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统考成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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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某大学某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学生成绩是衡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好坏的尺度,是奖学金评定和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单位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的前提下,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成绩考核制度学生成绩考核主要分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1、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考核主要由任课教师负责,占课程总成绩的20%——30%。

学生平时成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堂发言及回答问题情况,出勤及遵守纪律情况。

2、期末成绩。

期末成绩主要由期末考试(考查)试卷来体现,由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登统计,占课程总成绩的70%——80%。

二、成绩管理制度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由教学秘书负总责,成绩一旦产生,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改动,如成绩确实有误的,可遵循相关程序进行更改。

1、阅卷工作。

期末考试(考查)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封闭式集体阅卷,考试课一律要求2人或2人以上进行流水作业阅卷,并由阅卷教师在相应的题号内签字;考查课两个大题以上的,原则上也要2人或2人以上进行阅卷。

教师如在阅卷中出现差错,需改动成绩时,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

2、试卷的审核工作。

阅卷工作结束后,最后由教研主任进行复查审核,并在审核人一栏签字(教研室主任代的课程可由教研室其他老师审核),审核人如发现阅卷有误,或成绩统计有误,应及时通知阅卷教师进行更改,并在更改的地方签字。

3、登分工作。

无论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平时成绩一律由任课教师按照成绩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学生的成绩登在记分册上,期末成绩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进行登分及相应的统计,并将统计好的记分册一式三份交教学秘书。

4、学生查分工作。

在新学期初学生成绩公布后,学生们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很大的出入,可向学院提出查分申请,然后由教学秘书组织阅卷教师及学生本人对试卷进行复查,如有差错,要及时更改。

5、成绩输录工作。

待所有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的记分册交齐后,由教学秘书将成绩输入到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把成绩打印出来,让各班的学习委员进行校对,如输入成绩有误,由教学秘书对数据进行更改。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成绩考核是评估个人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促使学生全面、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考核原则1. 公正公平:依据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公平。

2. 综合评价:综合运用考试、作业、实验、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掌握程度和学科素养。

3. 分层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设定不同层次的考核要求,确保个体差异的合理体现。

三、考核要求1. 知识掌握:学生应准确掌握学科知识体系,理解相关概念、原理和定理,并能灵活运用于解决问题。

2. 分析解决问题:学生应具备分析问题、提出假设、设计实验、收集数据、进行推理和总结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学科相关问题。

3. 创新能力:学生应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创新实践的潜力和意识。

4. 学习能力:学生应具备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能够有效地获取和利用信息,不断拓展学科知识和技能。

四、考核办法1. 学期考试:每学期根据学科要求进行笔试或口试,覆盖本学期所学知识内容。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公布。

2. 作业评定:根据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验报告、设计方案等进行评定,作业完成情况、思路清晰度和准确性将予以评分。

3. 实验实训:学生在实验室或实训中心进行实验课程的实践操作,根据实验操作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实验报告等进行评定。

4.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回答问题的准确率、合作能力等将被记录评价,以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

5. 小组讨论:根据编排的小组讨论课程,评估学生的思维逻辑、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6. 期末综合评价:通过对学生学期课程表现的综合考核,评定学生成绩,包括平时表现、作业、实验、考试等综合因素。

五、成绩计算学生的成绩将按照不同考核方式的比例进行综合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由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权重分配,并告知学生。

考试成绩考核办法

考试成绩考核办法

考试成绩考核办法(教代会上征求意见稿)
1、各班算分人数及算分办法。

①起始年级(初一)按班上实编人数算分。

②初二年级未按成绩编入班级的插班生(各地市、各校转入且无上学期全市期末统考成绩)不算分,不计入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但从鼓励学生的角度出发,插班生成绩参与总分、单科、进步奖排名。

③中途辍学、劝退的学生一律按该年级该学科最低分计分。

④学生因病住院或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考试前向教务处说明,并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不算分。

⑤学生无故缺考的,该缺考考试科目记0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请假的,按该年级该学科最低分计分。

2、教师教学参加考核办法。

①初一按年级考试平均分、提高分(考试平均分——基础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排名,第1名得12分,第2名得11分,依此类推。

初二平行班按平行班考试平均分、提高分、合格率、优秀率排名,第1-8名,分别得12、11、10、8、6、4、2、1分。

初二实验班按实验班考试平均分、提高分、合格率、优秀率排名,第1名得12分,第2名得10分。

②四项得分累加为教师该次考试的综合考核分,并排出名次。

3、班级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①按考试总分成绩排出10X班级数(个)尖子生,按各班所占比例排名,计分办法同第2点第①条。

