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费⽤税前扣除的两⼤条件和基本原则
(⼀)费⽤税前扣除的两⼤条件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的与取得收⼊有关的、合理的⽀出,包括成本、费⽤、税⾦、损失和其他⽀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条所称有关的⽀出,是指与取得收⼊直接相关的⽀出;所称合理的⽀出,是指符合⽣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出。
”
费⽤要在税前进⾏扣除必须具备两⼤条件:第⼀,发⽣的费⽤与企业的⽣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要有合法的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类,⼀是税务发票;⼆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制凭证。
各类凭证都有各⾃的使⽤范围,不可相互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
1、资⾦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银⾏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和付款⼈和⾦额必须⼀致;
2、必须有真实交易的⾏为;
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三)费⽤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1、权责发⽣制原则;
2、可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扣除的:合理的⼯资、薪⾦⽀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五险⼀⾦;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补充养⽼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特殊⼯种职⼯的⼈⾝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企业拨缴的⼯会经费2%;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等。
⼆、不征税收⼊⽤于⽀出发⽣的费⽤扣除问题
企业的不征税收⼊⽤于⽀出所形成的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于⽀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法知识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特殊规定
税法知识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特殊规定允许税前扣除及扣除凭证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首要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确属已经实际发生。
要求支出是真实发生的,证明支出发生的凭据是真实有效的。
在真实性原则中又蕴含着合法性原则,扣除项目和可扣除金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暂循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各类扣除凭证应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各类凭证特别是发票,其来源、形式等都要符合税收法规规定。
2.相关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有关支出,应与取得的收入直接相关,即企业所实际发生的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支出。
3.合理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必须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其计算和分配的方法应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4.确定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或有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各项支出的支付时间可由企业决定,但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能够可靠地计量而不是估计、可能的支出。
5.受益期原则,即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除税法有特殊规定外,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6.权责发生制原则,这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一般性原则。
也是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除税收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外,税前扣除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均应遵循此项原则。
同时还应辅之配比性原则,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从而正确确认损益。
税前扣除的有效扣除凭证之具体种类税前扣除凭证可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根据应否缴纳增值税,外部凭证可分为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才能做到合理合法节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0项扣除标准一、业务招待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四、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初稿)注:绿色标注为国税修改意见。
红色兰色标注为各方争议讨论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条除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原则:(建议不写“同时符合”,因为对某项扣除,无法满足每个扣除原则。
且84号文件的原则也不是每一项扣除都同时符合的)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
2、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属于当期的各项支出,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的扣除项目;不属于当期的各项支出,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扣除项目。
3、相关性原则。
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相关。
4、确定性原则。
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
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应当是必要和正常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6、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划分原则。
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7、配比原则。
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将发生的各项支出在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之间准确核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无限额,但要求“合理”。
政策依据:□《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两个税收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的加计扣除,即在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再按其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使用下岗职工的,可按年人均4000元依次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冀地税函〔2009〕9号--《河北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已提取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欠发工资在次年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的,准予做为当年工资进行扣除。
超过汇算清缴期限的,按下年实发工资进行税务处理。
例:某酒店10月份向职工发放下列支出:(1)基本工资(2)提成工资(3)奖金(4)加班补贴(5)生活困难补助(6)五险一金(7)工作服冬装(8)交通补贴(9)通讯补贴(10)取暖补贴(11)工伤医疗费(12)旅游费(13)差旅费补贴(14)员工会餐支出(15)过节费(16)发放月饼食用油等过节福利请指出:哪些属于税法上的计算福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内容,哪些属于税法上的福利费支出内容,哪些属于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答案:工资总额包括(1)(2)(3)(4);福利费包括(5)(8)(9)(10)(11)(14),其余不得列在福利费中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最新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大类:
一、生产经营成本
二、费用
三、税金
四、损失
五、其他支出
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项目
规定(标准)
依据
概括性规定:
生产、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经营 耗费。
条例》第二十九条
成本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
支 出 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条例》第三十三条
二、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原则,即收入和成本费用确认均遵循的 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实际发生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相关性原则——直接相关(《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合理性原则——符合营业常规、必要、正常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不得重复扣除原则——有例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历史成本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纳税调整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2年15号)“八、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 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 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或企业所得额计算并向政府缴纳的一种税费。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和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以减少纳税额。
本文将对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特定支出或费用。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基本生活费扣除: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个人可按月扣除一定金额的基本生活费用。
这一扣除项目旨在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 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新规定,个人可以选择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赡养子女、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的扣除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 其他扣除项目:个人还可以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其他一些扣除项目。
比如继续教育费用、子女教育费用、扶贫捐赠等。
这些扣除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与个人所得税不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主要是针对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的特定支出或费用。
主要的税前扣除项目如下:1. 成本费用扣除: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合理成本、费用。
比如原材料费用、劳动力成本、租金、利息等。
2. 投资支出奖励:国家对于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扶持新兴产业等有一定的政策支持。
企业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投资支出奖励的税前扣除。
