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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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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一、船舶融资租赁概述
二、船舶融资租赁的优势
1、减少船东的财务压力:船舶融资租赁可以将投资成本转化为可管
理的租金流以减少船东的融资压力。

2、提升货主信心:租赁期满前,船舶融资方可以观察租赁船舶的使
用情况,及时调整租赁期,从而为货主安排有效的航运服务,提升货主的
信心。

3、更新船舶:船舶融资租赁可以降低船东新建或者更换船舶的负担,保持船队结构的稳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航运效率。

三、船舶融资租赁的风险
1、船舶延期风险:融资方在船舶融资租赁中承担的是一定的投资成本,如果船舶出现延期,融资方将承担相应的损失。

2、航线风险:船舶融资租赁的船东需要对租赁船舶的航线有清楚的
了解,以规避航线风险的发生。

融资租赁税收政策要点

融资租赁税收政策要点

融资租赁税收政策要点融资租赁是一种通过租赁方式融资的商业模式,租赁方向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或资产,同时及时获取资金。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税收政策起着重要的作用,既可以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可以对租赁方和承租方的纳税情况产生影响。

以下是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要点。

1.融资租赁税率优惠:融资租赁在税务政策上享有一定的税率优惠。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而减少其纳税负担。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融资租赁发展,促进资本运作和经济增长。

2.租金税基: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租金的税收入基。

一般来说,租金税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而确定。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租金被视为普通收入,需要缴纳一般的企业所得税。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租金可以适用特殊的税收政策,例如,通过将租金视为利息支付来享受较低的税率。

3.折旧费用扣除:对于租赁方而言,他们可以根据资产适用年限的规定,通过折旧费用的扣除来减少应纳税额。

这种政策可以帮助租赁方减少税负,提高其盈利能力。

而对于承租方而言,他们不能享受折旧费用的扣除,因为租赁合同是不可转让的。

4.增值税政策: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方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根据税法规定,融资租赁可能被视为金融服务,从而免除增值税。

这种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促进融资租赁的发展,减少重复纳税。

5.关税政策:融资租赁涉及到跨国交易的情况,因此在关税政策上也有一定的影响。

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可以享受一定的关税优惠,例如,降低关税率、免除进口关税等。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降低租赁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

总的来说,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要点是为了鼓励和支持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降低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方的税负,并减少双重纳税的情况。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方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制定合理的税务策略,以确保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负担。

航运企业船舶融资租赁税收筹划

航运企业船舶融资租赁税收筹划

成本,即承租企业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这 两方面使承租企业每期列支的利息费用不同,进而影 响租赁各期的损益,最终达到影响各期应纳税所得额
A 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35 100 ÷(1 + 17%)× 17% 3 400 = 1 700(万元) A 公司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及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1 700 × 7%= 119(万元)
因此,企业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可以根据需
A 公司应缴纳教育费附加为:
··
第 30 卷 第 10 期 2008 年 10 月
航运
1 700 × 3%= 51(万元)
以例 1 为例,假定船舶使用到期时的可变现净值为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 ,令 32 760 + 23 400 585 40.95 17.55 1.64 =
承租人需要对融资租赁的船舶按照一定的年限计
得额。流转税由于税种不同,税率有高低之分,但每一 提折旧,折旧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年限的确定以
特定的税种其税率相对固定,因此,流转税的税收筹划 及采用何种折旧方法都会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直接
主要从税种入手,充分运用税法给予的税收筹划空间, 影响。
灵活地设计船舶融资租赁合约,通过改变其外在形式
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可以按租赁期限 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如果租赁船
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 舶的所有权最终转让给承租企业,对出租企业征收增
年限不能短于 3 年。虽然应当计提折旧的总额不变,但 值税,而不征营业税;反之,如果租赁船舶的所有权最
对承租方企业来说,缩短折旧年限可以加快折旧,快速 终不转让给承租企业,对出租企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解析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解析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解析一、船舶融资租赁(一)中国船舶租赁市场现状改革开放30年以来融资租赁引进二十多年以来,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整的船舶租赁市场,基本上还是最传统的船舶融资方式----银行借贷,虽然政府为鼓励船舶出口和满足市场的运力需求出台了一系列船舶融资政策与产品,但终因占有率低、准入门槛高和经历了97东南亚金融危机导致的航运冬天,作为当前市场的主要融资机构的银行对航运的谨慎态度造成船舶融资的渠道狭窄而单一。

