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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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0.11.03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5号
•【施行日期】2011.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5号)
现批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006-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原《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工业厂房建设详细规范标准_厂房建设

工业厂房建设详细规范标准_厂房建设

规范化建设厂房,就是后期进行安全生产、生命财产最重要得保障,故厂房建筑得建设者一定要以严谨负责得态度对待。

下面中工招商网具体向大家介绍: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得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与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得钢筋混凝土结构与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得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得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得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得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与新材料得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得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得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得基础上,厂房得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与多跨厂房中得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得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得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得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得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得平面与竖向协调模数得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得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得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得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得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得长度、宽度与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得面应为该构件得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得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与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得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得多层厂房,梁与柱得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与纵向为铰接或刚接得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得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得无檩结构方案。

厂房模数单层厂房

厂房模数单层厂房

厂房模数单层厂房4单层厂房4.1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的跨度、柱距和高度4.1.1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的跨度小于或等于18m时,应采用扩大模数30M数列;大于18m时,宜采用扩大模数60M数列(图4.1.1)。

图4.1.1跨度和柱距示意图4.1.2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的柱距,应采用扩大模数60M数列(图4.1.1)。

4.1.3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自室内地面至柱顶的高度,应采用扩大模数3M数列[图4.1.3(a)]。

有起重机的厂房,自室内地面至支承起重机梁的牛腿面的高度亦应采用扩大模数3M数列[图4.1.3(b)];当自室内地面至支承起重机梁的牛腿面的高度大于7.2m时,宜采用扩大模数6M数列。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自室内地面至柱底面的高度,宜采用模数化尺寸。

图4.1.3高度示意图4.1.4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山墙处抗风柱的柱距,宜采用扩大模数15M数列(图4.1.1)。

4.2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主要构件的定位4.2.1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变形缝处的柱和端部柱以外,柱的中心线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横向变形缝处柱应采用双柱及两条横向定位轴线,柱的中心线均应自定位轴线向两侧各移600mm,两条横向定位轴线间所需缝的宽度[图4.2.1(a)]宜结合个体设计确定;2山墙内缘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且端部柱的中心线应自横向定位轴线向内移600mm[图4.2.1(b)]。

图4.2.1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4.2.2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墙、边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边柱外缘和墙内缘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图4.2.2(a)];2在有起重机梁的厂房中,当需满足起重机起重量、柱距或构造要求时,边柱外缘和纵向定位轴线间可加设联系尺寸[图4.2.2(b)],联系尺寸应采用3M数列,但墙体结构为砌体时,联系尺寸可采用1/2M数列。

图4.2.2墙、边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4.2.3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中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等高厂房的中柱,宜设置单柱和一条纵向定位轴线,柱的中心线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图4.2.3-1(a)];2等高厂房的中柱,当相邻跨内需设插入距时,中柱可采用单柱及两条纵向定位轴线,插入距应符合3M,柱中心线宜与插入距中心线相重合[图4.2.3-1(b)];3高低跨处采用单柱时,高跨上柱外缘与封墙内缘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图4.2.3-2(a)];当上柱外缘与纵向定位轴线不能重合时,应采用两条纵向定位轴线,插入距应与联系尺寸相同[图4.2.3-2(b)],也可等于墙体厚度[图4.2.3-2(c)]或等于墙体厚度加联系尺寸[图4.2.3-2(d)];4当高低跨处采用双柱时,应采用两条纵向定位轴线,并应设插入距,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可按边柱的有关规定确定(图4.2.3-3)。

(完整版)工业厂房规范

(完整版)工业厂房规范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 1.0.2 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 1.0.3 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 1.0.4 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 1.0.5 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 1.0.6 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 2.0.1 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 2.0.3 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 2.0.4 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 2.0.5 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 2.0.6 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 2.0.7 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 2.0.8 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第2.0.9条多层厂房的屋盖和楼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次梁结构方案。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工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是指在工厂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模数是指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中,特定部件的型号,标准,尺寸和形状的基本参数数量,是建筑的基本参数之一。

