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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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工种十种违章现象整理

煤矿各工种十种违章现象整理

煤矿各工种十种违章现象整理在煤矿生产中,各个岗位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违章行为,往往会给矿工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本文将从不同工种的职责出发,整理出十种常见的违章现象,以提高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1. 采掘工违章现象1.1 未穿足够厚的保护鞋,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器材,如安全带等。

1.2 进井前不认真查看设备的运转状况,存在缺陷时强行投入使用。

1.3 进行爆破作业时,不按规定设置警戒线。

1.4 未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随意变更爆破目标和方案。

2. 维修工违章现象2.1 在电气设备内进行检修时,未按照程序切断电源。

2.2 未经过专业技能考核,擅自进行设备的调试和维修操作。

2.3 在检修设备时,不穿戴好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3. 矿用车司机违章现象3.1 疲劳驾驶,驾车途中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休息。

3.2 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遵守道路交通标志和信号,不避让行人。

3.3 载重不足或超载行驶,改变车辆结构或加载危险物品。

4. 液压支架工违章现象4.1 不按规定进行支架液压系统的检查和维护。

4.2 在使用液压支架时,不安装好安全撑杆和支撑头。

4.3 在重化支架时,不使用足够数量的支撑杆。

5. 工程车辆司机违章现象5.1 车速过快,超员行车,驾驶距离过近。

5.2 擅自改变车辆的结构、外形或吨位,使其超负荷运行。

5.3 忽视维护和保养,使用老旧设备和磨损程度较大的轮胎。

6. 煤矿井下检修工违章现象6.1 擅自操作变电设备,不知道安全、防护和检修规定。

6.2 在检修作业时,不进行必要的通风和防火处理。

6.3 在电气设备检修时,不切断电源或作出不妥协的操作。

7. 工区煤气检测员违章现象7.1 单凭个人经验制定检测方案和方法。

7.2 检测记录存在虚假情况和重复记录未及时处理。

7.3 不按检测流程操作,人为干扰检测器的运作。

8. 煤矿管理人员违章现象8.1 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8.2 忽视管理流程,特别是违章作业等问题。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公共习惯性违章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入井。

3、穿化纤衣服下井。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15、违规走大巷。

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

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

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

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

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8煤矿职工常见违章行为

8煤矿职工常见违章行为

事后安检人员检查发现翻棚地点前后12 架棚均变形,施工时没有加固,操作顺序 没有按规程要求进行。对领导分配任务时 没有交代清楚现场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事故原因:
(1)干部违章指挥,事先没有交代清楚现场 情况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是主要原因。
(2)通风工违章作业,施工地点前后棚均已 变形,未采取措施盲目施工,是导致事故 的直接原因。
51.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随意钻越、 跨越带式输送机
52.在井下打盹睡觉 53.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危险的地点休息
或就餐
54.上班时间打架斗殴 55.通过风门不随手关上 56.随便挪动井下路标或安全标志 57.随便拆开计量仪表封条或铅封 58.擅自拆卸防尘设施 59.擅自损坏风筒 60.擅自损坏报警、信号装置
81.领导下井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82.不在指定工作地点交接班 83.交接班时交接得不清 84.空顶下作业 85.高温下作业 86.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 87.粉尘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 88.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89.发生事故隐瞒不汇报、迟报或谎报 90.发现事故隐患不汇报不处理
9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92.捡到爆破材料不上交 93.禁忌病症人员入井 94.不听从指挥,逃避抢险救灾 95.井下遇险,不听从指挥有序撤离险区 96.不熟悉井下避灾知识 97.抵制安全监督、检查,拒绝安全指令 98.不参加班前会 99.上班前不好好休息 100.携带矿灯进入爆破材料库
29.乘车时将身体或携带工具物品伸出车外 30.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
定 31.违章在行车巷内行走,不进躲避硐 32.在轨道中间行走 33.乘猴车时不扶牢吊杆,手触绳轮 34.建井期间乘吊桶时不戴安全带 35.乘坐乘人皮带时违章 36.乘坐刮板运输机 37.在刮板机槽内行走

煤矿作业常见违章行为

煤矿作业常见违章行为

恢复原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现 场恢复原状
煤矿作业违章行为的案 例分析
典型违章行为案例介绍
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违章指挥或操作 酒后上岗 井下睡觉
案例一:某矿井工人未按规定佩戴 安全帽,导致头部受伤
案例分析
案例三:某矿井存在违规操作,导 致机械故障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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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针对煤矿作业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培训对象:全体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员工和转岗员工
培训方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立违章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违章行为的法 律责任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煤矿作业违章行为进行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对严重违章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违章行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信用惩戒: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影响企业信用和声誉
刑事责任
煤矿作业违章行为涉及刑事责任 的,将标,但作业 人员未按规定撤离,导致多人中毒
案例四:某矿井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导致矿井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教训和启示
案例一:某煤矿因违反作业规程导致瓦斯爆炸事故 案例二:某矿工因私自操作设备引发机械伤害 案例三:某矿区因管理不善导致透水事故 案例教训:违章行为是煤矿事故的重要原因,加强管理和教育至关重要
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违章行为的定义和标准。
建立违章行为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煤矿40个工种主要违章行为汇总