在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经列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大起大落后,随着五家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商务部也随之批准了若干家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一时间资产融资租赁成为新宠,都高调要进入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的租赁市场。

但这一次租赁市场是持续繁荣还是昙花一现尚待商榷。

其根本原因来自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融资渠道的解决方式。

船舶融资租赁只是船舶融资的途径之一,关于船舶融资途径在后面笔者将有详细论述。

在船舶融资租赁中各个参与者介入船舶租赁交易程度不同,所处地位不同,但大致可以归为:船舶资产供应商;船舶资产所有人;船舶资产使用人;船舶资产需求人,这些方面的因素存在恰好组成了船舶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

但如果建这些要素为单独为主体在当今的融资环境中都难于独自完成船舶融资,这样就为租赁公司推出船舶融资租赁产品提供了广阔的试产需求,在以往可以说中国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几乎是一个空白,只有工行、进出口银行、建行、中行等少数银行推出过关于船舶融资的产品。

而在航运企业之间的船舶光租租卖的方式随着经济发展而由航运企业之间在民间盛行,浙江和福建东南沿海已经有了成熟的模式,只是在船型和资金规模上受到限制。

中国造船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船舶租赁市场提供了充足的租赁资产,,另一方面则是船东企业身处高额债务而无法再次融资的困境。

航运业者受利益驱动希望获取船舶增加和改善运力,而不在乎船舶资产的所有者是谁,只要运力在掌握之中。

这种需求的特性恰恰符合融资租赁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分离的最基本原则。

融资租赁涉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融资租赁涉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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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涉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时期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得租金的协议。

按照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程度,可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这里的风险包括:由于经营情况的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等造成的损失等;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

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为了更好地发挥租赁业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支持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国家鼓励对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文就融资租赁有关的涉税政策问题作一剖析。

商建发[2004]699号关于确认万向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
商建发[2006]160号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企业在确认融资租赁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界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一项租赁业务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通常确认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界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定立的购价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

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

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

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介绍船舶租赁合同是指租赁人与出租人之间关于船舶租赁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根据《船舶租赁合同法》,在租赁船舶时,租赁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本文将对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的税率进行详细介绍。

1. 增值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2023年的船舶租赁合同增值税率为13%。

增值税是根据租赁合同中船舶租金的金额计算的,租赁人需要根据合同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率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船舶租赁收入减去相关成本后的利润额计算的,租赁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印花税率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率为0.1%。

印花税是以船舶租赁合同的税额为依据计算的,租赁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4. 土地增值税率如果船舶租赁合同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转租,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分为1%和2%两档。

具体应纳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而定。

5. 其他税费除了上述税费外,根据实际情况,租赁人可能还需要缴纳其他税费,例如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具体应缴纳的税费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地方税务部门的规定而定。

总结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的税率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租赁人需要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税法规定,按照相应税率缴纳税费。

在实际操作中,租赁人还需根据具体情况了解是否需要缴纳其他税费,并遵守相关税法规定。

注意:本文所述税率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税率,具体税率可能会受到地方政策的影响,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参考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船舶融资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融资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融资租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融资租赁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船舶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船舶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船舶的特定要求和对船厂的选择,出资向造船厂购买船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的一种融资模式。

第三条从事船舶融资租赁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船舶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高船舶融资租赁服务水平,促进国际航运企业和造船企业的合作与发展。

第二章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第五条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租人、承租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船舶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及地点;(三)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支付条件;(四)船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五)租赁期满后船舶的所有权归属;(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订立后,出租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并将船舶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第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不得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间,船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承租人享有使用权。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船舶转让、设定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完毕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船舶的所有权。

第三章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的管理第十一条从事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二)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融租赁税收政策

金融租赁税收政策

金融租赁税收政策一、增值税1. 征税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

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

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税目及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3. 销售额的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第1条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船舶融资租赁管理规定(3篇)

船舶融资租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融资租赁市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船舶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租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船舶融资租赁活动的各类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融资租赁是指船舶出租人将船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

