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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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证是什么?信用证,听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一种支付工具,常用于国际贸易。

简单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买卖双方的一个保证:买家通过银行向卖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卖家只要按照约定交货,银行就会付款。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时,有人给你撑腰,你敢放开手脚,哈哈!但,虽然听起来很不错,可这背后却藏着不少风险。

2. 信用证的风险2.1 风险一:买家违约首先,买家的违约是个大问题。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做了货,结果买家一声不吭,直接跑路了,简直让人心痛不已。

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会介入,但你心里的那份失落和焦虑可不是金钱能弥补的。

毕竟,信任建立得不易,轻轻松松就给推翻了,真是让人心累。

2.2 风险二:卖家不按约然后就是卖家不按约。

这情况同样让人抓狂。

你准备了货物,结果卖家一忙,搞错了规格、数量,甚至干脆给你送了个空箱子。

那时候你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洞,想要追究责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下手。

哎,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在做生意时,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然可就得为一时的疏忽付出惨痛的代价。

2.3 风险三: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银行的信用风险。

虽然大多数银行都还算靠谱,但总有些小银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万一哪天银行跑路了,你的货和钱就成了泡影,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所以啊,在选择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别选了个“小霸王”给自己添麻烦。

3. 如何防范这些风险?3.1 签订合同防范这些风险,首先得从签订合同开始。

在合同中,要把所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留死角。

这就像买房子时,房产证上得有你名字,买卖合同上同样得清楚明确,谁的责任、义务,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如果出问题,至少能有个底儿,心里也踏实。

3.2 选择可信赖的伙伴再者,选择合作伙伴时可得谨慎点。

就像交朋友一样,别光看表面,得多花点时间了解对方。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查查对方的背景,听听圈子里的人怎么说。

交朋友讲究的是“以诚相待”,做生意更是如此,大家都有了信任,合作才会顺利,生意也能做得风生水起。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

关于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风险与防范一、前言二、信用证基础知识1. 信用证定义和类型2. 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3.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三、信用证欺诈的成因1. 行业规制不完善2. 品质检验不严3. 发货时不注意安全四、信用证欺诈的风险1. 诈骗者的利用手段2. 资金的损失3. 商业形象及信誉的打击五、预防信用证欺诈1. 对买家的调查2. 对供应商的调查3. 修改信用证的结构内容4. 建立信任的关系六、实际案例解析1. 北非国家首都银行案例2. 土耳其行骗科技公司3. 中国货物出口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诈骗4. 阿曼航运公司业务欺诈案5. 阿根廷Edesur公司欺诈案七、结论第一篇:前言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开展国际贸易,而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保函,在确保贸易平稳运转的同时,也同样存在着欺诈的风险。

在这篇论文中,将会针对信用证中的欺诈风险做出详细分析,同时也会对防范欺诈的方法和实际案例进行解析。

第二篇:信用证基础知识1. 信用证定义和类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函,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它是由买方银行发出的书面证明,保证在商业交易中,买方会按照合同约定,以指定的金额或数量付款给卖方或经过第三方银行支付,同时买方银行还会负责担保买方在支付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信用证可以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和双方要求,信用证还可以细分为红字信用证、绿字信用证、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等多种类型。

2. 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信用证的结构和内容主要包括开证行、受益人、申请人、通知行、规定付款行等要素。

其中,开证行是发出信用证的银行,受益人是指由信用证保证的收款人,申请人是指提出信用证申请的客户,通知行是指在信用证所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受益人提取货款或付款的银行,规定的付款行是指信用证至少规定了一家供货银行或代理银行,向受益人支付货款。

3. 信用证的操作流程操作流程包括开证、通知、提交单据和付款四个步骤。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的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存在一些主要风险。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信用证存在欺诈风险。

一些不良商家可能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提供虚假文件或进行伪造等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对信用证的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复核,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防止欺诈情况的发生。

其次,信用证存在付款风险。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后可能会出现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议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要仔细审查买方的资信状况,并要求买方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

