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快检技术
通过测量电解过程中电流-电压曲线 来进行分析的方法,适用于食品中 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的灵敏检测 。
PART 03
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应用实 例
REPORTING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01
02
03
酶抑制法
利用农药对特定酶的抑制 作用,通过测定酶活性的 变化来判断农药残留情况 。
免疫分析法
基于抗原与抗体特异性结 合的原理,利用标记物或 酶标抗体进行定量或定性 分析。
便携式光谱仪器及应用
便携式拉曼光谱仪
可快速检测食品中的化学成分,如添加剂、农药残留等。
便携式近红外光谱 仪
用于食品中水分、脂肪、蛋白质等成分的快速无损检测。
便携式荧光光谱仪
可检测食品中的维生素、矿物质等微量成分。
手持式电化学传感器及应用
手持式电导率仪
用于检测食品中的盐分、酸度等电导率相关指标。
手持式PH计
PART 02
常见食品安全快检方法
REPORTING
免疫学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利用酶标记抗体与抗原的特异性结合反应进行检测,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操作简便 等特点。
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
以胶体金作为示踪标志物,利用抗原抗体的特异性结合反应及层析技术来检测样品中的目 标物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Fra bibliotek拉曼光谱法
基于拉曼散射效应,通过分析散射光 谱得到分子振动、转动信息,适用于 食品中添加剂、农药残留等的无损检 测。
电化学检测方法
电位分析法
通过测量电极电位来确定被测物 质的浓度,适用于食品中酸碱度
、离子浓度等的快速测定。
电导分析法
利用被测溶液电导率的变化来推断 其浓度的变化,适用于食品中电解 质溶液的快速检测。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技术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技术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技术概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技术是指在食品安全领域中,采用各种快速、高效、准确的检测手段对食品中的有害成分、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等进行评估和分析的技术。
这些技术对于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维护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1.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核心特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核心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效率:与传统的检测方法相比,快速检测技术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对食品样本的检测,大大缩短了检测周期。
- 高准确性:现代快速检测技术通常具有较高的准确性,能够准确识别和测量食品中的有害物质。
- 操作简便:快速检测技术通常设计得易于操作,非专业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即可进行检测。
- 低成本:相比于传统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快速检测技术的成本较低,更适合大规模推广使用。
1.2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场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快速检测技术可以实时监控食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
-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在食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快速检测技术可以对食品进行快速筛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 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行业可以通过快速检测技术对食材进行检测,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 消费者个人食品安全检测:消费者可以使用便携式的快速检测设备,对购买的食品进行自我检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技术的发展历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评价技术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随着科技的进步,检测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迭代。
2.1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早期发展早期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主要依赖于感官检测和简单的化学试剂反应,这些方法虽然简便,但准确性和效率都较低。
2.2 现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已经发展出多种类型,包括:- 免疫分析技术:利用抗原-抗体反应的原理,对食品中的特定成分进行快速检测。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试行)2017-11-01发布2017-11-01实施前言本技术规范按《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本技术规范起草人:雷毅、刘海虹、周露、谢爱华、汪廷彩。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试行)1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快速检测产品适用性的技术评价,包括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微生物等的快速定性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食药监办科﹝2017﹞43号)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品快速检测产品是指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产品化,包括试剂化、试纸化、仪器化、设备化等。
3.2基质是指样品中除目标分析物以外的一切组成。
3.3标准物质是指一种已经确定了具有一个或多个足够均匀的特性值的物质或材料,用以校准测量仪器和装置、评价测量分析方法、测量物质或材料特性值、考核分析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控制等。
3.4参比方法是指经过系统研究,清楚而严密的描述所需条件和程序,用于对物质一种或多种特征值进行测量的方法,该方法已经证明具有与预期用途相称的准确度及其他性能。
原则上参比方法应为法定检验方法。
3.5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是指用快速检测产品检测大量样品,将阳性结果判断为阴性的比率。
假阳性率是指用快速检测产品检测大量样品,将阴性结果判断为阳性的比率。
食品安全监管的快速检测方法与技术
