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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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在水利部门的有效推动下,各地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为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人居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全面提高水利风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江苏河湖水域占国土总面积16.3%,是全国内陆水域所占比例最大的省份,且水利工程众多、水文化底蕴深厚,水利风景资源非常丰富。水利风景区建设,是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是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作为繁荣地方经济、促进生态健康、改善民生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推进力度,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实现治水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把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战略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人水和谐治水理念,以河湖及水利工程为依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在科学开发、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中,切实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为推进江苏水利现代化、建设美好江苏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顺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的迫切需求,修复和保护河湖生态,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生态开发,综合考虑开发利用与保护,突出生态系统和水环境保护,科学制定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与社会协同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弘扬特色、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的地域特色,突出水利特点,弘扬水文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湖生态修复等措施,整合水利风景资源,优化结构布局,建成具有水利特点、地域特色和独特文化内涵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00家。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50家,其中国家水利风景区不低于总数的30%。依托已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建成“水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5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文化品位浓郁和标准化发展的水利风景区体系。
三、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四)科学编制规划。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制定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总体规划。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景区布局、用地和规模,编制水利风景区规划。各水利风景区应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编制景区规划。规划编制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符合水利现代化规划、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环境、旅游区、文物保护等规划相衔接。
(五)严格规划管理。各地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水利风景区建设,必须依据已批准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实施。规划有重大变更的,须经原批复部门批准。水利部门要会同发改、国土等部门,严格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项目的行业管理,确保水工程、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
(六)提高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水平。各地要按照“依托资源、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要求,紧密结合水利、生态及环境等工程建设,确保全省水利风景区高品位的特色化发展。
要围绕群众出游“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全面加强水利风景区交通、通讯、水电、餐饮、购物、医疗救护、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提高水利风景区项目策划水平,严格项目管理,严防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七)丰富水利风景区文化内涵。要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的各环节和水利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提升文化软实力,形成我省特色的水利风景区发展优势。水利风景区建设要加强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水利科技和水法规知识,特别要充分发挥我省吴文化、汉文化、楚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突出体现水文化特色,开发水文化景观。
(八)加强水利风景区运行监管。要加强对批准设立的各级水利风景区的监管,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公安、环保、水利、卫生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水利风景区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工程安全、卫生防疫、紧急救援及消防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景区旅游安全。要建立健全复查制度,形成淘汰机制,确保景区的生机与活力,实现水利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九)提高景区经营管理水平。要完善景区功能,推行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标识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景区经营管理,力推一批精品景区。要加强宣传推介,将水利风景区纳入地方旅游线路,努力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水利风景区品牌。要完善经营机制,采取独资、合资等多种经营管理形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落实水利风景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督促检查力度,解决好水利风景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水利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水利风景区发展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明确和落实水利风景区建设责任。发展改革、
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环境保护、旅游和林业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
(十一)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申报奖励制度,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以水利风景资源及国土资源为纽带,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水利风景区建设。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利风景区建设引导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水利风景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风景资源保护项目。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要充分考虑水利风景区建设经费。鼓励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进水利风景区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水利风景资源的规模效益。
(十二)加强监督指导。要建立水利风景区发展的标准化体系,强化水利风景区发展的技术支持和基础保障。要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行业指导,强化监督考核,规范水利风景区建设行为。要树立精品理念,严格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确保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生态健康河湖”、“水生态文明城市”、“水环境优美乡村”等创建活动。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水利风景资源保护和水利旅游项目的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水利风景区的认识,营造水利风景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