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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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集中管辖的法律规定(3篇)

案件集中管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案件集中管辖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特定的法院对某一类或者某一性质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减轻当事人诉累。

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集中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将从法律规定、实施原则、适用范围、程序保障等方面对案件集中管辖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规定1. 《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下列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民事案件;(2)涉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2.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下列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6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行政案件;(2)涉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3.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下列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刑事案件;(2)涉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三、实施原则1. 依法原则:案件集中管辖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

2. 便民原则:案件集中管辖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讼便利,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3. 效率原则:案件集中管辖应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4. 统一原则:案件集中管辖应遵循统一标准,确保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同一类案件的处理保持一致。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00字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00字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00字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件,当原告起诉被告的案件,被告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此申请。

一、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在诉讼中,当被告或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撤销起诉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的相关规定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条件1、管辖权异议必须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

答辩期为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起15日内。

2、被告必须对原告提起的诉讼事项有异议。

3、管辖权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被告可以自行书写或委托律师代为书写。

同时,书面提出异议时应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4、管辖权异议可以在一审和二审时提出。

三、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内容1、指出案件的诉讼请求所在地不属于法院管辖的事实。

2、说明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理由,解释涉及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3、提交证据,证明本案涉及的事实和法律关系。

四、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书模板【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原告:***被告:***本案为被告诉维权案件,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理由如下:一、请求人被告:***二、异议原因1、此案诉讼请求所在地不属于法院管辖;2、因此,法院应当撤销起诉或者裁定不予受理本案件。

三、事实依据1、此案件的诉讼请求所在地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而非本法院。

2、本法院没有管辖权。

3、请求人拟提交***证明本案件诉讼不该由本法院审理。

四、证据目录1、***2、***3、***以上事实和理由本被告均经慎重考虑,请求贵院撤销原告诉讼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被告:***日期:***五、申请书的注意点1、申请书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定格式要求,字迹清晰,术语准确。

2、申请书中应当说明本案不在法院管辖的具体理由,并且需要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来支持。

3、在申请书提交之前可以通过律师关注本案判例,了解审判团队、审判重点,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提出申请书,使申请书更加全面合理。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一、引言法律诉讼过程中,涉及到多个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时,当事人可能会提出法院管辖权异议。

这意味着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产生了争议,认为该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本文将就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展开讨论,并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

二、法院管辖权的基本概念法院管辖权是指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和限度。

它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是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前提条件。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管辖权的确定与法院的级别、地域、案件性质等因素有关。

三、法院管辖权的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法院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了法院的基本管辖权,包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此外,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特别程序案件、跨行政区划案件等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权需要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2. 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一)》明确了一些具体的管辖划分标准,如居民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合同履行地等。

这些规定为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提供了具体的指引。

四、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若对法院的管辖权产生异议,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向法院提出。

通常情况下,异议应在答辩及提交证据的期限内提出,以确保争议能及时得到解决。

五、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处理1. 原审法院的处理方式原审法院将对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作出是否接受异议的决定。

如异议一经采纳,原审法院将撤销之前的案件受理决定,并移送相关的法院。

2. 上诉法院的审查若异议被驳回,当事人仍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将对原审法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判决是否支持原判决。

六、实际案例分析1. 案例一:A与B签订的合同约定管辖权属于A所在地的法院。

B提起诉讼并选择了B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A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A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3篇)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案件的审理是否合法、公正。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较为详细,本文将从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种类、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可以包括对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异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

三、管辖权异议的种类1. 级别管辖异议级别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级别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3)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特定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

2. 地域管辖异议地域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地域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3)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4)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

3. 专属管辖异议专属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专属管辖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属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特定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异议。

四、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1. 提出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载明异议事项、理由和依据。

2. 审查与裁定受案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当事人是否具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2)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合法。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在起诉案件中,被告一方常常会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本文将深入探讨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并就该异议是否成立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管辖权的概念与重要性在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一特定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

合理划定法院的管辖权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关系到司法秩序的正常运行。

因此,管辖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起诉的法院一旦被确定,被告方就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被告方通常会在作出答辩状或提交答辩意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异议的提出要确保以下两个前提:1.被告必须明确提出法院管辖权异议,如果在答辩状中未明确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此权利;2.被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将被认定为放弃。

三、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核心条件是法院是否符合管辖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异议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案件事实、性质与法律适用方面,与法院的管辖权不相符合;2.法院的管辖权确实属于可争议的范围。

