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2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
一、各国社会保障制度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险制度。
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其中社会保险政策主要分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社会福利制度。
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
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
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2.外国社会保障体制2.1 美国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的核心是社会保险,美国的社会保险分为养老、遗属和残疾人保险, 它是美国最重要的收入保证项目.保险金来源雇主、雇员和自由劳动者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税)。
据最新联邦保险税特别税法规定,雇主和雇员各交纳的社会保险税应占工资总额的6 . 2% ,个体劳动者则交纳保险税为12. 4%. 社会保险基金的应用给给有保险身份的退休、致残职工及死亡职工的遗属按月支付保险金;与遗属一次性结算死亡职工保险金;为伤残人提供职业再培训的服务费用;管理费支出。
在美国, 社会保险参加者们领取的一般都是基本保险金.社会保障包括补充保障收入,这是一项完全由联邦政府管理的项目, 即联邦政府每月给6 5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一定的补助。
医疗照顾和医疗补助是美国最主要的医疗保障项目, 医疗照顾的对象是符合参加社会保险的老人和残疾人, 医疗补助的对象是那些低收入和缺少生活来源的人们。
失业保险,为那些非自愿失业同时又有能力和愿望接受再就业机会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是按照规定, 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这些保险费由各州上缴财政部, 存入失业信托基金;工人补偿美国另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工人补偿。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构建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拥有更为完善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社会保障项目,例如住房公积金、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
与中国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全面,更多元化,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在财源保障方面,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依靠缴费制度。
企业和职工每月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费。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则主要依靠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
除政府的财政拨款外,每个纳税人也需按比例缴纳税款用于社会保障。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由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共同出资,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和水平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和水平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明显优于中国。
在养老保险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覆盖范围广泛,而中国受到人口老龄化和城乡差异的影响,养老金水平和覆盖范围有限。
在医疗保险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医疗服务普及化程度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泛,而中国的医疗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也相对较为完善。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相对较为集中;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则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地方社会组织共同管理,相对去中心化。
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上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
针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和不足,有必要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应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提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水平。
应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源保障,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保障基金,增加政府的财政拨款,减轻个人缴费负担。
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管理,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与借鉴
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与变革一直是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其研究成果的转化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
我们在关于社会保障的研究过程中,应当纵观国内外社会保障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国际惯例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简称SNA),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再分配层次的界定规范,围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博采众长、改革创新。
鉴于上述思考,笔者对国外社会保障制度有了一些理解和认识,并谨借本刊与同行们进行交流,以期对社会保障问题的深入探讨。
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迄今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
英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社会保险、社会补助(住房、儿童、食品、高龄老人)、社会救助(低收入户、贫穷老人、失业者)、保健服务、社会服务。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支出方向和行政管理三方面内容构成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