工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主要包括:模数参照、模数计算、模数延伸、模数改正及模数管理等。

首先,应从模数参照出发,参考各地区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工厂房建筑的模数参考;其次,建筑模数的计算,是通过基础计算,推算出合理的模数参数;第三,在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中,对运用到的模数进行延伸,以保证更加完善协调;第四,当出现建筑模数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进行改正;最后,工厂房建筑模数应经常进行管理,以确保工厂环境安全更加优化。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基本规定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基本规定

中文词条名: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基本规定
英文词条名:
1 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2 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3 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4 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5 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6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7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8 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9 多层厂房的屋盖和楼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次梁结构方案。

10 屋架或屋面梁的荷载参数可采用2.0、2.5、3.0、3.5、4.0、4.5、5.0、5.5、和6.0KN/㎡。

注:上述荷载参数中不包括屋架或屋面梁的自重、支撑重量、天窗重量及悬挂吊车荷载。

11 厂房建筑结构上的风荷载宜采用基本风压值0.
35、0.50和0.70KN/㎡。

12 厂房屋面坡度宜采用1∶5、1∶10、1∶50和1∶100。

单层厂房的结构组成及布置

单层厂房的结构组成及布置

承重结构。厂房承受
的竖向荷载及横向水 平荷载(水平风力,地
震水
由连系梁、吊车梁、纵向柱列、柱间支撑和
基础等构件组成的纵向平面骨架。作用是保 纵向排架 结 构 证厂房结构的纵向稳定性和刚度,承受吊车 纵向水平荷载、纵向水平地震作用、温度应 力以及作用在山墙及天窗架端壁并通过屋盖 结构传来的纵向风荷载等。
载,并将其传给排架柱。
2)屋架
天沟板:屋面排水并承受屋面积水及天沟板上的 构造层自重、施工荷载等,并将它们传给屋架。 屋面排水分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有组织排 水一般是把雨水集到天沟内再由雨水管排下,集
聚雨水的沟就被称为天沟。
3)天沟板
天窗架:形成天窗以便于采光和通风,承受其
上屋面板传来的荷载及天窗上的风荷载等,并将
定,将风荷载传给排架结构。
柱间支撑加强厂房的纵向刚度和稳定性,承受并
传递纵向水平荷载至排架柱或基础。
11)天窗架垂直支撑
12)屋架下弦横向支撑 13)屋架垂直支撑 14)柱间支撑
位于厂房的四周,包括纵墙、横墙(山墙)、 围护 抗风柱、连系梁、基础梁等构件。这些构件 —— 所承受的荷载,主要是墙体和构件的自重以 结构 及作用在墙面上的风荷载。
给屋盖结构和基础。
7)抗风柱
抗风柱一般与基础 刚接,与屋架上弦铰 接;当屋架设有下弦 横向水平支撑时,也 可与下弦铰接或同时 与上、下弦铰接。抗 风柱与屋架之间一般 采用竖向可以移动、
水平方向又有较大刚 度的弹簧板连接;如 厂房沉降量较大时, 宜采用槽形孔螺栓连 接。
抗风柱与屋架上、下弦连接构造
构成:沿厂房跨度方向用交 叉角钢、直腹杆和屋架下弦杆 构成的水平桁架 。 作用:将山墙风荷载及纵向 水平荷载传至纵向柱列;防止 屋架下弦侧向振动。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等 增加了防震缝的设置 外墙墙板和砌块的使用及主要构件的
定位等有关规定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
见和资料寄交我部第二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石桥路 以便修订时
参考
机械工业部 与月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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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章 单层厂房
三 屋架或屋面梁的两端底面宜与柱顶标高相重合 当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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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架或托架梁时 其两端底面宜与托架或托架梁的顶面标高相重