3.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我国允许企业将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一政策旨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
三、扣除标准的确定为了确定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我国税法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税收政策等因素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规定。
其中,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一般会根据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进行相应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相关规定
税政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
第一 部分
资产 损失 税前 扣除
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 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 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 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1】第25号
四、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若 干问题的公告 大连市地税局公告【2011】2号
一、资产的定义: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用于经营管 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 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间 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 资产,以及债券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删去了与应税收入有关的)
专项申报: 除上述以外的损失以及企业无法准确判断是否 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以前年度发生的损失未能 在当年税前扣除的。
五、申报地点
(一)一般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二)汇总纳税企业
1、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各自向当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 报总机构;
2、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 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 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除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
务),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三)工资薪金外的应付职工薪酬不允许加计扣除 (四)临时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不允许加计扣除 (五)不属于专门或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公告(2018)28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12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9项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
4.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所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需要依法缴纳所得税。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一些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额。
下面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的介绍。
一、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成本是企业发生的直接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原材料、用工、能源消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费用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并能提供真实的凭证和票据。
二、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自然灾害、盗窃、抢劫或其他不可预见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
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将这部分损失进行扣除。
但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保险赔偿凭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等。
三、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人员的薪酬、实验设备的采购等。
在税前扣除方面,研发费用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地区和行业来确定。
一般来说,符合相关规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和就业困难人员再教育费用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促进就业,企业需要进行职工教育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再教育工作。
企业可以将这部分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不过,企业需要确保这些费用的合理性,并能提供相关的凭证和证明。
五、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支出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进行相关支出。
这些支出可以包括废水处理设备的维护、节能设备的采购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部分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六、农、林、牧、渔业所得在农、林、牧、渔业经营中获得的所得,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和证明,确保所得的合法性。
七、其他经费和费用除了以上列举的扣除项目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企业还可以扣除一些其他的经费和费用,如境外务工人员的工资、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等。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五项基本原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五项基本原则一、税法独立原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独立于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这一规定简称税法独立原则。
这一原则在税前扣除中的适用产生了税会差异,如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支出、业务招待费、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涉税事项均会产生税会差异,企业这些涉税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为了协调税会差异,国家税务总局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税法独立原则的适用标准,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函〔2010〕148号文件和15号公告第八条的规定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的补充解释。
主要体现出以下两点内容:税收政策稽查1.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致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致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税法规定了低限标准,企业的会计处理不低于此标准属于符合税法规定;二是税法规定了高限标准,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不高于此标准属于符合税法规定。
2.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仍应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解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解析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一定税率对其所得利润进行纳税的一种税种。
为了适度减轻企业的税负,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项目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详细解析。
一、广告费用广告费用是企业为了宣传和推广自身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属于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广告费用可以包括市场调研费用、广告设计制作费用、媒体投放费用等。
二、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是企业为了改进产品、开发新产品或提高生产技术而发生的费用。
对于某些具有科研开发功能的企业,研发费用是其重要的经营成本之一。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研发费用可以包括人员工资、实验设备购置费用、科研耗材费用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了培训和提高职工素质而发生的费用,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员工综合素质非常重要。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包括培训课程费用、培训师资费用、培训场地费用等。
四、捐赠支出企业在社会责任感的推动下,常常会进行一些公益捐赠活动,以回报社会。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捐赠支出可以包括对慈善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艺术机构等的捐赠。
五、技术转让费用技术转让费用是企业将自身拥有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并取得报酬的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技术转让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六、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发生的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购买的安全防护设备、员工的体检费用、职业病防治费用等。
在以上税前扣除项目中,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合理利用这些项目进行税前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企业所得税由我省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税前扣除凭证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企业支出发生并据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凭证。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确属已经发生。
真实性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首要原则。
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来源、形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性是指凭证能充分反映企业发生的支出符合税法规定。
第五条企业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单独用以税前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支付单据等其他凭证,以证明其支出的真实、合法。
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第七条汇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取得而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应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企业无法取得合法凭证,但有确凿证据证明业务支出真实且取得收入方相关收入已入账的,可予以税前扣除。
第八条税务机关要将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类凭证和附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核。