此外,银行还应及时催促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并保持与买方的良好沟通,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第三,信用证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信用证流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操作中可能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导致付款延迟或文件无效。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信用证操作流程,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过程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错误。

第四,信用证存在政治和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当国际关系出现变动或发生法律冲突时,可能对信用证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及时了解相关政治和法律变化,并在必要时与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最后,信用证存在货物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长途运输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完整性出现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货物检验机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以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证业务存在一些主要风险,包括欺诈风险、付款风险、操作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以及货物风险。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信用证业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得到了充分发展,银行承担审单人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同时单据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明显增加。

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加,银行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信用制度,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有效减少银行损失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不仅列举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给出了相应的具体解决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银行风险防范措施1.信用证特征与银行面临的风险的联系1.1.独立性产生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一经开出后,即使出现信用证中存在条款与合同不符的现象,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受益人都无权要求银行终止业务。

信用证基于该特性产生的风险主要在于合同买卖双方。

1.2.单据业务导致的信用证风险信用证业务以单据形式开展,该方式无疑简化了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但同时也为信用证存在风险埋下了伏笔。

由于开证行仅需要对审核信用中表面的真实性负责,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伪造虚假单据对开证行进行欺诈,而开证行审单过程中并不会发现单据是伪造的。

1.3.“银行信用”导致的信用证风险开证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如果进出口双方利用信用证业务作为间接从银行进行融资的手段,此时会给银行造成巨大风险。

若买方与银行勾结一同欺诈卖方,那么信用证业务也会给卖方造成巨大风险。

2.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面临的风险2.1.欺诈风险欺诈在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且欺诈是各种交易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欺诈是一种道德风险问题。

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具有较大的风险表现为其负面影响较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呈扩张趋势,且发展中国家受影响颇为严重。

信用证欺诈给公司和银行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不可挽回的影响,银行信用受损。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而产生的银行支付方式,信用证欺诈极大地损害了银行信用,给银行支付体系造成了影响,同时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影响。

2.2.监管制度风险我国目前针对规范国内信用证的规章制度过于单一,仅有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

信用证风险分析及其防范

信用证风险分析及其防范

信用证风险分析及其防范在国际结算中,相比较于汇付、托收支付方式中商业信用带来的不安全性,信用证由于其银行信用带来的自身安全高效的特点被进出口商广泛使用。

但信用证结算并不使万无一失的,随着近年来信用证风险的不断提高,其欺诈案例的比例逐年上升,这种传统的结算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本文通过对信用证特点、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了在信用证项下相关当事人以及监管方面应采取的规避风险的措施,从而为有效的降低信用证风险提供一定帮助。

标签: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欺诈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根据UCP500的规定即由一家银行按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收益人开立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在本质上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

信用证的特点体现在,银行负有第一付款责任,这种银行信用使得进出口双方的资金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独立自足的文件契约;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交易,这种独立性与抽象性为信用证的结算提供了便捷。

信用证的这些特点给买卖双方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与安全性,随着信用证结算业务的不断推广信用证特点所带来的风险也愈发体现出来。

二、信用证的相关当事人及其风险1.合同基础上进出口双方在信用证流程中为了保护卖方的利益,在卖方的要求下,买方即进口商在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申请人,卖方即出口商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1)作为申请人所面对的风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情况一:操作性风险申请人在申请信用证及修改信用证的过程中由于疏忽或者欠缺经验,导致信用证出现瑕疵,不符合“单证一致”的原则,结果信用证条款与实际操作结果发生冲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银行拒付的风险。

例如:在商品名称中把汽车配件“cl235”写成“c1235”或在把价格条款由FOB条款改成CIF条款的情况下没有增加保险条款。

信用证支付中受益人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支付中受益人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证⽀付中受益⼈⾯临的风险及防范2019-08-05⼀、信⽤证⽀付中受益⼈⾯临的主要风险(⼀)开证申请⼈不按合同要求开证的风险1.开证申请⼈不按时开来信⽤证当买卖合同签订贸易后,出⼝商履⾏交货义务的前提条件是及时收到进⼝⽅开来的符合国际惯例、符合贸易合同要求的信⽤证。

