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案例内容提炼分析
交通设施类PPP项目3大案例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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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2019年第4期.indd 32
2019/2/26 9:49:18
招标实务
理预期收益的同时,提高了北京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管 理和服务效率。票价机制方面,4 号线运营票价实行 政府定价管理,实际平均人次票价不能完全反映地铁 线路本身的运行成本和合理收益等财务特征。因此, 项目采用“测算票价”作为确定投资方运营收人的依 据,同时建立了测算票价的调整机制。
不 同 阶 段 的 控 制, 同 时 也 体 现 了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的 全 过 程 控 制。4 号 线 的 监 管 体 系在监管范围上,包括投资、 建 设、 运 营 的 全 过 程 ;在 监 督 时 序 上, 包 括 事 前 监 管、 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 ;在监 管 标 准 上, 结 合 具 体 内 容, 遵 守 了 能 量 化 的 尽 量 量 化, 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的原则。
票款减少时,调低租金,弥补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收入; 反之,则调高租金,避免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产生超额 利润。特许经营 30 年期满后,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将 A 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 4 号线公司,将 B 部分项目设 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
3. 项目借鉴价值 一是建立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北京地铁 4 号线 PPP 项目的成功实施,得益于政府方的积极协调,为 项目推进提供了全方位保障。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 政府由以往的领导者转变成了全程参与者和全力保障 者,并为项目配套出台了《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 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为推动 项目有效实施,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的 招商领导小组 ;发改委主导完成了 4 号线 PPP 项目 实施方案 ;交通委主导谈判 ;京投公司在这一过程中 负责具体操作和研究。 二是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北京 地铁 4 号线 PPP 项目中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的顺畅 合作,得益于项目具有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及有效 的风险分担机制。该项目通过票价机制和客流机制的 巧妙设计,在社会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和政府方的公共 利益之间找到了有效平衡点,在为社会投资人带来合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
(四)风险分配机制
Zenith Consulting
除国家政策、市场、不可抗力等系统性风险因素外,在非系 统性风险中,对四号线项目具有显著和直接影响的主要因素 是建设期的完工风险以及运营期的客流风险和票价风险。 • 完工风险:针对地铁四号线工程建设,特许经营协议设立 了23个时间点,每一个时间点均设定了具体的完工日期。 • 客流风险: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项目公司获得的票 务收入和票价差额补偿均直接和客流量相关,客流风险主 要由项目公司承担。 • 票价风险:在特许经营期间,依据项目公司的票务收入和 实际客流计算实际平均人次票价,如果实际平均人次票价 低于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测算票价水平,市政府将就其差 额给予项目公司补偿。
2009年9月28日:北京地铁四号线通车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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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项目开发及实施过程
一、项目发起
Zenith Consulting
2003年底,北京市政府转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 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 确了轨道交通可以按照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 吸收社会投资者参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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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管框架设计
Zenith Consulting
根据《特许协议》规定的 B 部分建设标准,市 政府对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 监督四号线项目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审批竣工验 收报告;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对地铁运营进行行业监 管;在运营期间,政府对项目运营进行履约监管; 乘客/公众对项目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有权对 其服务向市交通委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贷款人就 项目资金使用及还款进度进行监管。
线路全长(公里) 车站数目 换乘站 全程运行时间(分钟) 最小运行间隔(分钟) 开通日期
28.2 23座地下站和1座地上站 10 48 3 2009年9月28日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案例内容提炼
北京地铁四号线(京港地铁)PPP案例分析一、积极意义: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
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
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北京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宣武区和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是贯穿北京城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之一。
线路全长28.2公里,含车站24座,换乘站10座,全程运行时间48分钟,最小运行间隔时间为3分钟。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
A部分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三、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结构图。
投资建设无偿移交结构分析:(一)PPP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股东及组织结构: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BIIC京投公司):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市全部地铁运营线路,目前总里程为228公里,2015年将达到561公里。
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案例
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案例PPP试点项目——北京地铁4号线一、项目简介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河北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陶然亭站,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向西,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