煤矿40个工种主要违章行为汇总

煤矿40个工种主要违章行为汇总一、割煤司机主要违章行为:1. 不持证上岗。

2. 割煤机启动前不观察周围情况。

3. 盲目调整割煤机速度。

4. 无水开机。

5. 检查滚筒和换截齿时没有断开电源和打开离合器。

6. 割煤机割顶、底板。

7. 不按正确的操作顺序操作。

8. 改变牵引方向时没有降低速度或发出信号。

9. 遇到紧急情况没有停机。

10. 开机时擅自离开。

11. 进班时未检查割煤机和工作面情况。

12. 快速转动调速手把。

13. 不用割煤机上的瓦斯报警器和断电装置。

14. 用硬物件敲打控制按钮开关。

二、溜子司机主要违章行为:1. 不持证上岗。

2. 不按信号进行操作。

3. 不按正确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4. 强行重负荷启动。

5. 无水开机。

6. 拉煤时溜子机头未开防尘喷雾。

7. 设备运转时睡觉。

8. 开机前没有检查溜子完好情况。

9. 遇到紧急情况时没有停机。

10. 开机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转载机、破碎机司机主要违章行为:1. 开机前未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2. 开机前未发出信号。

3. 破碎机的安全保护装置损坏或失效时开机。

4. 无水开机。

5. 开机时没有打开防尘喷雾。

6. 遇到紧急情况未停机。

7. 检查、处理转载机故障时未切断电源。

8. 设备运转过程中睡觉。

9. 设备运转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和对旋转件进行检修。

10. 设备运转过程中未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

四、胶带输送机司机主要违章行为:1. 无证上岗。

2. 不按正确的操作顺序启动设备。

3. 在启动设备时未打信号就直接启动。

4. 启动设备时未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5. 未正确使用皮带综合保护器。

6. 皮带机头卸料口的防尘水没有随机开、停。

7. 紧急情况下没有及时停车。

8. 设备运转时睡觉。

9. 设备运转过程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运行中对旋转部件进行检修。

10. 用胶带输送机运送设备及材料等。

11. 未将输送机上的煤拉完就停机。

12. 未及时清理浮煤矸。

13. 进入溜煤斜坡作业时不按规定佩带保险绳。

煤矿班组常见三违问题

煤矿班组常见三违问题
煤矿安全作业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
机电运输专业一般“三违”行为
15、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 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栓牢;
16、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 查井筒设施或记录不规范;
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1.新招入矿的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 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 可独立上岗作业。
2.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指的是煤矿企业作业人员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煤矿三大规程 的规定,冒险蛮干进行作业和操作的行为。
违章作业是人为制造事故的行为,是 造成煤矿各类灾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违章作业是“三违”中数量最多的一 种。违章作业主要发生在直接从事作业和 操作人员身上。
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指的是煤矿企业从业人员 违反企业制定的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
12、斜巷绞车提升运输时行人; 13、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 14、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物料;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档”安
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起不齐全、不完好时 运输;
机电运输专业严重“三违”行 为
1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和保险 叉;
1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 措施;
煤矿班组常见“三违”行为
冀中能源高级技工学校 讲师:王林浩
班组常见“三违”行为
班组常见“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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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项制度

煤矿三项制度

煤矿三项制度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支柱产业,煤矿生产安全一直是国家和企业关注的重点。

在煤矿生产中,煤矿三项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煤矿三项制度是指“三违”治理制度、三大工程制度和三重管理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煤矿三项制度。

一、三违治理制度“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是煤矿生产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也是事故发生的根源。

三违治理制度通过规范和约束作业人员的行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监管和惩处,有效遏制了煤矿生产中的违规行为,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1.1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是指煤矿生产中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现场管理规定,擅自指挥、调度或布置生产任务和工作安排,不听从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建议,以及违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违章指挥等行为。

对于违章指挥行为,煤矿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示警戒,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1.2违章作业违章作业是指煤矿生产中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程,违规操作设备、违规施工、违规使用工具和设备、违规作业等行为。

煤矿通过建立违章作业管理台账,加强对违章作业行为的排查和治理,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1.3违章操作违章操作是指作业人员在煤矿生产中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设备、车辆或工具,未经操作资格认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操作等行为。

煤矿通过加强对违章操作行为的监管和培训,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操作人员具备操作技能和资质,减少违章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二、三大工程制度三大工程制度是指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三个关键工程,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安全技术工程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这三大工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技术进步的推动,提高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水平和管理效率。

2.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是指以国家、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为依据,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

“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

“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第一篇:“三违行为”的常见表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同时也不被别人伤害。

违章操作的行为:违章操作的典型行为:任意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设备;违背操作规程;故意不使用规定的安全器械到作业现场等;不具备资格而使用某种设备;其他违章行为。