②按各科综合考核分排名,计分办法同第2点第①条。

③以上得分累加为该班级教学成绩综合考核分,并排出名次。

初中部教务处
2014年10月。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每学期都应进行考核。

第二条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

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社会实践.实习.课程设计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可采用考查方式进行。

考查成绩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59分以下为不及格F。

第四条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其覆盖面要广,能涉及基本内容和要求,着重考核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任课教师应在命题时填写命题双向细目表。

试题应有不同层次的要求,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度较大的试题应占适当数量,以便区分不同水平的学生。

试题的分量要根据考试时间而定,试题的叙述必须清楚,避免出怪题.偏题.含糊不清的题。

第五条教学内容.学时数.进度相同的课程一般应实行统一命题考试。

各门课程都应拟定内容不同.而分量难易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经教研室.系.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指定一套为正常考试用题,一套为补考用题。

命题的同时,应订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六条试题一律由任课教师按学校统一规格用电脑打印,校对无差错后,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印刷装订。

监考教师于考试30分钟之前到指定地点领取。

对未能按要求提交试题的单位,要给予全校通报。

第七条试题从命题到考试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章成绩评定要求第八条教师对阅卷要认真负责,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平。

有条件的课程(两名和两名以上教师任教同一门课程的),应实行集体评卷制度。

第九条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包括平时听课.作业.讨论.实验.测验等方面的成绩),考试成绩约占70,平时成绩约占30。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7.改进措施:教师应根据考核反馈和学生表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教学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
绩等多个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
1. 课堂表现: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和回答问题,与老师
和同学保持良好的互动。

课堂纪律良好,不打扰其他同学学习。

2.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应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科作业,并保持作业
的质量。

作业要整洁,认真完成,错题应及时改正。

3. 考试成绩:学生应认真复习课本知识,参加各类考试,并取得良
好的成绩。

对于不及格科目,应及时进行补课和复习,争取取得更好
的成绩。

二、考核方式与比重
教学成绩考核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日常评定、期中考试、期末考
试等。

具体比重如下:
1. 日常评定:占总成绩的30%,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30%,考察学生对上半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40%,考察学生对全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
1. 优秀:总成绩在90分以上,学生将获得表扬,并有机会参加学
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

2. 良好:总成绩在80-89分之间,学生将获得肯定,并受到老师的
鼓励。

3. 及格:总成绩在60-79分之间,学生需加强学习,争取提高成绩。

4. 不及格:总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将接受批评,并需参加额外
的辅导和复习。

综上所述,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的细则将有利于规范教学行为,激励
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
认真遵守,并取得更好的成绩。

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

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

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在知识水平、技能操作、个人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提高,我校现有学生成绩考核办法部分已经不适应于学校现阶段发展。

我校学生基础差异较大,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让学生在学校学到适合自己的知识、技能、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并顺利毕业,提高我校的社会知名度,现就我校学生成绩评定考核办法做以下调整。

1.成绩统计办法(1)学生成绩按学年成绩统计,学年成绩由理论成绩、实习成绩、行为习惯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IOO分。

理论成绩分占总成绩40%;实习成绩分占总成绩40%;行为习惯分占总成绩20%。

①理论成绩:各考试、考查科目理论成绩均以百分制进行单科打分,理论总成绩取本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值。

②实习成绩:实习成绩40分,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占30分,以获得证书最高成绩核算其它教学实习占10分。

学生获得技能证书每增加一个证书加5分,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并获奖每项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40分。

③行为习惯成绩:行为习惯总分20分,每个学生基础分为12分,受处分(警告及以上)者行为习惯分扣10分。

学生科、校团委提供相应行为表现作为加、扣分依据,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进行考核统计并由校团委、学生科审核签字。

(2)单科学期成绩为0分者认定为该学年成绩不及格,评定单科学期成绩为0分的科目任课教师需要写出书面评分理由并教务科审核同意。

2.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成绩,当年总成绩260分,则当年所有科目视为合格;若总成绩<60分则不合格,将进行补考。

3.补考办法:(1)补考试卷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出卷时除每科的期末正考卷外,考试科目需每科出20道单选题或判断题并附答案作为补考题,考查科目需出15道单选题或判断题并附答案作为补考题。

(2)补考程序由教务科安排。

(3)组题、阅卷由各专业科组织。

(4)申请缓考的同学补考时使用正考题。

(5)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确定,大于等于60分视为合格,则当年学业总成绩补考合格,否则不合格。

学生成绩考核方法

学生成绩考核方法

学生成绩考核方法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是考察和评定学生学习状况的依据,是促进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力求上进的重要举措。

