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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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部分类别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意见表

建筑业部分类别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意见表

建筑业部分类别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意见表(未参加企业50家)
序 号
企业名称
资质级别 市政公用/叁级 市政公用/叁级 市政公用/叁级 市政公用/叁级 市政公用/叁级 市政公用/叁级 外墙外保温/叁级 外墙外保温/叁级 外墙外保温/叁级 消防设施/暂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叁级 装饰装修一体化/叁 级
注册 最高工程 代表工 注册 职称 技术负 财务负 办公 机械设 资本 结算收入 程业绩 人员 人员 责人 责人 场所 备发票
核查意见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注册 最高工程 代表工 注册 职称 技术负 财务负 办公 机械设 资本 结算收入 程业绩 人员 人员 责人 责人 场所 备发票
核查意见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未提供相应资料 不符合资质条件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管〔2009〕628号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过渡,经委办公会审议,现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2.《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内附文件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附件: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建筑业企业履约能力和诚信建设,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过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资质条件、市场行为进行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对本市建筑业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的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

本市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和电力等各专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专业管理部门) 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相关专业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

第二章核查的启动第五条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或专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核查部门)可以启动动态核查:(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平台积分达到20分的;(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三)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五)建筑业企业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六)核查部门认为需要启动动态核查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核查部门应当聘请1至2名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专家参与。

专家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检查)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是否在有效期
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
资质标准值
核查认定值
核查情况
□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
技术负责人
姓 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质标准值
核查认定值
□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
执业资格
及职称
年限
执业资格
及职称
年限
企业自查
达标□,不达标□
企业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检查
达标□,不达标□
检查组组长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业绩核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业绩核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业绩核查表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企业地址:
经营范围:
二、资质核准情况
1. 综合资质核准情况:
资质类别及等级核准文号有效期至备注
---------------------------------------------
[填写资质信息]
2. 分项资质核准情况:
分项资质核准文号有效期至备注
-------------------------------------------
[填写资质信息]
三、业绩核查
1. 核查对象:[填写核查对象名称]
2. 核查内容:
[填写核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工程类型与等级、建设地点、竣工时间等]
3. 核查结果:
[填写核查结果,包括工程成果、质量情况、安全生产等方面评价]
备注:
请注意:
- 在填写资质核准情况和业绩核查表时,请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 所有资质核准文号和有效期至均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核查结果应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业绩情况和施工质量。

- 本核查表仅供参考,并不作为评定企业资质和信誉的唯一依据。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单项业绩核查表(施工、一体化)模板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单项业绩核查表(施工、一体化)模板
2.“需核查内容”中应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3.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栏中选择"是";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选择“否”。 4.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须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 体指标。
11

中标通知书发布机构(或施工许可管理部门) 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主管部门意
意见:
见:
□是 □否 □是 □否 竣工验收备案部门意见:
招标机构或施工许可主管部门(盖章)
合同备案主管部门(盖章)
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在填写“主要技术指标”时,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材料中提供的代表工程业绩主要技术指标填写。如:结算金额(万元)、面积(平方 米)、工程层数(层)等。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单项业绩核查表(施工、一体化)模板
资质类别: 建筑业企业□
序 申报单位名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一体化□
工程地址
需核查内容中Βιβλιοθήκη 时间开竣工时间中标价
实际完成单 位
主要技术指标
工程质量 安全情况
是否发生 质量安全
事故
核查结果
是否与申 报数据一

备注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填报人:
填报日期:
11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与省外入川执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机构)的动态核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机构)动态核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存续期间是否符合资质(资格)标准以及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机构),是指已取得法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执业单位。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的动态核查工作,负责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动态核查情况。

第二章核查范围第五条依照本办法纳入动态核查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包括下列类别:(一)工程勘察企业;(二)工程设计企业和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四)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五)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六)工程监理企业;(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八)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九)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十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十三)物业服务企业;(十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十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第六条省、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度按所辖行政区域内注册与执业企业(机构)总数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动态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实施重点核查:(一)在住房城乡建设厅企业数据库(诚信平台)中,年度内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分值达到10分及以上的;(二)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三)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库中企业现有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或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四)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要求对该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的;(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六)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规定其他情形的。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表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表申报企业名称:.1注:注:1.在填写“主要技术指标”时,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材料中提供的代表工程业绩主要技术指标填写。