图省事以求省时省力,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例如,不携带必要的工具和安全设备按指定方式完成任务,认为安全规程的程序过于复杂而在工作中按个人意志予以简化等。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用具。

1.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或戴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而进入有旋转设备和生产区域。

2.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3.操作旋转设备或进行检修试泵时,敞开衣襟操作的。

4.在易燃、易爆、明火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5.生产场所赤膊、穿背心的。

6.从事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7.电焊、气焊(割)、金属切削等加工中有可能有铁屑异物溅入眼内而不戴防护眼镜的。

8.高处作业位置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在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o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未使用安全带的。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和工作场地就进行作业。

2.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

3.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

4.新到岗员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就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6.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7.在禁火区吸烟或明火作业。

8.受限或封闭空间内安排单人工作或本人自行操作的。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跨越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或触及运转部位。

2.开动被封存或报废设备。

3.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4.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以及显示仪表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5.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

6.高处作业往地面扔物件。

煤矿工人常见的违章行为

煤矿工人常见的违章行为

煤矿工人常见的违章行为
煤矿工人常见的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入井前喝酒,穿化纤衣服入井,不戴安全帽,不携带矿灯,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接受入井检身和出入井
人员清点制度等。

2.启动设备时未打信号就直接启动,未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未正确使用皮带综合保护器,进入溜煤斜
坡作业时不按规定佩带保险绳,对胶带输送机出现故障时不汇报,使设备“带病”运行等。

3.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乳化液泵站长流水,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
测配比浓度等。

4.采煤机开机时不发警报,停机时不闭锁,采煤机停机时滚筒不落地,采煤机开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未
确认机组转动范围内有无人员及障碍物就开机等。

5.输送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足0.7米,刮扳机缺刮板、刮板螺丝掉一头、弯板及坏中节不及时更换,工作面没
做直、做平,不从两端头而从中部开始推拉输送机等。

6.打点信号、按钮没有悬挂,下顺槽电缆没有及时外串而在安全出口20米内堆放,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咬坏顶
网,挤、压、刮电缆,拽坏管线,没设电缆夹,没指派专人看管电缆等。

7.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低于工作面阻力的80%,不按规定串∏型梁等。

以上违章行为可能会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和危害程度,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公共习惯性违章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2、酒后入井.3、穿化纤衣服下井.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15、违规走大巷.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煤矿三违及其危害

煤矿三违及其危害

可能导致得后果
55、容易引起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56、造成通风瓦斯事故 57、妨碍应急救援 58、造成支护松动,引起冒顶事故 59、铁器击打易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瓦斯 煤尘爆炸事故 60、安全工作情况交接不清,盲目作业,易 出事故 61、影响工作,特别是早升井,作业场所有 隐患容易因失控造成事故 62、易发生冒顶事故 63、中暑、易过度疲劳出事故 64、发生瓦斯爆炸、中毒窒息事故
可能导致得后果
42、容易误导,如同设陷阱,造成事故 43、造成通风短路,无法正常通风 44、容易伤人 45、影响计量准确度,易造成事故 46、造成煤尘超限,引爆煤尘或引发尘肺病 47、造成漏风、影响正常通风 48、影响安全监控,造成险情失控 49、影响安全监控,造成险情失控 50、造成安全工作失误,容易出事故 51、造成安全工作失误,容易出事故 52、发生触电,甚至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引 爆瓦斯煤尘 53、发生触电,甚至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引 爆瓦斯煤尘 54、触电
煤矿“三违”的含义及其危害
五、反“三违”的有关规定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 有关部门有权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给予经济 处罚,有权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 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三违”人员,有 权给予罚款,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对 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 处。
煤矿“三违”的含义及其危害
一、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对矿工下达违反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 程》的指令,并强使矿工执行的行为。这种行 为的危害性很大的。
煤矿“三违”的含义及其危害

1、违章指挥是领导的特定行为。 班(组)长、区(队)长、矿长、局长等都有可能 发生违章指挥行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指挥、 发号施令的权力。因此,违章指挥就有可能给 煤矿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造成违章指挥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凭 老经验办事,认为过去这样做行之有效,忽视 了指挥的科学性原则;二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益, 把安全置于脑后。

