定期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本企业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

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粤教信息函[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1〕14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落实责任部门与技术部门,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和具体实施。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各直属单位在2011年10月20日前将填写的《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我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陈庄莲、陈国杰,电话:020-********、37627697,传真:************,邮箱:****************.cn。

二、落实国家定级备案工作程序,做好教育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管理。

按照“自主定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审核”的步骤,我厅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自主定级备案的第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进行专家评审。

若自主定级与专家评审一致的,信息系统定级结果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批,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批后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若自主定级与专家评审不一致的,应重新定级和审批。

在2011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应完成所有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

三、按《关于确保全省普通高考网上招生网络安全及做好教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1〕7号)要求,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所有第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的自立定级及《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表》,请定级报送不全的单位和未报送的单位在2011年10月20日前尽快报送,以便及时参与专家评审。

电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电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电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一年来,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公司党组和汕头市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的四项基本职能,紧密结合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落实上级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断促进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一)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分公司党组根据汕头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汕头市开展“两大整治”和“重树形象、重建信用”及本单位的实际,从解决领导班子的突出问题入手,以强素质、树形象、做表率、鼓实劲、创业绩为基本要求,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创建好班子和争当好干部活动。

这次活动从2002年9月至2008年12月分学习提高、对照初查、落实整改、自查自评四个阶段进行。

通过创建活动,加强对分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监督,实现了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的有机结合。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3月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七项规定和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确保领导人员没有发生违反规定和责任追究的现象。

二、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分公司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上重要位置,同精神文明建设、通信生产一起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008年初,分公司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200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部署。

9月,分公司分别召开了党组、各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分公司健全了领导干部的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制度,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数据库和廉政卷宗。

广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4)

广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4)

02
加强部门间协同配 合,形成处置合力 。
03
提高应急处置人员 技能水平,增强应 对能力。
04
加强事后总结和评 估,不断完善应急 预案。
2024/1/25
22
关键资源调配和保障措施
2024/1/25
01
关键资源调配
02 建立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资源库,整合各类 资源。
03 根据事件级别和处置需求,及时调配所需资源。
01
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庞大
广东省拥有大量的网络基础设施,包括通信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平
台等,这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2024/1/25
02 03
网络安全威胁日益严峻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安全威胁也日益增多,如黑客攻 击、恶意软件、网络钓鱼等,这些威胁给广东省的网络信息安全带来了 严峻挑战。
2024/1/25
01 02 03 04
专家组组长与副组长
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 名,由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 专业知识的专家担任。
专家组职责
负责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技术评 估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协助应急指挥部制定科学合理 的应急处置措施。
9
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
负责打击网络犯罪活动,维护网 络空间安全秩序;协助开展网络 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下达应急处 置指令,协调各方资源,组织开展应急处 置工作,并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024/1/25
8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设立专家组
在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组,由网 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 和技术人员组成。
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成员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 处置需要确定,可包括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通信技术等方面的 专家。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汕府[2008]79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08〕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四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多年来,我市致力于加强城市管理,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等诸多因素,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现状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准相比,与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的要求相比,与建设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镇群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期望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建立我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1、城市管理是政府对城市规模、城市设施等系统的开拓以及城市功能完善过程的管理行为,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管理水平体现了一个城市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是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2、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发挥城市建设的投资效益,优化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的重要保障。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4•【字号】汕府[2003]166号•【施行日期】2003.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适应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市政府对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