四、管辖权异议的审理程序管辖权异议的审理程序按照不同的司法体系和立法规定而有所不同。

以我国为例,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管辖权异议分为两个阶段的审理程序:1.一审阶段,法庭在受理案件之初,负有审查管辖权的责任,对被告的异议进行审理;2.二审阶段,如果一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未作出确认的决定,被告方可以在上诉时再次提出此异议。

五、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结果当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时,法院会就该异议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处理结果。

根据异议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结果:1.异议成立,法院撤销原先受案并将案件移交至另一符合管辖权的法院;2.异议不成立,法院维持原先受案决定,继续审理案件;3.异议部分成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和处理。

六、扩大管辖规则的适用在管辖权异议中,有时法院也会根据扩大管辖的规定,来适用相关的扩大管辖规则。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一个诉讼案件,究竟应该有哪个法院管辖,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但有时候又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问题,诉讼当事人往往想要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法院,这时就出现了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管辖权异议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

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方为数人,其中一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共同被告没有提,该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共同被告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其上诉进行审查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其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处分行为法律就予以认可。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管辖异议权,这是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推定其放弃该权利。

法院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赋予没有提管辖异议的共同诉讼人享有上诉权,实质后果是令其再次取得在期间届满后丧失的管辖异议权,也即延长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这与设置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向法院提出异议,以挑战法院在某个案件上的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通常出现在诉讼程序的早期阶段,但也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

一、管辖权的概念和原则管辖权是指法院审理一件案件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管辖权的基础通常是法院的地位,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之间的匹配。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一名被告可能被起诉在他或她之前并不居住的地方。

然而,法院是否有管辖权,这一点并不完全清楚。

总的原则是,法院必须拥有被处理的案件,才能做出有效的裁决。

如果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成果就是无效的,即便是有利的裁决也会因管辖权的缺乏而无效。

二、管辖权异议的意义管辖权异议的目的是挑战法院在案件上的管辖权。

通常情况下,管辖权异议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立场:1. 异议提出人不同意法院的管辖权,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法院依据某些规定或法律程序管辖时,但被告认为该规定或程序不适用。

2. 异议提出人认为法院缺乏管辖权,且该异议需要先于任何其他程序进行。

例如,如果被告在另一个州居住,但在其他州被起诉,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便解释为什么他们应该在另一个州面临指控。

三、管辖权异议的程序1. 管辖权异议必须在合适的时间内提出。

在某些情况下,异议必须在某个期限内提出,否则将不能提出。

2. 异议提出人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管辖权异议也可能需要提出口头程序。

3. 异议提出人需要清楚地表述其异议的理由。

这可能涉及规定和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或者是涉及地理问题或法院在声明管辖权方面的错误。

4. 法院将会对提出的异议做出决定。

如果法院认为管辖权没有被挑战,法院将会拒绝异议,并在案件上进一步进行。

如果法院认为管辖权有问题,则法院将会寻找更好的解释并作出裁决。

四、某些用途下的管辖权异议1. 人身伤害案件中,一般需要在异议信息中提及受害人所在的地点和事件发生的地点。

2. 在商务交易案件中,管辖权常常会围绕着交易的地点和协议上的约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3篇)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质疑,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要求将该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行为。

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本文将就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章节:(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管辖权原则。

(2)第二章管辖:对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进行了规定。

(3)第十章案件受理和审判: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审查和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解释,其中对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明确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主体和时限。

(2)规定了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程序。

(3)明确了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处理决定的上诉程序。

三、管辖权异议的类型1.地域管辖异议地域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地域管辖权提出质疑,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与案件有关的地域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的。

(2)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与案件有关的地域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的。

2.级别管辖异议级别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权提出质疑,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级别管辖权。

级别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案件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受诉人民法院受理的。

(2)案件应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受诉人民法院受理的。

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概念解析以及定义

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概念解析以及定义

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异地管辖权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法院判决所基于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一种行为。

在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的活动范围变得更广,人们涉及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

因此,针对异地管辖权的争议也愈发突出。

本文将对异地管辖权的定义、适用条件、争议以及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的必要性进行详细探讨。

其目的在于帮助读者了解异地管辖权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醒当事人在面临异地管辖权争议时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我们将介绍异地管辖权的定义。

异地管辖权是指与法院所在地不同的地方对某一特定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法院的管辖权通常以地域为基础进行划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涉案当事人可能会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所在地并不适宜审理该案件。