《煤矿井下“三违”行为界定》

《煤矿井下“三违”行为界定》

《煤矿井下“三违”行为界定》“三违”行为界定一、共性部分(一)、严重“三违”行为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15、喝酒后上岗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班中睡觉的2、打架的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5、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抢上抢下的6、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7、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8、瓦检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配备的9、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的10、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11、穿化纤衣服下井的12、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13、人行车、罐笼超员的14、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的15、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的16、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17、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18、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19、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20、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21、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22、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23、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24、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25、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26、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27、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28、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29、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的30、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3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的32、消防器材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33、未完成安技措工程计划及本质安全型装备计划的责任人34、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35、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的36、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的二、采煤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2、违章进入采空区的3、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4、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7、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8、擅自进入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防冲禁区的9、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10、倾角大于25°和采高大于1.6米的炮、普采工作面不使用刚性拉钩及未扶倾斜架棚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2、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4、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的5、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的6、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的7、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8、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的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倒拉的10、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承载的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12、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头的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1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16、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17、三用阀松动造成事故的18、违章到采空区借柱的19、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20、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21、工作面上下端头双楔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长钢梁一梁少于三柱的22、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的23、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24、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料滞后超过规定的25、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6、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的27、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28、工作面空棚、空拄、缺料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用大笆瞒顶的29、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的30、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31、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32、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33、无柱悬臂梁上再挂臂梁的34、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35、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档的36、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煤帮的37、用刮板输送牵引设备或回料的38、无措施使用煤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39、综采工作面无措施爆破或不按措施执行的40、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41、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42、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5米内有人工作或逗留的43、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44、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的三、掘进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2、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三、四角门无专门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的5、套打残炮眼的6、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用刚性支架支护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3、撅顶道、架棚巷道10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点柱的4、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5、吊盘用木楔固定的6、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跌落措施的7、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的8、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9、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10、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11、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索)或钢带上的12、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13、耙装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或出现“烫发头”的14、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的15、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16、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的17、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18、架棚巷道棚腿失脚或棚腿未见实底;用爆破方法带腿窝的1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20、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的21、倾角大于25°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巷与人行道分开的22、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23、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24、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25、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26、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27、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的28、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门或附近有人的29、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30、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设施不全的31、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32、人员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33、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34、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35、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36、耙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的37、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38、综掘机作业或栓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39、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开关的40、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41、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42、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43、斜巷施工耙装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的44、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45、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的46、耙装机结构不完整的47、两个平行修护之间的距离小于20米的四、火工品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爆破时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的2、放明炮的3、放糊炮的4、违章处理拒爆的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6、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7、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的8、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斯员未巡视爆地点的9、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未设“危险”标志,搭乘无关人员,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10、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的11、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100毫米,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2、库房的发放硐室存放量,炸药超过3箱、雷管超过300发的3、火工品管理账、卡、物不相符的4、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的5、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品,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的6、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7、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的8、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9、炮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的10、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的11、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12、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13、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14、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15、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16、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17、炮采工作面未挂靠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的18、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的19、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20、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的21、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小于1米;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0.3米的2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的23、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泡泥的24、用爆破方式处理溜煤眼、小楼时,未使用被筒炸药或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炸药的25、发爆器不及时回缴的26、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的27、炮后不检查、收集遗漏未爆的雷管、炸药的28、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的29、转借炸药、雷管的30、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的31、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的32、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33、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的五、机电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3、强行送电或未约时停送电的4、井下打开电气备前检查瓦斯浓度的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的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的4、没有避开输送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5、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棍的6、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7、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8、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的9、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的10、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11、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12、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13、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带防护用具的14、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15、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开关列车除外)的16、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款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17、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拴牢的18、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六、运输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车梯)、骑刮板输送机的2、绞车道运输时走人的3、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的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10、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半卸料未停电;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2、刮板输送机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得不合格的3、电瓶车未经同意进入架空线巷道的4、斜巷电绞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5、电绞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6、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7、斜巷或耙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仍然使用的8、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11、电机(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的12、电机(瓶)车停运时不刹闸、不开大灯的13、电机(瓶)车灯、铃、闸、棚、撒砂等装置不全开车的14、电机(瓶)车连接销子不规范的15、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钩工相互兼任的16、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的17、司机或乘车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的18、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车弓子引线或引线没有做线鼻子的19、司机离开电车没有取下操作手把、扳紧车闸的20、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他人员同坐一趟人行车的21、人行车无跟车工的22、用手抓助行器钢丝绳行走的23、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不打开盖的24、人工推车运料不经调度站同意随意进入架线巷道的25、坡度超过7‰,人工推车或放飞车的26、用车顶撞风门的27、跟车工不带钩子和哨子的28、电机(瓶)车司机遇拐弯,行人不鸣笛不减速的29、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的30、无信号开车、开机的31、斜巷运输时不设警戒的32、在上滑板用电绞向斜巷裹车或用机车向斜巷顶车;在下滑板车场用主钩带车的33、同方向行车不接规定保持车距的34、车头带料或乘坐非专职人员的35、斜巷人行车每班运行前未进行落闸、抱闸试验或不记录试验结果;未试运行一次空车的36、平巷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的37、副井上口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允许没有入井许可证人员入井的38、人行车启动前不认真检查人员乘坐情况和安全链的39、人行车加挂其他车辆的,或不在规定位置停车的40、电绞反向操作或用电绞起吊物件的41、用电绞空钩头拖拉物料的;拉空钩头无人牵引的42、翻越输送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43、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44、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滚筒带输送带的45、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七、通防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2、矿井、采区(指采区内布置超过2个采煤面,3个掘进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的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8、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煤层水分化验取样打眼除外)11、无措施进入盲巷的12、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13、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未执行综合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14、发现有突出征兆,不及时撤离强行作业的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16、电绞拉车过风门的17、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18、回采工作面煤层未进行注水强行生产的(经集团公司批准除外)19、监测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或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20、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21、“通防”安措费用投入不到拉、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22、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23、高瓦斯区域煤巷掘进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24、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未提前进行瓦斯抽放强行回采的25、救护队员无措施出动或出动人数不够的26、救护队员携带的装备不齐全的27、救护队员在配带呼吸器时通过口具讲话的(除正压呼吸器外)28、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29、突出危险工作面爆破撤人或警戒距离达不到规定,躲炮时间不符合规定的(二)、一般“三违”行为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2、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4、瓦斯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5、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6、瓦斯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版和班组长、爆破员、瓦斯员不签字的7、损坏“通防”设施的8、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袋,迎头空风袋的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未有专人看管的10、永久风门不闭锁的11、老硐、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12、临时板墙钉布帘且只有一道的13、通风设施周围5米内存放杂物、电气设备或作工具房的14、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版未做到“三对口”的15、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16、风袋损坏没及时补上的17、综采、综放面移架时架间喷雾不及时或放顶煤不及时使用喷雾的18、井巷高冒区不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的1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2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和注氮工作面回风隅角不悬挂氧气便携仪的2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滞后切顶线或未拆除锚杆螺母并剪网的22、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23、随意关闭运煤中转载点防尘三通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2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的25、突出危险工作面随意停开压风的26、防突措施孔、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的27、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28、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的29、煤机、掘进机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和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及以上内喷雾头堵塞强行生产的30、局部通风机未设专人看管及风机、风袋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31、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维修处理的32、制氮机出口氮气浓度达不到要求的33、气体分析员和煤层注水化验员不按标准操作或弄虚作假的34、回采工作面注氮埋管深度和布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累计超过5棵的。

