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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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7月,我国某市居民李先生通过某知名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泰国普吉岛旅游团。

在行程中,李先生发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住宿条件不达标、导游服务质量差、行程安排不合理等。

李先生与旅行社协商未果,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件经过1. 投诉内容:李先生在投诉中提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实际入住的酒店设施陈旧,卫生条件差;导游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误导,如减少游览时间、强制购物等;此外,导游的服务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

2. 旅行社回应:旅行社在接到投诉后,对李先生的投诉进行了调查。

旅行社承认在住宿安排上存在失误,并表示愿意为李先生提供更好的住宿条件。

但对于导游的服务质量问题,旅行社认为导游已按照行程安排提供服务,且导游的行为并未违反旅行社的规定。

3. 调解过程: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旅行社同意退还李先生部分费用,并承诺改进导游服务质量。

三、案件分析1. 旅行社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

在本案中,旅行社在住宿安排上存在误导,未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构成违约。

2. 导游服务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七条,导游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在本案中,导游的服务态度恶劣,未履行其服务职责,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件处理结果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旅行社同意退还李先生部分费用,并承诺对导游进行培训,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同时,旅行社表示将加强对旅游服务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旅游法律分析案例分析题(3篇)

旅游法律分析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旅游法律作为规范旅游活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例以一起旅游纠纷为背景,旨在分析旅游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描述2019年7月,张某与妻子李某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云南旅游团。

旅游团共计30人,行程包括昆明、大理、丽江等地。

在旅游过程中,李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导致其无法继续行程。

旅行社提出将李某的行程安排给其他游客,并退还李某剩余行程费用的50%。

李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旅行社的做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三、案例分析(一)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增加旅游者的费用。

”在本案中,李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旅行社未及时采取措施,也未提供必要的帮助,导致李某无法继续行程。

旅行社将李某的行程安排给其他游客,并退还李某剩余行程费用的50%,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违约行为。

(二)李某的权益保护1. 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李某在发现旅行社违约后,有权依法维权。

2. 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李某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3. 请求旅游监管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有权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李某可以向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其进行调查处理。

(三)旅游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1. 保障旅游者权益:旅游法律通过对旅游经营者的约束,保障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纠纷和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旅游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案例描述2019年8月,张先生与妻子李女士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五天的海南三亚旅游团。

在旅行过程中,张先生夫妇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资料不符,房间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堪忧。

此外,旅游行程安排与旅行社承诺的行程有所出入,导致张先生夫妇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在旅行结束后,张先生夫妇向旅行社提出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旅行社则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赔偿,并声称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均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在本案中,张先生夫妇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

旅行社在合同中关于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的约定,应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 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依法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和行程安排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服务质量问题。

3.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了张先生夫妇的消费者权益。

四、解决方案首先,建议张先生夫妇与旅行社进行协商调解。

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旅行社同意赔偿,则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依法履行。

2. 投诉若协商不成,张先生夫妇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旅行社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3. 诉讼若投诉无果,张先生夫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起游客与旅行社合同纠纷为例,分析旅游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7月,某旅行社与游客王某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王某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五日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景点门票、住宿、餐饮、交通等事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王某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住宿条件较差;2. 景点门票价格高于合同约定;3. 餐饮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4. 交通安排不合理,导致行程延误。

王某认为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遂向旅行社提出索赔。

旅行社则认为,由于天气原因导致行程延误,且住宿、餐饮等费用已按照实际发生进行调整,故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法律分析1. 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服务;(2)景点门票价格高于合同约定,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3)餐饮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未能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4)交通安排不合理,导致行程延误,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

2. 旅行社的抗辩理由旅行社认为,由于天气原因导致行程延误,且住宿、餐饮等费用已按照实际发生进行调整,故不存在违约行为。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天气原因属于不可抗力,故其抗辩理由不成立。

3. 王某的维权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7月,李女士一家五口计划前往云南旅游。

通过网络搜索,他们找到了一家名为“云南风情旅行社”的旅游公司,并预订了一条为期七天的跟团游线路。

在签订旅游合同后,李女士支付了全款。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他们遭遇了一系列欺诈行为,导致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概述李女士一家在云南旅游期间,发现以下问题:(1)导游在行程中强制推销商品,包括茶叶、玉石等,且价格远高于市场价。

(2)游览景点时间被缩短,导致游客无法充分体验当地文化。

(3)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住宿环境脏乱差。

(4)旅游车辆未按时返回,导致游客被困异地。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2)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接受旅游者的咨询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不得以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案件处理李女士一家在旅游结束后,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经调查,云南风情旅行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强制推销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缩短游览时间,降低旅游服务质量。