食品安全监管的快速检测方法与技术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保障民众的饮食安全是国家的首要任务之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技术手段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用了越来越多的快速检测方法与技术,以便更加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些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快速检测方法与技术。
第一部分:PCR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PCR(聚合酶链式反应)是一种常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它能够在短时间内扩增食品样本中微生物的DNA片段,从而实现对食品是否受到致病菌污染的快速检测。
例如,在肉类产品中,可能存在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致病菌,利用PCR技术可以快速检测出是否存在这些菌种,从而确保肉类产品的安全性。
第二部分:光谱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光谱技术是一种常用的非侵入性检测方法,通过检测食品样品中的反射、透射或散射光谱,可以获取食品中的化学成分和品质信息。
例如,近红外光谱技术可以快速检测食品中的水分、蛋白质、脂肪等成分含量,红外光谱技术可以检测食品中的添加剂、污染物等。
这些光谱技术具有无损、快速、准确的特点,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非常有帮助。
第三部分:快速检测仪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随着仪器技术的不断发展,快速检测仪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例如,质谱仪是一种快速准确的检测仪器,可以检测食品中微量残留的农药、兽药等有害物质;电化学传感器可以检测食品中重金属离子的含量;生物传感器可以检测食品中的致病菌等。
这些快速检测仪器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
第四部分:基因编辑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基因编辑技术是一种新兴的技术手段,通过修改食品作物的基因组,可以提高其抗病虫害能力、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例如,利用CRISPR-Cas9技术,可以针对具有致病潜力的细菌或病毒在食品作物中进行基因编辑,从而提高其抗病能力。
这种技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对食品作物基因的修饰,从而提高食品安全。
结论:通过使用快速检测方法与技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能够更加快速、准确地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采样数量和方法(三篇)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采样数量和方法采样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试样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0.5Kg。
鉴于采样的数量和规则各有不同,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1)液体、半流体饮食品。
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它饮料,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行充分混匀后采样。
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个干净的容器中,盛放样品的容器不得含有待测物质及干扰物质。
(2)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的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
(3)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
(4)罐头、瓶装食品或其它小包装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
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6个,250g以下的包装不得少于10个。
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由于食品数量较大,而且目前的检测方法大多数具有破坏作用,故不能对全部食品进行校验,必须从整批食品中采取一定比例的样品进行校验。
从大量的分析对象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样品作为分析化验样品,这项工作即称为样品的收集或采样。
食品的种类繁多,成分复杂。
同一种类的食品,其成分及其含量也会因品种、产地、成熟期、加工或保藏条件不同而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同一分析对象的不同部位,其成分和含量也可能有较大差异。
从大量的、组成成分不均匀的被检物质中采集能代表全部被检物质的分析样品(平均样品),必须采用正确的采样方法。
如果采取的样品不足以代表全部物料的组成成分,即使以后的样品处理、检测等一系列环节非常精密、准确,其检测的结果亦毫无价值,甚至导出错误的结论。
可见,采样是食品分析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
正确采样,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采集的样品要均匀一致、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被分析食品的整体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第二,在采样过程中,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或带入杂质。
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规范
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规范第一条为了科学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食品快检结果验证,是指将食品快检结果与实验室检验结果比对等方式,验证食品快检结果准确性的过程。
第三条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委托验证单位开展本辖区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原则上验证单位不超过10家。
第四条验证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二)具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且相关验证项目通过资质认定;(三)具有与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场所环境;(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食品检验复检机构;(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制定或审核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实施方案,确保验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可追溯。
第六条在市(地、州、盟)辖区内,开展食品快检最多的检测机构和检测量最多的食品快检产品,一般应参加食品快检结果验证。
其他食品快检机构可自愿申请参加食品快检结果验证。
第七条对食品快检结果呈阳性的,参加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对食品快检结果呈阴性的,也应抽取一定量的同一样品或对其备份样品进行实验室验证。
