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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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严肃部风部纪,强化岗位责任的落实,充分调动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达到“建模范部门、做优秀组工”的目标,对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实行积分量化考核,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和约束激励的原则。
二、考核评价的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并按照相应分值与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相对应。
每名干部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增加和扣除相应分值,年底所得分为年终成绩。
1、出勤值班。
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县委机关点名、值班值勤、卫生清理、参加会议及公共活动的相关规定.凡应点名、值班值勤被县委通报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公共区域卫生清理或未按时参加县委召集的会议及公共活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
2、请销假。
遵守上下班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
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和请假制度,因公、因事、因病需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的由分管副部长报请部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无故脱岗者发现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者扣5分。
全年无故缺勤累计5次以上(含5次)的年终考核不评优。
部机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坚持每天对办公楼内责任区的清理,发现未遵守一次扣值日人员1分。
3、定期学习。
部机关学习原则上与机关第二党支部学习结合起来同一开展,坚持每周三、五学习,学习方式采取研读文件、干部讲课、信息点评、观看电教片等,着重加强组工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双语、组工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站起来能讲、坐下后能写、沉下去能干的复合型干部。
4、工作落实。
各科室要以“高效、得力、满意”为原则,按时完成全年组织工作任务、部务会研究部署的工作和部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要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文件、电报等工作,不得发生弄虚作假、互相推诿、迟报瞒报等现象。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e3de1b0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0b.png)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和重要性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制定有效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评估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和潜力,发现并培养潜在的干部人才。
通过考核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激励干部积极工作,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工作业绩的提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考核内容(1)工作表现:包括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工作进展和成果,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2)能力素质:包括干部的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创新精神、领导能力和沟通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3)廉洁从政:包括干部廉洁自律、党纪国法遵守、作风廉洁等方面的表现。
2. 考核标准(1)工作表现方面:应考虑干部的岗位要求和职责,以及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能力素质方面:应根据干部的职称、学历、培训经历等来评价干部的能力水平。
(3)廉洁从政方面:应评估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
三、考核程序和权限1. 考核程序(1)定期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对干部进行一次定期考核,主要评价干部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
(2)任期考核:当干部职务发生变动或任期满时,应进行任期考核,主要评价干部在特定岗位上的表现和成绩。
(3)特殊情况考核:在干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严重违纪等情况下,应进行特殊情况考核,以评估干部的责任、诚信和修复工作的能力。
2. 考核权限(1)组织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组织考核工作并制定考核标准。
(2)干部所在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反馈干部的工作情况及考核资料,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3)党委或上级领导: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和任免决策。
四、考核结果和使用1.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
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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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机关处级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地勘行业改革及我局快速发展的要求,推动地勘单位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增强市场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目的1、完善局绩效管理体系,保证局愿景目标的实现。
2、提高干部工作绩效和胜任力,促进与局共同发展。
3、定义澄清期望值,提供绩效表现认可准则。
4、作为评判工作贡献、进行价值分配的标准。
5、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增强凝聚力。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根据局核心价值评价理念与标准,以关键业绩指标(KPI)为主要依据,以规范的流程为执行保障,以有效的薪酬制度为激励手段,对职务所规定职责的履行程度进行综合性检查和评定。
第四条绩效考核原则“三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开放式评估考核制度。
1、2、发展性原则。
以奖惩为手段,构筑结果反馈系统,注重改进和提高。
3、常规性原则:建立定期化、制度化、连续性管理制度。
4、可靠性与准确性原则。
保障考核评价的一致性、稳定性(信度)及有效反映测评内容的程度(效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对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的绩效考评。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定三个考评维度:业绩维度、能力维度、态度维度,每个考评维度又是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
1. 业绩维度:指考评对象通过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果; 2. 能力维度:指考评对象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3. 态度维度:指考评对象对待事业的态度和工作作风。
第七条。
是根据局整体战业绩维度。
核心是关键业绩指标(KPI)略目标,确定关键成功驱动因素,将其分解转换成具体的部门目标,支持高层对部门的有效管理,使其能以最具驱动力的指标评价工作。
第八条关键业绩指标确定原则1、目标分解:由局整体目标分解落实,上下紧密联系。
2、突出重点:选择对局价值提升最具影响力的若干指标。
3、可控制性:执行者应有能力在职责、时间范围内影响指标并改进业绩。
4、量化描述:用评分量度表清晰表述,准确衡量完成情况锚定点。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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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总公司机关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四条考核对象Ⅰ类:总公司机关工作人员;Ⅱ类:各分公司管理人员;第五条考核内容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1、各分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70%+工作能力得分×30%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六条考核机构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第七条考核方式1、Ⅰ类干部按照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2、Ⅱ类干部按照职能部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3、Ⅲ类干部根据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考核,事业部各职能部负责人是考核负责人。