如果进⼝商不能按时开来信⽤证时,出⼝商就要投⼊⼀定的精⼒进⾏催证。

在催证期间,市场上该商品的价格是波动的,如果合同约定的货物市场价格下跌,进⼝⽅有可能会以违约为代价来降低⾃⼰的经济损失。

当进⼝商先违约时,虽然出⼝商拥有解除合同并向进⼝商提出违约赔偿的权利,但出⼝商要得到真正的救济还可能需要和进⼝商协商,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程序,这些程序本⾝就耗时耗⼒。

相反,当合同约定的货物市场价格上涨时,如果买⽅不及时开来信⽤证,出⼝商就可能会错过货物销售的最佳时机,造成⼀些⽆法弥补的损失。

2.开证申请⼈开⽴的信⽤证不符合贸易合同信⽤证的性导致信⽤证与贸易合同相,信⽤证虽然以买卖合同为基础开⽴,但⼀经开⽴,就成为于买卖合同和其他合同以外的⼀项契约,不受买卖合同和其他合同的约束。

信⽤证业务仅以信⽤证条款为唯⼀的依据。

因此,受益⼈在收到开证⾏开出的信⽤证后发现信⽤证条款内容与贸易合同内容不⼀致时,如果不及时要求修改信⽤证,就会陷⼊两难境地,即按照合同履⾏交货义务就⽆法要求银⾏付款,按照信⽤证要求履⾏交货义务虽然可以收回货款,但仍然⾯临着进⼝⽅按照合同规定提出违约赔偿的风险。

(⼆)信⽤证软条款风险所谓信⽤证“软条款”是指开证申请⼈在信⽤证中对受益⼈作出的不符国际惯例或明显有失公平的规定。

它采⽤了⽐较隐蔽的欺骗⼿法,从表⾯上看,软条款信⽤证是合法的真的信⽤证,实际上信⽤证中规定⼀些限制性条款,或条款不清,责任不明,使受益⼈的利益处于⽆保障的状态之中。

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种:1.信⽤证暂不⽣效、须经再次通知后才⽣效,⽣效的主动权控制在申请⼈或开证⾏、通知⾏等⼿中。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银行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最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信保建议】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

笔者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信用证不可不知的风险和需要防范的具体措施又或者说是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不符点风险:不符点是信用证支付中较为常见的风险。

“不符点”指买家开出信用证后,卖家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单据,一旦卖方的单证跟L/C上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即便一个字母或一个标点符号与信用证不相符合,都记为一处不符点。

一旦存在不符点,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就不复存在,进而转变成客户的商业信用。

因为单证不符,银行无需承担偿付责任,你能否收回款项,就全凭客户信用。

如果客户拒付,卖家将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这就是信用证不符点的风险所在。

信用证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两大类:(1)时间类不符点,包括信用证过期、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受益人交单过期等。

(2)单据内容类不符点,常见的有以下九种:①交单单据不齐,如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②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③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④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⑤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⑥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⑦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百分之±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⑧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⑨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

【注意措施】当收到信用证草稿的时候,要注意看信用证的限期、出货日期是否在我们能安排的范围内,信用证中是否有要求一些由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或文件,谨记:只有受益人自身能做的单据和文件,才是可控的。

要想更好地控制不符点,提前做好准备是关键。

二、信用证软条款风险:软条款,是一种“陷阱条款”,简单的讲就是出口方(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需要第三方配合,即买方掌握了整个交易的主动权。

信用证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信用证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14《商场现代化》2007年9月(中旬刊)总第515期案例很多。

例如,1992年,香港一船公司本该将一船天然橡胶运到新加坡一进口商,后来该船公司竟将整船的天然橡胶卖给我汕头一公司,在广州港卸货时被国际刑警抓获。

船公司获得汕头公司的货款后逃之夭夭。

最后,天然橡胶还给了新加坡进口商。

此案例新加坡进口商虽找到货物,但由于船公司的不守信用,使得汕头公司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