条 托架或托架梁的定位 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托架或托架梁的纵向中心线应与纵向定位轴线平行 在
边 柱处其纵向中心线应自纵向定位轴线向内移

在中柱处 其纵向中心线应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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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围护结构为砌体时 联系尺寸可采用
及其整数倍数
ae t ai
ai=ae+t
(a)
t
ae
ac
ai ai=ae+ac+t
(b)
(c)
ai ai=ae
ae ac ai ai=ae+ac
(b)

高低跨处双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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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轴线 插入距与联系尺寸相同 图
或等于墙体厚


或等于封墙厚度加联系尺寸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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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ai=ac
(a)
(b)
ai=t (c)

下列有关建筑模数的概念

下列有关建筑模数的概念

下列有关建筑模数的概念
建筑模数(construction module)在建筑设计中是为了实现建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互换性,统一选定的协调建筑尺度的增值单位。

建筑模数是指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也是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建筑组合件等各部门进行尺度协调的基础,其目的是使构配件安装吻合,并有互换性。

具体来说,建筑模数包括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

基本模数的数值应为100mm,其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

水平扩大模数基数为2M、3M、6M、12M等。

分模数基数为1/10M、1/5M、1/2M等。

竖向扩大
模数基数为3M、6M、12M等。

我国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必须遵循《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如需更多信息,可以查阅建筑专业相关书籍或咨询建筑师。

单层厂房的结构组成及布置

单层厂房的结构组成及布置

2、变形缝的设置
➢ 厂房的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
① 伸缩缝
• 由于材料的热胀冷缩性质,致使厂房随温度变化而 产生变形,且厂房平面尺寸越大,积累变形越大, 从而产生的结构应力也越大,有可能导致结构开裂 或破坏。
➢为避免这种不利影响,可将厂房划分开,用减小长度的方 法来减小温度引起的变形及应力。在相邻段之间留有一定宽 度的缝隙,供膨胀变形用,这个缝即称为伸缩缝。
③ 基础
➢ 承受柱、基础梁传来的荷载,并将其传给地基。 ➢ 基础包括柱下独立基础和设备基础。柱下独立基
础承受柱和基础梁传来的荷载。设备基础承受设 备传来的荷载。
11)基础
④ 支撑系统
➢ 支撑系统包括屋盖支撑和柱间支撑。屋盖支撑又 分上弦横向水平支撑,下弦横向水平支撑,纵向 水平支撑,垂直支撑及系杆。
由小型屋面板、檩条、 有檩体系—— 屋架及屋盖支撑所组成
屋盖结构
由大型屋面板、屋架或屋面 无檩体系 —— 梁及屋盖支撑组成,有时还
包括有天窗架和托架等构件
➢ 屋架或屋面梁:与柱形成横向排架结构,承受屋 盖上的全部竖向荷载,承受其自重和板传来的活 载,并将其传给排架柱。
2)屋架
➢ 天沟板:屋面排水并承受屋面积水及天沟板上的 构造层自重、施工荷载等,并将它们传给屋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对于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 架结构,当有墙体封闭时,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为100 m,当 无墙体封闭处于露天时,缝的最大间距为70 m。
② 沉降缝
沉降缝:单层厂房结构对地基不均匀沉降有较好的 适应能力,故在一般的单层厂房中可不设沉降缝。 当厂房相邻两部分高度相差大于10m,或吊车起重量 相差悬殊,地基承载力或下卧层土质有较大差别等, 应考虑设置沉降缝。

建筑统一模数制

建筑统一模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统一模数制GBJ 2-73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实行日期:1974年3月1日通知(73)建革设字第201号根据一九七一年全国设计革命会议要求,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统一模数制》,业经有关部门会审完毕。

现批准《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七四年三月一日起开始实行。

本标准只规定《建筑统一模数制》的一般基本原则。

对于各个行业的特殊要求,由各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具体办法,并送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备案。