即资金来源有个人缴费、雇主缴费、财政预算、国民保险基金投资效益等四个渠道;支出方向体现“全民保障”和“全面保障”;行政管理由全国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
此外,近年来英国政府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和变革,主要是通过鼓励发展单位保险和商业保险、调整运行机制、项目实行支出限额管理等方式,达到减轻政府负担的目的。
二、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迄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社会保障体系包罗万象,仅社会保险项目就有100多种。
择其要者,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家庭补贴等三个方面,其中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三项:第一,社会保障要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第二,社会保险要保持在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围内,以维护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二者的内在统一;第三,社会保障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合理分担,其将社会保障视为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并将国家提负的社会保障任务与每个人根据其能力自主决定命运的天然义务严格分开。
三、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组成。
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演变、改革及启示-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
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演变、改革及启示-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从其产生发展至今,无论是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还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运行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被视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社会安全网或稳定器。
一、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演变的新趋势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不断演化,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制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是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时期,之后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全面发展,逐步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覆盖、全方面社会保障体制。
这种强调统一的、全社会团结和公平的福利国家政策得到了西方国家的大力推崇。
但在进入7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经济危机的爆发,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相继遭遇寒冬,经济滞胀带来的通货膨胀以及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使得政府财政压力日益突出,而人口老龄化则让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为继,西方各国开始面临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制度危机。
从80年始,西方国家先后对各自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改革,试图破解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难题,找到两者的平衡点。
如1979年英国采取新经济政策,美国里根政府通过立法取消了一些社会福利津贴,法国、比利时、荷兰等国家则通过立法提高了社会保险费率等改革措施。
1.从国家主义、新自由主义到模式。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主义,其实质是国家包揽一切,包括社会保障责任。
这种理念主张国家是社会保障的价值起点和实际承担者,强调国家在社会财富再分配中的主导地位。
国家主义可以有效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律平等和公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边界不够清晰,但却一直得到学界和西方国家的支持。
新自由主义认为社会保障责任的承担主体应该是市场和劳动者个人,政府只有在家庭和自由竞争这两个主要福利来源都失灵时才应承担暂时性扶助义务。
这种理念主张削减社会福利,政府应着力加强劳动岗位供给,实现贫困者的再就业,以工作代替福利。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救助
就业扶持津贴
享受对象包括因疾病或家里有残疾儿童等原因 不能工作的人群,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周90镑。 对申请享受就业扶持津贴的人员,政府部门要 进行评估和财力调查,以证明其是否真的不能 工作。
职业培训介绍补贴
为减少享受求职津贴的人员,鼓励低收入人群 和家里有小孩需要照顾的人群就业,政府为上 述人员提供税收补助。包括工作税收补助和儿 童税收补助。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福利
儿童和孕妇福利 伤残和患病福利 退休福利 寡妇福利 失业福利 低收入人士福利 社会基金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福利(儿童与孕妇)
1 儿童福利金:无论你收入多少或者交多少保险金,只要你
有照顾儿童的责任,你便有资格领取儿童福利金。福利金 为16岁以下的儿童而设,如果16岁到18的儿童仍在非高 等教育机构就读,也有资格领取。
贴
贴
绍
补
贴
英国社会救助制度与就业紧密相联,出台的补贴项目较多。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救助
01 求职津贴
领取求职津贴者必须具备两年国民保险税缴纳记录或者视同缴费年限且家庭收入较低的条件。政府 规定申领人必须积极寻找工作,一旦有雇主提供就业机会申领人必须接受此项工作;对于尚未找到 工作的申领人,每两周要到求职中心报告寻找工作的情况,以及未来两周的求职工作计划,如果不 去报告或不积极找工作就会停止发放待遇。对于已经履行了上述两项义务,仍没有找到工作的申领 者,可以长期领取求职津贴。求职津贴的标准为16-24岁的人每周51.85镑,25岁及以上的人每周 65.45镑。政府计划从2012年开始,对非严重残疾的申领者,将最长申领年限调整为一年,一年后 转入工作计划(下文将做具体介绍)。同时降低求职津贴的标准,以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 促进就业。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是指西方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福利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保障、教育补贴等。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福利,提高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公共性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