(3)提供不合格的住宿条件。

(4)未按时返回旅游车辆,影响游客行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对云南风情旅行社进行了处罚,包括:(1)责令退还游客部分旅游费用。

(2)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

(3)处以罚款。

4. 案例启示(1)游客在出行前,应详细了解旅行社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选择正规旅行社。

(2)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项权利和义务。

(3)旅游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旅行社或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4)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总结本案例反映了旅游市场存在的欺诈行为,对游客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法律法规旅游案例分析(3篇)

法律法规旅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夏季,我国某知名景区因连续降雨导致山洪暴发,景区内道路被阻断,游客被困。

事发后,景区管理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导致被困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游客及其家属纷纷要求景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景区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1)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景区管理部门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在暴雨天气下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导致游客被困,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

(2)救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发现他人处于危险状态,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景区管理部门在游客被困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导致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存在未尽救助义务的行为。

2. 游客的法律责任(1)游客自身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二条,游客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规定,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本案中,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景区天气状况,关注景区管理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被困。

(2)游客对景区管理部门的投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游客有权对旅游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本案中,游客被困后,应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三、案例处理结果1. 景区管理部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赔偿游客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景区管理部门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导致游客被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接受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六条,景区管理部门在旅游活动中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 游客合法权益得到保障(1)游客获得赔偿通过法律途径,游客获得了景区管理部门的赔偿,弥补了损失。

旅游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日益凸显,旅游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本案例以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为背景,通过分析案例,探讨旅游法律问题,以期为旅游行业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案例描述甲旅行社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乙公司组织20名员工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五日游。

合同约定,旅游费用为每人5000元,包括住宿、交通、门票、导游服务、保险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甲旅行社按照约定为乙公司安排了旅游行程。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以下服务:1. 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住宿环境较差;2. 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未能按照行程安排提供优质服务;3. 交通工具不符合合同约定,实际乘坐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乙公司认为甲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遂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旅行社则认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下降,不应承担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关系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1.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2. 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3. 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案例分析1.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

本案中,甲旅行社与乙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明确了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双方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

2. 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导游、交通工具等服务,构成违约行为。

3. 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旅游相关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旅游相关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于2023年5月通过某旅行社预订了6月1日至6月5日的海南五日游。

在预订过程中,张某仔细阅读了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等条款,并确认无误后支付了全额旅游费用。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餐饮质量低下,且导游服务质量不高,导致张某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争议焦点:1. 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旅行社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 导游的服务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案例分析:一、关于住宿条件根据张某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承诺提供不低于三星级的住宿条件。

然而,张某在旅游过程中发现,实际住宿条件仅为二星级酒店,且房间设施陈旧,卫生状况不佳。

针对此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合同约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确承诺提供不低于三星级的住宿条件,张某对此表示同意并支付了相应费用。

因此,旅行社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

2. 实际提供情况:张某在旅游过程中发现,实际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

3.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餐饮服务根据张某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承诺提供符合当地饮食习惯的餐饮服务。

然而,张某在旅游过程中发现,餐饮质量低下,食物味道不佳,且分量不足。

针对此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合同约定: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餐饮服务的标准和要求,旅行社应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旅游中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旅游中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活动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旅游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一:旅游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旅行社与乙旅游者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乙旅游者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东南亚五国之旅。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乙旅游者遭受了经济损失。

乙旅游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1. 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旅游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

2. 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旅游合同应当包括旅游者、旅游服务提供者、旅游服务内容、旅游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3. 旅游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 违约责任:若旅游服务提供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甲旅行社赔偿乙旅游者经济损失。

三、案例二:旅游安全事故【案情简介】丙旅游者在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登山活动中,因景区安全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丙旅游者要求甲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1. 旅游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旅游安全事故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原因而遭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件。

2. 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3. 侵权责任:若旅游服务提供者因过错导致旅游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旅行社在组织登山活动时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丙旅游者遭受意外事故,构成侵权。

旅游法律相关的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相关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6月,张某通过某旅行社预订了一次为期7天的海南三亚旅游。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张某向旅行社支付了全部旅游费用。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景点游览安排、导游服务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张某的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张某与旅行社协商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旅行社是否违反了旅游合同约定?2. 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与张某签订了明确的旅游合同,约定了旅游行程、住宿条件、景点游览安排、导游服务等内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张某的旅游体验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法院认定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约定。

关于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导致张某的旅游体验受损,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张某旅游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旅游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关于旅游服务提供和接受的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旅游,是指旅游者离开居住地,以游览、休闲、度假等为目的,进行短暂停留的活动。

