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防毒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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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毒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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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毒安全常识

一、什么是职业危害?

不良劳动条件存在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科研生产过程中接触式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振动;射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y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肤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2、科研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等。

(2)劳动中的精神过度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生产定额过高、超负荷加班加点等。

(4)个别器官过度紧张,如光线不足引起的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科研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科研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的工段安排在一起等。

(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和防振动设备,或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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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装备不全。

在实际的科研生产场所中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此时危害更大。

职业危害因素所造成的职业性损伤还包括工伤,工伤可由轻微到严重,甚至导致伤残或死亡,所以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预防。发生工伤的原因很多,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不注意防护、存在麻痹侥幸的心理,或饮酒、药物、疲劳和精神心理等因素都有影响。工伤与职业病预防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常有内在的联系。

二、什么是生产性毒物?

在工业生产中,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或工业毒物。毒物在生产过程中以多种形式出现,同一种化学物质在不同生产过程中呈现的形式也不同。毒物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原料,如生产颜料、蓄电池使用的氧化铅、生产合成纤维、染料使用的苯等;

2、中间产品,如用苯和硝酸生产苯胺时产生的硝基苯;

3、成品,如农药厂生产的各种农药;

4、辅助材料,如橡胶、印刷行业用作溶剂的苯和汽油;

5、副产品及废弃物,如炼焦时产生的煤焦油、沥青,冶炼金属时产生的二氧化硫;

6、夹杂物,如硫酸中混杂的砷等。

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常以气体、蒸汽、粉尘、烟和雾的形态存在并污染空气环境。如氯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在常温下呈气态的物质是以气体形态污染空气的。一些沸点低的物质是以蒸气形态污染空气的,如实验中的苯、乙醚、汽油、醋酸乙酯等。在喷洒农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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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药雾、喷漆时的漆雾、电镀时的铬酸雾、酸洗时的硫酸雾等,是以雾的形态污染空气的。冶炼铜时产生的氧化锌烟,焊接时的铅烟是以烟的形态污染空气的。弄清楚生产性毒物以什么形态存在,对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制定预防控制措施,以及采集空气样品,测定毒物浓度都有重要意义。三、职业中毒有哪些表现?

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过量接触毒物可引起慢性中毒;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的毒物可引起亚急性中毒。由于毒物作用特点不同,有些毒物在生产条件下只引起慢性中毒,如铅、锰中毒;而有些毒物常可引起急性中毒,如甲烷、一氧化碳、氯气等。由于毒物的毒作用特点不同,表现上差异较大,且毒物种类繁多,不能一一列举,这里只作概括性介绍。

1、神经系统。慢性中毒早期常见神经衰弱综合症和精神症状,一般为功能性改变,脱离接触后可逐渐恢复。铅、锰中毒可损伤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引起周围神经炎。震颤常见于锰中毒或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后遗症。重症中毒时可发生脑水肿。

2、呼吸系统。一次吸入某些气体可引起窒息,长期吸入刺激性气体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炎症,可出现鼻炎、鼻中隔穿孔、咽炎、支气管炎等上呼吸道炎症。吸入大量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道病变,如化学性肺水肿和肺炎。

3、血液系统。许多毒物对血液系统能够造成损害,根据不同的毒性作用,常表现为贫血、出血、溶血、高铁血红蛋白以及白血病等。铅可引起低血色素贫血,苯及三硝基甲苯等毒物可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发展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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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组织缺氧。

4、消化系统。毒物对消化系统的作用多种多样,汞盐、砷等毒物大量经口进入时,可出现腹痛、恶心、呕吐与出血性肠胃炎。铅及铊中毒时,可出现剧烈的持续性的腹绞痛,并有口腔溃疡、牙龈肿胀,牙齿松动等症状。长期吸入酸雾,牙釉质破坏、脱落,称为酸蚀症。吸入大量氟气,牙齿上出现棕色斑点,牙质脆弱,称为氟斑牙。许多损害肝脏的毒物,如四氯化碳、溴苯、三硝基甲苯等,引起急性或慢性肝病。

5、泌尿系统。汞、铀、砷化氢、乙二醇等可引起中毒性肾病。如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和肾小管综合症等。

6、其他。生产性毒物还可引起皮肤、眼睛、骨骼病变。许多化学物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毛囊炎。接触铬、铍的工人皮肤易发生溃疡,如长期接触焦油、沥青、砷等可引起皮肤黑变病,甚至诱发皮肤癌。酸、碱等腐蚀性化学物质可能引起刺激性眼炎,严重者可能引起化学性灼伤。溴甲烷、有机汞、甲醇等中毒,可发生视神经萎缩,以至失明。有些工业毒物还可诱发白内障。

四、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有毒物质的存在十分广泛,在科研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到产品,从中间产品到副产品,从使用的各种化学药品到废水、废气及其它废物等很多。因此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1、呼吸道:是毒物进入人体最主要、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毒物在科研生产中以气体、蒸汽、烟、尘、雾等形态存在的,其中气体、蒸汽为分子状态,可直接进入人体肺泡,而烟、尘、雾的粒径小于5微米,特别是小于3微米时,可直接被吸入肺泡。

人的整个呼吸道具有很大的呼吸能力,所以对毒物的吸收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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