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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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一般规定 (3)
3 测量管道的选用 (3)
3.1 测量管道的材质 (3)
3.2 测量管道的管径 (3)
4 气动信号管道的选用 (4)
5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 (4)
6 电线电缆的选
用 (5)
6.1 电线电缆线芯截面积 (5)
6.2 电线电缆的类型 (6)
7 电线电缆的敷设 (6)
7.1 一般规定 (6)
7.2 控制室进线方式 (7)
7.3 汇线槽敷设方式 (7)
7.4 保护管敷设方式 (8)
7.5 电缆沟敷设方式 (9)
7.6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 (9)
8 仪表盘(箱、柜)内的管道及线路 (9)
参考文
献……………………………………………………………………………………………………
11
用词说明……………………………………………………………………………………………………
12
条文说明……………………………………………………………………………………………………
13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2003)建标字94号文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对原《石油化工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SH3019-1997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8章。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1号,邮政编码:73006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蔡劲宏、冯仁铭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1 范围
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工程中仪表测量管道、仪表信号传输线路的工程设计,装置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1.2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2 一般规定
2.1 仪表管道、线路的工程设计,应做到仪表测量准确、信号传递可靠、减少滞后、安全经济实用、线路整齐美观并便于施工和维修。
2.2 对火灾及爆炸危险、腐蚀、高温、潮湿、振动等环境,在仪表管道线路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测量管道的选用
3.1 测量管道的材质
3.1.1 测量管道(包括阀门和管件)的材质,应按被测介质的物性、温度、压力等级和所处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且不低于具体工程项目中“管道材料等级表”的要求。
3.1.2 非腐蚀性介质的测量管道材质,宜选用碳钢或不锈钢。
3.1.3 腐蚀性介质的测量管道材质,应选用与连接的工艺管道、设备相同或防腐性能更好的材质。
3.1.4 测量管道及管件阀门,宜选用同种材料。
3.1.5 分析仪表的取样管道(Tube)材质,宜选用不锈钢。
3.2 测量管道的管径
3.2.1 测量管道的管径,可按表1选用。
表1 测量管道的管径选择
公称压力(MPa) 外径×壁厚(mm×mm)
PN≤6.3 Φ10×1.5、Φ12×1.5、Φ14×2、Φ18×3、Φ22×3
PN≤16 Φ10×1.5、Φ12×2、Φ14×3、Φ18×4、Φ22×4
PN≤32 Φ14×4、Φ19×5
3.2.2 分析仪表的取样管道管径,宜选用Φ6 mm×1 mm,Φ8 mm×1 mm或Φ10 mm×1 mm,其快速回路的返回管道及排放管道的管径可适当放大。
3.2.3 测量管道的壁厚应不低于具体工程“管道材料等级表”中的要求。
4 气动信号管道的选用
4.1 气动信号管道的材质,可按表2选用。
表2 气动信号管道材质选择
材质及型式控制室一般场所腐蚀性场所
紫铜管☆☆○
PVC护套紫铜管☆☆☆
PVC护套紫铜管缆○☆☆
不锈钢管○☆☆
聚乙烯管(缆)○☆○
尼龙管(缆)○☆○
注:“☆”表示适用;“○”表示不宜使用。
4.2 气动信号管道的管径,宜选用Φ6 mm×1 mm或Φ8 mm×1 mm。根据需要也可选用其他规格。
4.3 聚乙烯管及尼龙管(缆)的使用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的适用温度范围。存在火灾危险的场所及重要的场合,不宜选用此类材质。
4.4 生产装置有防静电要求时,禁止使用聚乙烯管及尼龙管(缆)。
4.5 生产装置内设置接管箱时,从控制室至接管箱,宜选用多芯管缆。聚乙烯及尼龙管缆的备用芯数不应少于工作芯数的20%,紫铜管缆的备用芯数不应少于工作芯数的10%。从接管箱至调节阀或现场仪表的气动管线,宜选用PVC护套紫铜管或不锈钢管。
5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
5.1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应避开高温、工艺介质排放口、易受机械损伤、腐蚀、振动及妨碍检修等场所。
5.2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应架空敷设,并应固定牢靠,减少弯曲和交叉。
5.3 气动管道的敷设,应相对集中、保持整齐,间距应均匀一致。
5.4 测量管道应尽量短,长度不宜超过15 m。
5.5 测量管道的敷设应避免管道内产生附加静压、密度差及气泡。
5.6 对于在操作压力下及当地环境温度变化范围内易结冻、冷凝、凝固、结晶或汽化的被测介质,仪表测量管道应采取伴热或绝热措施。
5.7 测量管道水平敷设时,应有1:10~1:100的坡度,其倾斜方向应能排除管道内夹带的气体或冷凝液。
5.8 如果凝液或气体难以自流返回工艺管道时,对于液体介质,测量管道的最高点应设排气装置;对于气体介质,测量管道的最低点应设排液装置。当介质中含有沉淀物或污浊物时,在测量管道的最低点应设排污装置。
5.9 有毒、有腐蚀性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介质,必须排放到指定地点或装置内的密闭排放系统,严禁任意排放。
5.10 测量管道与高温设备、管道相连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5.11 压力大于10 MPa的测量管道,应设置安全泄压设施(排放阀或带泄压孔的接头),且排放口朝向安全侧。
5.12 仪表管道支架的间距宜符合下列规定:
5.12.1 钢管
水平安装1.0 m ~ 1.5 m
垂直安装1.5 m ~ 2.0 m
5.12.2 铜管、塑料管及管缆
水平安装0.5 m ~ 0.7 m
垂直安装0.7 m ~ 1.0 m
5.13 不锈钢管固定时,不应与碳钢管道直接接触。
6 电线电缆的选用
6.1 仪表电线电缆的线芯截面积
6.1.1 仪表信号电线电缆的线芯截面应满足检测、控制回路对线路阻抗的要求及施工中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