煤矿安全工作中常见“三违”现象的危害及对策

煤矿安全工作中常见“三违”现象的危害及对策

煤矿安全工作中常见“三违”现象的危害及对策首先,违章操作是指矿工在操作过程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行为,如拿掉防护装置、超负荷作业等。

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以下危害:1.事故风险增加:违反规定的操作容易造成事故发生,如拿掉防护装置可能导致机械伤害,超负荷作业可能导致设备故障。

2.人员伤亡增多:违章操作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矿工没有戴上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增加了受伤的风险。

针对违章操作的危害,应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2.设立安全监控系统:设立监控系统,对操作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章操作及时进行预警和制止。

其次,违规生产是指矿工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循相关规定的行为,如超时作业、违规开采等。

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以下危害:1.设备损坏:违规生产容易导致设备超负荷运行,加快设备的磨损和损坏。

2.事故发生增加:违规生产可能破坏了矿井的稳定性,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

针对违规生产的危害,应采取以下对策: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矿工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时作业和违规开采。

2.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矿工生产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最后,违反劳动纪律是指矿工在工作过程中不遵守相关劳动纪律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请假等。

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以下危害:1.工人数量不足: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工人迟到早退或未到岗,造成工人数量不足,影响生产和安全。

2.工作效率低下: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降低了工作效率。

针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危害,应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矿工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

2.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激励遵守劳动纪律的矿工,同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违章操作、违规生产和违反劳动纪律是煤矿安全工作中常见的“三违”现象,它们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煤矿“三违”行为的分析与对治

煤矿“三违”行为的分析与对治

❖ 领导调节和制约,就是要求领导个人,一方面 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率先垂范,绝不违章指 挥;一方面要敢抓敢管,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 一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与 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程度。

❖ 反思:企业中实施惩罚制度的目的是什 么?

❖ “三违”的原因分析: ❖ 导致“三违”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业人员的素质、心理及生产环境、 管理等因素都会对“三违”行为的产生有 所影响。 ❖ 1.从业人员的素质 ❖ (1)煤矿的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员工往 往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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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煤矿生产的复杂性、艰苦性等特点致 使技术工人严重缺乏。目前,煤炭企业 所需的技术工人出现“青黄不接”现象。

❖ 1.违章指挥 ❖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领导对矿工下达违反
《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指令 ,并强迫矿工执行的行为。 ❖ 违章指挥是领导的特定行为。

❖ 造成违章指挥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两个: 1、凭老经验办事。认为过去这样做行 之有效,忽视了指挥的科学性原则;
❖ 2、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把安全置于脑 后。

❖ (2)社会环境影响。随着改革开放,职工接触社 会生活面不断扩大。一方面,各种信息大量涌 入,造成职工思想活跃,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 或操作行为走样;另一方面,职工对收入期望 值提高,与有的行业相比有差距,造成心理失 落,引发思想不稳定;此外,职工家庭或亲属 发生矛盾或遭遇生老病死等重大事件,也会造 成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导致安全行为上的失调 。
❖ (7)马虎心理。有的职工在工作中一贯马马虎 虎,粗枝大叶,当他遇到连续或特殊作业时 注意力不会高度集中,依然我行我素,应付 了事,易引发“三违”行为。

煤矿作业常见违章行为(2012.9)

煤矿作业常见违章行为(2012.9)