如:结算金额(万元)、面积(平方米)、工程层数(层)等。

2.“需核查内容”中应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3.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栏中选择"是";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选择“否”。

4.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须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体指标。

5.招标代理机构只须核查中标时间、中标价、实际完成单位和工程总投资额四项指标,其中工程总投资额应在主要技术指标中填写,其具体数据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核查单位:(公章)填报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2附件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表申报企业名称:资质类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3注:1.“项目规模”一栏中填写“大型”、“中型”、“小型”。

2.“主要技术指标”时,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材料中提供的代表工程业绩主要技术指标填写,如金额(万元)、面积(平方米)、工程层数(层)等。

3.需核查内容中填写实际核查数据。

4.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需在“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是否负有责任”栏中选择"是";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未负有责任选择“否”。

5.若核查结果与企业申报内容一致,需在核查结果“是否与申报一致栏中”内选择“是”;若不一致选择“否”,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一致的具体指标。

核查单位:(公章)填报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4附件3: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业绩核查联系信息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注:1、“单位”栏填联系人所在科室或部门;2、若联系人有变化,请及时填写此表报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传真:8621107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背景在建筑行业中,企业需要通过特定的资质才能进行相关的业务。

这些资质是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表明企业在特定领域内具有特定能力。

在企业提供服务或承接业务时,客户需要对企业的资质进行核查,以确保企业有资格提供所需服务。

目的为了简化客户的核查过程,开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该表格包含所有建筑行业中涉及的资质。

客户可以使用此表格核查企业是否具有资质。

同时,该表格也可以用于企业自我核查,以确保自己具有必要的资质。

使用方法该表格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客户或企业确保自己查询的结果是具体的企业。

2. 资质名称和类别建筑行业中有许多种类的资质,包括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咨询资质等。

在本部分中,列出各种资质的名称和类别,以方便客户或企业的核查。

3. 资质等级和范围在此部分中,列出每个资质等级和其对应的资质范围。

客户或企业通过查看具体等级和范围可确定企业是否有资格提供特定服务。

4. 有效期和证书号码此部分列出各种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证书号码。

客户或企业可通过此部分确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证书是否有效。

5. 公司负责人签字为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客户或企业应在核查后将表格交付给企业负责人进行签字。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是一个非常实用的工具,可用于企业和客户进行资质核查。

通过此表格,企业可以确保自己具有提供服务所需的资质,而客户可通过此表格初步了解企业所具有的资质,从而更好地选择合适的企业合作。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留言或联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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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30•【字号】穗建筑[2013]1665号•【施行日期】2013.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13〕1665号)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要求,结合我市近几年资质审批情况,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9日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的主要内容1.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2.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4.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5.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6.其他需核查的情况。

动态核查表详见附件1。

二、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及银行缴款凭证;3.企业验资报告、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2010年至2012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5.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6.2010年至2012年企业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7.企业章程及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8.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设计资质动态核查

工程设计资质动态核查
广州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君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晟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建邦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创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润达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麦西亚照明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杰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安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元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潮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宏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8 广东省肇庆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69 广东华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70 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171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72 广东睿博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73 潮州电力设计室 174 潮州市潮水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75 揭阳市恒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76 广东粤艺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177 云浮市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178 云浮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79 云浮市粤西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异常企业名单
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广州市
1 广州卓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 深圳市
2 广州盛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 深圳金域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 深圳市逐根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5 深圳市皇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 深圳市中程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被查封企业
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茂名市
1 广东钜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表
一、合格企业名单
地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序号 1 2
企业名称 广东鸿华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百安机电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3.31•【字号】粤建市函[2011]174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174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和我厅《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建市〔2010〕86号)要求,我厅定于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开展全省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主要对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的主要内容1、是否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2、机构人员是否符合资格等级标准;3、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满足业务开展需要;4、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5、专家库是否满足工作要求;6、经营管理和业绩情况(包括违法违纪和奖励等诚信情况);7、其他需核查的有关情况。

