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促进居民和谐相处,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大会代表,居民等。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运行。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确保业主大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纪律,维护业主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组成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大会经过投票产生,成立时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人数: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9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业主代表等。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居民活动,处理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小区内的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经费: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业主大会监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纪律: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纪律,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尊重业主委员会决议,认真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有权组织开展居民活动,有权向社区居民传达政府政策。
业主委会委员规章制度
业主委会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会委员的行为,加强业主自治管理,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第三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恪尽职守,忠诚履行职责,履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四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保守业主的个人信息和业主委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五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组织或参与与业主委员会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委会委员的产生和资格第六条业主委会委员应由小区所有业主自愿推荐,经过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任期结束后可连任一次。
第七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具有民主法制观念,品行端正,履行职责能力高,不得有刑事犯罪记录。
第八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尊重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服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第九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遵守群众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业主委员会的形象。
第十条业主委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接受他人请托、资助和礼品,不得从事与业主利益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业主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业主委会委员有权参加业主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对小区管理和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积极主动履行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协助物业公司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履行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环境。
第四章业主委会委员的违纪处理第十五条对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业主委员,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报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委员,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提醒、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目的与职责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旨在维护小区业主权益,完善小区管理,促进邻里和谐。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代表业主维护共有财产及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2. 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运营;3. 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冲突,维护邻里和睦氛围;4. 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5. 组织和协调小区内的各类活动。
二、成立与改选1.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小区业主大会上,任期为两年,每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通过选举产生;2. 业主委员会由7至11名委员组成,各个住宅板块的代表人员应当得到适当的代表;3. 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确保其合法地位;4.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改选。
三、委员会组织与运作1. 业主委员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职位,由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投票方式选举产生;2. 主席具有业主委员会的最高代表权,负责召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向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表达诉求;3. 副主席协助主席履行职责,如主席无法履职时代理主席职务;4. 秘书长负责组织业主委员会会议、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和通知文书等;5. 业主委员会可设立必要的工作小组,分工协作,推动小区事务的顺利进行。
四、议事规则与会议程序1. 业主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提前通知;2. 全体会议应当由规定人数以上的委员出席,委员如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请假;3. 会议由主席主持,议题按照事先确认的议程逐一讨论,形成会议纪要;4.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出现多数意见通过;5. 重大决策及经费使用等事项,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审议和决议。
五、执行力度与监督机制1. 业主委员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小区内业主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违反规定可予以警告或者相应处罚;2. 物业公司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工作,按照约定的管理章程及服务标准履行职责;3.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业主公示;4. 任何业主可以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
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根据业主大会的选举产生的依法设立的组织。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自愿参与、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乱纪,损害业主利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管理规则和本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其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矛盾。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普通委员,经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从中推举产生,负责主席交办的工作并协助主席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普通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程序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主持选举程序的主持人进行计票。
票数最多的候选人获选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积极为小区改善服务。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为:1. 负责召集和组织业主大会,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2. 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3. 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4. 组织业主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5. 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和投诉;6. 保障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7.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为:1.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2.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罚;3.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4.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5. 业主委员会有权发起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相关事项;6. 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1)第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有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四)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1个的;(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2)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3)第十二条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概述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选举产生的机构,旨在代表业主群体的利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业主委员会,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委员会成立与组成1.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有权居住的业主自愿参与组成。
2. 委员会成员应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产权份额确定席位数量。
3. 业主委员会设一名主任,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4. 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委员会工作,代表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沟通。
三、委员会职责1. 维护业主权益:就业主共同利益问题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业主权益。
2. 监督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费用收取和维修维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 解决纠纷: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保证小区的和谐稳定。
4. 监督公共设施: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改造,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
5. 周边环境治理: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推进小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改善。
四、委员会运作机制1. 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并解决重要事项。
2. 权限分工:委员会成员根据个人特长与兴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委员会工作。
3. 信息公开:及时向业主通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和决策结果,确保透明度。
4. 特定任务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特定任务组,组织开展针对性工作。
五、委员会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
2. 经费使用:经费按照正当程序使用,主要用于维修和改善小区设施。
六、委员会选举与换届1. 选举程序:业主大会决定委员会换届时间和选举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2. 届数限制: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鼓励轮流参与,保证活力。
七、委员会责任追究1.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委员会章程,尊重民主决策,并认真履行职责。
2. 委员会成员如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处罚。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经业主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旨在为小区业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管理服务。