其次,我们将探讨异地管辖权的适用条件。

异地管辖权的适用条件通常由当地法律规定。

这些条件可能涉及到案件的性质、被告的居住地以及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等因素。

了解异地管辖权的适用条件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评估自己是否可以提出异议,并合理地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

紧接着,我们将探讨异地管辖权的争议。

在实际诉讼中,异地管辖权争议时有发生。

这些争议可能涉及到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法律适用的异议。

了解这些争议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在诉讼过程中的公正待遇。

最后,我们将讨论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的必要性。

当事人对于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可以通过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这一行为可以帮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反对观点,并促使法院对异地管辖权争议进行审查和决定。

总之,异地管辖权争议是现代社会法律纠纷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过详细探讨异地管辖权的定义、适用条件、争议以及起诉异地管辖权异议书的必要性,本文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异地管辖权相关的法律问题,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撰写: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

管辖权异议理由

管辖权异议理由

管辖权异议理由在诉讼过程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起诉的地点或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将无法继续审理案件。

本文将介绍管辖权异议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常见的管辖权异议理由。

管辖权异议的定义及法律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被告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或管辖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的一种争议解决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的权力”,也是“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权力之一”。

具体来说,管辖权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经常居住地管辖;2.客观管辖;3.约定管辖;4.特别管辖。

除以上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权,例如对于不动产纠纷应当提交本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解的,该部门受理调解后,可以直接移送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等。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理由1.被告的住所或经常居所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是该案件的管辖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或者经常居所地与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在同一辖区,则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2.合同约定管辖权异议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管辖法院,但如果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此外,在一些特殊合同中,例如运输合同,驳船合同等,涉及到多个地区的诉讼时,也可能会引发管辖权异议相关问题。

3.争议标的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中,只有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争议标的才可以在该法院受理。

如果被告认为争议标的在本案中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内,则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4.一审管辖权异议在一审的诉讼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认为被诉发生地与该院管辖范围之外,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应对措施当遇到管辖权异议时,建议诉讼当事人使用以下方法应对:1.注意调查和证明一审起诉时,要避免管辖权异议的发生,需充分了解本案的管辖关系,充分了解被告的住所或经常居所、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诉讼的争议标的等,要注意有关的法律规定,尽量避免出现过失。

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定义:第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第二,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第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这些定义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其主体、客体范围的界定上。

笔者认为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采广义的概念,因为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以保证作为诉讼开端的管辖制度正常运作,使程序正义在诉讼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现,而非单为某一方当事人创设某项权利;而对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则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作出相应的限制,排除当事人对指定管辖和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异议,即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而这些管辖规则都发生在第一审程序中。

因此,本文采取第三种定义,即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目前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其理由有:(1)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只有被告。

(2)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关于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原审被告: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尊敬的人民法院:
实在不好意思,在某某法院审理的某某案件中,本人作为被告,再此对庭外的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希望贵庭能够对此进行核实并作出公正裁决。

一、异议事实和理由:
某某法院作为一级法院,负责本案的审理和判决。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章第六十三条,上诉案件应当由二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本案件涉及的争议金额符合二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条件,因此,某某法院超过了其法定的审理权限。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一级法院在处理争议金额符合二级人民法院审理条件的案件时,应当移送给二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要求贵庭:
1. 接受本上诉状,并依法组织庭审。

2. 撤销某某法院的判决,并将本案移送给合适的二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3. 依法保障本人的诉讼权益,公正裁决。

特此上诉,请贵庭查看并予以受理。

申请人:
年月日。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解决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解决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解决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解决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当涉及多个法院的辖区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本文将探讨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解决的相关问题。

一、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管辖权是指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和范围。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必须具备管辖权才能受理和审理案件。

管辖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审判:通过规定法院的辖区和权限,保证案件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水平的法官处理,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合法。

2. 提高效率和经济性:明确法院的辖区和权限,有助于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多次转移和冲突,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经济性。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和审理1.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提出。

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异议的理由和依据。

异议应当在合法期限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放弃。

2. 管辖权异议的审理一旦当事人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将进行相应的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即时生效。

对于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裁定作出后十日内提起上诉。

三、管辖权异议的解决原则管辖权异议的解决遵循以下原则:1. 基本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明确了各级法院的辖区和权限,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法定规定选择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不得恶意绕过或规避。

2. 通知原则: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告知当事人管辖权的事实和依据,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异议。