XX县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XX县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f7e192d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d9.png)
XX县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挂职干部深入实践、转变作风、磨炼意志、积累经验、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确定选派的各类挂职干部、学习锻炼干部。
第三条挂职干部职务可安排担任上一个职级职务、同级职务或同级副职,不占所在挂职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
挂职时间根据学习锻炼和工作需要可安排2个月至2年不等。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选派到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挂职干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学习培训等活动,积极帮助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寻找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增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3、认真向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全面了解工作流程,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与县直部门单位尤其是派出单位的交流协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优势互补。
5、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分工协助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抓好分管工作,列席党政联席会议。
6、认真向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倾听基层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如实反映各方面信息,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7、根据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特点,选准工作突破口,至少开展1项创新工作,每年至少要完成2篇调研报告。
8、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法系统挂职的干部还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布政法系统挂职干部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基本框架)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基本框架)](https://img.taocdn.com/s3/m/bf4326f2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86.png)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基本框架)一、总则(1)目的:明确干部考核的目的、原则、范围和方法,规范考核过程,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的考核工作。
(3)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能力和贡献,鼓励创新和团队协作。
二、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考核干部在本岗位上的工作成果、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效率等。
(2)工作能力:考核干部的专业技能、领导能力、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3)工作态度:考核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
(4)廉洁自律:考核干部是否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廉洁自律,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考核方式(1)平时考核:通过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日志、工作报告等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了解干部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进展。
(2)年度考核:每年对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估干部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3)民主测评: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评价,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程序(1)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干部考核计划。
(2)组织实施考核:按照考核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收集考核资料和数据。
(3)汇总分析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4)反馈和沟通: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干部本人,并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干部改进工作。
五、考核结果应用(1)干部晋升: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优先晋升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的干部。
(2)薪酬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的薪酬进行调整,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3)培训和发展:针对干部在考核中表现出的不足,制定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
财政厅干部实绩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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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干部实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我厅公务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考核实施细则等法规,结合自治区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透明公道原则;三分类考核原则;四注重实绩原则;五考用结合原则;第三条考核的基本方法:一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四行政领导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第四条全厅将实行干部实绩考核联络员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五条考核适用范围:一厅机关在编、在岗处级及处级以下公务员;二厅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三厅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勤人员包括技术工人;第六条民主测评适用范围为处室单位在编、在岗全体人员;第七条干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表现;平时考核不定等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由主要领导主持考核,按照考核工作规定的内容、要求、时限、程序,在充分听取群众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规定提出评定等次,经厅党组审定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批复后,按要求分别将考核结果存入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第八条厅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各自分管处室处级干部的考评和考核工作;处室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主持本处室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的考评和考核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公勤人员由本单位组织考核;第九条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三章考核机构及其职责第十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领导,组成以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