第九条根据取得来源,税前扣除凭证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
根据应否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外部凭证分为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
第十条应税项目是指企业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时,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
企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时,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发票管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发票应按规定进行填写,列明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的具体名称、数量及金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资薪⾦的扣除。
保险扣除。
企业经营期间发⽣的合理的借款费⽤可以扣除。
企业三项费⽤的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和标准是什么?1、、薪⾦⽀出企业发⽣的合理的⼯资、薪⾦⽀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福利费、⼯会经费、职⼯教育经费企业发⽣的职⼯福利费、⼯会经费、职⼯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会经费,根据《⼯会经费拨缴款专⽤收据》在不超过⼯资薪⾦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费(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缴纳的“”,即基本费、基本费、费、费、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付的补充养⽼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发⽣的利息费⽤,按下列规定扣除:(1)⾮⾦融企业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出、⾦融企业的各项利息⽀出可据实扣除。
(2)⾮⾦融企业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出,不超过按照⾦融企业同期同类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借款费⽤。
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发⽣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准予扣除。
6、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民币时产⽣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的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按照发⽣额的60%扣除,但最⾼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的5‰。
8、⼴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的符合条件的⼴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摘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凭证管理
摘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凭证管
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是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进行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摘要:
1. 税前扣除原则: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2. 扣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费、研发费用、业务招待费、捐赠支出等。
3. 扣除标准:各项成本和费用的扣除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和比例。
4. 凭证管理:企业应妥善保管所有与税前扣除相关的凭证和文件,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5. 凭证要求:所有扣除凭证应真实、合法、有效,且与经济业务直接相关。
6. 扣除时效:企业应在规定的纳税年度内进行税前扣除,逾期不得补扣。
7. 税务审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的税前扣除进行审计,企业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8. 违规处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将责令企业补缴
税款,并可能处以罚款。
9. 税收筹划:企业应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合理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10. 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务管理,提高税前扣除的准确性和效率。
通过遵循这些管理办法,企业可以确保其税务申报的合规性,同时合理利用税法规定,优化税务成本。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必须是合理、真实、合法的。
企业应当依法正常经营,所扣除的费用必须与企业经营活动有直接关联,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及时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应当在扣除时机到来时及时进行申报,不得拖延或延迟。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申报相关支出和损失,否则将被视为逾期申报或漏报,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罚款或处罚。
3.实质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得通过虚构、捏造或变相转移利润的方式来进行扣除。
企业应当按照事实和真实的情况来申报相关的支出和损失,不能以欺诈、虚构等手段进行税前扣除。
4.限额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规定的限额。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限额进行税前扣除,超出限额部分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和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经营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生产经营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工资、租金、保险费、运输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2.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主要是指企业因借款、租赁或特许经营等而支付的相应费用。
3.投资亏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投资亏损是指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债权等所造成的亏损。
4.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是指企业因购买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支付的费用,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扣除。
5.捐赠和慈善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和慈善支出包括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和慈善行为所支付的费用。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和主要内容,企业应当根据税法和相关规定来进行申报和操作,确保合理合法地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相关支出和损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税务纠纷和风险。
企业发生车辆相关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三、企业租入的车辆,负担了该车辆的保险费和车船税,那么这部 分保险费及车船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租入的车辆,车辆的所有人不是企业,租入车辆对应的保险费、 车船税应由车辆的所有人负担,企业不能税前扣除。
二、企业承租固定资产(房屋、汽车等),发生的租金应如何在企 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据 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 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 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四、单位名下没有车辆,向租车公司租赁车辆使用,取得租赁费发 票,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产生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并取得油费发票和过 路过桥费的发票,企业想要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样证明,才能证 明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的支出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 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使用 租赁的车辆过程中发生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支出,提 供发票等合法有效的凭据,可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车辆相关支出在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租入的车辆可以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 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缴纳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各项支出和成本的标准。
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一、税前扣除标准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包括各项支出和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2. 合理的管理费用,包括人力资源、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3. 合理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4. 合理的税前捐赠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公益事业支出等;5. 合理的税前亏损结转,包括以前年度亏损结转、本年度亏损结转等。
二、税前扣除标准的重要性。
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同时,税前扣除标准的合理性也是税收征收工作的重要保障,可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原则。
确定税前扣除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合理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各项支出和成本的标准,不得存在虚增或虚报的情况。
2. 公平性原则。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公平对待各类企业,不得存在歧视性的规定,保障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
3. 税收调节原则。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税收调节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四、税前扣除标准的调整。
税前扣除标准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在调整税前扣除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支出和成本的标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五、结语。
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重要依据,合理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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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规定
税前扣除原则: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文件,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项目摘录如下:
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企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