第四条船舶融资租赁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对船舶融资租赁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第六条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出租人、承租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船舶的名称、型号、建造年份、船籍港、船舶证书等;(三)租赁期限;(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五)船舶交付、验收和归还的时间、地点;(六)租赁期间的船舶保险、维护、保养等责任;(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条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当将船舶交付给承租人。

第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租赁期间的船舶保险、维护、保养等责任。

第九条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船舶,或者将船舶归还出租人。

第十条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应当符合市场行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政策。

第三章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第十一条从事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融资租赁专业人员;(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从事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从事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十四条从事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金融、外汇、海关等法律法规。

第四章船舶融资租赁监管第十五条国家对船舶融资租赁业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二)对船舶融资租赁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管;(三)对船舶融资租赁市场进行监测和预警;(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船舶融资租赁活动进行查处。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解析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解析

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解析一、船舶融资租赁(一)中国船舶租赁市场现状改革开放30年以来融资租赁引进二十多年以来,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整的船舶租赁市场,基本上还是最传统的船舶融资方式----银行借贷,虽然政府为鼓励船舶出口和满足市场的运力需求出台了一系列船舶融资政策与产品,但终因占有率低、准入门槛高和经历了97东南亚金融危机导致的航运冬天,作为当前市场的主要融资机构的银行对航运的谨慎态度造成船舶融资的渠道狭窄而单一。

在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经列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大起大落后,随着五家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商务部也随之批准了若干家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一时间资产融资租赁成为新宠,都高调要进入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的租赁市场。

但这一次租赁市场是持续繁荣还是昙花一现尚待商榷。

其根本原因来自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融资渠道的解决方式。

船舶融资租赁只是船舶融资的途径之一,关于船舶融资途径在后面笔者将有详细论述。

在船舶融资租赁中各个参与者介入船舶租赁交易程度不同,所处地位不同,但大致可以归为:船舶资产供应商;船舶资产所有人;船舶资产使用人;船舶资产需求人,这些方面的因素存在恰好组成了船舶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

但如果建这些要素为单独为主体在当今的融资环境中都难于独自完成船舶融资,这样就为租赁公司推出船舶融资租赁产品提供了广阔的试产需求,在以往可以说中国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几乎是一个空白,只有工行、进出口银行、建行、中行等少数银行推出过关于船舶融资的产品。

而在航运企业之间的船舶光租租卖的方式随着经济发展而由航运企业之间在民间盛行,浙江和福建东南沿海已经有了成熟的模式,只是在船型和资金规模上受到限制。

中国造船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船舶租赁市场提供了充足的租赁资产,,另一方面则是船东企业身处高额债务而无法再次融资的困境。

航运业者受利益驱动希望获取船舶增加和改善运力,而不在乎船舶资产的所有者是谁,只要运力在掌握之中。

这种需求的特性恰恰符合融资租赁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分离的最基本原则。

融资租赁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税务处理2021融资租赁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5]655号【发布日期】1995-12-22 【生效日期】1995-12-22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1995年12月22日国税函发[1995]6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接一些地区反映,目前我国负责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的单位有两家,即内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4月26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第一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中的‘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对此,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也按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

特此通知。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3.30•【文号】财税[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4号)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天津海关:经国务院批准,对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的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在天津市实行为期1年的出口退税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上取得的租赁船舶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二、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在天津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批准开展融资业务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三、本通知所称《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四、本通知所称“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是指:(一)先期留购方式,即:在已经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对该租赁船舶在承租期满后已经选择了留购方式。

(二)后期留购方式,即,在已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并未对租赁船舶是否留购进行选择。

但是,在融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对该租赁船舶选择了留购方式的交易行为。

五、融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船舶出口,在天津海关报关出口时,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填写“租赁货物(1 523)”。

六、融资租赁出口的租赁船舶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即:该出口租赁船舶的出口销项免征增值税,其购进的进项税款予以退税。