如果没有国际刑警,那么,损失的就是新加坡进口商了。

2.出口商的风险信用证对出口商的风险表现在:做单、交货以及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有问题等方面。

(1)单证不符的风险信用证是一种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

用这种方式,出口商的收汇有保证。

但能否取得货款,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和出口人所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对于开证行的资信,出口商可以通过通知行事先加以了解。

如果开证行的资信确实有问题,可以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开一家保兑行加以保兑。

开资行的资信解决以后,出口人收汇能否顺利就完全取决与出口人的做单与交单。

信用证纯粹是一种单据业务,银行对卖方交来的单据必须”合理小心的审核”,只要确定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保证付款或承兑。

如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拒绝付款,也可以自行确定联系进口人(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人处于被动地位,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进口人的态度。

如果这时该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看好,进口人就可能会同意银行付款赎单;如果行情跌落,进口人就会示意银行拒绝付款赎单。

这样,出口商就有可能因单证不符而无法通过信用方式取得货款,卖方的收款只能降为托收方式,在行情跌落的情况下卖方的收款常常遭到买方的拒绝,造成货款两空。

或者虽然货物不会被提取,但是,卖方要承受将货物另行处理或装运回来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和降价损失。

(2)不按合同交货带来的风险出口使用信用证收取货款,银行只认单,不认货,往往会给出口企业的业务人员一种误解,只要交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忽略了交货也要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

浅析信用证的风险和防范

浅析信用证的风险和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风险及防范措施的研究摘要: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的信用证巧妙地将进出口商的商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较好地解决了进出口商之间的信用危机,促进了国际贸易的顺利长期的发展,并且已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这种支付方式被如此广泛、长久的应用,就必然有一些不严谨之处,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对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产生严重干扰。

本文将详细介绍存在的风险以及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信用风险防范措施一、信用证风险的类型关于“信用证欺诈”,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列举的方式对信用证欺诈作了定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①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②受益人未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基本无价值③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④其他利用单据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

”[1]以下分别对各种信用证欺诈进行分类介绍。

信用证欺诈大致可分为六种:出口商谋划的信用证欺诈、进口商谋划的信用证欺诈、银行谋划的欺诈、出口商和船东合谋的信用证欺诈、开证申请人和出口商合谋的信用证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合谋的信用证欺诈。

(一) 来自进口商1、进口商不开证在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的情况下,为规避市场风险,进口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故意不开证。

信用证能否开立不是银行说了算,而取决于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没有开证申请人的请求,银行不会向受益人开出独立于销售合同之外的单据买卖合同。

2、进口商提供假信用证骗取出口货物所谓假信用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进口商故意伪造或冒用银行名义开立的信用证;二是进口商伙同资信不良银行开立的信用证。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假信用证,都是进口商诈骗行为的工具,如不能及时识破,将给出口商带来极大危害。

3、“软条款”信用证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非善意的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该信用证运转时使受益人(出口商)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银行则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分析及防范策略

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分析及防范策略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但有时候信用证的付款申请可能会被银行拒绝。

下面是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分析及防范策略:1.商业文件不符合要求:信用证中规定了关于商业文件的要求,如装运单据、发票等。

如果商业文件不符合信用证中的规定,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供应商应当在装运前确定信用证的文件要求,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准备和核对。

2.收益人信息不匹配:信用证收益人(通常是供应商)的信息必须与信用证中的要求一致。

如果银行发现收益人信息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可能会拒绝支付。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供应商应当在信用证签发前确认并核实收益人的信息,并向买方索取信用证副本以备核对。

3.装运日期迟延:信用证通常规定了货物的装运日期,如果装运日期迟延,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

为了规避这种情况,供应商应当确保按时装运货物,并且在装运前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装运文件。

4.付款金额超出信用证规定范围:信用证中规定了付款金额的上限和下限,如果供应商的付款金额超出了信用证规定的范围,银行可能会拒绝支付。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供应商应当在确认信用证后,仔细核对信用证中的付款金额,并确保所需付款金额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5.保兑行拒付:在信用证交易中,保兑行是信用证的支付责任承担方。

