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态保护法讲义
环保培训讲义
环保培训讲义一、引言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
我们的地球面临着诸多严峻的环境问题,如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减少、污染加剧等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质量,更关乎着子孙后代的未来。
因此,提高环保意识,掌握环保知识和技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刻不容缓。
二、环保的重要性(一)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环境的污染会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类的健康。
例如,空气污染会导致呼吸道疾病的增加,水污染可能引发各种肠胃疾病,土壤污染则会影响到农作物的质量和安全,进而通过食物链影响我们的身体。
(二)对生态平衡的破坏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当其中的某个环节遭到破坏,就会引发连锁反应。
比如,森林的砍伐会导致许多物种失去栖息地,从而影响生物多样性;过度捕捞会破坏海洋生态平衡,影响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经济发展的制约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阻碍。
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治理污染,资源的短缺也会增加生产成本。
相反,注重环保的发展模式能够促进绿色产业的兴起,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常见的环境问题(一)大气污染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燃煤等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形成雾霾、酸雨等现象。
(二)水污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是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水体污染不仅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还会威胁到人类的饮用水安全。
(三)土壤污染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工业废弃物的不合理处置等都会导致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治理难度较大。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的大量产生,如果处理不当,会占用土地资源,污染土壤和水体。
(五)噪音污染交通、工业、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噪音会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干扰。
(六)电磁辐射污染随着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电磁辐射污染也日益受到关注。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的电磁辐射下,可能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造成损害。
生物新案同步三讲义:第6章 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1节 含答案
第1节人口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目标导读]1。
结合教材P118中国历年来人口增长曲线,简述我国的人口现状与前景。
2。
通过P119图6-2分析,探讨人口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关注我国人口增长过快带来的问题。
3。
结合P120~121资料搜集与分析,了解人口增长过快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重难点击]人口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方式一2015年,全球人口持续增长,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处理好人口增长和环境、资源的关系更为重要。
人口增长对生态环境有哪些影响呢?方式二2011年11月1日,“地球村”迎来了第70亿位村民。
这是地球上人口快速增长的又一声警钟。
全球人口的持续增长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处理好人口增长与环境资源的关系更为重要。
那么,我国人口增长有什么特点呢?人口增长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一、我国人口发展的现状与前景1.现状(1)采取的措施错误!(2)结果错误!2.前景(1)人口特点:人口基数大,人口仍将在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增长。
(2)目标①2010年,人口总数(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以内。
②2020年,人口总数要控制在14.5亿以内。
③21世纪中叶,人口总数达到峰值(15亿左右)以后,将开始缓慢下降。
问题探究1.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人口可以看作一个种群,它同样具有种群的特征,试分析其相互关系:2.人口增长规律与其他生物种群增长规律并不完全相同(1)人是生物界中的一员,所以生物种群增长规律有适用于人口增长情况的一面。
(2)人不同于一般的生物,人可以能动地控制人口增长,如实行计划生育,因此,人口增长规律又有其特点。
1.人口状况是制订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下图是我国六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量与年龄结构的基本情况(不包括港、澳、台)。
下列关于我国人口数量的叙述,正确的是()A.人口问题变化明显,2010年比1953年增长了225.4%B.与1990~2000年相比,2000~2010年人口净增长量上升C.1964年,0~14岁人口数量多于1982年0~14岁人口数量D.2010年,15~64岁人口数量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全国人口数量答案D解析2010年与1953年相比,人口总量增长了(13.40-5。
环境保护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讲义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一个新兴的处于迅速发展和变化中的法律部门,其称谓在各国立法和理论上的表述上有相当的差异。
有称环境法,有称公害法,有称污染控制法,有称自然资源保护法等等。
我国在立法上称为环境保护法。
一般认为,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环境保护法的特点1、综合性。
环境保护法保护的对象相当广泛,包括自然环境要素、人为环境要素和整个地球的生物圈;法律关系主体不仅包括一般法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组织,也包括国家乃至全人类,甚至包括尚未出生的后代人;运用的手段采取直接“命令——控制”式、市场调节式、行政指导式等多元机制相结合的方式。
由于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样,从而决定丁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
它不仅可以适用诸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的功能公法予以解决.也可以适用民商法等私法予以救济,甚至还可以适用国际法予以调整,不但包括上述部门法的实体法规范,也包括程序法规范。
2、技术性。
由于环境保护法不仅协调人与人的关系,也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环境保护法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中经常大量直接对技术名词和术语赋予法律定义,并将环境技术规范作为环境法律法规的附件,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大量的环境技术法律规范使环境保护法具有了较强的技术性。
3、社会性。
环境保护法的社会性首先表现在它与阶级性和政治职能较强的一些立法不同,它并非不同阶级利益集团对立冲突与矛盾调和的结果,而是人与自然矛盾冲突加剧的产物。
环境保护法所关注和规范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基本人权,它反映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代表人类的共同利益,侧重于社会领域的法律调整。
行政责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一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十一章第一节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一)行政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如下四种: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行为的违法性是构成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没有违法行为,便不构成行政责任。
《环境保护法》从第35条至第39条规定了如下行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制裁:(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污染物申报事项的。
(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
(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防治污染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6)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而投产或使用的。
(7)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又超标排污的。
(8)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9)令其限期治理而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环境保护法》第44条又规定了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破坏的,其中情节不很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故意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环境、公私财产或人体健康的危害,而“明知故犯”。
过。
生态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生态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生态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态保护原则:生态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等。