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法制度及其缺陷与展望

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法制度及其缺陷与展望

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法制度及其缺陷与展望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法制度及其缺陷与展望本文关键词:税法,船舶,展望,缺陷,融资租赁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法制度及其缺陷与展望本文简介:1船舶融资租赁的税法介入在船舶工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船舶日益大型化和现代化,传统的融资渠道很难满足航运企业发展的需要了,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其经营规模小,信誉水平普遍不高,很难得到政府和银行的贷款,而且也很难像大的航运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于是许多企业将目光投向了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法制度及其缺陷与展望本文内容:1 船舶融资租赁的税法介入在船舶工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船舶日益大型化和现代化,传统的融资渠道很难满足航运企业发展的需要了,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其经营规模小,信誉水平普遍不高,很难得到政府和银行的贷款,而且也很难像大的航运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于是许多企业将目光投向了融资租赁.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有着融资成本、融资风险低,融资速度快的天然优势.因此,融资租赁对于这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只要其航线收益是有保障的,许多金融机构就可以向中小航运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解决其资金困难[1].同时,承租人还可以在不丧失船舶使用权的情况下,以回租等方式回收资金,既分散了风险,又融通了资金,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效益.虽然船东在租赁期间支付完所有的租赁费用之前无法取得船舶的所有权,但是能够取得船舶的经营权以组织日常运营,对于大多数船东而言已经足够了.因此,船东利用融资租赁,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取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作为保障来支付租赁费用,从而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负债压力.在实践操作中,根据出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的方式不同,人们一般将船舶融资租赁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和杠杆租赁,直接租赁作为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模式,本文仅就与之相关的税收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税收法律制度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始终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运行方向,也影响着具体行业的发展路径,融资租赁也不例外.图 1 是改革开放 30余年来我国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2].从图 1 我们不难看出,市场渗透率的波动与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有着紧密的关系.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节节攀升,到了 1993 年达到了峰值 10%,随后急转直下,这是因为 1993 年我国进行了会计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取消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正在起步阶段的融资租赁行业受到重创,快速倒退.到了 21 世纪初,伴随着我国增值税逐步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以及后来各地陆续出台的营改增政策,使得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利好政策逐步增多,融资租赁行业也开始慢慢向好回升,逐步走上了发展的正轨.由此可见,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变革直接影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因此,制定完备的船舶融资租赁税收法律制度,对于促进船舶工业的发展大有裨益.2 我国现行船舶融资租赁税收法律制度及缺陷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税收无时不刻不影响着我国航运业的发展.但由于我国税收立法水平尚有待提高,目前暂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融资租赁的税收问题做出规定.相关规定参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而言,目前针对船舶融资租赁所征收的税种大致有营业税、增值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2. 1 流转税法律制度根据税法学理论上的划分,增值税与营业税同属于流转税范畴.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缴纳的是营业税,但是随着近年来增值税扩围试点的不断推进,如今的融资租赁企业已基本被纳入了增值税纳税人的行列.2. 1. 1 "营改增"前船舶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在"营改增"之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船舶融资租赁主要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资质,分别征收营业税与增值税,其中以营业税为主要税种.在这样的税收模式之下,融资租赁企业被人为地区分为三类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与一类无经营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确定不同的税负.2. 1. 2 "营改增"之后的税收法律制度20xx 年底,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xx]111号) ,标志着融资租赁业"营改增"正式在上海开始试点[3].由于试点期间成效显着,20xx 年底,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告"营改增"的试点对象扩围到全国范围.作为有形动产租赁的船舶融资租赁也在此次增值税的扩围行列之中.根据规定,从事船舶融资租赁的企业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 17% 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按 3% 的税率缴纳.对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又规定: 纳税人在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2. 1. 3 流转税法律制度检讨"营改增"后,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依然有许多遗留问题亟待立法者解决.首先,融资租赁企业间的不公平待遇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营改增"的本意是为了减轻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营改增"前人为地将融资租赁企业划分为"有经营资质"和"无经营资质"两类的弊病依然存在."营改增"后的一系列优惠措施也仅针对有资质的融资租赁企业.而最需要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的,又恰恰是那些没有经营资质的中小企业,这就势必造成了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成为了当前融资租赁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困境.其次,"营改增"后,船舶融资租赁企业面临的税负依然过高."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在从事船舶融资租赁活动中按照 17% 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一税率较高,并不能实际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值税是中性税种,如果税率过高、征收额过大势必将扭曲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抑制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给企业带来难以计算的利润成本难题.2. 