工作中称之为“习惯性违章”。而习惯性违章发生的主要原因
就是行为人的安全思想认识不深,存在侥幸心理,错误地认为 习惯性违章不算违章,殊不知这种细小的违章行为却埋下了安 全事故发生的苗头,成为灾难发生的根源。美国学者海因星曾 经对55万起各种工伤事故进行过分析,其中80%是由于习惯 性违章所致。
从“野马之死”看安全细节 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现象在非洲大
草原上经常上演着悲剧,一种极小的吸血
蝙蝠,竟是野马的天敌。因为它小得不能
再小,小到无法用力与之争斗。然而就是
这个极小的家伙,常吸附在马腿上吸血, 无论野马怎样蹦跳、狂奔,无法驱走它。 最终野马在暴怒和流血中死去。
从“野马之死”看安全细节 启示:
从动物界的“野马之死”的悲剧中,我们看到了在 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小得不能再小的细节里,往往就有 许多“魔鬼”扼住了人们命运的“咽喉”,最终使人 “窒息死亡”。那些无时不在的致人死命地“魔鬼”就 在生活的细节中,相信人们都还清楚记得,一批登山运 动员因为少带了一根钢针,导致生火炉的喷头冻住无法 生火而“全军覆没”。
错误 操作
人的思想意识
支配人的心理动机,
心理动机又决定人的操作行为
4、从外部因素分析 (1)人机界面设计不合理 作业人员使用的工作器具,由于人机界面设计不符合操 作安全、高效、方便、宜人等要求是引发人员违章操作的一 个重要原因。职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过程中感到别扭难受, 导致不愿意佩戴或使用安全工器具。例如个别企业生产的安 全帽,不具备透气功能,在炎热的气温下,职工佩戴此类安 全帽在野外露天作业时容易出现中暑现象。 (2)作业环境不适应 作业环境不适应工人操作也是引发违章违纪操作的一个 重要原因,例如工作现场的噪声、高温、高湿度、臭气等使 人难以忍受,导致工人急于避开那个环境。或者作业面空间 过于窄小,难以按规程作业等。正是由于存在这些原因,一 方面容易导致工作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就易引发职工违 章违纪冒险作业等。

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

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

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是多方面的。

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原因: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许多煤矿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忽视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这可能是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工作压力大或者时间紧迫等原因导致的。

例如,在操作设备时忽视或绕过安全措施,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或者不遵守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等。

2. 忽视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职工可能因为未接受或者忽视安全教育和培训而产生三违行为。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培养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技能的重要手段。

如果职工没有接受到足够的安全培训,或者因个人原因对培训内容不关心、不重视,就会导致三违行为的发生。

3. 缺乏安全监督与管理:煤矿的安全监督与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职工的三违情况。

如果煤矿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人员,或者监督人员缺乏执行力,就会导致职工对安全规定的不重视。

另外,如果煤矿管理层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只追求煤矿的产量和利润,也会直接导致职工对安全规定的漠视。

4. 工作强度过大:煤矿职工的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往往会导致职工疲劳和注意力不集中。

疲劳导致职工无法保持高度警惕,容易出现犯错和违反规程的情况。

另外,如果煤矿为了追求产量而压缩工作时间或者减少休息,也容易导致职工疲劳,进而出现三违行为。

5. 激励机制不完善:煤矿职工的激励机制也与三违行为有关。

如果煤矿仅仅以产量和利润来评价职工的绩效,而不注重安全生产指标,就容易导致职工为了追求产量而忽视安全规定。

相反,如果煤矿能够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将安全绩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适当奖励对安全规程遵守较好的职工,就能有效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

总之,煤矿职工常见的三违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职工个人行为、教育培训、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强度和激励机制等方面。

为了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需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监督与管理,并完善激励机制,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程的能力。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1. 引言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其安全生产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违章问题时常发生,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正常运营。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制定了煤矿违章处罚标准,以惩罚违章行为,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下文将详细介绍煤矿违章处罚标准的相关内容。

2. 煤矿违章定义在探矿、开采、运输、储存和销售等环节中,煤矿存在着各种类型的违章行为。

煤矿违章行为可定义为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行为。

3. 违章行为分类煤矿违章行为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种类型。

3.1 严重违章严重违章是指具有较大安全风险、后果严重或者恶劣影响的违章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严重违章行为:•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设备或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安全设备;•未经许可或未坚持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火措施进行瓦斯抽放或防爆工作;•未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或未按程序组织应急救援等。

3.2 一般违章一般违章是指具有一定安全风险、后果较轻或者一般影响的违章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一般违章行为:•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个别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擅自变更工作岗位等。

4.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制定了煤矿违章处罚标准,以便对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主要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和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4.1 罚款根据煤矿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等因素,罚款的数额也不同。

一般违章行为的罚款标准较低,而严重违章行为的罚款标准较高。

罚款数额通常由相关部门根据违章行为具体情况来确定。

4.2 停产整顿对于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煤矿,相关部门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停产整顿的处罚措施。