根据2003年8月19日市政府第十一届五次常务会议的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本通知附件所列的市政府政策措施。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九月十四日附:决定废止的政策措施目录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及日期发文字号说明1 关于对市区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基本生活实施优待的通知1998年6月23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8]77号已被2002年11月13日市府办颁布的汕府办[2002]180号《关于继续对市区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基本生活实施优待的通知》代替2 转发市社保局关于外来劳务工社会保险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0年4月11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2000]33号已被2002年9月26日市府办颁布的汕府办[2002]151号《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外来劳务工社会保险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代替3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有中小企业改革的通知1999年2月12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27号已被2003年4月3日市政府颁布的汕府[2003]52号《印发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代替4 关于加快公有中小企业改革的补充通知1999年4月1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51号已被2003年4月3日市政府颁布的汕府[2003]52号《印发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代替5 转发市海洋与水产局关于我市海洋捕捞业当前生产的工作意见的通知1998年7月25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8]55号适用期已过6 关于清理整治乱围乱占海域的通知2001年9月28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传[2001]106号适用期已过7 关于批转市卫生局《关于汕头市区卫生防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2年4月7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2]17号原市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已完成8 印发《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7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8]167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不相符合9 关于《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批复1999年2月13日市政府颁布汕府函[1999]15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不相符合10 印发《汕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8月20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6]137号已被《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代替11 关于城市管理暂行实施联合执法的通知2002年5月26日市政府颁布汕府[2002]78号属阶段性工作,已完成12 关于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2002年6月16日市政府颁布汕府[2002]94号适用期已过13 关于开展公路两侧及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10月16日市政府颁布汕府函[2002]134号属阶段性工作,已完成14 关于在市区推广使用“光—生”双降解塑料制品的通知1997年7月18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7]112号该项技术和产品已过时15 关于做好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工作的通知1996年8月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6]129号属阶段性工作,已完成16 关于印发《汕头市行政首脑机关办公决策服务系统总体规划》的通知1994年6月7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4]68号不适应工作要求,目前已使用电子服务系统17 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1年6月13日市政府颁布汕府[2001]101号第二轮审批制度改革已完成18 关于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管理的通知1999年8月4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39号文件内容主要针对1999年度的工作措施,适用期已过19 关于印发《99汕头产权交易会交易规则》的通知1999年8月23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49号适用期已过20 关于举办99汕头产权交易会有关事项的通告1999年9月2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62号适用期已过21 关于加强政务新闻发布管理的通知1999年4月27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9]52号已被2003年2月27日市府办颁布的汕府办[2003]19号《转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启动汕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情况介绍会规范政务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代替22 关于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动态信息网络工作制度的通知1997年7月15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7]51号适用期已过23 关于证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12月2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5]170号已停止运作24 关于企业税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4月2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7]23号市区已实行属地征管25 关于汕头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入户问题的通知1999年7月28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36号适用期已过26 关于优秀外来工入户汕头经济特区免交城市增容费的复函1998年7月13日市政府颁布汕府办函[1998]169号国家已取消城市增容费。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19•【字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施行日期】2002.07.1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2002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00二年七月十九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决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现决定如下: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调整对象已消失的;适用期已过的;已停止执行或实际上已失效的共18件(见附件一),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二、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政策措施,除附件二所列的16件继续有效外,其余的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全部予以废止。

