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及饲料卫生控制新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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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及饲料卫生控制新法规问答

一、食品及饲料卫生法

为什么欧盟委员会要起草新食品及饲料卫生法?

新食品及饲料卫生法旨在简化、升级和巩固欧盟规章以增强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食品卫生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3项条例和2项指令)和饲料卫生条例是欧盟“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战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规定了一项唯一的、明确的并适用于食物链每个环节中的所有食品及饲料的欧盟食品卫生政策,试图提供一个有效的手段来确保食品安全和控制食品及饲料的潜在危险。

食品卫生一揽子解决方案中的食品卫生法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新食品卫生法规对所有食品的生产制定了一般措施,同时对肉类及肉产品、双壳类软体动物、水产品、原乳及乳制品、蛋及蛋产品、青蛙腿及蜗牛、动物油脂及油渣、明胶及胶原做了特殊规定。新食品卫生法规主要阐述了以下几项条款:所有介入食品的生产、制造、加工、销售或零售的人员都有责任确保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生产者要尽其所能确保食品在生产的初始阶段免受污染。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办理注册,其中的一些还应当获得主管机关认可。

除了生产初始阶段,食物链中的每个阶段都要实施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

国家级食品商业部门应当为经营者提供正确的业务指导。

应当重视基础建设和设施装备、食品处理、水质、害虫控制、冷藏链维持等技术条件。

新法规可以灵活运用,特别是针对传统生产方法、受地理限制区域内的食品

企业及小规模企业。

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欧盟产品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食品卫生法针对肉类产品有哪些特殊措施?

食品卫生法规的一般措施适用于肉类,但同时也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条款。将会有一种新的、建立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的检查方法来确保有效控制食品安全。在未检测到异常的情况下,育肥猪宰后检查可限于所有食品安全生产法规都已经采用的肉眼检查法。在屠宰人员和执行检查的主管机关之间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界线。指令性文件和操作员的工作报告将确保从整个生产链连续不断地获得信息。新鲜红肉将继续标注健康标志,并且从2006年开始,肉类产品(像其他动物源性食品一样)必须贴附认证标志。在运送家畜进屠宰之前,农场主必须首先将登记的所有家畜的相关健康问题提供给屠宰场。法规允许传统肉类生产和加工方法继续存在,这点体现了法规的灵活性。

谁负责检查肉类产品?

牲畜宰前和宰后的检查由官方兽医负责。他们可以得到官方协助,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得到屠宰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但仅限于家禽和兔肉的检查。屠宰场牲畜宰前和宰后的检查人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官方兽医。由一名认可兽医执行农场活畜的检查也是被允许的。另外,介入肉类检查的兽医、协助人员和屠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强制培训。在切割工厂的肉类加工现场必须有一名官方兽医或官方协助人员在场,当然就这项措施的应用频率之高而言,也可以灵活运用此项措施(依据主管机关执行的风险评估)。

饲料卫生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新饲料卫生法适用于动物饲料生产的所有阶段,包括初始阶段即农场。因而

HACCP是一个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体系。

这项体系的灵活性决定了它的广泛适用性,包括小型的企业。保持存档记录将会均衡食品企业种类和规模。HACCP原则应用指导也可促进HACCP顺利完成。

新食品及饲料卫生法规定的责任归属?

依据新法规,食物链中的每个阶段的食物经营者都有责任确保欧盟卫生条例得到全面贯彻。比如,农场主、加工者、生产商、销售商、零售商和承办商。饲料经营者也有义务确保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动物饲料的安全性。每个成员国的主管机关必须通过定期检查和现场检查来控制局面。所有食品和饲料企业经营者必须办理注册,其中一些企业,比如屠宰场和切割工厂,在动作前不需要得到批准。此外,某些机构,比如,屠宰场和切割工厂,还必须保证遵守相关制度,比如动物福利、人道屠宰程序和交叉污染的防范。

针对小型企业和地方生产商作了哪些规定?

新食品卫生法对小型企业、传统食品生产企业和边远地区企业作了灵活规定。例如,在屠宰场,法规规定可由一名兽医做宰后检查,还规定了经营者传送信息的内容和频率。这项法规不适用于基于国内使用的初级生产,也不适用于直接面对消费者进行小批量销售的地方生产商,比如农场销售或地方零售商店。

同样,饲料卫生法针对地方小批量饲料交易和用来喂养供自家食用的牲畜的私人饲料生产做了灵活规定。

卫生法对进口带来何种影响?

进口食品及饲料产品必须符合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卫生条例。只能从欧

委会管理的欧盟名册中的所列国家或机构进口动物源性产品。

二、官方食品及饲料控制

为什么要针对官方食品及饲料控制起草新法规?

官方食品及饲料控制规定是食品安全2000年白皮书中的一项预见性措施,是执行“从农场到餐桌“食品安全政策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部分。对官方食品及饲料控制进行变革以使其在所有生产阶段和部门得到实施。法规旨在:通过创造一个更清楚、更战略和更明晰的途径来改进国家及欧盟控制服务;制定国家和欧盟级强制性措施来处理违规行为;针对食品及饲料的进口控制形成一种基于风险评估的社会制度。

官方食品及饲料控制法规制定了哪些新措施?

法规制定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个设计和制定国家食品及饲料控制体系的泛欧的和谐途径

各主管机关间的行政援助和协作导致不止一个成员国要求进行官方控制

基于控制计划进行国家控制体系普通审计,以证实国家措施的有效性

和欧盟级强制性措施一样,国家级强制性措施就食品和饲料法提出违规问题,包括动物健康和福利制度

一种食物及饲料进口的公共途径,包括非动物源性食物,比如水果和疏菜这些以前并未涵盖在内的食物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包括培训来自这些国家的控制官员

现行官方控制措施还有哪些在实施?

法规规定了新的通用规则用来控制所有食品及饲料生产,不管是欧盟内部生产还是从国外进口。不过用来处理特殊情况(例如残留物、杀虫剂、疯牛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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