副厅长和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人事教育处、办公室、纪检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以及公务员代表三人和厅属事业单位代表二人每年轮换一次参加的厅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人事教育处,负责平时和年度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厅长兼任名单附后;第十一条考核办的主要职责:一在厅党组以及厅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厅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二制定考核的计划、办法及其制度等;三印发考核通知,提出考核要求,明确考核职责,严格考核纪律;四依据考核政策、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法,指导考核工作;五公布考核纪律,组织对考核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运用,明确干部实绩考核的目的和作用;六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考核工作,解决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七研究审核处室单位及分管领导提出考评等次的初步意见,并根据民主测评等情况,认定初审考核等次,报请厅党组审定;八将厅党组审定的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批复;九将自治区人事厅批复的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全厅干部员工;十对考核对象提出的复核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本人;第四章年度考核的内容和程序第十二条对下列人员考核应把握的政策界限:一调任、转任不满半年的干部,由调任、转任单位写出评语,回原单位考核,并由原单位确定考核等次;二军队转业干部,在我厅工作不足半年的,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三在我厅挂职锻炼六个月以上的,由我厅提供情况,回原单位进行考核,并由原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四新录用的国家干部,属新参加工作的,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也不计算考核年限,考核情况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对录用前已有工作的,对其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五由本厅派出学习、培训的干部员工,由我厅进行考核,考核等次依据学习成绩、培训情况确定;非本厅派出,但经本厅同意脱产学习的国家干部,超过六个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六因病、因事请假合并超过六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干部员工,不予确定考核等次;七在本年度内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员工,不定考核等次;八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干部员工,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九受警告处分包括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员工,要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的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包括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干部员工,在受处分期间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可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十对应该参加年度考核,但本人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第十三条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包括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国家法纪和忠于职守的情况以及个人品德表现;能:指业务知识即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即理解判断、规划预测、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科学决策、调研综合、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等能力;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绩:指工作实绩,即对工作充满激情,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明显、贡献突出;廉:指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学:指热爱、勤奋、认真学习,学懂学通政治理论,刻苦钻研财政业务和各种专业知识,能学会用;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程序:一干部员工按照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参加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二个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三各处室单位召开年度考核会议;个人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处内同志相互评议,进行民主测评;四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由处室单位主要领导结合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考评记录等情况,由处室单位主要领导提出考核评定意见科级干部由考核办参与考核,其中:通过考核确认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应掌握在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总数的15%以内;如果处室单位优秀职数按照15%的比例不能划分为整数的,可在处室单位之间调剂整合,分年度先后轮换占用职数;五处室单位主要领导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报考核办;六处级干部在本处室述职分管厅领导参加和进行民主测评,考评完毕后,处室主要领导要向分管厅领导报告本处室处级干部述职、评议、测评等情况;分管厅领导根据平时考评记录和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情况,提出综合意见,填写考评鉴定,确定初步考核等次,其中:评定优秀等次处级干部的比例,应掌握在处级干部人数的15%以内;分层次即:处长、调研员、副处长、副调研员,按照相对应人数15%的比例优秀职数不能划分为整数的,可根据厅机关的实际情况,在处室之间调剂整合,分年度先后轮换占用职数;七考核办根据分管厅领导和处室单位主要领导填写的评定意见和考核等次进行审核,确定初步考核等次;八考核办汇总考核结果,报请考核领导小组和厅党组研究审定,填写考核备案表,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批复;九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全体干部员工,并在厅局域网上进行公布;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办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十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第五章年度考核的时间、标准及其等次第十五条年度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于每年年末开始,次年年初结束;第十六条年度考核标准,以考核对象所承担工作应具备的素质、能力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等作为依据,重点是工作实绩;第十七条考核等次:一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二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公勤人员考核等次比照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第十八条等次标准:一优秀: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表现出色,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着,贡献突出;二称职合格: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能达到任职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主动性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应付学习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四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达到现任职务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要求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况的,年度考核一般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无故不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培训、学习、教育活动,或常有迟到、早退、旷课、违反纪律现象;二当年病假超过两个月,事假超过一个月;三无故不参加上级机关和厅内