附件:1、决定废止的政策措施目录(18件)2、1993年底以前制定现继续有效的政策措施目录(16件)附件1 决定废止的政策措施目录(18件)序号名称发布机关及日期发文字号说明1关于批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办在原特区范围内的市直企业、1994年7月26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4]105号适用期已过内联企业、外资企业税务征管关系的报告》的通知2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门领导同志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4]164号已被 1998年7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办发 [1998]17号《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代替3关于1994年补贴出售住宅价格的复函1995年1月9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函[1994]261号适用期已过4关于在我市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1995年5月24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5]72号其制定依据 1994年9 月23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技监局发 [1994]16号《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和2002年4月15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粤质监[2002]137号《关于在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已被废止5关于禁止二轮摩托车在特区内营运载客的通告1996年2月14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6]18号已被2001年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代替6关于继续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1996年5月8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6]71号主要内容与2001年1月1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发[2001]2号《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不相适应7汕头市扶持工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办法1996年7月22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6]120号已被1998年5月18日市政府颁布的汕府 [1998]5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代替8关于清理整顿基金会联谊会等社会团体乱拉赞助问题的通知1996年9月11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6]154号属阶段性工作,已完成9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汕头市清理整顿1997年8月1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7]31号属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社会团体实施方案的请示》的通知10汕头市产业投资政策实施办法1998年6月2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8]82号与现行产业投资政策不相适应11汕头市产业投资指导目录1998年6月2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8]83号与现行产业投资政策不相适应12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1998年12月15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8]112号适用期已过13汕头经济特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1998年8月10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8]169号已被2001年1月8日省政府发布的粤府 [2001]1号《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代替14关于清理电价外收费及调整并价的紧急通知1999年2月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6号适用期已过15关于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1999年7月22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27号已被 2002年4月2日市政府颁布的汕府 [2002]51号《关于加强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代替16关于99’汕头产权交易会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1999年8月23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150号主要内容与2001年1月1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发[2001]2号《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不相适应17关于2000年度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政策的通知1999年12月30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9]211号适用期已过18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税收管理的通知2000年6月27日市政府颁布汕府[2000]117号已被 2002年3月20日市政府颁布的汕府 [2002]4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汕头市区税收征管关系与财政体制方案》代替附件2 1993年底以前制定现继续有效的政策措施目录(16件)序号名称发文时间发文号说明1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1987年3月18日市政府颁布汕府发[1987]14号新的相应立法已列入计划但尚未出台,该文件仍是我市科技进步奖励的政策依据2汕头市计划免疫保偿制暂行规定1988年12月2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88]106号计划免疫保偿制仍在执行3汕头市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享受优待金实施办法1989年10月12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89]55号该文件是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享受优待金的规定》的具体化4关于市辖区国有土地改建、合建商品楼、住宅楼、综合楼1991年8月24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1]124号该文件是我市办理特定条件下(“五统一”前购买的)土地出让手续和划拨用合理补交出让金的意见地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补交出让金的政策依据5关于要求向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取管理和年审业务经费1991年9月20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函[1991]220号该文件是对1991年省人大常务会公布问题的复函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具体化规定6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统一征地及划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若干1992年2月1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2]11号该文件是我市土地管理实行“五统一”和问题的规定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依据7汕头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试行办法1992年4月2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2]44号新的相应立法尚未出台,该文件仍是我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的操作依据8汕头经济特区土地使用价款暂行规定1992年6月10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2]80号该文件是我市实行现行基准地价的基本依据9汕头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试行办法1992年9月30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2]200号新的相应立法尚未出台,该文件仍是我市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操作依据10汕头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细则1992年11月16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2]231号该文件是我市审核备案登记的售房单位办理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手续的政策依据11关于批转市卫生局《关于汕头市区卫生防疫工作实行1992年4月7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1992]17号该项工作尚未完成分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2汕头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1月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3]3号新的相应立法正在进行但尚未出台,该文件仍是我市出租车客运管理的政策依据13关于批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理顺汕头特区外资企业1993年3月10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3]34号该文件是我市划分国税税收征管范围的政策依据、内联企业、建安企业税收征管关系的报告》的通知14关于加快落实市区城镇侨房政策工作的通知1993年4月15日市政府颁布汕府[1993]65号该文件是落实我市城镇侨房工作的政策依据15汕头市性病防治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6月22日市政府颁布汕府 [1993]112号该文件是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具体化16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4月12日市府办颁布汕府办函[1993]64号该文件是汕头保税区管委会对保税区各项行政、经济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依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二年七月十九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6•【字号】汕府办[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汕府办[2006]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关于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重视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

同时,结合此次全市村(居)务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查漏补缺,切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六年二月六日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为检查我市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广东省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粤村发[2005]2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贯彻广东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的意见》(汕府办[2005]124号)的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市村(居)务公开工作,2005年 12月19-21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从市纪委、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区县的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公开栏、查阅档案资料、召开部分村(居)民代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两组”成员座谈会等方式,抽查了15个镇(街)和25个村(居)。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年多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17号、粤村发[2005]2号、汕府办[2005]1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村 (居)换届选举为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指导,村 (居)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2•【字号】汕府[2008]162号•【施行日期】200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08]162号)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转供水的问题,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市自来水总公司在开展一系列调研核实等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有关区及部门意见并反复研究修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坚持“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高度出发,撤销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的转供水体制,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的改造工作,完善中心城区供水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饮用水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努力构建和谐汕头。

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工作,要充分体现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供水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减轻涉及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确保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管理规范;要加强区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协作,加快改造速度;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取得群众支持拥护,把这项为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办成。

(二)实施改造目标:1.本届政府任期内(至2012年初)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的供水直抄到户改造;5年内(至2013年)全部完成147个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

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

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

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二〇二〇年月前言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城市也是伴随人类文明与进步发展起来的。

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体现着一个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发展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汕头市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管理内容不断增加,而城市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影响和作用也日益突显,但现有的城市管理水平已远不能满足城市运行的需要。

面对日趋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通过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科技含量来促进城市管理的提升。

汕头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项目是根据《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汕府办〔2017〕35号),结合本市实际,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抓手,参考北京、宁波、株洲等省内外先进城市的数字化项目建设的经验,采用精细化的管理方法,应用数字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强化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处置机制和指挥、协调力度,以及时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将打破现有的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形成大城管格局,能有效地改善全市的投资环境、旅游环境和市民生活环境,使城市管理走向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轨道,不但可以提高各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办事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同时可以方便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树立政府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它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地理信息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多项数字城市技术;应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部件与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借助信息采集器(城管通)、视频监控等先进管理手段,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创建城市管理综合评价体系,最终实现精确、快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基础写作试题