这些原则强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
2. 生态保护范围:生态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具体包括水、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3. 生态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法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生态修复、生态移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天然林保护等,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同时,还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4. 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法要求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采取节约和保护措施,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一些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行业和企业,必须严格限制其发展,并采取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5. 法律责任:生态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之,生态保护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
狭义——法律
是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经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 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3.2法的本质
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本质的论述,在阶 级社会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掌握 政权的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 制定为法律,来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包括 政治利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3.3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产生要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法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的产生要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制定,就是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出具有
不同法律效力的文件——成文法
认可,就是国家对社会上已有的某种规则或习惯
,确认它具有法律效力——不成文法
法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
(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 (4)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 (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
我国:成文法——制定法
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制定
法
我国制定法的形式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五章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基本原则是在环境保护法律中必须规定的或体现并贯穿于全部法律规范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一定贯穿于环境法的始终。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仅适用于立法的过程中,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方法论基础。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划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一)生态学的基本规律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物,必然会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不仅仅指动物,还包括植物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因素。
它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环境时应当注意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2.“相生相克”律即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生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
例如:太平洋附近的一个小岛,在这个小岛上是鸟雨花香,但是唯一不足的是,在这个岛上面有老鼠。
后来人们把陆地上的猫放在这个岛上来,一开始猫还是吃老鼠的,但是到了后来,猫不吃老鼠了,因为它觉得老鼠不好吃,开始吃鸟了,因为它觉得鸟好吃,时间长了,猫与老鼠便成了好朋友。
3.“能流物复”律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的流动,物质在不断的循环,能量的流动是单向的,并在流动过程中的递减,有一部分转化成热量散发到大气中。
环境保护概论讲义PPT课件
(3)“九五”期间,国家推出两项重大举措, 即“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一) 按污染物形成过程分为
1、原生污染物 由污染源直接排出的,如SO2、 CO2、CO等
第二节、主要大气污染物及其来源
一、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 物质进入大气中, 呈现出足够的浓度, 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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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 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的现象。
二、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已经产生危害并受到人们 注意的污染物大致有一百多种。其中主要的有 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 碳氢化合物等六、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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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
“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实质
是对烟尘、粉尘、二氧化硫、石油类、 重金属、化学需氧量(COD)和工业固 体废物排放量等12种主要污染物,要求 其排放量到2000年能够控制在国家批准 的水平。也就是说,“九五”期间,尽 管每年人口净增1300万以上, GNP以 8%的速度增长,但这12种主要污染物在 全国范围内,要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控 制其增长。
(2) 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 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 为限度,还要做到后代有与我们平等的发展机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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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1) 经济持续发展 (2) 生态持续发展 (3) 社会持续发展 4、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1) 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2) 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
环评工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讲义(139页最新版)
环评⼯程师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讲义(139页最新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讲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1讲讲义环境第⼀章概论§1、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1、环境的含义环境,是指影响⼈类⽣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改造的⾃然因素的总体,包括⼤⽓、⽔、海洋、⼟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物、⾃然遗迹、⼈⽂遗迹、⾃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1)环境质量——指⼀个具体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群健康、⽣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
包括综合环境要素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
(2)环境容量——对⼀定地区(⼀般是地理单元),在特定的产业结构和污染源的分布条件下,根据地区的⾃然净化能⼒,为达到环境⽬标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排放量。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法⽬的《环评法》第⼀条: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的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评价;⽽环境质量评价则是针对既有的环境质量的优劣进⾏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和原则(1)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跟踪监测的⽅法与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3)建设项⽬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建设项⽬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投产使⽤。