3. 异议优先原则:一旦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优先审理和解决这一问题,确保案件的审理不受干扰。

4. 受理原则:当多个法院同时受理同一案件时,应当由受理先机关为管辖法院,其他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将案件转交给该法院。

5. 上诉审查原则: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并由上级法院对异议裁定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民事关系上发生纠纷时,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而管辖权则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和范围。

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行使对于案件的正常进行和公正裁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民事诉讼的管辖权。

一、管辖权的概念和种类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和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分为绝对管辖权和相对管辖权两种。

绝对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类案件拥有的专属管辖权,例如对涉外案件、海事案件等的专属管辖权。

相对管辖权则是指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在确定管辖权时,法院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民事诉讼法院的地域管辖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民事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和减少诉讼成本。

其次是专属管辖权原则。

根据专属管辖权原则,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例如涉外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这样可以保证对特定类型案件的审理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

再次是民事诉讼法院的功能管辖原则。

根据功能管辖原则,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的主要内容来确定是否具有管辖权。

例如,知识产权纠纷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后是合同管辖原则。

根据合同管辖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选择特定的法院来解决争议。

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当事人的自主权,并减少争议的发生。

三、管辖权争议的解决在实际诉讼中,有时候会出现管辖权的争议。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具有管辖权。

如果法院认定自己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上级法院认定原审法院没有管辖权,案件将被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四、管辖权的意义管辖权的行使对于案件的正常进行和公正裁决具有重要意义。

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法院的管辖异议是指当一方起诉另一方时,对于选择起诉的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提出质疑。

本文将从解释法院的管辖权、异议的提起途径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来讨论起诉的法院管辖异议。

一、法院的管辖权法院的管辖权是指法院对于特定案件是否有审理权的权力。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分为绝对管辖和相对管辖两种情况。

绝对管辖是指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受理,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该法院都具有审理权。

相对管辖则是指案件可以由多个法院受理,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起诉。

二、提起管辖异议的途径当一方对起诉的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起管辖异议:1. 书面提议:当事人可以在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明确提出对于法院管辖的异议。

在书面提议时,需要明确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依据,以便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决。

2. 口头提议:当事人也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口头提出对法院管辖的异议。

此时,应当在庭审记录中准确记录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内容。

三、法律依据当事人提起管辖异议时,可以参考以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

该法律规定了提起管辖异议的时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则。

即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起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特别案件的特别管辖。

例如,在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特定领域的案件中,有特定的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

四、法院的裁决法院在接到管辖异议后,会进行审查和裁决。

一般来说,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具有管辖权。

在裁决时,法院可能采取以下措施:1. 裁定接受管辖:如果法院认为自己具有管辖权,可以裁定接受管辖并继续审理案件。

2. 裁定不接受管辖:如果法院认为自己不具有管辖权,可以裁定不接受管辖,并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管辖权的异议书

管辖权的异议书

管辖权的异议书管辖权的异议书是一种诉讼程序,它用于宣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权行使其管辖权。

本文将在的篇幅内,探讨管辖权异议书的概念、作用以及该程序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管辖权异议书的概念管辖权是指法院在一定法定条件下,行使对特定案件权利的管辖或审判权利的权力。

在诉讼中,当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其行使管辖权的范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管辖权范围与法院的权力边界直接相关。

如果法院没有在其管辖权范围内行使其权力,那么所作的任何裁决都是无效的。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可能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书来宣称法院在审理其案件时无权行使其管辖权。

这可能是因为原告选择错误的法院或被告主张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书。

如果异议书成功,法院将无权行使其管辖权和仲裁权。

二、管辖权异议书的作用管辖权异议书通常用于下列情况:1. 原告选择的地点错误:原告提起了一项诉讼,但选择了不正确的法院。

2. 地域边界:法院的管辖权被另一个法院的管辖权所覆盖,被告可以主张另一个法院应该对案件进行审理。

3. 合同规定:各个合同一般会规定某个公司或地点应该是争议的解决地点。

三、管辖权异议书的主要步骤管辖权异议书的程序将涉及一系列主要步骤,如下:1.提交异议书被告需要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通常是法院判决进行的时间)提交异议书。

异议书必须阐明原告选择错误的地点或其他乱用管辖权的事实。

2.法庭召开听证会被告必须在异议书中表述清楚也需要提供一些证据,以支持他们反驳法院在这个地点行使管辖权。

法院很可能会召开一次听证会,考虑被告提出的证据,以及原告的反应。

3.判决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必须宣布他们没有行使管辖权。

这意味着案件将被解散,原告必须寻找其他法律途径。

四、管辖权异议书的注意事项在提交管辖权异议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提交时限: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异议书。