基础写作试题

判断题行政公文是日常应用文,不具法定效力。

请示可以一文多事。

所有公文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

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及文种三部分组成。

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公文的成文时间,指文秘人员起草完成的时间。

加盖印章的规定是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时间。

抄送单位,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

命令是通用文种,任何单位均可以发布命令。

通告是报告类的上行文种。

通知不能用于任免人员。

上级机关收到下级机关的请示后,可以不作答复。

函是平行文,故不能用于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某一事项。

选择题公文中一般不采用的表达方式是议论说明叙述描写想象公文格式中,属于主体部分的是发文字号成文日期抄送机关附注下面公文中,属于下行文的是请示函决定报告通知发文字号指的是代字文件年号同文本文件的印刷份数编号对发文机关年份和文件序号的标识《长城机修厂2007年工作报告》的作者是江城机修厂江城机修厂人事部江城机修厂李总经理江城机修厂全体职工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使用决定通告通知通报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使用命令批复通知指示急件处理的时限为不得超过三天不得超过两天不得超过一天随到随办撰写批复,开头应写明国家的有关法规单位的实际情况下级机关的工作情况针对请示的日期与标题公文的保密级别分为绝密秘密缜密细密机密决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系统的指示对某一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宣布实施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不能作为批复结束语的是上述批复如无不妥,请参照执行上述批复如有不妥,请予回函特此批复此致敬礼下列文种属于上行文的是公告通知请示报告通报不能作为请示结束语的是强烈要求给予批复上述要求妥否,请批复以尽快批复为要以尽快批复为宜请速批复,谨致谢忱应当标明文件份数序号的公文是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一般文件紧急文件改错1、关于申请购买宝马牌轿车的请示报告2、关于公安县人民政府全县交通安全大检查的情况通报3、关于要求拨给我院评定“二级甲等医院”评审经费的请示4、关于受火灾影响而进行善后处理的工作报告5、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学生郝易行开除学籍处分的通知6、饶安县关于召开严厉打击制贩注水猪肉专题会议的通知7、梅州市总工会、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总工会、财政厅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的通知8、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汕头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9、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物件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10、电信公司关于申请减免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报告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中国女子足球队的通告拟写一份通告材料:嘉兴市为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市容市貌和社会正常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进行清理,请以市政府的名义写一份《关于严禁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通告》。

政府门户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政府门户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政府门户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为妥善应对和处置“汕头龙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汕头龙湖”政府门户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主要立足防范和消除以下危害情况的出现:一是“汕头龙湖”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因病毒感染、黑客攻击导致数据被篡改、丢失、泄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二是因硬件故障、自然灾害、失窃等原因造成数据丢失、系统瘫痪。

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汕头龙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由区党政办主任担任组长,分管信息中心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信息中心,负责对网站安全突发事件的协调领导。

区信息中心成立网站信息安全应急技术小组,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IT公司、电信、公安局网监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获得必需的技术支持。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规范管理。

网站突发事件由网站信息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督促网站所有信息报送单位遵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机制。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

3、预防为主,加强监控。

积极做好日常安全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重点监控网页是否被篡改、信息发布是否异常、网站运行是否异常等问题。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监控和管理机制,保证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做到快速觉察、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及时恢复。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汕府[2012]51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汕府[2012]51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汕府〔2012〕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精神,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汕头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119号)修订以前(即2010年12月3日前)发布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实施且标注“暂行”、“试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2011年12月31日起失效。

二、2010年12月3日以前发布实施、尚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见附件。

三、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文件内容出现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现实需要等情形的,应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废止或者修改意见。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汕头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意见》(汕府办〔2011〕58号)和《汕头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汕市法〔2011〕15号)要求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须在6月30日前报送市法制局,由市法制局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