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
(4)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即:第⼀:客观、公开、公正;第⼆:综合考虑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第三:兼顾各种环境因素和其构成的⽣态系统;第四: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法--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第七章 环境保护法【本章主要法律规定】1.环境保护法2.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小提示:这部分内容参见《环境影响评价法》,但该法在考试中地位很低,只在2010年考察过1道题目,并且是对法条的简单记忆。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第10条)(1)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3)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
二、“三同时”制度1.“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法律制度。
该制度系我国首创。
2.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设施投资概算。
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培训课件ppt
企业需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用,用 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04
可持续发展与绿色经济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人类需 求的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
自身需求的能力的发展模式。
它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之 间的协调发展,追求的是生态、 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
展。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实现经济效 益、社会公正和环境保护的有机
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培训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3
目录 Contents
• 环境保护基本概念 • 环境污染及其影响 • 环境保护措施与政策 • 可持续发展与绿色经济 • 环保实践与行动 • 环境问题与全球合作
01
环境保护基本概念
环境保护的定义
01
环境保护是指采取各种措施,保 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以减少对人 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02
环境保护包括预防和治理环境污 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废 物排放,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等 方面。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是保障人类健康和生存的必要条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挑战, 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 重的影响。
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可持续发展是指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之间 的协调发展,环境保护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实现经济 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产业是指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基础的产业,包括环保产业、生态农业、绿 色能源等。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绿色产业正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
未来,绿色产业将呈现出更加多元化、高科技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为全球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培训讲义课件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际公约
我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 约》、《京都议定书》等国际环境保 护公约,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保护合作。
环境保护管理原则
预防为主
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及时发 现和解决环境问题,预防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介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介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职业病防治
介绍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 施和应急处理等。
环境保护基本知识
讲解环境保护基本概念、原则 和要求,包括污染防治、资源 节约和生态保护等。
04
经验教训:总结综合管理措施的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综合管理的建议 和措施。
06
CATALOGUE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未来发展 趋势与挑战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法规不断完善
01
随着社会对安全和环保问题的日益关注,相关法规将不断完善,
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培训效果评估与反馈
培训效果评估
通过考试成绩、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 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员工对培训内容的 掌握程度和应用情况。
VS
反馈与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向员工反馈培训效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优化, 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将评估结果 作为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的依据,不断完 善培训体系和提高培训效果。
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
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包括技术、 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 全面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二)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重点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要求考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为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提供一些基本原理,重点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2、10多选】、【04、10单选】、【05、10简答】、【07、1多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称其为“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其为“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其为“自然保护法”,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个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包含三个主要含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要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主要为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关于其性质和特点大体有三类主张:1.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阶级性;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唯一的本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综合性(二)技术性(三)社会性(四)共同性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国际环境保护法讲义(ppt 62页)
3、公平承担责任原则
即在保护全球环境的国家责任问题上实行“共同但有区别(发达国家
与发展中国家)”的原则
• 解决全球的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是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共同
第七章 国际环境保护法
一、国际环境问题和国际环境保护
国际环境问题 也称全球环境问题或地球问
题,是指超越主权国家的国界和管辖范的、区 域性的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二战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环境作 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产生了大规模地球环境 问题。这些问题由一国内的严重污染发展到区 域性的大范围污染和生态破坏,甚至演化为全 球性的环境问题,日益威胁到全人类的生存和 发展,成为全世界所面临的重大危机之一。
责任。但是,在对国际环境应负的责任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 的责任是有区别的。
• 发达国家都经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这实际是以全球的资源环境容