政府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公民提供各种社会保障服务。
这些服务不仅包括基本的生活保障,还包括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保障。
同时,西方社会保障制度也注重个人责任和自我管理,鼓励公民自主选择和管理自己的社会保障服务。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各国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20世纪中期,美国也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
随着时间的推移,西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概述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概述一、概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建立、发展乃至改革,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诸如政治、文化、战争、经济等。
而各个因素又划分为理论与实践两大板块,交互作用,共同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于近代西方国家,因而对西方的社会保障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便无可厚非的成为社会保障研究的重要环节。
例如社会保障发展不同时期的代表性思想(见表1):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主义,19世纪起源于德国的历史学派,20世纪的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瑞典学派,以及二战时期的贝弗里奇报告,还有20世纪7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都无不对社会保障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基于对上述理论的学习,以及借鉴各理论对不同国家的主要影响,可以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正所谓“借他山之石,攻我国之玉”。
时期早期发展时期改革时期主要思想亚当・斯密,新历史学派,旧福利经济学,瑞典学派新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表1: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思想二、理论介绍(一)亚当?斯密的思想17世纪英国产生了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而英国古典经济学派极力否定社会救济作用的思想。
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主张自由放任主义,认为市场机制可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反对政府对社会经济的任何干预,反对进行收入再分配,认为市场分配的结果就是最合理的。
英国1601年颁布的旧《济贫法》是世界首次出现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斯密则认为旧《济贫法》严重阻碍了居民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劳动者对就业的自由选择权。
可以说,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相关主张,阻碍了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二)新历史学派19世纪初期,历史学派起源于德国。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旧历史学派的先驱,强调国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19世纪70年代,旧历史学派逐渐演变为新历史学派。
新历史学派进一步强调国家的超阶级性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决定作用。
1德国经济学家用“国家经济学”对抗古典学派的“世界主义经济学”。
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2009年03月13日福利型——英国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于上世纪40年代,通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是典型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其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部分:国民保险。
由国民保险计划提供各种保障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家庭收入补助等。
国民保险计划由政府有关部门及分布在各地的五百多个办事机构管理和实施,其对象是十六岁以上公民,前提条件是事先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
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支柱组成。
第一支柱是实行现收现付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得到相等数额的基础年金,这是强制性缴费,由国家财政、雇主和职工共同负担;另一部分是1978年正式实施的政府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它根据个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数区别确定。
第二支柱由职业年金计划和强制性的个人年金账户构成,它是英国养老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性商业养老保险。
国民医疗保健服务。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的国家,1948在就建立了国民医疗保健制度,其费用来自雇主和政府,服务对象是英国公民以及在英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
社会救济。
1948年英国颁布了国民救济法,建立了社会救济制度,1976年建立了补充津贴法,完善了社会救济体系。
社会福利。
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等有关组织对有特殊困难者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和相关服务;二是向全民提供的各种公共设施及补助。
保障型——美国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是美国经历20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