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
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
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已于2003年底开工,于2009年正式通车运营。
二、融资结构PPP即政府、社会、公司共同投资模式。
根据京港地铁和北京市政府协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按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将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港铁-首创联合体”拟组建的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2005年2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和香港地铁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三方合作经营协议,共同出资组建PPP模式的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期限30年)。
京港地铁公司总投资为46亿元,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香港地铁公司和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各占49%股份,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2%股份。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东南大学-袁竞峰——PPP项目案例研究-公路、桥梁、隧道
£© 项目结构
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 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 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 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 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 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PPP特许经营 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实施特许经营。
限公司,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 公司和首创集团公司按2:49:49的出 资比例组建。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 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负责项目 方案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定,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 35%;如果特许公司是外商投资企 业,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 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且中方投资者占有的权益不应小于 51%。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特许公 司通过融资解决。在正式签署《特 许协议》之前,特许公司应签署有 关融资协议。
新价值,使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 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 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 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 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 践价值。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 究所研究生部)
£© 项目股权结构
面。经过了各方的充分论证,4号线 PPP特许经营公司(京港公司)的股东 分别为京投公司、首创集团和港铁 集团,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2%、49% 和49%。
事组成,其中京投公司委派1名、首 创委派2名、港铁委派2名,京投公 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首创和 港铁各委派的2名董事分别担任副董 事长和董事。
2、客流风险
如果连续三年的当年实际客流量比 预测客流量低20%,则特许经营公 司可向政府申请补贴,如果双方无 法在两年内就补贴额度达成一致, 特许经营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上述规定将特许经营公司承担的客 流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案例分析
通,总投资达1000亿元。但北京地铁当时的经营 体制已无法承担这一资金重担,如何在全球地铁
轨道交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北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
万方数据
的情况下,创出一条经营体制的新路, 京市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上看,当时北京地
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砖 口大街至陶然亭站,向北沿菜市Iz/大街、宣武f一 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六 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晦 西,沿西直f1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璃
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其成功实施加快
了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步伐和体制改革进程。
地铁4号线PPP融资项目也是我国城市轨道交 通领域第一个市场化融资成功的项目,自项目签 约以后,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 的人开始讨论和研究PPP融资模式,这对各地大
型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 模式创新和项目运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有限公司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各出资49%
组建。
投资约153亿元。按建设责任主体,将北京地铁
4号线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
2006年4月,北京市交通委与北京京港地 铁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 营协议》。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经过4年的建设,北京地铁4号线已于2009 年9月28日开通试运营。北京地铁4号线一开
#。为此,国家发改委核准北京地铁
至营PPP项目,这是国家核准的第一 特许经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铁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 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按照规划,4 台区、宣武区、西城区和海淀区。线 南四环路北侧马家楼路与马家堡西 侧,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 …^…。
北京地铁4号线PPP融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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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线的建设主体包括: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基础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三方以合作协议的形 式首先成立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 公司,简称“京港地铁”)