如果保兑行拒绝支付,可能是由于他们对银行承兑的文件有异议或者对信用风险有担忧。

为了规避这种情况,供应商应该选择信誉好的保兑行,并确保所有的商业文件符合信用证要求。

为了防范信用证遭拒付的风险,供应商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仔细审查信用证:供应商应当在确认信用证后,仔细审查信用证中的所有条款和要求,确保自己能够满足所有的条件。

2.提前与买方沟通:供应商应当在信用证签发前与买方进行沟通,确保对于信用证的要求和期望有所了解,并解决任何潜在问题。

3.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供应商应当与提供信用证支持的银行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支持和指导。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一、背景概述国际贸易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使得企业棘手的贸易问题更加复杂。

一方面,企业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另一方面,又需要控制风险。

因此,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成为极为重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开具的一种风险保障凭证,是一种保证用于支付或收款的财务工具。

信用证同时还是承诺支付的凭证,保证出口商将货物按照贸易合同的规定交付给进口商,而进口商则应付款项给出口商。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从中作为中介,对每一笔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都进行严格监管。

二、风险分析1. 信誉风险虽然信用证被认为是最安全的支付方式之一,但信用证所依据的是开证银行贷款和评估出口商的信誉状态。

因此,如果用于出口商是一个非官方机构或缺乏信誉的机构,开证银行不会开立信用证。

2. 进口商风险如果进口商支付习惯不良,可能会延迟或拒绝付款,因此可能会导致出口商的经济损失。

3. 押汇风险当出口商通过汇票贴现融资时,付款人未能按时履约可能使出口商遭受经济损失。

4. 信用证文件错误或遗漏在交付信用证后的时间内,出口商需要准备适当的文件,如果文件遗漏或错误可能会导致银行拒绝结算。

5. 汇率风险汇率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利润减少。

三、风险防范1. 了解进口商信用和信誉在签订信用证之前应进行进口商的信用评估和信誉评估,以保证进口商具有支付能力和意愿。

2. 合理规划付款时间出口商应考虑远期货币交易的影响,尽可能避免货币的持续贬值和汇率波动。

3. 审查信用证背景和条款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该仔细检查,以确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要求。

4. 携带适当文书和证件出口商应携带适当的文书和证件以确保交付文件的准确性,避免延误或纠纷。

5. 选择可靠的承保机构出口商可以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提供信用证保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四、结论随着全球经济不断扩大和贸易流量不断增加,信用证结算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保险的支付方式之一。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本文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签发的书面文件,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并凭特定文件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付款。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信用证的中心环节,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申请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和探索,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业务稳定。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吸引更多学者和从业者关注和反思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共同促进信用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2、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这是银行面临的最直接、最重大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证申请人或受益人可能无法履行其在信用证交易中的义务,导致银行需要预付资金的可能性。

例如,如果信用证申请人破产或失去支付能力,银行可能需要向受益人付款,无法从申请人那里收回资金。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涉及银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操作错误、系统故障或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失。

例如,银行员工的不正确操作可能导致不正确的付款或拒绝付款,从而导致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

法律和合规风险:银行在处理信用证结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如果银行不遵守这些规定,它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也可能给银行带来额外的合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波动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在信用证结算中,如果涉及货币兑换,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经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信用证交易双方的支付能力。

欺诈风险:由于其独特的“有条件支付”机制,信用证结算方式容易成为欺诈行为的目标。

例如,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可能串通进行欺诈或伪造文件以骗取银行的付款。

使用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预防措施

使用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预防措施

使用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预防措施信用证方式虽比较能为买卖双方所共同接受,但由于它所固有的独特的性质(特别是它的机械的"严格一致"原则,)常为不法商人行骗冒假所利用,客观上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从出口贸易业务的角度分析,出口方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进口商不依合同开证买卖合同,其条款应与买卖合同严格一致。

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进口商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因难,或者使出口商遭致额外的损失。

最常见的是:进口商不按期7f证或不开证(如在市场变化和外汇、进口管制严格的情形下);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如单方面提高保险险别、金额、变换目的港、更改包装等),以达到企图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作出许多限制性的规定等。