第八条参加实验室验证的食品快检机构和快检产品,对食品快检阳性检出率最高或者最低的,也可以采取盲样检验验证方式。
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制备盲样,发放快检结果验证单位。
盲样检测所采用的阳性样品与阴性样品应数量相当。
第九条盲样验证如使用基质加标样品作为阳性样品,目标物为禁用物质时,其目标物含量原则上不高于参比方法检出限的3倍;目标物为有限量要求的物质时,其目标物含量原则上不高于标准限量的3倍。
样品也可采用实际阳性和阴性样品。
第十条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可纳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参照监督抽检采用的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
第十一条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的判定要求如下:(一)当快检结果呈阳性,其对应项目的实验室验证结果大于或等于快检检出限(最低检出水平)的最大负偏离(一般情况不超过20%,对于痕量物质检测时可达30%)时,则判定为验证通过。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含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室”)的基础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仪器设备要求、快速检测产品要求、环境要求和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等检测的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和食品(含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市场开办方的自建快速检测实验室。
其他环节、场所、部门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404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GB/T31016移动实验室样品采集与处理通用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快速检测实验室rapid testing laboratories利用快速检测产品(包括检测仪、检测箱、试剂、试纸等),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或快速检测产品说明书,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特定物质或指标开展快速定性或半定量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室”)。
4管理要求4.1管理体系4.1.1快检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定成文件,并传达至所有相关人员,保证他们充分理解、获取和执行这些文件。
4.1.2应编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质量手册b)程序文件c)作业指导书d)记录表格e)标准、规范4.1.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管理体系内审,每12个月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
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体系持续有效。
4.2管理制度4.2.1应建立严格的快检室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确责任和要去。
《食品快速检测技术》课程标准
《食品快速检测技术》课程标准课程名称:食品快速检测技术适用专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检测技术1.课程定位和设计思路1.1课程定位《食品快速检测技术》课程是食品检测专业、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核心课程。
本课程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专业群三年制高职学生。
本课程主要介绍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以及食品微生物、生物毒素等的快速检测方法,理论结合实践,着重让学生正确掌握食品快速检测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加深对食品检验原理的理解和增加职业技能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实践作风。
本学科涉及到食品微生物、有机化学、食品理化检验技术、食品添加剂等课程,它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社会性和应用性,是从事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行业的一门重要的课程。
实际工作中采用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及时发现可疑问题,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对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学习这门学科对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2设计思路针对专业培养计划和人才培养规格,本着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原则,根据食品检验、质量管理岗位的技能要求,构建项目驱动的课程标准。
依据本课程基本理念,确定了如下课程设计原则:(1)以岗位工作过程分析及企业的发展和实际工作岗位的需求为基础。
(2)典型食品生产为载体,食品快速检测关键技术为核心。
(3)将学生的学习目标与工作岗位的需要结合一起,培养学生检验知识、技能、工作态度、方法能力和职业意识(4)逐步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角色转变。
2.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2.1工作任务本课程以本专业学生的应知应会知识为导向,通过系统学习,旨在培养学生对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进行辨别并进行快速检测,学会查找相关文献、标准等制定检测方案,培养学生自主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自主学习兴趣和结果判定能力,为今后能胜任食品检验、质量管理工作打下结实的基础。
2.2课程目标2.2.1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食品快速检验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并能应用所学检测技术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2. 2.2知识目标(1)掌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意义、技术分类,了解其发展趋势等相关知识。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
2.2 用试管显色的深浅来半定量:如亚硝酸盐、甲醇、二氧化硫等, 比色定量可以是目视,也可以用便携式光度计。
3.滴瓶法:将标准溶液放在滴瓶中,根据消耗的滴数量来判定被检物 质的含量。如酸碱、氧化还原性物资等。
4.便携式仪器法:如便携式甲醇速测仪、酸度计、电导仪、温湿度计 、中心温度计、食用油极性测定仪、辐照度计、ATP荧光度仪等。
5.其它一些形式的快速检测方法。
结果的表述及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主要体现在定性和限量检测上。有些方法可 以达到半定量或定量的效果则更加有利于结果的分析与判断。
1 检测方法与表述形式 1.1 定性检测与表述:即快速地得出被检样品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