在实行过程中,请各单痊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给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一九七三年四月十四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1)建革函字第150号通知,由国家建委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第一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湖北建工局、陕西省建委、四川省建委、辽宁省建委、上海市建工局、北京市建工局等所属设计单位及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共同组成修订小组,对原国家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建筑统一模数制制》(标准-104-55)进行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本标准过程中,根据逐步实现建筑工业化的要求,结合我国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水平,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总结了广大群众的实践经验和吸取了近年来建筑模数理论的科研成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最后会同有关单位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标准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为了更好地统一与协调建筑中各种尺寸间的关系,以利于建筑工业化,把原标准第二章“采用建筑统一模数制的规定”修改为“模数数列”;为了既能满足适用要求,又能减少构配件规格类型,将原标准在民用建筑中平面使用2M0与竖向使用3M0的规定,修改为统一采用3M0。

工业厂房标准化设计要点分析与探讨

工业厂房标准化设计要点分析与探讨

工业厂房标准化设计要点分析与探讨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工业经济迅速壮大,标准厂房因其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提升建筑的安全性及投入资金较少而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主的青睐。

本文从标准厂房的概念及分类入手,研究了标准厂房的优势及发展历程,并总结了几点在标准厂房设计中需注意的一些问题.关键词:工业产房标准化定型化1.引言标准厂房是标准多层工业厂房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具有极为广泛的通用性。

在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机器的改装和更换不能受到建筑空间的限制,因此通用厂房是一种先进的、适合于生产工具不断改进的灵活性建筑产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当今工业建筑体量巨大、地域分布广泛、设计主体所属机构较为复杂,为我国现代化工业建筑的标准化设计带来巨大的困难。

1939年苏联开始探索工业建筑的“定型单元、定型结构和标准结构”[1],我国对苏联早期的“定型化”进行统一,引入了工业建筑标准化的设计理念。

然后,以定型化和通用性为特征的设计标准化观念主导了中国工业建筑的大规模设计与建造,但标准化的定型设计在工业厂房的实际建设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大量工业厂房设计也存在标准尺寸和用途的矛盾,用系列化与通用化的方式缩减构配件规格已成行业共识。

通过编制系列化的标准构配件设计图,促进建筑工业体系化及标准化,以工厂生产为核心,与设计标准化、施工装配化联合凸显其标准化优势。

1.厂房标准化标准厂房是指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

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缓解用地紧张矛盾,优化生产力布局,培育产业集群等,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2.1标准厂房的定义标准厂房指在具备基本的成产条件的房屋,一般为指定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配套设备齐全,并且提供研发、办公、生产等综合使用功能的厂房[2]。

2.2标准厂房的分类单层标准厂房:单层厂房是冶金、机械等车间的主要型式之一,多为钢结构厂房。

[整理]GBJ6—8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整理]GBJ6—8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关于发布《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通知计标〔1986〕1736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TJ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厂房建筑统一化基本规则》TJ6—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过调查研究,从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出发,考虑了发展的可能,仍以具有一定建筑工业化基础的地区和全国范围内需要进一步统一和提高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为主要对象,在总结了《厂房建筑统一化基本规则》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保留了原规则中行之有效的规定,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调整了章节的编排。

本标准现由总则、基本规定、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四章组成,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伸缩缝的设置,联系尺寸和插入距的具体尺寸及多层厂房边柱的定位等;增加了防震缝的设置,外墙墙板和砌块的使用及主要构件的定位等有关规定。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见和资料寄交我部第二设计研究院(杭州市石桥路),以便修订时参考。

机械工业部1986与6月基本符号M——基本模数符号ae——伸缩缝或防震缝的宽度ac——联系尺寸ai——插入距aop——吊装墙板所需的净空尺寸an——定位轴线浮动时的浮动幅度t——墙体厚度b——截面宽度h——截面高度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是对厂房建筑的一种规范性要求,它主要包括建筑模数的统一、结构模数的统一、管道模数的统一、家具模数的统一等。