二.进口商故设障碍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设置一些陷井。

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以及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的信用证。

信用证上存在字误,如受益人名称、地址、装运船、地址、有效期限等打错字,不要以为是小照疵,它们将直接影响要求提示的单据,有可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理由。

此外,信用证中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却又限定每批交货的期限,或既允许提示联运提单却又禁止转船,或者要求的保险的种类相互重叠等,这些无疑是相互矛盾的。

三.进口商伪造信用证伪造信用证,或窃取其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的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等经寄出口商,若未察觉,出口商将导致货款两空的损失。

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ITD.BIRMINGHAM BRANCH.ENGLAND)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NATIONAL WESTLMBVSTER BANKLTD.LONDON)。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姓名:班级:学号:指导老师: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二、信用证风险概述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全及时收汇..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风险与防范

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风险与防范在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交易保障。

然而,跟单信用证的使用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这些风险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欺诈风险:在国际贸易中,诈骗者经常利用跟单信用证进行欺诈。

例如,他们可能会提供虚假的单据或文件来骗取货物或资金。

这种欺诈行为往往会给贸易双方带来重大损失。

操作风险:跟单信用证的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当事人。

由于操作不当或疏忽,可能会导致一些重要细节的错误,如单据不符或货物质量不符等。

汇率风险:在使用外币进行交易的跟单信用证业务中,由于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实际支付金额发生变化,从而给交易双方带来损失。

违约风险: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另一方的损失。

例如,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等。

加强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在开展贸易活动前,应对贸易伙伴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以确保对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这有助于降低欺诈风险和违约风险。

严格审核单据和文件: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应严格审核各种单据和文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与卖方保持密切,及时了解货物运输和装卸情况,以防止出现虚假单据。

选择可靠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选择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作为跟单信用证业务中的第三方参与者,能够降低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

灵活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熟悉和灵活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可以帮助贸易双方在处理争议和纠纷时更加有理据。

加强内部管理:对于涉及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公司和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降低操作风险。

运用科技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运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来跟踪和监控交易过程,可以有效地降低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

跟单信用证在为国际贸易提供便利的也带来了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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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是指开证行按照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的请求,保证对受益人即出口商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必须承兑和付款的书面文件。

其目的在于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为出口商安全收汇、进口商安全收货提供保障,所以在我国信用证的比例高达80%多。

但是信用证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支付方式,它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试图探讨信用证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信用证风险的原因分析
1.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核单据而不管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若出口商资信不好,以劣货代替好货,但单据上却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就必须要付款,但进口商却遭受损失。

另外,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只审核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

根据这条规定,银行只负责审查单据是否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而不审查单据所代表的货物和信用证的规定是否一致,因为银行在实际进出口业务中并不是货物交易的当事人,对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无法知道,也不具备相关的技能,所以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反映的货物,这样就给资信不好的出口商以行骗的机会。

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对单据的真假不负责,如UCP500 第十五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或法律效力,或对于单据上规定的附加的一般性及/或特殊性条件,概不负责……”。

该条款说明对于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是否纯系伪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当事人是否蓄意欺诈等,银行都没有义务予以审查。

在实际进出口业务中有时会出现开证行按规定支付了货款,但进口商拿到提单后却提不到货,经调查后发现出口商所提交的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保险单、装船通知等单据纯属伪造,事实上出口商根本就没有发货,而是以假单据来骗取货款。

2.信用证中软条款的存在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指置信用证的受益人于不利地位,
使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可单方面地解除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付款责任的条款。

由于这类条款的条件苛刻或者根本无法执行,但如不仔细审查又很难发现,所以也有人称此类条款为“陷阱条款”。

根据UCP500 规定,只要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就必须要履行付款义务。

但是在实际业务中一些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或故意欺诈,常在信用证条款中加一些软条款,一旦市场出现对自己不利
的变化时,就利用软条款来推卸付款责任或提出降价要求,从而给受益人带来损
失,所以信用证中一旦出现软条款,就大大增加了受益人的安全收汇风险。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1)受益人须在装运后将1/3 正本提单直接航寄给开证申请人;2)以必须提交开证申请人所签发的“收货证明”的传真件作为议付的条件;3)由受益人出具品质证书,但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的代表XXX 会签,其签字须由开证行核实;4)装运日期、装运船名和目的港以信用证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只有收到此形式的通知,付款才能生效;5)运输单据出具后7 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