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条委员产生和履职1.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小区内的业主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每届任期为2年。
2.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具备良好的声誉和道德品质,能够代表业主的利益并履行其职责。
3.业主委员会委员应积极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推动小区事务的解决,确保小区的良好管理。
第二条会议制度1.业主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额外事项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2.会议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各委员,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各项议题能够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第三条决策和执行1.业主委员会按照多数票原则进行决策,委员会成员都有平等发言权和投票权。
2.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小区业主,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或其他便捷方式进行发布。
3.业主委员会对通过的决策进行督促和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第四条业主权益保护1.业主委员会应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2.业主委员会应定期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交流业主需求和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财务管理1.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向小区业主定期进行报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违规处理1.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会被提出警告或辞职,经全体委员会议决。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经全体委员会议决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修改1.对于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应由全体委员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及时向小区业主进行公告,确保全体业主对相关规定有所了解。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提高居住质量的重要依据。
2023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的利益,实行小区业主自治,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的业主代表组织,是小区业主行使自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内各项活动和事务,为小区提供管理服务和维护秩序。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注重公平公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严禁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成员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自愿报名,并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主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民主自治意识,关心小区事务,具备一定的管理才能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第八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决策的最高机构,是业主委员会的决策依据。
第九条业主大会对下列事项有决定权:1.选举、改选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2.制定、修改和废止小区规章制度;3.审议小区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4.决定小区的维修基金使用;5.其他影响小区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处理小区的日常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2.处理业主的纠纷和投诉;3.管理小区的共有设施和公共区域;4.制定小区的购房租赁管理办法;5.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等。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在每年年初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制定业主大会议程应提前公告,业主大会应提前三十天通知所有业主,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决议应由过半数业主出席并表决通过,涉及个人权益的决议应由全体业主通过。
第十四条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所有业主必须遵守。
第五章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2.管理小区的资金和财务;3.组织和协调小区的公共事务;4.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5.组织居民参与公益活动;6.其他业主大会授予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区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活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一节业主委员会的组织1.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不得超过11人。
2.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2. 组织开展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关议案。
3. 协调解决小区内的居民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4. 监督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5. 监督小区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组织第一节业主大会的召开1.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2. 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提前30天通知所有业主,通知书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二节业主大会的议程1. 业主大会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2) 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报告。
(3) 业主意见和建议的汇报。
(4)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的汇报。
(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项。
2. 业主可以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议程上未列出的议题,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第四章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第一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小区的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3. 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居民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评估和监督1.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业主大会的重要参考资料。
2. 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促进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和谐的业主关系。
适用范围为小区内所有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1.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所有业主共同组成,委员会人数由业主大会确定,每届任期为三年。
2. 业主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数名委员组成,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副主席由主席推荐并经业主委员会批准。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真诚为小区利益服务,不得谋取私利,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规章制度,并向业主大会报备。
2. 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对其不作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不履行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制止。
3. 维护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提出维修、改造等相关建议,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反馈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4. 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公益事业等,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5. 协助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争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
四、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和责任1.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物业管理公司的良好沟通,积极参与小区内事务的处理和决策,不能缺席重要会议。
2.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业主的个人隐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以个人利益谋取私利。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在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廉洁,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汇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五、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议1.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2. 业主大会的决议应经过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方能生效,重大事项的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能生效。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维护小区公共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所有业主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集体意志、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组织。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组成与选举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每个业主家庭有一票,按照小区内业主家庭的比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及其他委员。
主席一名,副主席不超过两名,常务委员不超过五名,其他委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应当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的职务由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其他委员的职务由主席任命,其任期与主席同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如有委员因退休、搬迁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由主席向业主大会提出候选人,选举产生。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监督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缮和更新设施设备;(二)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内的和谐稳定;(三)制定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四)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和服务质量;(五)组织和开展小区内的文化、体育等公共活动,增加业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六)管理小区内的公共经济事务,维护小区内的经济利益。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委员的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常务委员的多数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员大会应当至少每三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应当按时召开,参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3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对小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处置事务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关于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1. 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小区内业主自行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2.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其余成员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小区事务管理。