2 关税法律制度2. 2. 1 我国船舶融资租赁关税法律制度介绍我国居民航运企业在从国外进口船舶或船舶原件时,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程,我国船舶进口的关税税率节节攀升,我国从1982 年开始对进口船舶征收船价 6% 的关税,在1985 年增加了进口船舶 6% 的增值税,到了 1988 年提高船舶进口关税达 12%.在 1994 年我国税制改革后,我国船舶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提高到了27. 53%[4].为进一步促进船舶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20xx年,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的试点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对天津市融资租赁企业的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的融资租赁船舶实行退( 免) 税试点,试点期为 1 年,开创了国内船舶融资租赁享受退( 免) 税优惠的先例.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企业出口的租赁船舶将获增值税面退税资格,即出口销项免征增值税,其购进时的进项税款予以退税; 涉及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已征税款予以退还.同时《通知》还规定,对采取后期留购方式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业务,在租界期间发生租赁船舶归还进口的,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非留购的融资租赁出口租赁船舶出口不退税,无论在租赁期满之前,还是期满之后,发生租赁船舶归还进口的,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2. 2. 2 关税法律制度检讨由于如今我国航运企业大多数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船舶的使用权,融资租赁公司就代替了以往的航运企业成为船舶进口关税的最大的纳税人.高额的关税对于资金雄厚的航运公司而言,尚嫌负担过重,那么对于融资租赁企业来说其不合理性愈发凸显.为了减轻资金成本,融资租赁企业只得把这部分税负转嫁到承租人身上,这无疑在极大程度上削弱了融资租赁自身的优越性,不利于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的发展.更为关键的是,由于我国的高税收壁垒,将许多跨国船舶融资租赁公司挡在了门外,从而丧失了一些重要国际运营航线.企业由于其自身天然的"经济人"属性,总是选择在税收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公司.因此,高额关税不仅没有国家财政带来预期的收益,反而减损了来源于船舶融资租赁市场的税源.如台湾大学葛克昌教授所言: "过高的税率,影响纳税及工作意愿,形成地下经济,整体经济受害,税收亦受影响; 适当降低税率,则有多方面的功能,而不一定会减少税收."[5]同时,20xx 年在天津开展的试点工作也有其局限性,首先试点范围只在天津一地,范围过小,且试点时间仅有 1 年,在试点期满后并未能及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向更大范围推广; 其次,试点对象仅限于经银监会、商务部和国税总局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而将最需要税收政策优惠的中小型、没有融资租赁资质的企业排除在外,这与税法上的"税收公平原则"是相矛盾的.2. 3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净所得额缴纳的税负,就船舶融资租赁企业而言,由于企业所得税直接关系到企业收益及利润分配问题,因此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在 20xx 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以前,内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待遇有着很大的差距,外资企业无论实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还是优惠政策等方面均较内资企业有着很大的优势.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这一现象得到了极大地改善.遗憾的是,内资企业在新法之下仍然面临着反向歧视的考验,税负不公平这一问题始终未得到完全的解决,这是因为国内的航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属于居民企业,适用 25% 的普通税率; 而境外融资租赁公司则按照非居民企业的标准享受 10% 的优惠税率,具体如表 1 所示,在国际航运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今天,这样的税收差别待遇,对于国内航运企业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不利的.3 未来发展路径构建3. 1 降低准入门槛,公平对待企业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在流转税、关税还是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缴环节,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的差别待遇是很明显的.目前我国税法只承认经人民银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而不承认未经审批而实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从而不给予上述企业相应的税收优惠.这样的做法不仅违反了税法中的"税收公平原则",也与世界上通行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背道而驰.在前不久刚刚修订的我国《公司法》中,立法者取消了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企业年检制度等市场准入门槛,将政府工作的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与事后监管转移,让市场成为检验企业资质的试金石.因此,在下一阶段的船舶融资租赁改革中,应当房款市场准入,让符合基本公司设立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公平竞争,在税收法律制度上平等视之.3. 2 深化关税改革,加大出口退税力度船舶融资租赁行业的关税问题主要表现为税率过高与出口退税政策不明朗.为提高我国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开拓船舶工业的海外市场,政策制定者应当在关税上给予其一定的优惠,并且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对船舶出口企业的销项税额予以退税、免征其进口时的进项税额,同时免征海关环节增值税.这样的优惠政策对于培养税源而言大有裨益,不仅不会减损国库收入,反而会促进税收收入增长.3. 3 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虽然我国现行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上并不算高税率,但是由于税前计提折旧的比率较低,所以无论对是承租公司还是出租公司,承担的税收负担都比较重; 此外,我国关于融资租赁行为的企业所得税减免规定通常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经济特区的租赁企业,并没有专门针对融资租赁这一行为设立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这就使得居民企业与享受 10% 优惠税率的非居民企业竞争时处于劣势.因此,笔者认为在船舶融资租赁企业的起步阶段,尤其是针对居民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是十分必要的.建议在船舶融资租赁企业成立的前两年内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全额减免,在企业成立的第 3 至第 5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企业步入发展正轨之后再对其恢复全额征税.参考文献:[1]史燕平.融资租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M].北京: 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丁纯.中国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研究[D].北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xx: 36.[3]欧阳天健.融资租赁税收法律问题研究---以上海自贸区建设为背景[J].海南金融,20xx,1( 15) : 74 -77.[4]张新松."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收政策探析[J].税收实务,20xx,3( 23) : 70 -74.[5]陈少英.公司涉税法论[M].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xx: 139.。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知-[84]财税字第32号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知-[84]财税字第32号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