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常有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现象;第六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干部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第二十一条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资格;对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记功三等功由厅党组审核或嘉奖由厅党组授权厅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规定如下:一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干部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提高对应的工资标准;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者,以本人当年十二月份的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三干部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四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合格的干部中产生;五记三等功和嘉奖者,在称职合格等次中产生;第二十二条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二取消一次性年终奖金;三可根据情况安排离岗学习培训;四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次年,经过年度考核,仍不能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十三条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取消一次性年终奖金;二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三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凡以前制定的干部考核制度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如与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不符的,一律按新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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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激励机制, 切实做好公司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确保自身工作目标的推进以及本部门(中心)的工作目标完成进度、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性原则: “通过基于战略导向的关键业绩指标设计, 将公司的战略性目标、任务、分解与落实到责任部门与岗位, 引导部门目标和绩效与公司战略和发展目标一致。
(二)客观性原则: 以客观事实和量化数据进行评价与考核(对于无法获得量化数据的定性指标, 通过建立定性指标评价标准), 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估绩效成绩, 尽量降低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三)公开性原则: 让被考核者了解考核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 提高考核的透明度,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四)开放沟通原则: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及时有效沟通, 解决被考核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考核结果要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 以便被考核者了解、改进和提高。
(五)发展性原则: 考核的目的不在于惩罚、扣分或者扣钱, 而是为了促进领导干部团队的建设、为了管理的提升和公司目标的实现。
(六)应用性原则:考核结果沟通完成后, 需要提出相应的绩效改进、员工培训、轮岗、晋升、降低薪档的处理办法, 发现其他管理问题的, 必须及时提出相关问题和处理建议。
(七)过程性原则:强化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绩效考核的各环节均需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条: 绩效管理过程(一)绩效管理包括绩效指标制定与分解、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与改进、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五个环节(见图1)。
1.绩效指标制定与分解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年度工作落实到每部门(中心), 形成各绩效考核指标, 各被考核人据此分解年度绩效目标并制定出相应工作计划。
2.绩效实施与管理考核期开始后, 被考核人根据制定的绩效指标开展工作。
在绩效实施期间, 人力资源部、目标计划科进行加强过程监控,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505df05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61.png)
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级含以上管理干部。
二、考核方式㈠总裁助理实行年薪制考核,绩效年薪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㈡部门正副职实行年度总收入考核,年度浮动收入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考核周期实行季度考核制,4月、7月、10月、12月各1次, 12月考核为年度业绩回顾,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业绩考核成绩。
五、考核指标部门级(含)以上管理干部年度考核指标由财务类指标、管理类KPI指标及素质评估指标三部分构成,权重分配根据任职情况确定,具体如下:㈠财务类指标财务类指标考核得分与公司总收入、考核利润及融资任务完成率挂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财务类指标考核得分=(总收入完成率×50%+利润完成率×25%+融资任务完成率×25%)×100财务类指标最终考核得分上限为100分。
㈡管理类KPI指标1. 管理类KPI指标以各部门年度大项工作为依据制定,按照考核关系由考核者根据被考核者各指标项季度进展情况及年度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和年度评分。
2. 管理类KPI指标考核得分=∑各管理类KPI指标项考核得分;3. 管理类KPI指标绩效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由考核者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各项指标的考核等级及考核评分,考核等级与考核分数对应关系如下:㈢素质评估指标1. 素质评估指标包括:自律性、团队协作、责任心、领导力、计划与执行力、分析决策能力、授权/控制能力、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详见附件3);2. 实施5分制评估(每项指标总分均为5分),“1-5分”定义如下:5分:非常优秀,无可挑剔;4分:很好,令人满意;3分:尚可,基本符合要求;2分:不太好,令人不满;1分:很差,令人非常失望。
㈣弹性指标1. 弹性指标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12月考核得分为年度弹性指标总得分。
2. 考核指标分为加分项和减分项,相关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3. 对于同一事项符合多个绩效加减分项条件的,取其最高值,季度及年度累计加、减分上限为10分。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3bd2163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ee.png)
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与原则干部考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旨在评估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干部选拔、晋升提供依据,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干部考核的目的在于激励干部积极进取,促使其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绩效。
同时,干部考核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1. 公正公平原则:干部考核应当公正公平,不偏袒、不歧视,遵循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干部的权益。
2. 透明公开原则:干部考核的标准、流程和结果应当向干部公开透明,确保干部可以了解和参与到考核中。
3. 领导负责原则:干部考核需要由上级领导负责,确保考核过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 绩效导向原则:干部考核应当以工作绩效为导向,注重考核干部在岗位上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干部考核的内容应当全面、科学,既包括干部的工作表现,也包括干部的素质能力。
考核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使干部能够根据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提高。
1. 工作表现: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等。