投资分布
A 107亿 政府投资
主要负责轨道土建建设, 含:征地拆迁、土建工程、 人防工程、车站、地铁轨 道等。A部分建成完工后, 其资产以使用权出资和租 赁的方式有偿提供给项目 公司(京港地铁)使用;
项目概况
2005年11月8日 合资的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09年2月11日 4号线隧道全线贯通,全线铺轨 完成超过80%。
2009年6月20日 4号线进行空载试运行,标志 着全线已经具备通车条件,施工建设开始收尾。
2009年9月28日 4号线全线正式通车 运营。
控股
香港铁路有限 公司 京首都创业集 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 司
B 46亿 项目公司投 资
社会投资方成立的京港 地铁公司,主要负责运 营车辆、自动售票系统、 通讯信号、消防、自动 扶梯等机电设备的购置 与安装。
特许公司权利
开发权、管理权; 在同等条件下,特许公司享有优先权; 获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项目运营后票款的收入权, 地铁广告的收益权; 为B部分项目融资的目的,将B部分资产及未来的收 益权向银行进行抵质押以获得贷款的权利,专款专 用;
PPP项目典型案例分析(13个)
案例1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一、项目概况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线之一,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线路全长28.2公里,车站总数24座。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超过100万人次。
北京地铁4号线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PPP项目,该项目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具体实施。
2011年,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理工大学按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组成课题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题评价研究。
评价认为,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顺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向,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次探索和实施市场化PPP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投资压力,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业激励的格局,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升。
从实际情况分析,4号线应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功,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1图1北京地铁4号线运行路线二、运作模式(一)具体模式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PPP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
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北京地铁4号线的PPP模式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通过租赁取得四号线公司的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京港地铁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PPP项目开发案例-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PPP项目开发案例分析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一摘要 (3)一、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背景 (3)二、项目发起 (4)三、项目准备 (5)四、项目采购 (9)五、项目执行 (13)六、项目移交 (16)附件 (20)附件1 市政府在《特许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21)附件2项目公司在《特许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22)二轨道交通项目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和外部性特征,被称为准公共产品。
实践中发现,这类产品如果完全由政府部门提供,则存在资金短缺、效率低、风险大等诸多弊端,为此,引入某种程度的市场机制则成为更有效率的选择,而PPP模式比较适合应用于此领域。
私人部门参与投资的目的是获得投资回报,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吸引不了民营资本的进入。
诸如地铁之类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般都是便民工程,讲求社会效益,因此项目的收费不能定得太高;同时,高票价也会对客流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地铁项目往往都是亏损的,不能直接给投资者带来合适的回报。
如此状况,对私人资本确实缺乏吸引力。
因此,如何吸引私人部门参与项目就是一个大问题。
本文以北京地铁四号线建设运营为例,分析PPP模式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一、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背景北京地铁四号线是北京市区轨道交通线网中贯穿城区南北的一条交通主干线,线路正线全长28公里,共设23座地下车站和1座地面车站,穿越了人口密集的丰台、西城、海淀三个行政区,沿途经过大型居民生活区、学术文化浓厚的科教区(清华、北大、人大等)、有“中国硅谷”之称的高科技园区(学院南路-中关村)、繁华的商业区(新街口-西单-菜市口)以及旅游名胜区或风景点(颐和园、圆明园、动物园、陶然亭等),是一条极具特色的线路,客流条件较好。
按照北京市政府城市建设计划进度的安排,地铁四号线工程于2009三年9月正式开通试运营。
为解决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公益性强、盈利性弱等长期制约社会投资参与的重大难题,北京市政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及管理,来解决轨道交通项目资金不足和效率提高的问题,聘请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担任项目的牵头顾问和财务顾问,与其他顾问共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北京市地铁4号线投融资案例分析
分类号密级U D C 编号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题目:北京市地铁4号线投融资案例分析姓名么姣佼学号2008210737学院MBA教育中心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方向金融管理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日期: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央财经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中央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特授权中央财经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
同意学校按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和磁盘。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北京地铁4号线投融资案例分析么姣佼论文摘要摘要: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的存在,使建设资金不足成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瓶颈。