正文:
---------------------------------------------------------------------------------------------------------------------------------------------------- 财政部关于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
所支付的租金可暂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1984年1月27日(84)财税字第32号)
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最近中国国际运输总公司等有关部门来函,对我国公司、企业租用外国船舶用于国际运输所支付给外国公司、企业的租金,建议免征所得税。

经研究,为了有利于我国发展远洋运输业务,对外国公司、企业将船舶租给我国公司、企业用于国际运输所收取的租金,同意暂免所得税。

但对外国公司、企业将船舶租给我国公司、企业,用于我国沿海或内河运输所收取的租金仍应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征收所得税。

——结束——。

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背景船舶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协议。

船舶租赁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船舶租赁市场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船舶租赁合同中的税率问题一直是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将成为全球各国关注的议题。

本文将介绍2023年船舶租赁合同税率的相关信息,探讨各国的政策和税收规定。

船舶租赁合同税收政策概述船舶租赁合同税收政策是各国政府为了管理和规范船舶租赁行业而制定的政策和法规。

税收政策通常包括税率、税基、税务登记等方面的内容。

船舶租赁合同税率则是指船舶租赁合同中涉及的税率标准和计算方法。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船舶租赁合同税率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船舶租赁合同涉及的税率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各国在税率设定上考虑到了不同因素,如船舶类型、租赁期限、航区范围等。

1. 美国美国的船舶租赁合同税率政策相对较为简单和稳定。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船舶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0%。

此外,承租人在支付租金时还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所得税。

2. 中国中国的船舶租赁合同税率政策相对较为复杂。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船舶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和印花税。

具体税率根据船舶类型、租赁期限和租金金额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船舶租赁合同中的增值税税率为11%,所得税税率为25%,印花税根据租金金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3. 德国德国的船舶租赁合同税率政策相对较为稳定和透明。

根据德国税法规定,船舶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船舶租赁合同中的增值税税率为7%,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于长期租赁合同和大型船舶,增值税率和所得税税率有所优惠。

船舶租赁合同税率的设定需要考虑到因素:1.船舶类型:不同类型的船舶具有不同的税率标准。

一般来说,海洋船舶的税率较高,而内河船舶的税率较低。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长短将直接影响税率的设定。

长期租赁合同一般享受较低的税率,而短期租赁合同则可能面临较高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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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税收政策
一、船舶融资租赁的现状以及与税收关系
(一)船舶融资租赁的现状与表现我国已成为造船大国,手持订单量居世界第一,世界造船中心向中国的转移给我国航运业和船舶金融业提供了机遇。

现代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大型船舶的造价日趋昂贵,航运公司非常依赖金融市场的融资,而船舶融资租赁为船东融资提供了支持。

船舶融资租赁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效果,金融与产业资本有效结合的方式,融合了商业信用、银行信用。

在我国现阶段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在融资总量的占比已经仅次于银行信贷。

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后开始船舶融资租赁的尝试,20XX年XX金海岸股份公司与长江水运签署了总价达1亿多元人民币、标的物为20条船舶的融资租赁合同。