建筑模数的统一是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重要内容。

在厂房建筑中,建筑模数应满足建筑结构的可靠性、稳定性、耐久性和制作的可行性等要求,同时应尽量减少模数的数量,提高建筑效率。

结构模数的统一也是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重要部分。

结构模数应满足厂房建筑的各种负荷、实际体积和制作要求,并且应尽量减少模数的数量,提高制作效率。

管道模数的统一也是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重要内容,管道模数应满足安装要求,且应尽量减少模数的数量,提高安装效率。

家具模数的统一也是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重要内容。

家具模数应满足实际体积和制作要求,且应尽量减少模数的数量,提高制作效率。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是一项重要的规范性要求,主要包括建筑模数的统一、结构模数的统一、管道模数的统一、家具模数的统一等,并且应尽量减少模数的数量,提高建筑效率。

厂房模数介绍范文

厂房模数介绍范文

厂房模数介绍范文厂房模数是指在工业生产中,使用预制的标准化构件进行组装而形成的建筑结构。

它是一种集装箱化的建筑方式,通过预先制作、模数化设计和组装等技术手段,实现建筑的快速、高效和经济建设。

首先,厂房模数具有高度的标准化。

所谓标准化就是采用统一的尺寸、设计和构件,使得不同厂房之间可以互换使用。

厂房模数的标准化设计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程效率。

其次,厂房模数具有可重复利用性。

由于厂房模数是由标准化构件组成的,所以在不同的厂房之间可以循环使用。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节约资源和成本,还可以实现厂房的快速组装和拆卸,方便灵活的调整和改变。

再次,厂房模数具有高度的工厂化生产。

厂房模数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工厂化的生产方式,通过优化流程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这种工厂化生产方式可以确保每个构件的精确度和一致性,从而保证了整个厂房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

另外,厂房模数还具有快速组装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建筑方式,厂房模数的组装速度更快。

因为每个构件都是标准化的,所以只需要简单的组装工序就可以完成建筑的搭建。

这大大缩短了建筑周期,提高了施工效率。

除此之外,厂房模数还具有可移动性。

由于构件的标准化和组装的简便性,厂房模数可以方便地进行拆卸和搬迁。

这种可移动性使得厂房模数在临时性厂房、工地办公室等场所得到广泛应用。

另外,厂房模数还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

通过优化设计和选材,可以实现厂房对各种环境和气候的适应,如防水、防火、防震等特性。

这种环境适应性保证了厂房的持久性和可靠性,使其可以适应不同的生产需求。

最后,厂房模数还具有经济性。

相对于传统建筑方式,厂房模数的建设成本更低。

一方面,标准化的构件制造可以大规模批量生产,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快速组装和易拆装的特点可以减少人力和时间成本。

这种经济性使得厂房模数成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建筑方式。

综上所述,厂房模数是一种集装箱化、标准化、可重复利用、工厂化生产的建筑方式。

它具有快速组装、可移动、环境适应和经济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

厂房模数多层厂房

厂房模数多层厂房

厂房模数多层厂房5多层厂房5.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的跨度、柱距和层高5.1.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的跨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宜采用扩大模数15M 数列,大于12m时宜采用30M数列,且宜采用6.0、7.5、9.0、10.5、12.0、15.0、18.0m(图5.1.1)。

图5.1.1跨度和柱距示意图5.1.2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的柱距,应采用扩大模数6M数列,且宜采用6.0、6.6、7.2、7.8、8.4、9.0m(图5.1.1)。

5.1.3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内廊式厂房的跨度,宜采用扩大模数6M数列,且宜采用6.0、6.6、7.2m;走廊的跨度应采用扩大模数3M数列,且宜采用2.4、2.7、3.0m(图5.1.3)。

图5.1.3内廊式厂房跨度和柱距示意图5.1.4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各层楼、地面间的层高,应采用扩大模数3M数列。