北京市也存在着相同的问题,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和尝试,地铁4号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采用PPP 项目融资模式建设并获得成功的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了政府投资风险,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了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内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及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的经验;分析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进程、现状和政策演进;重点剖析了地铁4号线PPP项目投融资模式的运作思路、程序、成本收益、经验意义和问题,最后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以求更好地指导项目投融资的实践工作。
北京地铁4号线PPP经典案例
案例1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一、项目概况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线之一,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线路全长28.2公里,车站总数24座。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超过100万人次。
北京地铁4号线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PPP项目,该项目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具体实施。
2011年,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理工大学按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组成课题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题评价研究。
评价认为,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顺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向,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次探索和实施市场化PPP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投资压力,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业激励的格局,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升。
从实际情况分析,4号线应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功,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1图1北京地铁4号线运行路线二、运作模式(一)具体模式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PPP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
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北京地铁4号线的PPP模式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通过租赁取得四号线公司的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京港地铁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北京地铁四号线案例分析学习内容分解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案例分析本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轨道交通建设。
案例中涉及的考试大纲及内容概要一、项目分析1、地铁类项目环境影响因素2、产污环节分析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环境现状调查方案2、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三、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1、识别环境影响因素与筛选评价因子2、确定评价重点3、设置评价专题4、选择、运用预测模式与评价方法5、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四、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五、替代方案分析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运用(一)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中的执行情况;(二)分析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落实情况。
1、相关法律法规轨道交通建设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车站和区间开挖产生的扬尘、噪声、工程弃土,运营期噪声、振动和电磁影响。
对应执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06法P69~7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06法P7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06法P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06法P96)、《文物保护法》(06法P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06法P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06法P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06法P128)、《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06法P130古树名木严禁砍伐)、《基本农田保护条例》(06法P13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等。
2、产业政策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为主。
第一类鼓励类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06法P210)17.城际快速、城市轨道交通(经国家批准)系统开发、建设及车辆制造。
第二类限制类(05法P223)十七、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m,中等城市55m,大城市70m(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m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二、项目概况线路类建设项目需全面介绍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路线方案起讫点名称及主要控制点、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预测交通量、工程内容(技术指标与技术工程数量、筑路材料与消耗量、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措线设施)、建设进度计划、占地面积、总投资额。
发改委PPP项目典型案例分析01 北京地铁 4 号线项目
PPP项目典型案例第一批PPP项目典型案例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核心目的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引入了PPP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出现了一些相对成功的典型案例。
近日,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推进PPP项目缺少操作经验、缺乏案例指导等问题,经有关部门、机构以及各地发展改革委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取了13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的PPP项目案例,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供有关方面参考借鉴。
本次发布的PPP项目案例涉及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涵盖BOT、TOT、BOO等多种操作模式。
这些项目是各地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的有益探索,在社会资本选择、交易结构设计、回报机制确定等方面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关各方在参与和开展PPP项目时可积极学习借鉴。