质,或其本身就是有毒有害物质。通常以阴性或阳性来表述。阴性表 示用本方法未检出要检测的物质。阳性表示检出了有毒有害物质。 1.2 限量检测与表述:即快速地得出被检样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 出标准规定值或有效物质是否达到标准规定值。通常以合格或不合格 来表述。 1.3 半定量检测与表述:能够快速地得出所测物质成分的大概含量, 通常以合格或不合格来表述,也可标出具体数值。 1.4 定量检测:如温度、湿度、消毒间紫外线辅照强度、纯净水电导 率等物理指标的检测。通常以具体数值表述。
样品处理:取5g鱼肉剪碎,用50mL生活饮用水浸泡15min,期间振摇3 ~4次,取上清液测定。
测定与换算
1 假设生活饮用水的pH值为7.0,首先用酸度计测试并记录其pH值, 再测试并记录样品浸泡上清液的pH值。
2 若测得饮用水的pH值大于7.0时,按下式换算鱼体酸碱度: 鱼体酸 碱度=浸泡液pH值-(饮用水pH测定值-7.0)
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
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工作保障、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评价和反馈、文件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品快速检测food rapid testing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包括快检车、室、仪、箱等),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进行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的快速定性检测的行为。
3.2食品快速检测产品food rapid test product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产品化,包括快速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试剂(含试纸条)等。
3.3食品市场主体food market entity为食品销售、交易、配送等提供平台、场地、设施、服务以及日常管理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以及统一配送经营企业等。
3.4技术服务机构technical service agency为食品市场主体开展的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组织。
3.5监督评价机构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agency对食品市场主体开展的日常检测工作、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的专业技术组织。
4组织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市场主体自检为主,技术服务机构指导为辅,监督评价机构配合监管部门实施监督”的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模式,保障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的工作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市场主体、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评价机构,各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分别开展日常检测、技术服务、监督评价等工作,具体如图1所示。
监督评价机构技术服务机构食品市场主体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技术服务图1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模式5工作职责5.1食品市场主体负责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日常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1目的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等定性快速检测方法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评价。
3评价指标灵敏度特异性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4评价方法最低检出水平(检出限)设置对于禁用物质或者无残留限量的物质应小于或者等于参比方法的检出限水平,对于存在国家标准限值规定的物质应小于或等于限值规定。
所有参数需要在不同种类或者类型的食品中测定的实际结果进行统计。
灵敏度灵敏度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阳性结果的阳性样品数占总阳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该百分比下方法的检出限。
特异性特异性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阴性结果的阴性样品数占总阴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方法检出限下不存在干扰的百分比。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阳性样品中检出阴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阴性率的结果。
假阳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阴性样品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阳性率的结果。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快速检测方法应与方法中规定的参比方法进行一致性比较。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统计方法常见卡方检验,具体可见附表中显着性差异(?2)所示,一般:2=(?a-b?-l)2/(a+b)a: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阳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阴性的数目;b: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阴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阳性的数目。
72<3.84表示待确认方法与参比方法的阳性确证比率在95%的置信区间内没有显着性差异。
但是如果待确认方法比参比方法存在更高的回收率,则以上两种方法的阳性确证比率存在显着性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快速检测的定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快速检测设备、试剂、方法等,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以判断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快速检测方法1. 快速检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根据食品种类、检测指标和检测目的,选择合适的快速检测方法。
3. 快速检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试纸法:利用试纸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2)比色法:利用比色剂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3)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ELISA):利用酶联免疫吸附技术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量检测。