到现在,美国已建立起了一整套以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保障由三部分组成,即联邦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州和地方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以及团体和私人组织实施的员工保障计划,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主要有对低收入家庭直接的现金补助及对就业的实行税收补贴;医疗补助;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的暂时补助;房屋补贴、教育补贴等。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简介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及轮廓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简介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及轮廓前言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政策的作用,不仅在于可以为经济增长提供直接的刺激,而且还在于能够缓和社会矛盾,为增长和稳定创造一个比较优良的社会基础和环境。
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努力建设一个尽可能完整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都很重视,尤其是在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西方世界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后,以1933年应该宣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50、60年代达到了顶峰,西方国家的市场型态保障制度日臻完善。
70年代中期,石油危机后,西方各国经济增长速度减慢,扩张性福利开支成为政府赤字形成的基本因素,高福利分配给国民经济带来如意仙子的负面效应。
80年代初以来,西方各国先后从各国不同角度开始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改革,这一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在调整福利开支结构的基础上抑止福利费用的过快增长。
以减轻政府的负担。
到了90年代,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和福利费用膨胀的矛盾突显,要求改革的呼声高涨。
从个人观点看,老百姓对社会保障和福利的奢望愈来愈高,要求无限保险;从国家观点看,政府要求减少福利开支,削减因此而形成的巨额财政赤字。
目前,西方福利制度和政策改革正是在这种“两难”中寻找救治方案。
社会主义国家的保障体系的形成、发展是以苏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为引导,以前苏联第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标志,保障的特征是由政府和企业承担职工及其家庭一切保障范围,保障体系内排除市场调节,完全单位化,形成所谓的“企业办社会”模式。
但是由于整个社会领域是权力决定一切,所以在此基础上必然地形成了事实上的、公开的和不公开的特权等级保障体制,而且在我国,斩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完全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
这一体制模式的发展持续了大约半个世纪,其矛盾表现越来越突出,一方面企业办社会,使企业的包袱越来越沉重,国家为了维持企业的生存财政支出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特权保障又引发了种种腐败恶行,进而又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论,同时使社会不同阶层的对立情绪日益加剧,引发了社会心理的严重失衡。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一、基本国情和财政体制(一)基本国情英国是一个联合王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组成,土地面积24.36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204 万。
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
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只具有象征性的地位。
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上院和下院组成。
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实行内阁制,由国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首相为政府首脑,拥有国家最高权力。
英国政党主要有保守党、工党和自由民主党,目前的执政党为保守党,该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该党的领袖为卡梅伦,他同时也是现任英国首相。
英国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2586亿美元,位居世界第六,人均GDP为36298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十。
自2007年爆发世界金融危机以来,英国出现了严重的信贷紧缩问题,住房市场持续低迷,失业率不断攀升,整个经济面临着严重的困境。
为应对经济下滑,英国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刺激措施,英格兰银行也大幅下调利率,但到目前为止,英国经济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回暖。
(二)财政体制及运行状况英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政府级次上分四级,即中央联邦政府、省政府、大区政府、市(小区)政府。
与其政治体制相适应,英国实行高度集中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来划分收入范围,中央与地方收入完全按税种划分,实行严格的分税制,但不设共享税,分别由与收入归属相一致的税收机关负责征收。
中央政府的权责比较集中,涉及国家利益的公共服务事务,如就业、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能源发展等都由中央政府提供和管理。
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监控,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但对某些事项有一定的自由裁决权。
与其它发达国家不同,英国财政部不仅负责财政管理事务,而且对货币发行与利率调整有最终决定权,而作为中央银行的英格兰银行则有责任向财政部提供有关经济信息,并代表财政部发行货币、登记债券、管理外汇和发行国库券等。
西方社保制度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1、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立法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1)1881年德皇威廉一世颁布《社会保障法》,标志着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
(2)1883,1994,1889年德国相机通过关于建立医疗保险、事故保险以及伤残和老年保险的立法,1911年将上述三项保险合并为《帝国保险法》,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
(3)1927年通过《失业保险法》,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开始正式实行。
(4)1969年制定《农民养老金法案》。
自此,一个由社会保险、社会照顾构成的社会保障网正式建立。
(5)1990年10月两德统一后,随着两德经济体制的接轨,西部的保险制度也被推广到东部。
(6)1992年1月1日起,德国统一实行新的养老金法。