第一批1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1、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2、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系统工程3、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4、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5、江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6、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7、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项目8、深圳大运中心项目9、苏州市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0、天津市北水业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11、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12、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项目13、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为充分发挥PPP项目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有关方面规范开展PPP推广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定了43个项目作为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附后)。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了第一批1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对各地推广PPP模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两年来,全国PPP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但规范性不强、创新性较弱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推进、创新推进PPP模式,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案例1:项目融资案例分析报告一——北京地铁四号线
案例1:项目融资案例分析报告一——北京地铁四号线(一)案例背景作为“PPP”模式在轨道交通领域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京港地铁”是一个重要实践。
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然亭站,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向西,沿西直门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
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
是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
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额为153亿元人民币。
(二)PPP方案基本结构根据地铁4号线初步设计概算,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
按建设责任主体,将地铁4号线全部建设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即政府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社会投资者组建的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4号线公司。
(三)PPP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1)项目总投资:约46亿元。
(2)项目建设容: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空调通风、防灾报警、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等系统,以及车辆段、停车场中的机电设备。
北京四号线投融资案例分析
在京港地铁正式开通运营以后,实际客流量与预测客流量有较大偏差,北京四号线在 运营第三年客流量已经达到3.5亿人次,高出2017年预测客流量0.73亿人次,2032年 0.23亿人次,而且北京四号线从运营至今,客流量一直成上升趋势,截止到2014年累计 客流量已到达17.82亿人次。 北京四号线的客流增长幅度远超预期,加之京港地铁高效的经营与管理,京港地铁实 际收入水平远高于预测值,据香港地铁公司年报显示,北京地铁四号线在2010年亏损 500万港元,2011年以后开始盈利。
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根据风险共担原则,构建了票价差 额补偿和收益分享机制。 京港地铁公司项目年收入< 测算水平,北京市政府会 基于收益差额情况予以补偿。 项目年收入>测算水平,京港地铁公司应将其差额的 70%返还给政府。 实际人均票价<协议规定的预测票价,政府将票价差 额部分补贴给京港地铁 实际人均票价>协议规定的预测票价,政府将分享超 过部分的70%收益
以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在30年特许经营期内,京港地铁 将追加投资32亿元用于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并支付A部分租赁
费用15亿元。
京港地铁公司负责地铁四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A、 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
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即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特许经营期
结束后,京港地铁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北京市政 府,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
客流风险由京港地铁和北京市政府共同承担 如果连续三年实际客流量都不及前期预测客流量的 80%,政府应向京港地铁提供补贴,补贴额由双方 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两年内没有达成一致,京港地铁有权提出 终止协议。
在确定回收期上,按照8%的回报率计算,新建地 铁项目30年财务净现值的总额约占总投资的30%, 但是实际上北京地铁四号线回报率超过可行性研究 报告中的预期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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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四号线(京港地铁)PPP案例分析
一、积极意义: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
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
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宣武区和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是贯穿北京城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之一。
线路全长28.2公里,含车站24座,换乘站10座,全程运行时间48分钟,最小运行间隔时间为3分钟。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
A部分由已成立的
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三、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结构图。
投
资建
设
无
偿
移
交
结构分析:
(一)PPP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股东及组织结构: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BIIC京投公司):北京市
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市全部地铁运营线路,目前总里程为228公里,2015年将达到561公里。
京投公司在PPP公司中持股2%。
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BCG首创集团):北京市国有独资大型集团公司,公司以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为三大核心主业,拥有境内外6家上市公司,其中2家在香港上市。