(4)分子生物学检测法: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
(5)原子吸收光谱法:利用原子吸收光谱技术对食品中的特定指标进行定量检测。
五、快速检测的实施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制度,确保快速检测工作规范、有效。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快速检测设备、试剂和标准品。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快速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检测技能。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快速检测:(1)抽样: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从食品中抽取样品。
(2)预处理:对样品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破碎、稀释等。
(3)检测:按照快速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
(4)结果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判定食品是否符合要求。
5.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快速检测工作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快速检测义务。
六、快速检测结果的处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快速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操作规范1. 简介食品安全是一个关乎人们健康的重要领域。
随着食品供应链的不断延长和复杂化,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快速检测技术逐渐应用于食品行业。
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操作规范,以确保食品品质和消费者的健康。
2. 检测仪器及耗材准备在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之前,需要准备以下仪器和耗材:•快速检测仪器:包括光谱仪、PCR仪等。
•试剂盒:根据所需检测指标选择相应的试剂盒。
•检测基质:食品样品、标准物质等。
•实验耗材:比如离心管、移液器、显微镜片等。
3. 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3.1 样品准备•样品收集:根据检测需要,选择合适的样品,并从不同的来源采集多份样品。
•样品处理: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处理,如分离、过滤等。
3.2 试剂准备•试剂检查:检查试剂是否过期或损坏,避免使用失效或受污染的试剂。
•试剂配制:按照试剂盒说明书中的指导,准确配制试剂溶液。
3.3 仪器准备•仪器校准:对仪器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仪器预热:根据仪器的要求,提前进行热身或预热操作。
4. 检测操作步骤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4.1 样品处理•取适量样品:根据试剂盒的要求,取适量样品放入试管或离心管中。
•样品搅拌:使用移液器或震荡器对样品进行搅拌,确保样品充分均匀。
4.2 试剂反应•添加试剂:按照试剂盒说明书中的指导,将适量试剂滴加到样品中。
•混合反应:轻轻摇晃或轻轻旋转样品容器,使试剂与样品充分混合,启动反应。
4.3 仪器操作•导入样品:根据仪器的要求,将处理后的样品放入仪器中进行测量。
•设置参数:根据试剂盒说明书中的指导,设置仪器测量的参数,如时间、温度等。
•启动测量:按下仪器上的启动按钮,开始进行测量。
4.4 结果判读•观察指标:观察仪器显示屏上的指标结果,如颜色变化、数值等。
•解读结果:根据试剂盒说明书中的指导,对结果进行解读,判断样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3.28
•【文号】食药监办科〔2017〕43号
•【施行日期】2017.03.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通知
食药监办科〔201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于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反馈。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附件: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的人员要求、仪器设备、检测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学校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7025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品快速检测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某种特定物质和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检测活动。
3.2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从事食品快速检测活动,并在较短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实验室”)。
4人员要求4.1从事食品快速检测的人员应具备食品、生物、化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应建立从事食品快速检测的人员档案,记录其技术能力、教育经历、培训经历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人员档案建立参见附录A。
4.3从事食品快速检测的人员应接受下列内容的培训:4.3.1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4.3.2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质量控制等相关技术要求。
4.3.3快速检测原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等。
4.3.4食品采(抽)样知识。
4.3.5实验室安全防护、应急处理、急救知识等。
5仪器设备5.1应配备开展快速检测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
5.2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校准或核查,确认其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3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
5.4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参见附录B。
6检测要求6.1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检测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并取得健康合格证。
进入检测区前应更换工作服,不宜化妆和佩戴影响检测工作的饰物。
6.2检测流程快检实验室应明确检测工作流程。
食品快速检测流程参见附录C。
6.3检测项目快检实验室检测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附录D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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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1目的