停产整顿的期限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整顿需要来确定,期间煤矿将暂停生产。

4.3 行政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严重违章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煤矿“三违”及其防治、案例分析

煤矿“三违”及其防治、案例分析

第七节 煤矿机械伤害事故分析
• 案例:某煤业公司某煤矿6.29机械伤害事故 • 一、事故概况 • 二、事故经过 • 三、原因与性质 • 四、事故教训
第八节 煤矿运输事故分析
• 案例:某煤业公司某煤矿2.27运输事故 • 一、事故概况 • 二、事故经过 • 三、原因与性质 • 四、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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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9 52 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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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8 93
百分 比
72.1 %
• 一、全省情况 • 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继续
下降; • 2、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 • 3、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 • 4、事故规律特点(表13-1) • 二、龙岩市煤矿安全情况
2019~2019年度龙岩市煤矿事故类型分析表
类型 顶板 瓦斯 机电 运输 水灾 放炮 火灾 其他
事故原因
• 该矿与邻矿相连接通风上山兼安全出口,已于2019年7月 冒落堵住,成为一个独头巷道。事发时仅有一个安全出口, 且通风系统未形成,事发时井下烟蒂随处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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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作者:————————————————————————————————日期: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煤矿职工中常见的违章行为有:1、入井前喝酒。

2、携带烟草和点燃物品入井。

3、穿化纤衣服入井。

4、入井不戴安全帽。

5、入井不携带矿灯。

6、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

7、不接受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8、出入井不按规定走出入口。

9、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0、超员乘罐笼。

11、乘罐躺卧、不站立和不握紧扶手。

12、乘罐、乘车嬉戏打闹。

13、乘罐、乘车摘掉安全帽。

14、乘罐时将头、手、脚伸出罐笼外面。

15、乘罐时将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罐笼外面。

16、乘坐装物料的罐笼。

17、乘坐罐笼时随意向井筒内乱扔东西。

18、超员乘坐人车。

19、乘坐人车不关门、不挂防护链。

20、乘车、乘罐笼不听指挥,抢上抢下。

21、在两节车厢之间搭乘。

22、在机车头与司机挤坐在一起。

23、人车行进中扒上跳下。

24、乘坐井下装物料的矿车。

25、乘坐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和材料车。

26、开车时不顾一切拣拾掉落在车外的东西。

27、乘车时在车内站立。

28、乘车时在车内躺卧、打盹、睡觉。

29、乘车时将身体或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车外。

30、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1、在行人道宽度不够的大巷里行走,当车辆接近时不立即就近躲避。

32、在轨道中间行走。

33、乘猴车时不扶牢吊杆,用手触摸绳轮。

34、建井期间乘吊桶上、下不带保险带。

35、乘坐带式输送机背向进行方向或站立、仰卧、手摸胶带两侧。

36、乘坐刮板输送机。

37、在刮板输送机的机槽内行走。

38、攀扶电缆行走。

39、在井下行走时,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扛在肩上。

40、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刃口不戴护套。

41、横穿大巷、弯道、交叉口不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

42、井下行走横垮正在运行的绞车道或无极绳道。

43、在采区巷道行走怀注意观察支护等周围险情。

44、在溜煤眼和下料眼下方行走。

45、在井下随着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46、在井下吸烟。

47、在井下用矿灯取暖。

48、在井下使用电炉子。

49、闯放炮警戒线。

50、擅自进入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

51、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随意钻越、跨越带式输送机。

52、在井下打盹睡觉。

53、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用餐。

54、上班时间打架斗殴。

55、通过风门不随手关上。

56、随便挪动井下路标或安全标志。

57、擅自拆开计量仪表封条或铅封。

58、擅自拆卸防尘设施。

59、擅自损坏风筒。

60、擅自损坏报报警、信号装置。

61、将井下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62、擅自脱岗、聊天。

63、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64、不是电气维修工擅自检查、修理电气设备。

65、用湿手或金属物品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

66、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67、擅自动用井下非常仓库储存的材料。

68、随意拆卸支护紧固件。

69、击打作业时不用钢斧、钢锤。

70、发放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产品。

71、在井下擅自打点发信号。

72、进入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73、在井下或井口房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74、井下工作人员不熟习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75、井下工作人员不知道灭火器材存放地点。

76、不熟习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

77、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

78、在井巷或硐室里泼洒剩油、废油。

79、在瓦斯突出矿井不佩戴隔绝式自救器。

80、不会佩戴自救器。

81、干部下井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82、不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

83、交接班时情况交接的不清楚。

84、空顶下作业。

85、高温下作业。

86、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

87、粉尘浓度超标情况怔作业。

88、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89、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或不报。

90、发生事故隐患不汇报、不处理。

9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92、拣到爆破材料不上交。

93、禁忌病症人员入井。

94、不听从指挥,逃避抢险救灾。

95、井下遇险,不听从指挥有序撤离险区。

96、不熟习井下避灾知识。

97、抵制安全监督、检查,拒绝安全指令。

98、不参加班前会。

99、上班前不好好休息。

100、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

采煤系统违章行为采煤分炮采、机采和综采。

采煤方法不同其违章行为表现也是不一样的,这里主要介绍采煤系统中常见的、带有共同性的违章行为,具体包括: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无作业规程施工。