通过考核可以评价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
2. 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通过考核可以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三、考核流程和方法干部考核应当有规范的流程和科学的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 考核准备:确定考核的时间、范围、对象和标准,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原则。
2. 考核实施:组织考核工作,采集干部的工作资料和相关数据,开展面对面的访谈和评议,以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3. 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评估和打分,形成评估报告。
4.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干部,明确优点和不足,并提出发展建议。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干部考核的结果应当及时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的决策中,为干部的发展提供方向和引导。
1. 干部选拔:根据干部的考核结果,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合适的人选,推动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8fe3fd652ea551811a687bd.png)
《医院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一、中层干部的任职期限:2年。
二、中层干部的任命:由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院长任命。
三、中层干部的产生方式:(一)竞聘上岗。
(二)群众推荐。
(三)自荐。
四、中层干部的职责:(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医院的管理规定及诊疗操作规范。
(二)执行医院的决定和规章制度。
(三)以发展的观念统领全科工作,注重人才的培养,打造名医、名科,统筹协调科室内的全面发展,又注重突出特色。
(四)注重抓好科室的两个效益的增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体现在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观念持续转变、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全科同志团结干事。
(五)组织好交班会、术前讨论会、疑难病例讨论会、死亡病例讨论会及科室例会。
五、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考察:由院务委员会进行组织,科室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每半年进行一次,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临床科室、行政后勤科室二类制订具体考核细则。
在考核中应严格区别打击报复行为与不履职、职工反响大的行为,鼓励认真干事、认真管理。
对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人打击报复等作风不正行为,查实一例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一例。
考核力争做到公开、透明。
六、奖惩:科室主任、护士长津贴的计算方法按科室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00元/人;10人以下的科室主任津贴为每年3000元。
每半年考核一次,就发放一半的科主任护士长津贴。
考核为优秀的全额发放考核期内科主任、护士长津贴,并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考核合格的,足额发放考核期内的津贴;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考核期内的津贴,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调离现工作岗位或免去其科主任或护士长职务。
附件:1.《医院中层干部评分办法(临床科室)》。
2.《医院中层干部评分办法(行政后勤科室)》。
第二篇: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医院的中坚力量,是医院人才与干部建设的关健环节,本办法涉及到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业务科室正副主任及各学(班)组组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或组长(3人以下)。
干部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干部考核奖惩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f557b34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2.png)
干部考核奖惩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激励干部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廉洁奉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体单位名称]各级干部。
3. 考核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
(4)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1. 德(1)政治品德: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3)社会公德: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
2. 能(1)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和管理团队。
(2)业务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创新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
(4)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意识,能够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3. 勤(1)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4. 绩(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目标。
(2)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失误。
(3)工作效率:工作效率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效益:工作成果对单位的发展和效益有积极贡献。
5. 廉(1)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
(2)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三、考核方法1. 平时考核(1)建立干部日常工作台账,记录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a4d5455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d6.png)
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调动和保护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力度,切实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构建科学规范、奖惩合理、充满活力的村“两委”干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两委”干部,是指全区各行政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相关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严格选拔任用。
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采取“两推一选”或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选举产生。
要发扬民主,拓宽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外出返乡人员中选拔村“两委”干部。
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可按程序调整任命。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从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优秀干部中向扶贫开发重点村、软弱涣散村、矛盾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
第五条注重后备干部培养。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重视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储备,制定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采取结对帮带、定期培训、跟踪培养等方式做好培养工作。
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定。
村主要干部后备人选,一般应从村“两委”班子成员或村组干部中产生。
第六条强化教育培训。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区委负责培训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集中轮训一遍,乡镇(街道)党(工)委也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级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