”旅游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具有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旅游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旅游行程、住宿条件、景点游览安排、导游服务、交通安排、旅游保险、费用支付等。

旅游法律责任的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责任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7月,李某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五日游行程。

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李某支付旅行社旅游费用共计5000元,旅行社负责提供旅游服务,包括住宿、餐饮、交通、导游等。

合同中还明确约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月20日,李某抵达海南后,旅行社因受台风影响,取消了原定行程中的部分景点游览。

李某认为,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服务,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

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旅行社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服务?2. 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李某部分费用?三、案例分析1. 旅行社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旅行社与李某签订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和旅游服务内容。

然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景点无法游览,旅行社已尽到了通知义务,并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因此,旅行社不应当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服务的法律责任。

2. 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李某部分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旅行社已尽到通知义务,并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可以免除部分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旅行社并未存在欺诈行为,因此不应当退还李某部分费用。

旅游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暑假期间,张先生与家人一同参加了一次由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及其家人遭遇了强制消费的现象,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张先生在事后向旅行社提出投诉,但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张先生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1. 案件事实张先生参加的旅游团为云南五日游,报名时旅行社承诺将游览云南的著名景点,包括大理、丽江、玉龙雪山等。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增加景点”、“提升服务质量”为由,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如骑马、坐热气球等,并收取高额费用。

张先生及其家人对此表示不满,但导游以不参加就无法游览其他景点相威胁。

最终,张先生及其家人无奈之下参加了自费项目,花费了数千元。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构旅游服务的内容、价格、行程等。

”第六十一条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消费的行为。

”3. 旅行社违法行为分析(1)虚假宣传:旅行社在宣传中未明确告知游客将强制消费,导致游客产生误解。

(2)强制消费:导游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侵害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

(3)服务不到位:旅行社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

4. 张先生维权过程(1)与旅行社协商:张先生在旅游结束后,向旅行社提出退款要求,但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

(2)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张先生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供了相关证据。

(3)旅游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了张先生的投诉情况。

(4)旅行社整改:在旅游管理部门的介入下,旅行社对导游进行了处罚,并退还了张先生的部分费用。

三、案件总结本案中,旅行社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律案例(3篇)

旅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女,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案由:旅游合同纠纷2019年7月,原告张某某通过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预订了从某市出发前往云南旅游的行程。

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旅游行程为8天7晚,包括景点门票、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000元。

合同约定,旅游服务提供者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如因旅游服务提供者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9年8月,原告张某某按照约定的时间参加了旅游行程。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原告发现以下问题:1. 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门票价格高于合同价格。

2. 部分景点导游服务质量不高,讲解不详细,未能满足原告的旅游需求。

3. 餐饮服务中,部分菜品质量不佳,与合同约定不符。

4. 交通服务中,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超载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协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部分费用。

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2. 被告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门票价格高于合同价格;(2)部分景点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未能满足原告的旅游需求;(3)餐饮服务中,部分菜品质量不佳,与合同约定不符;(4)交通服务中,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超载现象。

2.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原告张某某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某门票费用差额人民币XXX元;2.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某餐饮费用差额人民币XXX元;3.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某某交通费用差额人民币XXX元;4. 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X元。

关于旅游法律案例的例子(3篇)

关于旅游法律案例的例子(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女,30岁,北京市民。

2019年6月,张某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某旅行社推出的“海南五日游”套餐。

该套餐包含往返机票、住宿、导游服务、门票等。

在支付了旅游费用后,张某收到了旅行社发送的旅游行程安排。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导游服务质量低下,且行程安排与承诺存在较大出入。

具体如下:1. 宣传材料中显示的酒店为五星级酒店,实际入住的酒店为三星级;2. 导游在行程中多次擅自更改行程,导致张某未能按照原计划游览景点;3. 导游在游览过程中态度恶劣,对游客的询问和需求不予理睬;4. 行程安排中承诺的景点游览时间不足,导致张某未能充分游览。

张某认为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围绕以下争议焦点展开:1. 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2. 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旅游费用?3. 旅行社是否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判决:1. 旅行社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其承诺的质量、性能、用途、安全标准等要求。

”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明确承诺提供五星级酒店住宿,实际却提供三星级酒店,构成欺诈。

2. 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应当退还旅游费用。

3. 旅行社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消费者精神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导游态度恶劣,对游客的询问和需求不予理睬,给张某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张某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案例分析:本案中,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经典的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经典的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女,30岁,某市居民。

2019年6月,张某通过某知名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某旅行社推出的“海南三亚五日游”套餐。