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质等定性快速检测方法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评价。
3评价指标
3.1灵敏度
3.2特异性
3.3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3.4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
4评价方法
最低检出水平(检出限)设置对于禁用物质或者无残留限量的物质应小于或者等于参比方法的检出限水平,对于存在国家标准限值规定的物质应小于或等于限值规定。
所有参数需要在不同种类或者类型的食品中测定的实际结果进行统计。
4.1灵敏度
灵敏度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阳性结果的阳性样品数占总阳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该百分比下方法的检出限。
4.2特异性
特异性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检出阴性结果的阴性样品数占总阴性样品数的百分比,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评价中可描述为方法检出限下不存在干扰的百分比。
4.3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假阴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阳性样品中检出阴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阴性率的结果。
假阳性率是指方法在实验条件下达到的实际最低检出水平时,阴性样品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最大概率(以百分比计),具体计算要求见附表,计算结果为方法最大假阳性率的结果。
4.4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
快速检测方法应与方法中规定的参比方法进行一致性比较。
与参比方法一致性分析统计
方法常见卡方检验,具体可见附表中显著性差异(χ2)所示,一般:
χ2=(∣a-b∣-1)2/(a+b)
a: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阳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阴性的数目;
b:样品被待确认方法证实为阴性而参比方法检验为阳性的数目。
χ2<3.84表示待确认方法与参比方法的阳性确证比率在95%的置信区间内没有显著性差异。
但是如果待确认方法比参比方法存在更高的回收率,则以上两种方法的阳性确证比率存在显著性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χ2>3.84表示两种方法的阳性确认比率在95%的置信区间内有显著性差异。
如果能够证实待确认方法灵敏度优于参比方法,则两种阳性比例的显著性差异可以接受。
在考察与参比方法的一致性分析中,也需要考察在检出限或者报告限度水平附近的检测结果与浓度之间的趋势一致性。
5评价步骤
5.1拟定评价技术方案
在比较快速检测方法与待评价方法的适用范围、性能指标和要求等符合性情况的基础上,评价机构应针对待评价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及相关产品制定评价方案。
应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实施程序、评价内容及依据、评价比较用参考限值标准及方法标准、参考样品制备、参考值选择、参考样品定值及依据、参考样品编码及说明、测试程序、结果判断及统计方式、结论出具等,最终结论的出具应附相关判别依据,并给出相应判别指标。
5.2盲样制备
试验评价需使用盲样检测进行。
试验评价盲样涉及空白、阴性、阳性样品等均应进行实验室测定赋值,并出具均匀性和稳定性结果,相应盲样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测试结果计算的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应为参比方法要求对应浓度应符合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的1/3。
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者质量控制品等进行溯源参考,测定完成后的各类样品应进行随机编号处理,形成盲样。
用于试验评价的盲样或者质量控制样品,可自行制备,应符合:
1)基质符合性和与实际食品样品所含物质成分相似性;
2)考虑成分存在的浓度水平,应涵盖涉及产品的检出水平、标准限量值(标准规定值)、对应标准的检出水平等,选择多个水平进行测定;
3) 根据标准方法规定的食品类别或者评价范围适用的食品,盲样制备时应重点考虑典型样品基质或相似基质,结合相关食品类别和测定目标物存在形式,按照食品宏观组分进行区分,综合考虑蛋白、脂肪、水分、糖分、高聚物或者多聚体物质、色泽、酸碱性等影响检
测的组分进行区分选择,必要时应按照食品生产工艺制备添加样品;
4)对于多种成分检测,应选择其分析成分进行分类比较(结构类似程度、危害程度等),综合选择几种代表性成分进行评价;对于易于获得的成分组合,尽可能考虑全部进行试验评价;
5)盲样测定方式按照单位样品量以及添加目标物的情况,样品处理可以采用部分样品、全量处理等方式进行。
盲样必须进行批内均匀性检查,对于一定时间范围内检测的样品,需要进行稳定性检查,保证在评价期限内样品稳定,以上均需评价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5.3试验测试
5.3.1 试验评价可按照方法前期验证结果(如有),进行浓度水平和基质设计,应比较空白检测、对照检测、标准方法平行对照检测等内容,附带考察方法操作环境、方法用时、操作难易等情况;对于多检测规格产品,应根据其实际规格制定具体评价浓度范围和水平,并在结果判断中注明适用检测范围。
5.3.2 评价应进行双盲检测,对待评价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和用于比较的参比方法平行利用盲样进行测试,并对样品进行平行测定,分别计算获得平均检测结果,用于方法间一致性评价,检测过程中应利用根据检测物在食品中实际可能存在的水平,设置质量控制样品,考察检测稳定性。
实验中测试样品包括但不限于:
1) 食品基质空白样品;
2) 测试水平一般应包括标准方法检出水平(或者标准限量值)的0.5、1、2倍水平或者其他可检测区分的水平(不少于3个);或者方法标称检出限0.5、1、2倍水平或者其他可检测区分的水平(不少于3个);
3) 依据相关分析检测统计计量要求,一般检测样品每种基质空白及每个浓度水平不得少于50例,对于非法添加等重点项目的检测,可考虑在低浓度水平设置为100例,以便更好地评价出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
4) 如存在或易获得,应进行阳性样品复核测试;
5) 针对多成分方法,每种典型物质均需有检测结果和相应评价参数结果;
6) 应给出差异比较结果,具备数值的应有统计识别结论,统计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但需说明理由。
6评价结果及报告出具
6.1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计算快速检测方法可检出限度水平的灵敏度、特异性、假阴性率、假阳性率以及检测结果与参与方法的一致性。
一般可考虑(但不限定)每个基质每个浓度水平应在数
据采集数不少于50例情况下,获得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的结果。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技术评价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出上述指标评价结果,并提供具有统计意义的说明。
6.2报告出具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出具技术评价报告,对评价整体情况和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报告中应有被评价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产品标称的结论。
附表:快速检测方法性能指标计算表
附表
快速检测方法性能指标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