(7)1994年,德国颁布《护理保险法》,保障老人和病残人员生病后的护理需求权利,填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块空白。
(8)1975年,德国将各种社会法规汇总,颁布《社会法典》。
该法典是当今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
德国已形成种类丰富、体系完备、法律健全、运行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
2、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和社会照顾。
3、护理保险是德国第五大社保支柱,是1995年引入的义务险种。
德国法律规定了“护理保险跟从医疗保险的原则”,即所有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的费用主要通过雇主、雇员向医疗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来筹集,政府也会给以大力资助。
护理分在宅护理和住院护理两大类。
4、“适当面积住房”是指成人每人12平方米,子女每人4平方米。
决定住房补贴额度的是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费用的多少。
5、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随时调整,规模适度;资金自助;保障最低正当收入。
6、2002年,德国政府推出了“里斯特改革方案”,鼓励个人在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计划。
7、联邦公众医疗保险协会(AOK)是德国最大的法定医疗保险机构。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一、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生活在美国,不论生、老、病、死、意外,失业样样都会威协到腰包,甚至使生活隐入困境,因此在美国除了有普及而健全的保险制度之外,政府执行的各种有关福利设施更是每一个人生活中重要的一环。
美国政府每年花费大笔预算为工人提供就业和训练服务,并补助暂时失业的人,各州和联邦政府合作援助贫困的家庭,特别是那些有学龄儿童的家庭,并且为老人和病者开设各种机构,为精神上及身体上有缺憾的儿童开设特别学校,目前的福利措施大多导源于一九三五年的社会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及其以后的许多修正案,今天,这项法案已普遍适用于所有美国公民,正因为社会安全制度对美国公民的种种保护措施,社会安全号码(美国人每人都有一个)就成为最重要的身份证件之一。
(A)年老退休保险(Old Age Insurance)当年满六十五岁,正式从服务的公司(必须是参加社会安全制度的公司)退休时可以获得全额的国民保险年金,如果六十二岁就想退休时,可以获得八成的年金,如果被保人死亡其遗族可以获得给付,当然给付金的数目视情况而定。
(B)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接受社会安全制度之医疗保险者可以享受住院(或疗养院)治疗90天以内不收费的保险,但不包括医生的治疗费用,不过65岁以上的公民每月仅花少许的额外保费,即可获得该类保险。
另外有一项医疗保险措施系由联邦与州政府(亚利桑那州除外)共同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公民承担其医疗费用。
(C)残疾保险(Disability Insurance)如果有一工人在一年或更长时间内无法工作时可以获得与年老退休者相同的年金,又如果该工人系因工作时受了伤害以致无法工作时,可以获得额外的员工伤残补助金,这项补助金的保险费用是由雇主负担,同时这项保险制度归州政府管理,不在联邦社会安全法案的范围内。
(D)遗族保险(Survivors Insurance)当工人死亡时,其遗族可以获得按月津贴,给付金额视该工人之收入,子女的人数与年龄而定。
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
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如劳动保障体系、就业问题、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的社会保障热点经常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有许多不足,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以下简称:资本保障制度)的探究,分析其成功之处,从中得到启示,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解决人人关注的民生问题。
要了解社会保障制度,首先要从其定义开始。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通过对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两种类型:以瑞典为代表的西欧福利国家(如瑞典、法国、德国)以及美国的保障制度。
之所以分成这两种类型,主要是从其特点出发的。
瑞典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三大部分。
其特点有: (一)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全民性特点。
瑞典人一般不需要直接交纳较多的社会保障费用,就可以享受到从生到死,即“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社会保障。
(二)实行高税收———这也是高福利赖以存在的基础。
如1979 年瑞典中央征收的个人最高边际税率达到87 %。
此外,税种繁多,比如要征收成人教育税、小儿入托税等。
(三) 社会保险基金由税收部门征收,由国家社会保险局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 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居全球之冠。
而对于美国,其基本特点有: (一)“社会保障项目”和“失业保险”项目采用基金化的运作方式:政府征收“工资税”构成两个专门的保险基金,保险开支完全由基金负担,政府不再直接投入资金。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西方社会的保障制度最早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当时出现了最原始的社会救助。
中世纪以后,人类互助共济的习俗与宗教的泛爱精神紧密结合,社会保障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但当时的社会保障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贵族地主的好恶和当年收成的好坏,这种保障具有很大的主管任意性和不可预测性,以施舍的方式给予受保障人,是教区或贵族地主的自我保护,没有任何法律约束。
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从欧洲社会发展历程上看,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于16世纪30年代,标志是法国的福利改革和英国的《济贫法》的出台。
社会救济制度的形成英国的《济贫法》圈地运动以后英国偷盗者、流氓人、乞讨者增多,社会不安因素急剧增加。
英国统治者被迫考虑救济贫民问题。
1601年英王室通过了一个新法案以就业保障和财政补贴,兼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济为性质的《济贫法》。
《济贫法》的主要内容:(1)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税机构,向教区内居民和房地产所有者征收济贫税;(2)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3)建立收容场所,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4)建立“贫民习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5)提倡父母子女的社会责任;(6)从比较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等。