3.国际货物买卖的不稳定性国际货物买卖常常会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
经济关系以及其它客观条件的影响,因而也就产生了信用证的风险。

常见的此类风险有:1)贸易管制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国家常以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等为借口,对贸易采取管制措施,而且这些措施还会随需要而不断进行调整或改变,如一些国家对于在其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商品规定了很多有关包装和标签的条例,违反条例的不准进口,而且这些条例还在不断变动,这就增加了出口商的收汇风险。

2)外汇管制
目前,大多数国家为了增加本国外汇收入,减少外汇支出,常采取外汇管制。

尽管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必须要经过外汇管制机构的批准,如果开证申请人能够开出信用证,说明已经过外汇管制机构的批准。

但有时进口国的外汇管制可能是突然发生的,这样的话,一旦该国宣布全面冻结外汇,出口商就面临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3)内乱或战争
国际形势变化莫测,如果进出口商所在国家政局不稳,发生内乱或战争,导致当局政府禁止国际汇兑,则出口商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4)证行的资信
根据UCP500 第二条规定,信用证是进口方开证行的一项书面承诺或约定,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做出的保证付款的文件。

该保证是否可靠,完全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也就是说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

虽然银行信用要比商业信用可靠,但是如果开证行资信不佳或经营不善,出口商也会遭到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如:开证行按照进口商的意愿,无理拒付信用证;开证行倒闭无法支付货款等。

二、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1.调查国外商人的资信
由于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所以交易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还要取
决于商人的资信,对国外商人资信的调查可从“ 3C”上来调查。

Character: 品行,调查国外商人是否重合同、守信用。

Capital: 资本,调查国外商人注册资本的大小、资产负债比例以及其它财务状况等。

Condition: 经营状况,调查国外商人的经营现状及前景、竞争力等。

如果我方是从国外进口金额较大的商品且不太了解外商的资信如何,建议我方应亲自到国外验货并监督装船。

因为很多国外商人以劣货代替好货,都是在装船时做手脚,所以我方应派人到装运港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核查货物品名、数量、包装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以防国外商人以劣货、假货或短少数量来欺骗我方。

对于金额较小的交易,我方可委托在装运港的船方代理来负责监督装船。

如果我方是向国外商人出口商品,更应通过各种途径来了解国外进口商的信誉情况。

我国有些外贸公司为了急于扩大出口,完成出口创汇指标,常常轻信外商,在不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的基础上就订立合同,结果上当受骗,造成鸡飞弹打、货款两空的严重损失。

2.严格审证
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的开立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信用证的内容应当和合同中的条款是一致的,但是在实际业务中,有时进口商利用开证的主动权故意在信用证中加一些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对自己有利而对出口商不利的软条款,所以作为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应严格、仔细地审查信用证条款,如发现含糊条款或实际难以做到的条款,应立即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信用证条款,防止给自己造成收汇损失。

3.调查交易对象国的政治、经济、对外贸易情况
由于国际贸易涉及到两个不同的国家,常常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政治、经济以及对外贸易情况的影响,所以当我们对外出口商品时,应调查对方国家的政治、经济是否稳定,其对外贸易以及外汇的管制情况又是怎样,以此来避免我方的收汇风险。

4.调查开证行的资信
开证行的经营作风、资信对出口商的安全收汇起到很大影响,所以我国出口商应通过各种方式来调查开证行的资信状况。

比如:银行的历史;世界级本国排名;世界知名排名机构对其长期和短期的信用评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对于该年鉴上所没有的
银行,说明其是一家很小的银行,若以此银行作为开证行,那么对我方收汇存在很大风险,这时我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如要求对其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我方信任的银行加以保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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