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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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坐标采集工具操作手册

V1.0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2018.04.20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目录

1概述 (3)

1.1工具概述 (3)

1.2文档概述 (3)

2操作流程 (3)

2.1普查员登陆 (3)

2.2污染源采集列表导入 (4)

2.3企业搜索与选择污染源类别 (7)

2.4污染源坐标采集 (8)

2.5采集信息导出 (10)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1概述

1.1工具概述

本工具提供对全国污染源清查阶段清查企业的位置和坐标信息采集功能。本工具使用HTML5+NATIVE混合开发,界面采用H5设计开发,支持响应式布局,适用主流安装有Android系统具备位置服务的手持终端,包括手机、和安卓平板电脑。

最低手持终端配置为:

屏幕尺寸:5寸;

RAM大小:2G;

ROM大小:8G;

Android版本:Android 6.0;

位置服务:具备位置服务传感器,支持GPS位置服务或北斗位置服务。

1.2文档概述

本文档适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位置采集工具v1.0,为2018.04.20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培训专用内部文档。

仅供内部培训交流使用,请勿外泄。

本文档仅描述当前版本所具有功能,不匹配后续升级功能。

2操作流程

2.1软件下载方式

在环保专网环境下,可通过两种方式下载手机软件:

1.通过支持二维码扫描的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坐标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安装包,下载完成后点击安装。

注:微信扫描因微信安全设置无法下载,请使用支持二维码扫描的浏览器扫描下载。

2.浏览器地址栏输入: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http://10.10.205.13:8088/app/1111_resign.apk

下载坐标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安装包,下载完成后点击安装。

2.2污染源采集列表导入

导入包括两种模式导入污染源清单。

(1)本地导入

清查人员使用数据线连接电脑将污染源采集清单设置为统一文件名放入手持设备指定中,目录地址为:sdcard/..,文件名为:WRYPC_input.txt。打开位置采集工具软件点击导入按钮,软件自动将污染源采集清单导入进软件。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图 1 污染源列表状态

(2)二维码扫描

支持二维码扫描功能,通过扫描污染源对应的二维码,添加相应的污染源信息。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图 2 污染源列表导入

导入列表后可查看任务指定清查污染源基本信息、所属类型。列表分组包括未执行污染源、已执行污染源、已上传污染源三类。分组展示任务的完成进度。

以下为示例二维码,分别包含工业企业,锅炉,养殖场和污染治理设施四类。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2.3企业搜索与选择污染源类别

清查人员对已导入的清单进行搜索,便于快速定位需要清查的污染源。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图 3 污染源搜索

企业搜索支持关键字模糊匹配,清查人员可以便捷、迅速地确定企业清单是否存在该企业。若无搜索结果,清查人员可以点击新增污染源确定清查类别,标注企业位置后填写清查表单。

2.4污染源坐标采集

通过污染源搜索找到对应企业,点击污染源名称进入污染源信息浏览界面,点击定位图标,确定自己位置(防止模拟位置点),根据地图、自己位置和实际区域情况确定污染源的实际位置,如果定位与污染源位置有偏差,调整自身实际地理位置,重新定位,或拖动地图,将坐标点放置在正确位置,(注:绿色范围为三百米范围,企业位置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点必须在自身定位点的三百米范围内,否则不允许提交。)点击确定,工具记录当前污染源坐标。

图 4 污染源坐标采集

清查目标不在清查列表中的,清查人员点击右上角+,新增污染源,选择类型,添加基本信息后采集该新增污染源的坐标位置信息。采集方式通已有列表内污染源坐标信息采集方式。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图 5 新增污染源

2.5新增污染源字段说明

新增污染源需普查人员手工在设备上填报相关信息。需要填写的信息及相关规则如下:

污染源名称:填写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类型:分为工业企业、排污口、养殖场、生活源锅炉、集中式治理设施五种。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污染源地址:按污染源实际地址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若填报企业或单位尚未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代替。若既未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又无组织机构代码,则按照普查对象识别码编码规则顺次编码后填入该行。

普查对象识别码:识别新增污染源的唯一标识。

普查对象识别码按照如下规则编码:

普查对象识别码共计18位,代码结构为: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第01位,为调查对象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G 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X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J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S生活源锅炉,R 市政入河(海)排污口。

第02位,为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

第03-14位,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制的12位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

第15-18位,为调查对象识别码,由地方普查机构按照顺序进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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