《济贫法》的制定,在主观上是为了阻止劳动力的流动,稳定社会秩序,消除失业、流浪和贫困现象,但在客观上却使社会保障的形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它使社会团体实施的慈善救济转化为以国家为责任主体的政府救济。
这种职能的转变,使得社会保障摆脱了原有的地域狭隘性的特征,走上国家化、社会化的道路。
当今社会《济贫法》的原则和理念,至今仍然是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制定公共救助立法的重要依据。
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以社会保险为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19世纪末在德国首先发展起来的。
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
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阶级关系复杂、政治流派繁多。
工人阶级的力量相当强大,而新兴的资产阶级势单力薄,在国内政治生活中表现得软弱无助。
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
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2010-01-15 17:22:26[摘要]欧洲社会保障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至今已相当完善。
它对于促进欧洲经济的发展,保证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持欧洲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基础是欧洲国家在世界高端市场上长期占据强势地位、高比例占用全球资本与能源、对国内市场实施行政保护、通过税收和法律手段对企业行为进行限制等等。
因此,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欧盟成员国已经普遍认识到,必须对原有的社保政策体系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
(50人论坛·北京)欧洲社会保障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至今已相当完善。
它对于促进欧洲经济的发展,保证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持欧洲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从摇篮到坟墓二战结束后,西欧各国先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为全体公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
这种制度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国家的社会稳定,而且为其高质量的劳动力再生产创造不条件,使欧洲企业在世界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上一直占据优势地位。
当然,民族文化差异、漫长的历史以及现代化历程的不同,欧洲各国有不同的社会保障。
英国、爱尔兰是"自由主义"的发源地,强调个人责任,社会福利政策相对保守,被称为"盎格鲁一萨克逊"模式;芬兰、瑞典等奉行"社会保障全民所有",国家慷慨提供福利,被称为"斯堪的纳维亚"模式;德国深受"历史学派"理论影响,重视国家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习惯把道德伦理与社会政策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法令建立了国家干预较强的社会福利制度,这种制度影响了法国、奥地利、荷兰和卢森堡等国家;意大利、西班牙等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分散、不甚健全,并且在保障水平和层次上都和其他欧盟国家有差距。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组成。
美国自30年代建立保障制度以来,已形成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主要特点是:(1)适时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本世纪初,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美国引起了人们对老年生活的普遍关注。
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使老年人生活处于最困难境地,社会退休金成了老年人的希望所在。
1934年,罗斯福成立了经济保险委员会,1936年公布了社会保障法,1939年增加了伤残保险和老年配偶养老保险。
经过几年准备。
在积累了一大笔基金后,于1942年付诸实施,开始支付退休金。
二次大战中没有新的变动。
50年代经济有了很大发展,1965年增加了老人医疗保险,1972年又增加了残废者医疗保险。
经过50多年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2)老年法定退休保险具有强制性、贡献性和福利性,退休和医疗保险基金有正常来源渠道,能自我调整和自我调整。
其退休金的收与支是按照现收现付、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的,根据人口老龄化的预测、退休费支出的需要,不断调整保险税税率,通过自我调整达到自我循环正常运转的目的。
(3)发展保险公司经营的自愿投保退休金保险,吸收闲散资金增强经济实力,为人口老龄化做准备。
美国的一些人寿保险公司除经营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死亡保险外、还大力经营集体和个人自愿投保性质的私人退休金保险,作为法定退休保险的补充。
集体退休保险,由企业雇主为雇员投保,根据企业经营好坏和雇员个人情况投保可多可少,雇员退休后逐月领取。
政府通过对退休保险金免税手段予以支持。
并通过投资获取的利润,用来弥补膨胀使投保金额贬值的问题,以保证退休者收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感。
(4)严格控制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以利于失业者积极再就业。
联邦立法规定由企业雇主缴纳失业保险税款,雇员不缴。
利率由各州自行确定,全国不统一。
救济发放时间,大多数规定需经一周等待期后方可使用,最多支付26周,联邦法规定在失业高峰期可延长合乎法定救济周数的50%,即最多追加13周。
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
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2010-01-15 17:22:26[摘要]欧洲社会保障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至今已相当完善。
它对于促进欧洲经济的发展,保证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持欧洲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基础是欧洲国家在世界高端市场上长期占据强势地位、高比例占用全球资本与能源、对国内市场实施行政保护、通过税收和法律手段对企业行为进行限制等等。
因此,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欧盟成员国已经普遍认识到,必须对原有的社保政策体系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
(50人论坛·北京)欧洲社会保障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至今已相当完善。