层高大于4.8m时,宜采用5.4、6.0、6.6、7.2m等数值(图5.1.4)。

图5.1.4层高示意图5.2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主要构件的定位及尺度5.2.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2.1):1柱的中心线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2横向变形缝处应采用加设插入距的双柱,并应设置两条横向定位轴线,柱的中心线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图5.2.1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5.2.2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墙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边柱的外缘在下柱截面高度范围内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尺寸a n宜为0或50mm 的整数倍数(图5.2.2);图5.2.2边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2顶层中柱的中心线应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5.2.3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普通钢结构厂房柱的竖向定位,应与层高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顶面应与柱顶标高相重合;2柱底面应与柱底标高相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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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章多层工业厂房一、主要内容:1、多层工业厂房特点、适用范围;2、多层工业厂房建筑设计初步。

二、要求及重点:了解多层厂房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了解其平、立、剖面设计方法。

三、教学方式:以建筑技术为主,利用实际工程、教具、模型。

第二十三章多层厂房简介23.1 多层厂房的特点及适用范围一、特点1、厂房占地面积小2、节约投资3、在水平和竖直两个方向组织生产工艺二、适用范围多层厂房通常用于某些生产工艺适宜垂直运输的工业企业(如制糖、造纸、面粉等工厂)和需要在不同标高作业的工业企业(如热电和化工工厂),以及生产设备和产品的体积、重量较小,适于采用多层生产的工业企业(如精密仪器、电子工业等)。

23.2 多层厂房平面设计一、平面形式1、内廊式内廊式是指多层厂房中每层的各生产工段用隔墙分隔成大小不同的房间,用内廊把它们联系起来的一种平面形式。

表现为平面上用明显的内走廊,两侧为生产工段。

适宜于各工段面积不大,生产上既需相互联系,又不互相干扰的工艺流程。

内廊式平面布置,由于有明显的内廊和隔断墙,不易形成较大的空间,对于有大空间需求和大规模生产的工艺不适宜;它还限制了平面设置的灵活性,不利于技术改造,如图23-1所示。

2、统间式(大厅式)统间式是指厂房的主要生产部分集中在一个空间内,不设分隔墙,而将辅助生产工部和交通运输部分布置在中间或两端的平面形式。

此形式包括单跨柱网、多跨柱网。

适用于生产工艺间联系密切、干扰小而又需大面积大空间的生产工段;它有较大的通用性、灵活性,适于做成通用厂房、标准厂房。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特殊工段,应考虑设置于边部或中间,结合交通统一考虑,如图23-2所示。

3、厅廊式(大宽度式)厅廊式是区别与内廊式有明显的内廊和统间式有明显的大厅的另一种空间形式。

表现为厅廊结合,大小空间结合,如双廊式、三廊式、环廊式、穿套式等均属此类形式,如图23-3所示。

主要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的恒温、恒湿、洁净、无菌等生产车间。

二、柱网布置柱网布置是平面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柱网的确立应充分考虑工艺平面布置、建筑平面形状、结构形式及材料、施工可行性以及技术、经济条件等。

柱网的选择首先应符合《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的规定,并注意到选择的先进性、合理性。