合同约定,旅行社提供包括往返机票、住宿、景点门票、导游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旅游服务。

行程中,张某发现部分景点门票与合同约定不符,住宿条件也低于预期,且导游服务质量存在瑕疵。

行程结束后,张某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遭到拒绝。

张某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 旅行社是否存在违约行为?3. 旅行社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 证据审查:法院审查了张某提供的旅游合同、行程安排、门票、住宿证明、导游服务记录等证据,以及旅行社提供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程安排等证据。

2. 事实认定:法院认为,张某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与合同约定存在不符之处,如部分景点门票与合同约定不符、住宿条件低于预期、导游服务质量存在瑕疵等。

3. 法律适用: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1条、第113条的规定,认为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院判决1. 旅行社退还张某门票费用差额;2. 旅行社退还张某住宿费用差额;3. 旅行社支付张某导游服务质量赔偿金。

五、案例分析1. 合同法原则: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并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

这体现了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2. 旅游服务质量: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部分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侵犯了消费者张某的合法权益。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中,张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表明,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积极维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游中法律案例分析(3篇)

旅游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放松身心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本文将以一起旅游中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游客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二、案例背景2019年7月,张某与妻子一同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五日游。

在旅行过程中,张某夫妇发现旅行社安排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且导游强制推荐自费项目,导致夫妻二人产生不满。

在返回途中,张某夫妇向旅行社提出投诉,要求退还自费项目费用及赔偿损失。

然而,旅行社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退还费用,并拒绝赔偿损失。

张某夫妇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一)旅行社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旅行社在宣传中承诺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条件,但实际提供的住宿条件与承诺不符,构成违约行为。

(二)导游是否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在本案中,导游强制推荐自费项目,属于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张某夫妇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三)游客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一百零七条等条款,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游客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等条款,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为游客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等条款,规定了旅游者的权利和旅游经营者的义务,为游客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法律对策(一)加强旅行社监管1. 完善旅行社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旅行社行业门槛。

2. 加强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旅游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简介某消费者(以下简称甲)于2021年7月通过某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五天的国内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甲发现以下问题:1. 行程安排不合理,景点参观时间过短;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预定标准;3. 导游在行程中多次推销自费项目,对甲造成了困扰。

甲认为乙旅行社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遂向乙提出投诉。

乙旅行社认为甲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甲遂将乙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案件分析1. 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乙旅行社与甲之间存在书面形式的旅游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旅行社在行程安排、餐饮质量、导游行为等方面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本案中,乙旅行社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旅行社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行程安排不合理,导致甲未能充分游览景点;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预定标准,影响了甲的用餐体验;3. 导游在行程中多次推销自费项目,对甲造成了困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乙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

旅游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日益繁荣的同时,旅游纠纷也日益增多。

其中,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是旅游纠纷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本文将以一起“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案例背景2019年7月,张先生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海南三亚五日游。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承诺将按照行程安排,游览三亚、天涯海角、南山等著名景点。

然而,在实际旅行过程中,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将原定的天涯海角、南山等景点改为其他景点,导致张先生未能游览原定景点。

张先生认为旅行社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其旅游体验,遂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

旅行社则辩称,由于天气原因,原定景点无法游览,因此改变了行程。

双方协商无果,张先生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三、法律分析1. 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54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提供旅游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由此可见,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 张先生的权利(1)知情权:张先生有权了解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并对行程提出疑问。

(2)选择权:张先生有权选择是否参加旅行社的行程。

(3)赔偿权:由于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导致张先生未能游览原定景点,张先生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3. 旅行社的义务(1)诚信义务:旅行社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提供旅游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2)告知义务: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游客行程变更的原因,并征得游客同意。

(3)赔偿义务:由于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给游客造成损失,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赔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游法律法规案例及分析(3篇)

旅游法律法规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崛起。

然而,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旅行社、导游等从业人员违反旅游法律法规,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以某旅行社违反《旅游法》为例,对旅游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在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旅行社在招徕游客时,未如实告知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安排,也未征得游客同意。

2. 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游客购物,购物场所为非正规场所,存在欺诈行为。

3. 旅行社在行程中未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导致游客投诉。

4. 旅行社导游在行程中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强迫游客购物。

三、案例分析1.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游客,应当如实告知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安排,并征得游客同意。

”本案例中,旅行社在招徕游客时未如实告知购物安排,也未征得游客同意,违反了该规定。

2.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游客购物,应当选择合法、正规的场所,并告知游客购物场所的性质、价格等信息。

”本案例中,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游客购物,但购物场所为非正规场所,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该规定。