它对于促进欧洲经济的发展,保证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持欧洲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从摇篮到坟墓二战结束后,西欧各国先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为全体公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位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
这种制度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国家的社会稳定,而且为其高质量的劳动力再生产创造不条件,使欧洲企业在世界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上一直占据优势地位。
当然,民族文化差异、漫长的历史以及现代化历程的不同,欧洲各国有不同的社会保障。
英国、爱尔兰是"自由主义"的发源地,强调个人责任,社会福利政策相对保守,被称为"盎格鲁一萨克逊"模式;芬兰、瑞典等奉行"社会保障全民所有",国家慷慨提供福利,被称为"斯堪的纳维亚"模式;德国深受"历史学派"理论影响,重视国家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习惯把道德伦理与社会政策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法令建立了国家干预较强的社会福利制度,这种制度影响了法国、奥地利、荷兰和卢森堡等国家;意大利、西班牙等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分散、不甚健全,并且在保障水平和层次上都和其他欧盟国家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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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险的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 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 伤残的后顾之忧。
• 5、保障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了社会 全体成员。
• 6、完全社会统筹。无个人账户互济互 助,共担风险。
1. 罗斯福时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全面建立
1935年8月14日,罗斯福在签署《社 会保障法》时声明:“我们美国计划的 主要目标之一,是保障我国男女老少免 受生活中的某些不测风云和兴衰变化的 影响,今天,持续多年的这一愿望得以 实现。”
• 2.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第二次世界 大战以后由英国工党首先倡导建立。
1942年11月贝弗里奇提出《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 的报告,工党艾德礼政府在1946―1948年提出并 实行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立法,包括《社会保险 法》、《国民保险法》、《国民医疗保健法》、 《住房法》、《国民救济法》及《家庭补助法》 等。这些法律以及其他措施构筑了现代英国福利
我国四种主要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区别 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
对象
工薪劳动者
生活在社会基本 水平以下的贫困 地区和居民
社会成员各类 残疾人生活无 保障人员
军属烈属、 复员专业军 人、伤残军 人
方式 通过法律强
制实施
政府实施
政府实施 政府实施
内容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城镇最低生 活保障
• 瑞典:居住权→高水平+普通型; “三高”:高
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特点:
–第一,保障项目齐全,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
–第二,高税收维持高福利,保障基金主要来自于 国家税收;
–第三,无所不包的社会福利;被评为“从摇篮到 坟墓”的保障制度 ;
–第四,重视移民福利待遇;
–第五,保障机构由国家设立的机构统一管理,并 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
奥托·冯·俾斯麦
生于1815年4月1日 普鲁士首相兼外交大臣, 是德国近代史上杰出的政 治家和外交家, 被称为“铁血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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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型社会保障模式
俾 斯
宗旨:维护社会安全、国民经济的稳定及在均 衡发展条件下,进而开发人力资源。它虽有公 平的内容,更强调自助和安全。
麦
型 社
主要特点:实行“自助”原则,强调资金来源 的多元化,即保险最大部分由雇主和雇员共同 交纳;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
1947年通过 1946年通过
《国民救济法》
《国民保险法》 《国民工伤保险法》 《国民保健事业法》
1942年通过
《家庭津贴法》
16
• 到1958年,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都基本 上完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设 立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项目和管 理机构。
美国 1935年 罗斯福《社会保障法》。
• 第一,在经济上:1929——1933年,经济 大危机导致经济衰退,失业增加,社会危 机剧增。
• 瑞典福利制度的结构 • 福利项目
• 1、社会救助。保证公民的最低生活得以维持。 • 2、国民基本年金。 • 3、国民附加年金。 • 4、国民健康保险。 • 5、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分为失业津贴与失业救
助两种。
• 6、工伤事故保险。规定工伤或患职业病后的90天内,按国 民健康保险享受保险待遇,90天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代表国家: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的资本 主义国家
• 基本内容:这类社会保障制度实行“选择 性”的保障原则,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适 用不同的保障标准,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 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社会保障的待遇 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社会保障 缴费相联系,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障 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比较发达、整 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 比较全面的保障制度,其目标在于对公民由生 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 年、生育、死亡以及鳏、寡、孤、独、残疾人 都给与安全保障,远远超出一般社会保险保障
范围。代表国家:瑞典、挪威等西欧和北 欧部分国家
•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征:
• 第二,政治上:罗斯福新政。危机→政府 干预+扩张性财政政策+提高社会总需求。