同时也是考察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状况的必要途径。

一、考核形式1、统一考核(1)、教学大纲规定的必修课,应由教务处统一考试。

(2)、每学期相关科目结业或在期末结业时,教务处组织结业考试一次,见(学生在校考试的规定)均计为毕业成绩。

不及格者,原则上只组织一次补考。

若学生离校实习前仍有不及格科目,教务处酌情考虑可否给予补考.毕业前所学课程累计3门以上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

要求教师对上述考试情况作认真的集体阅卷和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登分,并作为学生的本科目毕业成绩.2、平时考核(1)、阶段考查制度各学科要把阶段考查制度纳入学科计划、进度中,并按期执行。

考查课和非必修课采取平时考核办法.由教研组自行命题(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向学生公布成绩并作讲评和分析。

每次考后,都要作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统一登分。

(2)、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是促进学生及时复习、回顾功课的手段,也是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途径。

此环节也要制度化,一般可占课堂5—10分钟左右,每次提问,测验要记分,并当众公布。

每学期的提问、测验次数可累积。

做好成绩记录。

本专业课程结业时,由代课教师汇总报教务处统一登分。

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实验操作护理课和相关实验课要注意考察学生的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应保证考核次数,并记录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一起作为实践技能成绩占40%。

二、效果处理在学期成绩评定中,平时学期成绩占20%,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占80%。

有实验操作考核的科目,平时学期成绩占20%,结业考试占40%,实践技能占40%。

三、科学分析每次考核后都要做客观的分析,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恰当处理,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教务处二00七年九月。

84、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宁工发[2009]54号

84、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宁工发[2009]54号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的成绩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为规范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的管理,促进考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复习第二条任课教师应在结束课程以后,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全面复习,使学生能够深入地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复习中要注重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的积极性。

第三条非全校统考课程,考题确定之后,考试可随堂进行,一般不再组织集体复习与答疑。

第四条根据课程内容特点,亦可指导学生在课程进行中进行复习,避免在课程结束之后集中进行复习。

第三章成绩考核第五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或考查课程,一般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须报教务处批准。

第六条考试方式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如笔试、口试、闭卷、开卷,口试与笔试结合,开卷与闭卷结合,小论文、小答辩与笔试结合等,也可以结合实验进行考试。

第七条考查课成绩,应根据课程内容特点,由课程开出学院(部) 、分院决定是否进行测试,其成绩主要靠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答疑以及测试成绩综合评定。

第八条从有利于素质教育出发,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课程考查办法,经学院(部) 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同意可实施。

第九条考试课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得出,平时成绩的确定以各阶段检查结果为依据,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因课而异(一般不低于30%)。

第十条因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各种竞赛等活动而影响考试者,其成绩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正常的笔试(含闭卷、开卷)考试时间,一般规定为2小时。

第十二条每学期期末停课考试科目一般不超过4科。

第四章命题第十三条无试题库的课程,考题应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统一命题。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成绩考核(一)考核组织1、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各教学系(部、室)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原则:准确、公正、科学、规范。

3、考核工作方针:严肃考风、严明考纪。

(二)考核方式1、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成绩考核,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和实践技能考试等不同方式进行,可根据课程性质分别采用闭卷、开卷等方法。

2、教学系(部、室)可根据课程性质,进行考试形式改革(例如分阶段考试等)。

新的考试形式由教学系(部、室)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对实施结果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完善。

(三)考核方法1、考试⑴命题原则①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②题量以多数学生在规定考核时间内答完为宜。

③题目要基本覆盖授课内容。

⑵命题要求: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

①由教研室主任召集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共同研究课程考试基本内容、基本技能、题型、题量、难易程度。

确定出题及主审教师。

②如采用试题库、试卷库调题,应由教学系(部、室)指定专人调题组卷。

调题人一般由非本课程任课教师担任。

⑶试卷要求①题意表达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用计算机按标准格式打出,字迹清楚,图形比例合适,线条、尺寸标注规范。

②试题类型及比例基本题: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理解掌握程度,要面广题多,其分数占试卷总分数的70%左右。

综合题:主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其分数占试卷总分数的20%左右。

提高题:主要考核学生创造性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分数占试卷总分数的10%以内。

⑷期末理论考试及组织期末理论考试由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室)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①教务处于考前三周将考试日程、考场和监考教师安排送至教学系(部、室)。

小学期末考试成绩评估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成绩评估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成绩评估制度1. 目的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学生在学期末的成果,本制度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公正的考试成绩评估体系,旨在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并为家长、教师和学生提供有效的反馈。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3. 成绩构成期末考试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平时成绩(30%):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测验成绩等。