常见的柱网形式可概括为如下几种:1、对称不等跨布置对称不等跨布置是指在跨度方向沿中线对称的柱网布置形式。

内廊式也是这种形式之一,能较好的适应某种特定工艺的具体要求,提高面积利用率,但厂房构件种类过多,不利于建筑工业化,如图23-4a、c所示。

2、等跨布置这类柱网可以是两个以上连续等跨的形式,易于形成大空间,亦可用轻质隔墙分隔成小空间或改成内廊式平面。

主要适用于需要大面积布置生产工艺的厂房,如机械、仪表、电子等工业生产。

一般情况下,利用底层布置机加工、仓库和总装车间,甚至可以在底层布置起重运输设备,如图23-4b所示。

等跨式常采用的柱网尺寸是:柱距多为6.0m;跨度有6.0 m、7.5 m、9.0 m及12 m。

3、大跨度柱网这种柱网的跨度一般大于9m,中间不设柱,它为生产工艺的变革提供了灵活性。

楼层常采用桁架结构,桁架空间可作为技术夹层,用以布置各种管道和辅助用房。

4、柱距、跨度的参数选择为了使厂房建筑构配件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在《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对多层厂房跨度和柱距尺寸作了如下规定:多层厂房的跨度应采用扩大模数15M数列,宜采用6.0m、7.5m、9.0m、10.5m和12m,如图23-5所示。

厂房的柱距应采用扩大模数6M数列,宜采用6.0m、6.6m和7.2m,如图23-5所示。

内廊式厂房的跨度可采用扩大模数6M数列,宜采用6.0m、6.6m、7.2m;走廊的跨度应采用扩大模数3M数列,宜采用2.4m、2.7m和3.0m,如图23-6所示。

三、多层厂房定位轴线布置1、墙承重时定位轴线的定位小型多层厂房采用墙承重时,其定位轴线的划分相当于砖混结构定位轴线的划分,与单层厂房建筑的划分方法相一致。

横向承重墙时,横向定位轴线一般与顶层横墙的中心线相重合。

山墙顶层墙内缘与横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可按砌体块材类别,分别为半块或半块的倍数或墙厚的一半,如图23-7所示。

纵向外墙为承重砌体时,因层高和荷载的原因,多在墙体内侧设置壁柱,此时,纵向定位轴线与墙体的内缘相重合。

也可定位于砌体中半块或半块的倍数处。

纵向中间墙承重时,纵向定位轴线通过墙体中心线,一般这种情况较少,因其影响到空间的使用。

2、框架承重时定位轴线的定位1)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横向定位轴线一般与柱中心线相重合。

在山墙处定位轴线仍通过柱中心,这样可以减少构件规格品种,使山墙处横梁与其它部分一致,虽然屋面板与山墙间出现空隙,但构造上是易于处理的,如图23-8a所示。

横向伸缩缝或防震缝处采用加设插入距的双柱并设两条横向定位轴线,即双柱双轴线,柱的中心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插入距a i一般取900mm。

此处节点可采用加长板的方法处理,如图23-8b所示。

2)墙、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纵向定位轴线与顶层中柱的中心线相重合。

在边柱处,纵向定位轴线在边柱截面高度(h1)范围内浮动定位。

浮动幅度αn最好为50mm的整倍数,这与厂房柱截面的尺寸应是50mm的整倍数是一致的。

αn值可以是零,也可以是h1,当为αn零时,纵向定位轴线即定于边柱的外缘了,如图23-9所示。

3)纵横跨处定位轴线的定位厂房纵横跨处的连接,应采用双柱并设置含有伸缩缝或抗震缝的插入距。

插入距αi应包括伸缩缝或防震缝,还应包括山墙处柱宽的一半、纵向边柱浮动幅度、墙体厚度以及施工所需净空尺寸等,如图23-10所示。

四、楼梯、电梯和生活辅助用房楼、电梯作为多层厂房的交通枢纽,主要解决竖向交通运输问题。

一般情况下以楼梯解决人流交通疏数;以电梯解决物品运输。

在多层厂房建筑平面中,常常将楼、电梯集中在一起,结合生活辅助用房,形成厂房建筑的“节点”,以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技术要求。

1、布置原则及平面位置1)楼、电梯的布置原则及平面位置布置原则:楼电梯的布置原则直接影响人、物流组织以及生产、辅助工部的组合,对建筑造型、结构设计等其他技术问题也有影响。