3.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福利国家大 发展的时期。 原因: (1)经济增长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经济 基础和物质保障。 (2)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和国际上与社会主义国 家进行制度竞争的压力。 (3)西方社会改良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流行 。 (4)国家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正常进行所 必要的条件。
罗斯福时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1)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由联邦和州政府合办,资 金以主要向雇主强征失业保险费募集。
(2)老年保险制度。根据有关法案,凡在就业后交 纳社会保障税,年满65岁的公民,都可领取老年退 休金。保险费是以税收为形式的强制保险费,雇员 的保险费由雇主与雇工共同承担。
(3)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医疗补助 和其他社会救助等方面。
• 补充养老金在1960年开始实施。是与收入水平相联系。 在支付方面,补充养老保险的90%与个人贡献结合起来, 实行现收现付。部分养老金是对60至64岁的投保职工由 于工作时间缩短而收入减少给与的补偿。
• 医疗保险
• 1947年议会通过了 一项实施人人必须参加 的医药保险制度的立法,直到1955年才付 诸实施。按照规定,每位在瑞典居住一年 以上,拥有居民号的人不论国籍都可享受 这里的医疗保障。凡去医院看第一次病, 可以得到一张医疗卡,全国通用,可选择 一位家庭医生。
• 德国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 ,是对竞争中不幸失败的那些失去竞争能 力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 主体 对象 依据
主要功能
国家 社会的 由国家立法 提供救助和 政府 全体成员 加以保护 补贴。
我国国内:指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 补贴的一种制度。
民政福利 职工福利 其他福利
优待抚恤
地位 最基本、最
较低层次
核心地位 的保障
最高保障
特殊的社会 保障方式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慈善事业→1601年《旧济贫法》 →1834年《新济贫法》) • 1.社会成员的互济行为; • 2.慈善事业:恩赐;世俗以及宗教慈 善事业 • 3.社会救济:国家的介入,形成了社 会政策。
• 其根据“普遍性”原则建立。 • 目标:实现充分就业和收入均等化 • 典型国家有:英国、澳大利亚、瑞典及其他北欧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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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弗里奇型社会保障模式的特点
1.强调对象的普遍性的保障项目的全面性
2.以公平为主、效率次之,在二者不能兼顾时即以牺 牲效率来维护社会公平 3.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借助于财经政策来调剂,为了 高福利不惜推行高税收政策
当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和其他国家的社会 保障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其明显特点:
• 1、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依 法实施依法实施,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 督执行 。
• 2、强调福利的普遍性和人道主义、人权观念,服 务对象为社会全体成员。
• 3、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
• 4、保障项目齐全,一般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 一切福利保障,标准也比较高。
• 5、保障的目的在于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 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
第三讲 西方国家的社 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征
一、社会保障概念 • 1.1935:美国的《社会保障法》首次提出; • 2.1941:《大西洋宪法》两次提出该概念; • 3.1944:《国际劳工组织大会》、《费城宣言
》 • 4.1948.12: 联合国《人权宣言》正式被使用
。
•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 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的保 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 、失业时资助并帮助他重新找到工作。
(4) 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主要是住房补贴和 教育保障。
罗斯福时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在筹资方式上,采取了多元筹资支撑下的“三条 腿凳子型”社会保障模式;体现了享受社会保障 必须遵循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障面不够宽 ,制度很不完全,对受惠者有严格的条件。另外 ,在美国,各州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方面有相 当大的自主权。一方面维护了全国各州在社会保 障制度上协调和整体利益;另一方面通过了保护 州的特权而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与欧洲相比,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明显滞后。
• 7、儿童补助。每个儿童从出生到16岁,享受补助,生孩子 越多,补助越多。
• 8、培训补助。子女抚养贷款、带薪假期、免费教育。
• 瑞典老年人的福利状况
• 瑞典对于65岁的老年人实行退休和养老制度。给予老年 人基本退休金、补充退休金和部分补助金。 还有其他一 些住房补贴等特别的帮助。老人享受优厚的退休金。退 休金分为基本退休金和附加退休金。每个在瑞典居住满 40年的公民,都可享受到全额退休金。附加退休金与固 定收入有关。
二、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 不等,文化历史各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 间长短不一,因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 制度。按照常用的分类标准,当今世界各国的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20社会保障 制的主要类型福利型
传统型
储蓄型
救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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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二)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
• 德国首先建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 • 1881年11月,在俾斯麦的劝告下,德皇威廉一世
在《黄金诏书》中宣布通过社会立法推行社会保 险制度 ,并于1883年通过了《工人疾病保险法》 ,1884年又颁布颁布了《事故保险法》。1889年 年又颁布施行了《伤残与养老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