3. 违反《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本案例中,旅行社未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导致游客投诉,违反了该规定。

4. 违反《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导游在旅游行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强迫游客购物。

”本案例中,导游在行程中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强迫游客购物,违反了该规定。

四、案例启示1. 旅行社应严格遵守《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2. 导游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旅游业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旅游业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类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报告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旅游业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旅游业中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案例一: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1. 案件概述原告张先生与某旅行社签订了赴泰国旅游的合同,约定行程为7天6晚。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原告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餐饮服务、导游讲解等方面均与合同约定不符。

原告认为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遂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并赔偿损失。

旅行社则辩称,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案件分析(1)旅行社服务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服务质量问题。

(2)不可抗力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服务质量下降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3)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旅行社在本案中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案件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旅行社退还原告部分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案例分析1. 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的原因(1)旅行社管理不规范部分旅行社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服务质量,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2)旅游者法律意识不强部分旅游者对旅游合同条款了解不够,在服务质量纠纷发生时,维权意识不强。

2. 解决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的措施(1)加强旅行社行业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2)提高旅游者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旅游者的法律意识,使其在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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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游客孤身滞留国外,谁该负责?
是金峰?
是哈尔滨某旅行社?还是南航湖北分公司?
结果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宣判:组 团旅游的哈尔滨某旅行社赔偿金峰精 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判决哈尔滨 某旅行社向金峰双倍退还导游服务费 3760元,并由其与南航湖北分公司共 同赔偿金峰滞留国外所造成的经济损 失1753元。
2.哈尔滨某旅行社在此次旅游 服务中有哪些不当的地方?
2.哈尔滨某旅行社在此次旅游服务中 有哪些不当的地方?
哈尔滨某旅行社派出的导游没有 尽到安全组织游客出境和入境的基本 义务,在带团过程中粗心大意,当发 现游客丢失护照的时候,既没有积极 协助予以寻找,反而敷衍游客,没有 尽到一个导游的职责。这种服务当中 的不规范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返回时 被扣留的后果。
游客被扔到俄罗斯, 旅行社该负什么责任?
20141100068
欧阳欢
案例
某年的7月21日,峰参加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 司组织的民航管理推广会,每人交会费3240元。在南航 湖北分公司的安排下,金峰被哈尔滨某旅行社组织的旅 游团安排去了俄罗斯旅游,并交给观光国旅1880元的旅 游费用。旅行团一行53人在一名女导游吴小姐的带领下, 乘火车到绥芬河办理护照。在过海关时,金峰匆忙之中 将自己的护照落在了俄方边检站。吴小姐说护照丢了不 要紧,回国过海关时交43卢布的罚款就行了。金峰见导 游说得很有把握,就上了车没再坚持。8月3日上午,旅 行团按计划回国。旅行车到海关检查站口时,金峰被海 关告知应截留一天。由于各种原因,在好心人的帮助下, 8月7日金峰才回到国内。说起这几天噩梦般的经历,金 峰至今心有余悸。她说:“哪怕倾尽所有,也要讨回一 个公道。”
3.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 中应当履行的何种义务?
3.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中应当履行 的何种义务?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民履行自 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 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实行标准》第4 条规定:“导游未按照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基本标准,致使 旅游者权益遭受侵害的,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全部直接经济 损失。” 第5条:“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基 本标准中服务质量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 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4.南航湖北分公司为何 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南航湖北分公司为何要承担一定的 责任?
关于南航湖北分公司,由于其是这次会议的组 织者和经办人,与旅行社共同安排了这次出国旅 游事宜,而且收取了原告一定的费用,当然有义 务保证旅游和会议的全部顺利完成,对于原告的 损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谢谢!
Thanks for your listening.
过程
金峰请求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令被告哈尔滨某旅 行社、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赔礼道歉,双倍退还 所交的旅游团费,赔偿损失12万元。
南航湖北分公司认为,该公司是会议的组织者, 出国游与其无关。
哈尔滨某旅行社认为,金峰滞留国外是她将护照遗 失所致,旅行社并无过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件审理引起了旅游 界广泛的关注,武汉各大旅行社 均派员旁听了庭审,中国旅游协 会的高层人士也来汉到庭旁听。
2.哈尔滨某旅行社在此次旅游服务中 有哪些不当的地方?
而且在扣留的情况发生后,没有积 极将情况向游客说明,侵犯了游客的 知情权。在游客滞留期间,被告没有 派人去俄罗斯接回游客,积极采取挽 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从而导致原告 在俄罗斯滞留如此长的时间,不能不 说我们的旅游行业仍有很多需要规范 和整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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