量为基础,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汲取资源和转移污染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 发展的平衡。
• 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曾不顾后果地向环境过度索取,排放了大量
的污染物并在环境中累积,直到现在,。发达国家在资源消耗和排放污染 物方面不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水平,都大大超过发展中国家
球环境问题率先行动并承担更多的义务。
• 对于发展中国家,则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
内承担保护本国及国际环境的责任。
4、合理承担污染损害责任原则
指造成他国环境污染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
5、和平解决环境争端原则
由环境恶化引起的冲突,今后可能以战 争面孔出现,成为战争的根源
第二单元单元活动保护环境留住绿水青山讲义高中地理鲁教版选择性必修三
其次单元生态环境与国家平安其次单元活动参与环境爱护教学目标1.爱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意义。
3.参与环境爱护行动的意义和途径。
教学过程【导入】阅读教材第95页引言及图251、答复以下问题。
同学发言:略。
引出参与环境爱护的重要意义。
组织同学们阅读95103页文字、图表252、253、254、255、256、257、2258、259、2510、2511思索完成梳理问题:1.结合实例,熟悉爱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2.结合有关资料,说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意义。
3.结合实例,熟悉参与环境爱护行动的意义和途径。
自学10分钟后让同学答复或课件展现同学梳理成果。
(略〕老师点评。
课件展现梳理结果。
一、熟悉爱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开展的根底。
2.在我国,也有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带来的教训。
提示:古巴比伦消逝的缘由:①古巴比伦由于城市的开展,人口的增加,导致对耕地和木材的需求增大,于是开荒伐林,改森林为农田。
②没有森林作固定水土作用,所以开头消失沙化、水土流失等问题,而农田也渐渐变为沙漠。
③农田缺乏造成粮食缺乏,粮食缺乏便又造成了国家的内乱,国家内乱使国力衰退。
提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正的公共产品;爱护生态环境和开展经济是有机统一的,爱护生态环境就是爱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开展生产力。
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环境质量直接打算着民生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民生。
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突出表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
(2)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根底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开展最为重要的根底。
(3)生态环境还是人类文明存在和开展的根底。
生态环境爱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开展的千年大计。
(4)生态环境与生产力直接相关。
自然界中的生态环境是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根底和材料,因此是生产力直接的“构成要件〞。
201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前冲刺串讲讲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题型与分值单选(共24小题,每题1分,共24分);多选(共8小题,每题2分,共16分);简答(共4小题,每题5分,共20分);论述(共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共2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1、我国环保法采用概括加列举式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做出规定。
1989年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将环境定义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大部分,构成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与环境要素基本重合。
2、了解环境问题的分类、发展过程【例题】: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第一环境问题D.继发环境问题【解析】在环境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这被称为第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综观现代环境问题的演变历程,大体上可以将其分为地域环境问题时期、国际环境问题时期以及全球环境问题时期这三个历史阶段。
3、掌握环境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根本原因:人地关系恶化原因: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国际贸易的影响对策:反环境污染理论:零速增长理论,返回原始状态理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可持续发展思想和战略。
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1.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发展历程,着重了解其中关键的时间段及其该段的特点a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18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叶):公共卫生到自然资源保护b生活环境与自然保护立法并重时期:生活环境保护美国环境立法理论的一大发现是将经济学原理运用到立法中。
环境法的体系知识讲义
环境法的体系知识讲义环境法的体系知识讲义一、环境法的概述环境法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调整和规范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
环境法体系是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多种法律规范。
二、环境法的原则1.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环境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众和生态环境的利益,因此,公共利益应当优先于个人利益。
2. 预防原则环境法要求在行为尚未对环境造成破坏之前,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
3. 治理原则环境法要求对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进行追责和修复,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质量。
4.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法要求公众在环境决策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确保公众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参与和监督。
5. 合作原则环境法鼓励国家之间、政府和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之间进行合作,共同解决跨界和复杂的环境问题。
三、环境法的分类1. 总则法总则法是环境法的基础性法律,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等。
它们为环境法提供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规范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机制。
2. 部门法部门法是指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环境保护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它们在总则法的基础上,对具体的环境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和管理。
3.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环境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地方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机关制定和实施。
它们是总则法和部门法的补充和细化,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更灵活地解决环境问题。
四、环境法的执行与监督1. 行政手段环境法的主要执行方式是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政府通过行政机关的调查、勘验、执法等手段,对环境问题进行管理和监督。
2. 民事手段环境法也可以通过民事手段实施,即通过法院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民事责任的追究。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违反环境法规定,造成环境损害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恢复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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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讲义第一节概述一、环境和环境问题(一)环境《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环境问题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叫次生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
环境法主要研究的是第二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又可以分为两类: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1环境破坏是指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或进行大型工程建设,使自然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引起一系列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盐碱化、资源枯竭、气候变异、生态平衡失调等。