20XX年的金融危机影响船舶业发展,船舶融资租赁市场在欧洲陷入低谷,亚洲市场却得以发展,据统计,中国资本约占国际船舶融资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一。

船舶融资租赁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从船厂购买船舶,出租人通常是银行或者融资租赁机构,租约采用光租的形式,租期一般比较长,承租人对船舶享有完全的控制,但船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出租人可以享有的税收优惠会通过租金的减免转由承租人享受。

租赁期满后,双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船东或第三方。

(二)船舶融资租赁业与税收政策的关系税收政策是国家主权的经济方面,国际间的贸易、投融资引起国与国之间在税收政策上的联系与竞争,政F的征税,间接却非常有效地影响着贸易和竞争。

税收既
是国家获取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方式,又是调节经济运行,实现经济政策最受欢迎的机制之一。

船舶融资租赁业与一国的税收政策有密切关系,船舶融资租赁业对税收的反应敏感,一个国家船舶融资租赁业发展初期,完善、优惠的税收政策会吸引资本聚集,使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

税收政策的合理与否决定了船舶融资租赁是否能在一国落地生根。

船舶融资租赁的关系中,出租人、承租人、船厂所要面对不同的国家的税收政策,包括银行、担保人、保险公司在内的船舶融资租赁当事人在做出经济决策时都应考虑税收政策的制约或是激励因素。

船舶工业是劳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机电、钢铁、化工、航运、海洋资源勘采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对促进劳动力就业、发展出口贸易和保障海防安全意义重大。

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船舶融资租赁。

二、世界主要国家关于船舶融资租赁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船舶租赁发展的基础,对船舶租赁行业产生直接的成本影响和间接的环境影响,税收政策简单或复杂、优惠或不优惠、灵活或不灵活等都对航运企业的成本或费用产生影响。

经验表明,船舶融资租赁是否繁荣与税收政策正相关,英国最先发展船舶融资租赁,新加坡、美国、韩国和德国为了发展航运金融都由政F主导制定了各有特征的船舶融资租赁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从税制前提、目标、优惠水平、产业带动效应、灵活性、相关产业、税收种类、综合环境配套等八个方面加以列举,见表1。

注:上表根据公开的资料整理。

三、我国对船舶融资租赁的税收沿革与创新
自20XX年起英国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出现萎缩,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航运市场低迷,直接导致了德国KG基金投资的租赁公司大批破产,新加坡整体业绩下滑,韩国依靠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除船舶融资租赁。

我国的船舶融资租赁依托船舶工业的快速发展而渐渐扩大市场渗透率,尤其依托新近自贸区的政策安排逐渐填补了其他国家船舶融资的空白。

(一)我国的船舶融资租赁税收政策优惠的税收政策是船舶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在我国这样的新兴船舶融资租赁市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船舶融资租赁行为的税收政策结构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类型的税。

1.在流转税方面,19XX年分税制改革对归属于金融业的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①要求出租人具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具备相关资质。

税基为出租方所获得的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含残值)扣除出租方所负担租赁物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20XX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XX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将有形动产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样的税收政策对接下一环节抵扣,实施即征即退政策后,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负也有所减轻。

2.在所得税方面,融资租赁的各方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给外商以特殊待遇,对中国企业则相对征收较高的所得税,使中国企业经营成本较高,难以与外商竞争。

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内资与外资差别待遇,提高了中资船舶融资租赁公司、船运公司的竞争力。

对于船舶折旧,我国船舶折旧年限一般为十年到十八年,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

自20XX年,为了刺激投资,鼓励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对船舶采用加速折旧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缩短年限法或是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加速折旧法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加快折旧速度具有减少应纳税额的作用,是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企业通过推迟缴税能盘活资金。

3.其他税项方面,包括了印花税、关税等税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对船舶融资租赁按照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涉及跨境船舶融资租赁的,以船舶的租金为完税价格征收进口关税。

未在我国设立营业机构的外国企业还需要就来源于我国的股息、租金、利息等收入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

(二)对船舶融资租赁的特定税收优惠政策
1.方便旗船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船舶悬挂某一国家的国旗即具有该国国籍,这个国家即该船的船旗国。

悬挂一国国旗是船舶在公海上航行的前提,也是在领海和内河自由航行,享受一国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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