- 期中考试成绩(30%):期中考试是对学生中期成果的检验,占总成绩的30%。

- 期末考试成绩(40%):期末考试是对学生学期末成果的全面检验,占总成绩的40%。

4. 评估方法-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和测验成绩进行评定。

- 期中考试成绩: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学生的学科知识进行检验。

- 期末考试成绩:同样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

5. 成绩发布成绩发布将采取以下步骤:1. 成绩统计: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将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统计和审核。

2. 成绩公示:成绩将在统计完成后的一周内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

3. 成绩通知:学校将通过家长会、短信等方式将成绩通知给学生家长。

6. 成绩评定与奖励- 优秀(90-100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将获得学校的表彰和奖励。

- 良好(80-89分):成绩良好的学生将获得老师的表扬。

- 及格(60-79分):成绩及格的学生需加强,提高成绩。

- 不及格(59分以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面临辅导和家长的沟通。

7. 申诉机制若学生或家长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任课教师或教务处提出申诉,将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成绩进行复查。

8.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适时补充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小学期末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份制度能够为学生的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为家长和教师提供公正、合理的成绩参考。

教育部关于大学生期末考试的成绩规定

教育部关于大学生期末考试的成绩规定

教育部关于大学生期末考试的成绩规定各教学单位:大学生学生成绩是评定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学习的客观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

为使我院学生成绩管理更加规范,学生成绩真实和公正,在执行学院有关成绩管理的基础上,特做出如下规定:一、凡教学计划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均要进行成绩考核。

各专业、各班级、各学期成绩考核的具体课程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二、成绩考核以笔试(闭卷、开卷〉及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考试课程在期末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考题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拟定,一式两份。

试卷形成以后,经由教研室(组)或同科教师讨论、教研室〈组〉负责人审阅签字后送交教务处审批。

有“试题库”的课程则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考查课程在课程结束后组织考试;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口头表达、实际操作方式,其具体考核内容、方法根据各专业、各有关课程特点执行。

三、教学实习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及实习报告等评定,毕业实习成绩由学生所在单位及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给予评定。

四、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

确因疾病(一般慢性病不能作为缓考理由)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考后办理无效)。

因病办理缓考的须有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因特殊的慢性疾病办理缓考者,课程(主要是体育课〉上课方式应为见习,如该课程旷课次数达到重修标准的,视办理缓考无效。

缓考视同放弃一次考试机会,缓考课程的考核一般随补考进行(开学第二周),缓考成绩不计平时成绩,成绩合格标记60分,成绩不及格等同补考不及格,应进行重修考试。

五、考核资格的审查﹑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审核学生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

有习题、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方可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1、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课程考试,不准参加补考:(1)缺课(含病、事假、旷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2)必做的作业或实验报告缺交1/3以上者,〈按教师规定的时间,逾期一周不交者以缺交作业论处);(3)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未达到要求者;2、擅自缺考或请假未准而不参加课程考核的一律视为旷考,未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或申请未批准而不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者作旷考处理,旷考学生该科成绩以零分标记,成绩单中注明“旷考”字样,不准参加补考。

学生学科成绩考核办法

学生学科成绩考核办法

学生学科成绩考核办法
学生成绩的考核是教学工作带有总结性的环节,它可以测试教学的效果,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教师根据成绩考核的反馈信息,调节、改进教学过程,以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学生成绩的考核分为期末考试和平时考察两种形式,平时考察包括日常观察、课堂提问、检查作业、月考等方式;考试只进行期中、期末考试;根据上级要求进行。

2、考试目的要明确,严把试题质量关,使试题具有较高的质量标准。

严格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内容的要求拟定试题,试题难易要适度,不得超过教学大纲对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

试题所涉及的内容力求要全面,题型要灵活多样,以保证全面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结构的情况,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相应的思想观点。

不准用考试加重学生的负担。

3、音、体、美、科学、品德生活(社会)、电脑等学科为考察科目,成绩评定以平时成绩考察为主。

4、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要重视单元测验结果的分析,面向全体学生,强调知识点达标过关,抓好中下等生成绩的提高。

5、体育学科每个学生一学期至少要有两次平时成绩。

6、抓好期末考试工作,从命题、印卷、分卷到监考、阅卷、登分、统计分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责任到人。

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应予以严肃处理。

7、期末考试或六年级毕业考试,要实行单人单桌,严肃考绩,杜绝舞弊,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成绩真实。

8、做好各学科的学生成绩评定工作。

9、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必须做好试卷分析,连同试卷上交教导处.实行平时、期末考试成绩存档制。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

XXXX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

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

一般可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

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重的原则。

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

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笔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

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试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二、命题管理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

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2、命题先由教研组制定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3、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分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