环境破坏造成的后果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不可逆转。
2环境污染主要是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生活把大量污染物排入环境,使环境质量下降,以致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
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又有密切联系,二者具有复合效应。
环境破坏可以降低环境的自净能力,如森林减少会加重大气污染,而环境污染又会降低生物生产量,加剧环境破坏。
当今世界五大问题,人口、资源、能源、粮食和环境,广义上都属于环境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现代环境问题引起的全球性的环境危机,最为严重的问题包括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二、环境保护法的特点1.综合性。
它不仅可以适用诸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的功能公法予以解决,也可以适用民商法等私法予以救济,甚至还可以适用国际法予以调整,不但包括上述部门法的实体法规,也包括程序法规。
2.技术性。
3.社会性。
环境保护法的社会性首先表现在它是人与自然矛盾冲突加剧的产物。
环境保护法所关注和规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基本人权,它反映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代表人类的共同利益,侧重于社会领域的法律调整。
其次,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并不能为某个人或某国所私有或独占,它必须符合整个社会和整个人类的利益,是以社会利益、人类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保护法的体系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由以下各部分构成:(一)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此外,宪法的一些其他条款也有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
(二)环境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三)环境保护单行法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沙治沙法。
除以上单行法律之外,还有关于放射性污染防治、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农药安全使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等及其他方面的大量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四)环境标准在环境保护法体系中,有一个特殊的又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就是环境标准。
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等。
(五)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我国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经济法中有不少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体现了环境保护法综合性的特点,同时也反映了法律生态化的趋势。
(六)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我国参加并已对我国生效的一般性国际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和专门性国际环境保护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包括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双边、多边协定和国际条约及履行这些协定和条约的国法律等,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我国参加的重要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等。
四、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协调发展原则(二)预防原则预防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的简称。
贯彻预防原则的具体要1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对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生产和生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各方面的关系作通盘考虑,进行全面规划和合理布局;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3积极治理老污染源,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三)污染者负担原则该原则容包括: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
环境保护法规定:1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污染者负担原则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地方政府切实对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运用征收排污费、资源费、资源税和生态环境补偿费等经济杠杆,促使污染者、破坏者积极治理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四)公众参与原则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这都是公众参与原则的立法体现。
第二节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一、环境规划制度环境保护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环境规划的分类和容首先,按规划的时间期限分为短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
通常短期规划以5年为限,中期规划以15年为限,长期规划以20、30、50年为限。
其次,按规划的法定效力分为强制性规划和指导性规划。
第三,按规划的性质可以分为污染控制规划、国民经济整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三大类(二)环境规划的编制程序1.对象调查。
这是制定规划的第一步。
2.历史比较及有关环境问题的分类排队。
3.目标导向预测。
4.拟制方案。
5.系统分析,择优决策。
二、清洁生产制度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一)清洁生产的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国领域,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二)清洁生产的推行清洁生产的推行以政府为主,主要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
主要包括:1.清洁生产规划制度。
2.清洁生产信息制度。
3.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交流制度。
4.清洁产品的环境标志制度。
5.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限期淘汰制度。
(三)清洁生产的实施清洁生产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主要包括两项制度:1.清洁生产审计制度。
2.体系认证的制度。
体系认证的制度是企业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四)清洁生产的经济刺激1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围;2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围环境影响评价适用于中华人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容(三)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1.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
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是:(1)编制专项规划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该专项规划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草案的编制;(2)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应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3)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
其审批程序为:(1)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委托有评价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2)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评价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预审;(4)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提交设计和施工。
四、“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法律制度。
该制度系我国首创。
(一)“三同时”制度的适用围中华人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必须适用“三同时”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2.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
五、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排污者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
(一)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征收排污费的对象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有三个例外,1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即对排放水污染物的实行达标排放的征收排污费,超标准排放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的双收费制度;2向大气和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的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污应当限期治理并科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