二、会议制度1.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2. 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下会议或线上会议,委员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 会议议程包括小区重要事务的讨论、决策和报告工作等。
三、决策程序1. 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原则上采用多数票决方式,主席在投票结果相同的情况下有最终决定权。
2. 对于重大事项或涉及财务支出的事务,需进行公告和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形成决策依据后再进行投票决策。
四、资金管理1.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日常经费以及维修维护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
2. 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委员会协商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使用优先级。
五、居民权益保护1. 业主委员会要积极倾听业主诉求,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的问题。
2. 对于破坏小区生态环境、扰乱社区秩序等行为,委员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并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六、信息公开1. 业主委员会要及时向小区业主发布工作情况、决策结果、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2. 业主可以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邮件或者专门的居民通讯平台了解和获得相关信息。
七、委员会换届1. 委员会换届选举应该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公告应在业主中广泛传达,并设立投票时间和地点,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
2.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及时进行交接,并将相关档案和工作经验进行归档和总结。
以上是关于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的一些建议,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确保委员会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升业主的居住体验。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的管理秩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宅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住宅业主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小区内的管理事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职,代表业主的利益和意愿。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工作报告、财务情况和重要决策等信息。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与平等竞选。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共同为小区的良好管理而努力。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选举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其中包括1名主席、2名副主席和4名普通委员。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综合评定、差额选举原则。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内的住宅业主;(二)具备独立、公正、负责的工作态度;(三)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四)有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如下:(一)召开业主大会,确立选举事项、选举办法和候选人资格;(二)通过公告、电子邮件等渠道,公布选举信息和投票时间;(三)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举,业主可现场投票或通过网络投票;(四)选举结果由选举监票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一经公示即生效。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后,应当及时组织换届工作,交接前任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与职责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权和职责:(一)负责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和汇报工作情况;(二)组织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告;(三)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维护小区的卫生和安全;(四)协调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五)审查小区改建、装修等重要事项,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六)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停车等事务;(七)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处理其他与小区管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业主共同利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机构,具有协调、监督、决策等职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下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民主。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章程规定,勤勉、尽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行使权利,听取业主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组成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产生原则为人数最多的依次选拔。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团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应当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代表人物。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一次。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业主共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保持小区的良好面貌。
(二)审议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和决算,并监督物业公司的财务运作。
(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内的问题。
(四)协助管理规划和建设,推进小区的改造和发展。
(五)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业主的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质。
(七)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八)代表业主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各种委员会或工作组,协助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业主大会制度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最高机构。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结构1. 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业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由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
3.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三条业委会职责1.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 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 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 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 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 严格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授权金额规定使用经费,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监督专项基金的使用。
9.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业委会会议1. 业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 业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3.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4.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
第五条业委会委员守则1. 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 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 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XXX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 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文明和谐、幸福优美的小区。
小区业主委 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处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业委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四条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等条件。
第五条业委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六)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委会会议第六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七条业委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八条业委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以备业主查阅。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制度第九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业主公布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和小区的重要事务;(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委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三)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业委会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四)接待制度,热情接待业主的来访和咨询,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五章业委会的经费第十条业委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业主大会的决议、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等。
第十一条业委会的经费应当用于业委会的日常运作、办公费用、会议费用等必要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委员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1. 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2.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程和临时管理规约,并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3.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4.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 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 管理和使用小区的共同部位和设施。
4. 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
5. 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6.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
7. 其他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规程1. 业主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2.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应当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4.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会议议题、发言、表决等情况,并予以公布。
5.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制度,妥善保管会议记录、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等资料。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决策程序1. 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业主委员会作出重要决定,应当事先征求业主的意见。
