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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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肥东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运行管理
的工作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肥东供电公司信息中心
中心机房、负荷管理机房、营销机房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信息机房本身、信息机房内机柜、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等设备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信息机房:信息机房系指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
备的运行场地,功能要求主要包括:信息机房场地、信息机房清洁、信息机房照明、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监控系统等部分。
重要的信息机房:特指存放重要数据、处于网
络和应用枢纽的信息机房,其设计和建设符合《国
家电网公司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A类或B类标准。
信息机房管理部门: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在本
制度里称为信息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机房运行、
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在本制度里称为运行部门。
3引用标准
GB/T 288T-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9361-1998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及划分准则》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J/T 10796-2001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国家电网科[2003]342号《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信息计划(2006) 79号《国家电网公司信息机房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生技[2005]32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试
行)
皖电科信[2006]292号《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4职责
4.1管理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对肥东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进行管理。
(2)信息中心负责落实上级信息职能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本部门及其他部门信息机房管理进
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2运行职责:
(1)执行上级颁布的法规、规程、制度和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与技术并
重、综合防范”的方针,确保所辖信息机房
的安全运行。
(2)负责所辖信息机房的巡视检查及非所辖机房区域里所辖设备的运行维护、事故及异常情
况的处理;
(3)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值班人员、巡视人员的管理;
(4)负责有人值班信息机房的管理、所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5)参与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和系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验收、交接工作;(6)参与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的大小修、技术改造工作的验收、交接工作;
(7)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各种记录的填写,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8)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各种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9)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工器具、仪表、材料等管理工作;
(10)负责信息机房场地、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调系统、监控系统及所辖设备等的管理工
作;
(11)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12)负责所辖信息机房现场工作票的工作许可、
工作完工等手续的办理;
(13)制止进行信息机房人员的违章行为。
5环境要求
5.1信息机房场地: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对信息机房各区域进行部署;
(2)信息机房应保持清洁、整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3)信息机房内物品须放在指定位置,通道、路口、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和杂物、
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
和强磁物品;
(4)信息机房所有的缝隙,线管漏洞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堵;
(5)信息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在信息机房内饮食、喧哗、会客。
5.2信息机房清洁:
(1)设备、机柜表面及通风口无明显灰尘,无污渍、无锈蚀;
(2)天花板、墙面、地面清洁无杂物,活动地板无损坏。
5.3信息机房的照明:
(1)信息机房的照明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
(2)信息机房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
0.8m处不应低于51x(勒)。主要通道及有关
房间依据需要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
面0.8m处不应低于11x。
5.4信息机房运行环境:
(1)信息机房的温、湿度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
(2)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等设备应置于机柜内,固定牢靠;
(3)机柜散热要良好,机柜摆放应整齐。两排机柜之间的距离应小于1.2m;机柜侧面(或不
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
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4)屏(柜)前后屏眉要有统一规范的名称;(5)设备应有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
维护人员、设备供应商、投运日期、服务电
话,IP设备应有IP地址标识;
(6)网络交换机已使用的端口、网络线、配线架端口都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应简明清晰,便
于查对;
(7)信息机房内的电源线缆、通信线缆应分别铺设在管槽内或排架上,排列整齐,捆扎固定,
留有适度余量;
(8)设备金属壳体必须与保护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6设备管理
6.1设备管理规定:
(1)建有信息机房设备专责制度、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系统密码管理制
度,并且严格执行;
(2)信息机房内的设备,未经运行部门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3)信息机房设备自安装运行之日起必须建立单独的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完整的设备安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