具体布置时应遵照如下原则:应保证厂房内部生产空间的完整,尽量在满足生产运输和防火疏散的前提下,将其布置在厂房边侧或相对独立的区段之间。

正确选择参数和数量,保证人、物流通畅,尽量避免交叉。

楼、电梯应与厅结合,以免拥塞。

作为厂房的有机整体,应在平面布置合理的前提下,使楼、电梯间与生活间、生产车间的层高相协调,为创造完善的厂房建筑形象服务。

2)平面位置在工程实践中,楼梯、电梯在厂房平面中大致有四种位置。

一是在厂房的端部;给生产工艺布置较大的灵活性,不影响厂房的建筑结构,建筑造型易于处理,适于不太长的厂房平面。

二是布置在厂房内部;交通枢纽部分不靠外墙,这样可在连续多跨的情况下,保证建筑的刚度和生产部分的采光通风,该布置因无直接对外出口,交通疏散不利。

三是在外纵墙外侧布置;包括有连接体的独立式布置,它使整个厂房生产部分开敞、灵活,结构简单,楼、电梯位置适中。

四是设置于厂房纵墙内侧,虽对厂房生产工艺有一定影响,但对结构整体刚度有利,也能适应内廊式平面。

如图23-11所示。

2、生活间的布置原则与平面位置1)布置原则:尽量与楼、电梯组合在一起;结合具体情况确定集中与分散布置;应与厂区、厂房的人流路线相协调、与人身净化程序相一致;不影响生产工艺布置的灵活性。

2)平面布置:①布置在厂房内部。

可位于端部、中部、角部及侧面。

布置在厂房内的优点是与厂房主体结构型式统一、构件类型少、构造简单、施工方便,但生活间所需空间的楼面荷载与生产车间不一致,造成空间使用上的浪费。

当把生活间楼面荷载设计成与生产车间一致时,可以增加空间使用的灵活性,即工艺变更时可以移走生活间,改其为生产用房,如图23-12所示。

②生活间贴建于厂房外墙或独立式布置,独立结构,自成体系,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层高,节约空间。

通常可按生活间与车间层高之比为1:2、3:4、2:3等比例关系进行错层布置,但厂房结构和施工也将会复杂些,如图23-13所示。

③布置在厂房不同区段的连接处。

通过生活间连接厂房相对独立的各个生产单元,便于组织大规模生产的厂区,平面布局与整体造型严谨而生动。

生活间的结构型式可与生产车间一致,也可按不同层高设计,自成结构体系,如图23-14所示。

2、平面组合楼、电梯与生活辅助部分的平面组合,是平面上的相互位置关系问题,它影响着整栋建筑的人、物流组织。

电梯一般用于运送物品,楼梯用于人流交通疏散,生活间实际包含了除生活用房外,也包含了一定的生产所需用房。

图23-15为楼、电梯组合、图23-16楼梯与生活间组合实例。

23.3 多层厂房剖面设计一、厂房层数的确定多层厂房的层数确定是一个综合性问题。

1、生产工艺对层数的影响多层厂房层数的确定要从生产工艺流程方面考虑。

2、建设场地对层数的影响多层厂房建于市区时,由于场地在城市中所处位置的关系,其层数应考虑整个城市街区的环境效果,考虑与相邻建筑的统一,还应考虑与厂区内部建筑的协调关系。

3、技术经济问题对层数的影响厂房层数的多少与造价有直接关系。

层数增加会导致结构用材量增加、技术难度增大,建造周期长,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单位面积造价。

从近年来多层厂房的发展看,指定生产某种产品的厂房仍为4~5层,出租厂房则有向更多层发展的趋势。

国外有向高层发展的立体厂房。

二、厂房层高与宽度的确定1、生产工艺布置和设备尺寸与排列方式;2、充分考虑到采光通风的影响;3、从经济角度看,层高和单位面积造价成正比。

规范中规定,一幢厂房的层高不宜超过两种。

厂房的宽度也是设计中应控制的参数,它一般由不同的跨度和跨数组成。

多层厂房的宽度主要考虑工业和设备布置,同时它与层高是密切相关的。

多层厂房建筑宽度为9~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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