3.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决策情况。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经费管理1.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可以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2.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3. 业主委员会经费的使用,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更换和辞职1. 业主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辞职。
2023年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2023年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2.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使业主权益的组织机构,负责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监督物业管理情况等职责。
3.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中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所有业主在小区共同遵守。
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组成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业主大会是选举的最高决策机构。
2.业主大会会议由物业公司组织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不少于15天发布,并包含会议议程和参会方式。
3.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3年。
4.业主委员会由7名以上的业主组成,其中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等,通过业主大会的表决方式选举产生。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1.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的代表,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有关小区管理和服务的建议,并要求物业公司予以答复和解决。
2.监督物业管理情况:业主委员会有义务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要求物业公司依法履行管理合同和服务义务。
3.处理业主间的纠纷:业主委员会有权介入和协调业主间的纠纷,为业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解决办法。
4.组织业主活动:业主委员会有义务组织小区内的业主活动,提升小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5.维护小区环境秩序:业主委员会有义务监督小区环境的整洁与安全,提出相关建议并积极推动物业公司的改进。
四、业主委员会的运行机制1.每年至少召开2次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应提前不少于7天通知所有业主,并公开征集议题。
2.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业主大会表决进行决策,决议需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率方可生效。
3.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以身份明晰、职务明确的方式履行职责,非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擅自决定或干涉相关事宜。
4.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和经验,可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人士提供咨询和指导。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治,促进业主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合理利用共有资源,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社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并对小区内的业主行为及权益保护做出规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的代表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内的自治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广泛听取和征求业主的意见,充分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促进小区自治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业主大会是小区内业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条业主大会的召集应当提前至少15天,同时向业主公告并发放召集通知。
召集通知应当包括召开日期、地点、议程和进行方式。
第八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通常采用多数票决的方式,对于重大事项应当采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数。
第九条业主大会议程通常应包括以下事项:(一)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二)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三)审议和决定小区内公共设施和共用资源的使用管理办法;(四)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大型改建和装修工程;(五)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经费使用计划;(六)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安全及消防工作;(七)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权限的事项。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应当记录在册,并保留相应的会议记录。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自行产生,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应当保证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过半数的选举票数产生,任期一般为两年。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和协调小区的各项事务,制定小区内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管理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共用资源,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四)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等相关管理机构进行协商和沟通,维护业主权益;(五)协助业主进行维权,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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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1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
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
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
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7、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
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主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8、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财务制度1、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服务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财务制度为准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商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商场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商场公共事业财务使用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4、合理配置商场资源,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5、依法对物业服务、商场发展、设施、环境开发、维护等费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业主权益。
6、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
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
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2017元(含2017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
涉及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9、业委会需购置必要的用品、设备或设施,由主任列出详细的项目、清单、总金额及用途,交业委会会议审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一致通过后方可购买。
物品采购或制作完毕后,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非经办人)签收,手续完备后方可审批报帐。
对于项目不清,用款不当的,出纳或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并提交会议进行权衡审议。
10、外来原始凭据,内容填写不全,大小写金额不符,未经审批签字的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11、现金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保管,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
12、更换现金保管人或会计,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1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商场明显部位和商场总群中,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
14、年终结算一次,财务账册存档。
15、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公章、存折、密码、审批,分开管理。
16、违反上述规定属个人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五、接待制度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网络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会议学习制度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月十五号,有特殊情况另作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
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
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
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7、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
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主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8、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财务制度1、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服务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财务制度为准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商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商场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商场公共事业财务使用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4、合理配置商场资源,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5、依法对物业服务、商场发展、设施、环境开发、维护等费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业主权益。
6、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
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
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2017元(含2017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
涉及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9、业委会需购置必要的用品、设备或设施,由主任列出详细的项目、清单、总金额及用途,交业委会会议审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一致通过后方可购买。
物品采购或制作完毕后,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非经办人)签收,手续完备后方可审批报帐。
对于项目不清,用款不当的,出纳或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并提交会议进行权衡审议。
10、外来原始凭据,内容填写不全,大小写金额不符,未经审批签字的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11、现金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保管,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
12、更换现金保管人或会计,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1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商场明显部位和商场总群中,每月向业主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
14、年终结算一次,财务账册存档。
15、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公章、存折、密码、审批,分开管理。
16、违反上述规定属个人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五、接待制度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