首创集团在PPP 公司中持股49%。
3、香港铁路有限公司(MTR港铁):香港特区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运营着全港11条共计212公里的城市铁路系统。
公司以其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卓越顾客服务及高成本效率著称,港铁公司在PPP公司中持股49%。
4、PPP公司设立由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京投公司委派1名、首创委派2名、港铁委派2名,京投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首创和港铁各委派的2名董事分别担任副董事长和董事。
(二)各方权利与义务
1、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中的PPP特许经营公司是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承办方),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主办方),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2、实体工程分为A部分和B部分,A(土建/隧道)部分由京投设立四号线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出资,B(机电/车辆)部分由PPP 公司出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立客流及票价补偿机制,由PPP 公司运营整个项目30年。
3、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PPP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经营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
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并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与站内商业经营收入相比,地铁票款收入是特许期内特许经营公司的主要收入,其收入的多少是由乘坐地铁的客流量决定的。
为使客流量的预测更加科学客观并能被市场部门认同,项目专门聘请了国际上著名的客流量预测机构MVA公司,为4号线项目出具专业预测报告。
4、按照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期为自试运营开始后的30年。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4号线公司。
根据测算,在30年特许经营期内,按8%的回报率计算,新建地铁项目30年财务净现值的总额约46亿元。
实际上,该项目的回报率超过了8%,约达到了10%左右。
5、政府实质的补贴机制
(1)非PPP模式下的票价定价机制:
北京地铁的票制票价实行政府统一定价机制,地铁运营成本随着CPI、工资、电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2)特许经营授权主要内容:
A、特许期30年,届满特许期终止;
B、约定开通年的初始票价,同时约定根据上述3项因素进行调整的测算票价;若实际票价低于测算票价,政府就其差额向PPP公司进行补偿;反之,若实际票价高于测算票价,则政府与PPP公司
分成。
C、发生政府或特许公司严重违约事件,守约方可提出终止。
D、如果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终止《特许协议》,将以合理价格收购B部分设施,并给予特许公司合理补偿。
(三)、风险分析
除国家政策、市场、不可抗力等系统性风险因素外,在非系统性风险中,对4号线PPP项目具有显著和直接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建设期的完工风险以及运营期的客流风险和票价风险。
特许经营协议对上述主要风险作出了妥善配置,设计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保护协议各方利益。
(1)完工风险。
针对地铁四号线工程建设,特许经营协议设立了23个时间点,每一个时间点均设定了具体的完工日期。
根据A、B部分的分工情况,23个时间点的关键工期分别由地铁四号线公司和特许经营公司负责。
(2)客流风险。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特许经营公司获得的票务收入和票价差额补偿均直接和客流量相关,客流风险主要由特许经营公司承担。
如果连续三年的当年实际客流量比预测客流量低20%,则特许经营公司可向政府申请补贴,如果双方无法在两年内就补贴额度达成一致,特许经营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上述规定将特许经营公司承担的客流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票价风险。
在特许经营期间,依据特许经营公司的票务收入和实际客流计算实际平均人次票价,如果实际平均人次票价低于特
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测算票价水平,市政府将就其差额给予特许经营公司补偿。
如果实际平均人次票价收入水平高于测算票价收入水平,则特许经营公司需将其差额的70%返还给市政府。
通过上述规定,特许经营公司基本不承担票价风险。
由于本项目执行市政府定价,由政府承担票价风险也符合风险分配原则。
风险承担一览:
建设工程处理:
(1)项目A、B部分的业主将A、B部分均委托建管公司进行建设管理。
(2)京港地铁作为项目A部分的业主和整个项目的运营商全程参与建设工程。
(3)由于A部分车辆段等拆迁延误14个月,导致后续工期均在不同程度上延误。
为保证4号线按特许协议规定的时间通车试运营,在北京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京港地铁和建管公司共同努力,通过分段施工,分段调试等措施,使4号线于2009年9月28日按时通车试运营。
针对的风险承担的项目主导权分配一览
四、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成功的意义
1、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加快地铁建设速度。
就4号线而言,为政府节省初始投资46亿元、追加投资6亿元、更新改造投资40亿元。
2、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4号线PPP模式的成功对全国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到示范效应。
3、投资、建设、运营主体明确,可以促使PPP公司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造成本和运营成本。
4、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整个周期内均以合同的方式固定政府和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公司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政府也有明确的监管权力,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权责不清产生的问题。
5、以PPP模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适度竞争,可以不断地完善
轨道交通领域的市场规则,从而提高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整体水平。
6、在PPP项目的运作过程中,政府的角色由单纯的监管者转变为既监管又参与的市场主体,从而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率。
7、为轨道交通事业培养高素质人才。
PPP模式的推广需要具有法律、金融、财务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五、项目存在的不足
(一)轨道交通业财政补贴机制的问题。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引入社会资金46亿元,但每年的政府补贴却达到7亿元左右,运用PPP模式目的是节约政府资金,但有的时候却只是把短期负债变成了长期负债,没能充分发挥PPP应有的作用。
(二)营业税、印花税等重复缴纳的问题。
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投资方介入比较晚,京投公司垫付了部分款项,缴纳了部分营业税,在社会投资方介入后,一方面牵涉到营业税重复缴纳的问题,另一方面实际上要把合同变更到社会投资方,因此又要重复缴纳印花税。
(三)项目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北京地铁14号线项目2012年就已经签订了草签协议,但直到2014年2月才正式通过审批。
一方面,许多繁冗的审批程序拖延了社会投资方介入项目的时间,而对项目工期完成的要求迫使京投公司不得不垫付款项,从而导致上文所述的税款重复缴纳的问题。
另一方面,许多社会投资方对建设阶段更感兴趣,但介入时间晚导致部分投资方错过了建设阶段,结果降低了
PPP项目对其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