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则被告将失去异议权。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3篇)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级别提出异议,认为案件不应由该法院受理或不应由该法院审理至终审。

管辖权异议是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进行探讨。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起1. 提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管辖权提出异议。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 提起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管辖权异议。

3. 提起方式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人民法院,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三、管辖权异议的处理1. 审查程序(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提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等。

2. 审查结果(1)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应当裁定驳回。

3.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1)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定。

四、管辖权异议的适用范围1. 地域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确定管辖权。

(2)当事人对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确定管辖权。

2. 级别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性质、争议金额等因素确定级别管辖。

(2)当事人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可以裁定将案件提审。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原被告双方的生活所在地如果不在同一个地方,还有就是户籍等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导致很多的民事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

尤其是被告方会认为原告方所提交的诉讼状的民事法庭根本就不具备对该案件的管辖权,所以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原被告双方的生活所在地如果不在同一个地方,还有就是户籍等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导致很多的民事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

尤其是被告方会认为原告方所提交的诉讼状的民事法庭根本就不具备对该案件的管辖权,所以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要先行,队伍是关键。

用法治政府来推动社会法治化,这需要广大公职人员具有整体法治素养,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从业人员。

要用法治思维方式产生的公务言行孜孜引导群众,严谨地对待处置利益诉求个体或群体,不让他们产生任何与政策法规相左的歧意,引导他们搜索寻找与政策法规相符的理由和条件;对符合条件要及时办理兑现,坚决防止“不闹不解决”的被动行为,防止无理取闹不良发酵。

以有效的法治行为告诫民众,所有矛盾纠纷和正当诉求都有正当渠道;时刻注重引导民众按照法治思维方式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认识社会问题、解决利益诉求,从而达到民众对法律的敬畏。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是什么_1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是什么_1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就是当事人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提出不服管辖的意见,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权利,这在法律中有相关规定,那么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学习专业,或者直接委托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

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

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是指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仲裁机构就其管辖权进行裁决的一种申请。

一、仲裁管辖权的概念和重要性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权力和范围。

它体现了仲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当事人对仲裁管辖权的异议申请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维护仲裁公正性和权威性的体现。

二、仲裁管辖权异议的适用情况当事人可以就以下几种情况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1. 合同无仲裁条款或仲裁条款不明确:仲裁协议是仲裁管辖权的基础,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就此提出异议。

2. 合同仲裁条款与事实不符:有时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与实际发生的争议不符,当事人可以就此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

3. 仲裁机构无管辖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无管辖权,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管辖权异议。

4. 非仲裁争议:仲裁适用于合同争议,但对于一些非合同性质的争议,仲裁机构可能无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就此提出异议。

三、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程序一般来说,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程序如下:1. 异议申请书的提交:当事人应书面形式提交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给仲裁机构。

2. 仲裁机构的审查:仲裁机构应及时受理当事人的异议申请,并对申请书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仲裁协议的存在和有效性、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等。

3. 异议裁决的作出:仲裁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对仲裁管辖权异议的裁决。

裁决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四、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效力和救济措施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决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国内法律和仲裁协议的约定。

一般来说,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决具有以下效力:1. 具有约束力: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决对仲裁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守裁决结果。

2. 可申请司法救济:当事人对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

3. 可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如果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决存在重大错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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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热门城市:玉林律师云浮律师咸宁律师上饶律师伊春律师扬州律师盐城律师荆州律师黄山律师普洱律师一般来说,一个诉讼案件,究竟应该有哪个法院管辖,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但有时候又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问题,诉讼当事人往往想要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法院,这时就出现了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概念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

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方为数人,其中一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共同被告没有提,该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共同被告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其上诉进行审查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其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处分行为法律就予以认可。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管辖异议权,这是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推定其放弃该权利。

法院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赋予没有提管辖异议的共同诉讼人享有上诉权,实质后果是令其再次取得在期间届满后丧失的管辖异议权,也即延长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这与设置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

因此,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主体应当是异议申请人及其相对方,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不得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是由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而提出的一种主张,对于该主张,法院裁定有两种,一种是驳回异议的裁定,一种是移送的裁定。

对于该裁定,上诉期限均为十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如果对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仍有其他疑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三门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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