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评价方式,它直接反映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果。

为了保证成绩的公平、客观和准确,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要求和办法进行介绍。

一、成绩考核要求1. 学习态度要求: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包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观向上的学习心态,并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 知识掌握要求:学生应全面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理解并能够应用相关理论、原理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3. 学科能力要求:学生应具备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分析、综合、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4. 学术诚信要求:学生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造假、作弊等。

二、成绩考核办法1. 考核方式: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成绩考核,包括平时成绩、课堂表现、作业考核、实验报告、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

2. 成绩比例:不同的考核方式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不同,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为主导,作业考核和实验报告为辅助。

3.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合理。

4. 良好学业记录:学校设立了奖励制度,对成绩优异、学习态度良好的学生进行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继续努力学习。

5. 成绩通知与反馈:学校会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成绩通知,同时提供详细的成绩分析和评价,以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习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学习反馈。

三、考核结果和作用1. 学业发展参考:成绩考核结果是学生学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成长空间。

2. 学涯规划参考:成绩还可以作为学生进行学涯规划的依据,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和职业发展方向。

3. 学校评价依据:成绩考核结果也是学校评价学生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对升学、评奖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4. 教学反思改进:成绩考核结果还可以供学校和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对于保证成绩公平、客观和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为体现按劳取酬、按绩取酬的分配优越性,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期末统考(一)统考学科对期末统考(含地生、信息技术等八年级结业考试学科)的学科,设立均分、总分名次和单科优秀数奖惩制。

对非统考学科(音、体、美及非结业毕业考试学期的信息技术等),设立综合考核奖惩制,具体奖惩办法:1、总分名次奖:期末统考各科总分名次,在学校的该年级学生总数前5%的,奖班级教师40元/生;前6%—15%的,奖班级教师25元/生;前16%—20%的,奖班级教师15元/生(以上计算均四舍五入)。

奖金由班主任根据本班实情,按劳、按绩公正、公平分配(分配方案由班主任报到教导处,教导处将奖金分解到学科教师个人,以下同类情况方法相同)。

2、期末统考学科优秀数奖励标准:按期末统考常规要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进行的考试,以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取前20%的学生作为优秀人数,并确定相对优秀分,按优秀人数奖励该任课教师,奖励标准:语数外学科每个优秀数奖励10元,理化学科7.5元,政史学科6.5元,地生及信息技术学科每个优秀数奖励5元。

3、小学毕业考试、期末抽测等视具体情况比照执行,具体措施由教导处拿出。

(二)非统考学科奖对音、体、美及非结业毕业考试学期的信息技术等非统考学科设基本奖100元。

但该科教师只有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片、县及以上级别的相关竞赛、汇演等,才可享受基本奖。

对于学生参赛获奖的,学校另外对任课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见下文的“三、竞赛辅导奖”。

二、中考1、重点高中录取奖励:(1)凡中考等级分达旌德中学正招线(不含分解指标线),奖班级600元,另奖班主任100元;(2)参与分配的对象:凡学科考分计入当年中考总分的任课教师;(3)奖金分配办法由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协商制定,学校建议:计算奖金兼顾课时和分值,若计算课时分享奖金,则在初二阶段终结性考试的学科,如地理、生物信及息技术等,应按当时终结性考试时的周课时数计算。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XX小学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的方式。

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

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由于分段教学,在学期进行中结束的课程,需安排考核的,应在制定上报教学执行计划时,同时提出考核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专题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课程考试前,各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与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1。

无故旷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2.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应交量的三分之一者;3.抄袭他人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任课教师对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填写《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在经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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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中心学校期末考试统考成绩
考核办法
一、教师个人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巩固率20分,考试成绩80分。

1、巩固率:
①计算办法:参考人数/学年初各年级(班级)人数=巩固率。

②评分:按年级(班级)全镇排名次,按名次分别计20、18、16……分。

2、考试成绩:
①计算方法:按及格率、人平分、优生率三项计算,其中及格率、人平分各25分,优生率30分,按年级(班级)全镇排名。

②评分:及格率、人平分按名次依次计25、23、21……分。

优生率按名次依次计30、28、26……分(优生率、及格率、人平分按学年初学生数的95%计算)
二、补充说明:
1、一人带一班一科的按一份计算,一人带多班多科则按成绩和除以班数、科数计算。

2、同轨班班级较多的年级最后一名得分同班级少的年级最后一名得分;班级多的年级最后名次两个合并为一个名次,依次向前合并至适当名次。

3、计分方法同体育比赛计分法。

4、若一人带多班,优生、及格、人平前几名连续被一人囊括,则取第一名成绩。

新市镇中心学校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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