附件:2010年12月3日前发布实施、尚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汕头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五日附件2010年12月3日前发布实施、尚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有效期截止时间1印发汕头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汕府〔2007〕64号2012.6.302关于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的通告汕府〔2007〕97号2012.7.253通告(220千伏华能汕头电厂至月浦站电缆线路工程建设)汕府〔2007〕106号2012.8.124印发关于修改汕头市市区堤围防护费征收办法的决定的通知汕府〔2007〕133号2012.10.16印发汕头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07〕139号2012.11.16印发《汕头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汕府〔2007〕170号2012.12.317印发《汕头市城镇职工高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重病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汕府〔2007〕171号2012.12.318转发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汕头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07〕118号2012.6.149关于印发汕头市闲置土地处置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7〕382号2012.12.2010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08〕3号2013.1.1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房屋管理的通告汕府〔2008〕92号2013.6.2712通告(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设立标志牌有关事项)汕府〔2008〕114号2013.8.1213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定》的通知汕府〔2008〕129号2013.10.3114关于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通告汕府〔2008〕168号2013.11.1915印发汕头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08〕165号2013.11.2716关于《印发汕头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08〕181号2013.12.31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8〕34号2013.2.2818关于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路段工程建设的通告汕府〔2009〕11号2014.1.1519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占用高速公路用地的通告汕府〔2009〕12号2014.1.2320印发汕头市鼓励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汕府〔2009〕33号2014.2.2821关于印发《汕头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09〕59号2014.5.3122关于解决我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2009〕127号23通告(新津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汕府〔2009〕158号2014.9.2324关于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的通告汕府〔2009〕176号2014.11.625印发《汕头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09〕196号2014.12.1026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粤Ⅲ标准车用汽油的通告汕府〔2009〕202号2014.12.3027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告汕府办〔2009〕19号2014.6.3028转发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关于汕头市城市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应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9〕99号29印发汕头市调整和规范出租车运价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9〕103号2014.6.3030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9〕126号2014.8.2331转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9〕162号2014.12.132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汕府〔2010〕30号2015.3.2533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管理的通告汕府〔2010〕82号2015.7.734关于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规划控制用地的通告汕府〔2010〕88号35关于加强北郊周转房管理的通告汕府〔2010〕117号2015.9.1236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汕府〔2010〕122号2015.9.2937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2号2015.2.1938关于印发汕头市加强中心城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3号2015.2.1039印发汕头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23号2015.8.1140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0〕158号二、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取缔非法设置公众移动通信直放站的通告汕府〔2007〕33号2印发《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07〕172号3关于确定汕头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汕府办〔2007〕298号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8〕295号三、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调整我市2007至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07〕108号2关于加强汕头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通告汕府〔2007〕138号3关于解决我市困难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07〕18号4关于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汕府〔2008〕1号5关于撤销汕头市汽车客运中心站覆盖范围内过渡性临时客运站配客点的通告汕府〔2008〕35号6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工业区工业房地产产权确权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汕府〔2008〕62号7通告(海门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汕府〔2008〕103号8关于清理拆除韩江下游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非法输砂带的通告汕府〔2008〕113号9关于调整我市2009至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09〕132号10关于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汕府〔2009〕200号11关于调整我市2010至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10〕94号——结束——。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5.04•【字号】安政办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发改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市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安康市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安康市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增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1、搭建自主创新发展平台。

各级发改、财政、科技部门,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整体布局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具有一定优势和实力的骨干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西工大、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204研究所等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中省支持。

2、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

各级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在省高技术产业化八大工程中,重点推进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农业、能源化工、水资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筛选自主创新成果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和省自主创新产业化专项工程,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黔东南州政府领导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黔东南州政府领导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黔东南州政府领导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潘荣
【期刊名称】《贵州档案》
【年(卷),期】1996(000)003
【摘要】3月22日,黔东南州召开全州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潘永斌副州长代表州委、州政府到会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真正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分管领导的目标管理,担负起分管的责任。

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将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本地区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目前,在各县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至少要将馆库建设列入县市的基建计划。

要将档案征集费、抢救费列入财政预算。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学习贯彻《档案法》,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强化社会档案意识和法
【总页数】1页(P1-1)
【作者】潘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7
【相关文献】
1.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J], 黄海涛
2.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J], 郑龙跃
3.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加强公共财政和公共资金审计——汕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审计局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公共财政和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 [J], 彭永美
4.必须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J], 刘荣惠
5.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和档案系统表彰先进大会在京召开李鹏要求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罗干希望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J], 许绍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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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信
息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汕府[1998]129号
【发布部门】汕头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8.09.21
【实施日期】1998.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汕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我市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汕府〔1998〕1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市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强我市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网络建设和组织管理,切实解决目前各行业、各领域信息资源分散、多头重复建设等问题,现提出近期几点工作意见:
一、努力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意识。

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适应和加快现代信息的沟通和传送,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信息化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明确信息网络建设对于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建设具有较强带动力和辐射力的信息港的重要作用,把网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动信息产业尽快成为支柱产业,为我市实现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加快政府信息网络建设。

建设政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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