二、被核查企业(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2、技术经济负责人和注册人员、专职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的社保证明原件;3、企业验资报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企业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5、设备、设施的发票或实物;6、企业业绩资料(提供不少于5项业绩资料,中标项目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7、组织机构文件、质量手册或管理制度汇编;8、其他有关资料。

三、核查工作要求1、本次核查在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由我厅组成专项核查组到各地级以上市抽查,每个市抽查企业不少于5家(少于5家的市全部检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4.19•【字号】苏住建建〔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3〕20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长效监管,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建立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市级许可施工资质(非市政类)动态核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1号)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非市政类)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资质长效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及实地核查方式,对各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进行长效动态核查。

(一)企业自查情况截至2023年1月底,全市共收到3563家非市政类资质企业自查材料(详见附件1),自查达标企业3475家(占比97%),自查不达标企业88家(占比3%),仍有586家企业未报送自查材料。

(二)动态核查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核查80家建筑业企业的99项非市政类资质,其中,新取得资质企业3家(占比3.7%),企业主管部门调动36家(占比45%),被投诉举报企业8家(占比10%),混凝土企业9家(占比11.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24家(占比30%),发现18家企业的22项非市政类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1.虎丘区企业对自查工作不重视,实际报送自查材料家数仅占该区应报家数总量的51%。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
核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三、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百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210mm×297mm)型纸。

六、本表须附有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技术负责人资料、注册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及其它资料的顺序分册装订。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企业类型按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填写;
2.本表所有数据项不得有空项,如无数据填写,应该在数据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技术负责人名单
三、技术负责人简历
注:1.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2.每名技术负责人1页。

四、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
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

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注:存在以下问题之一核查结论为不合格,限期整改:1.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标准要求;2.企业主要人员未达到资质标准的60%且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
核查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现有资质:

、;、ຫໍສະໝຸດ ;净资产:万元;上年建筑业产值:
万元;
当年新签项目:
附件
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
核查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现有资质:




;净资产:
万元;上年建筑业产值:
万元;
当年新签项目:
个;新签合同额:
万元;在建项目:
个;合同额:
万元
序 号
核查内容
实地核查情况
核查情况
1
主要人员 建造师:标准要求___人;实际审定值___人。 现场管理人员:标准要求___人;实际审定值___人。 情况 有职称人员:标准要求___人;实际审定值___人。 技术工人:标准要求___人;实际审定值___人。
4
劳动用 实名制用工制度执行情况______; 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______; 工行为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建立情况 ______;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______。
5
市场行为 查询情况
实地核查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会签栏 6
实地核查结论:
实地核查人员签字
包括是否按时按要求报送统 计数据和网路快报数据
核查意见
办公场所
2
(车间厂 标准要求: 房)、机 实际情况:

梅州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表

梅州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表

梅州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表申报企业(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 年—月一日填报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所填报《梅州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以及我在此所做的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和虚报数据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监督检查本企业提供的所有情况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年月日、企业根本信息二、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三、企业注册人员情况注册建造师总数________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人;二级注册建造师人。

注册建造师名单注:1.本表按注册建造师的级别顺序进行分级后填写;2.本表可复制加页。

注册人员根本信息从业人员总数人。

工程序列职称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 _______ 人,中级职称_______ 人;持证上岗技术工人_______ 人,其中:高级工________ 人,中级工________ 人O中、高级工程技术职称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职称专业/学历专业申报资质类别注:本名单可复制加页。

持证技术工人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技能岗位证号发证单位专业等级注:本名单可复制加页。

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职称人员根本信息职业技能岗位根本信息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情况企业技术负责人总数____ 人技术负责人名单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根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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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核查时间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1-1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1-2 (二)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1-3 (三)企业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1-4 (四)企业资产和经营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1-5 (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说明: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打分说明及结论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核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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