2、沿用套用旧作业规程。

3、作业规程不认真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

4、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山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5、工作面起采线(至开切眼首次开采)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超越终了线开采。

7、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中的煤柱。

8、工作面遇有较大地质结构,不按规定改变支护形式。

9、采煤工作面不能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10、安全出口巷道高度不符合规定,并不设专人维护。

11、采煤工作面不按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12、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不进行压力试验。

13、摩擦式金属支柱、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不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不进行压力试验。

14、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6、工作面分上、下面(前后幅)同时开采时,错距不符合规定。

17、工作面采用下行开采时,上下分层的开采间隔时间不符合规定。

18、冲击地压煤层开采,不编制专门设计。

19、采用煤层预注水预防冲击地压时,含水达不到3.5%。

20、开拓巷道、永久硐室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

21、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巷道支护采用钢性支架。

22、采用综采时,设备不匹配,入井前不进行性能测试,也不进行试运转。

23、工作面基本顶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不制定安全措施。

24、用垮落法处理采区时,悬顶距离已超过规定,不采取人工强制放顶,仍继续采煤。

25、炮采工作面上下出口不设特殊支护,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不设端头支架。

26、采用水砂充填法处理采空区时,充填倍线不符合规定。

27、采用水砂充填法处理采空区时,水砂比、充填物粒度不符合规定。

28、不认真绘绘制采掘动态图或绘制的动态图不准确。

29、不进行矿压观测。

30、煤质松散和煤层内有硫磺包时,不制定安全措施。

掘进系统违章行为1、岩(煤)巷不用湿式凿岩(煤),干打眼。

2、不按爆破作业说明书(炮眼布置图、说明书)打眼装药。

3、打眼时无钎子套。

4、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打探眼。

5、领钎工作业戴手套。

6、眼位过高、钻架不够高时,不搭设牢固的平台。

7、多台凿岩机打眼时交叉作业。

8、边打眼边装药。

9、打眼工骑在气腿上打眼。

10、钻眼过程中发现来压、出水等现象,仍继续打眼。

11、打眼前,不延好中腰线,没有中心腰线就打眼。

12、进入工作面地点不认真敲帮问顶,检查支护情况就打眼。

13、凿岩机使用前不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风水管路连接装置是否牢固。

14、煤电钻使用前,不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是否漏电。

15、岩掘工作面见煤后,不及时更换雷管、火药。

16、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不按安全措施施工。

17、水平巷道贯通前20米,不按安全措施施工。

18、掘进工作面无施工图牌板。

19、用矿车、铲斗装岩机或机车当脚手架。

20、不按规定挑顶,空顶作业。

21、掘进煤层斜巷不按规定打半截止门,镶帮不合格。

22、斜井下延施工时,绞车道上材料、料石散放,无圈。

23、刮板输送机头、尾不按规定支护。

24、处理冒顶作业现场工具不全和没有备足材料。

25、上山掘进或片帮危险的平巷掘进工作面不及时进行迎头支护或支护不合格。

26、“一定三找”不落实,或不认真敲帮问顶。

27、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带着隐患作业。

28、不按规定超前支护。

29、在掘进工作面严重危险区域(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施工人员人数超过有关规定。

30、在冲击地压区域,材料不按规定捆绑或捆绑的不合格。

31、冲击地压区域工作面压风自救的设施损坏及不给风压。

32、冲击地压区域施工人员不戴防震帽,不穿防震背心。

33、掘进拉门地点不按措施维护设备及管线。

34、找顶时无人监护。

35、工作面放炮后,不等炮烟排净就进入工作面。

36、凿岩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内无栅栏。

37、乘吊桶或随吊盘升降时,不佩戴保险带。

38、超过250的上山不设梯子、扶手和信号装置。

39、危岩、活矸未处理完就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40、粉尘浓度超标情况下继续作业。

41、清洗风动工具使用可燃性和有毒性洗涤剂。

42、运料人员撞倒棚子,不及时扶起。

43、独头巷道扩修与掘进平行作业。

44、在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用钢性支架。

45、倾斜巷道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

46、站在溜矸眼的矸石上作业。

47、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

48、在巷道施工前或爆破前,没有对靠近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地加固。

49、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不及时修复。

50、修复支架时不检查顶、帮,违反由外往里逐架进行修复的规定。

51、在斜巷施工中,支架无滑倒装置。

52、巷道空帮空顶部不处理,堆积的浮煤不及时清扫。

53、掘进工作面一次架棚不合格。

54、U型钢支架卡子松动或缺卡子。

55、棚子帮顶没有封、严刹牢或帮顶有活石。

56、棚顶刹杆出现单帮、单顶、缺扣木、缺颈木、缺楔子。

57、平巷U型棚扣木不是用大拌或直径10mm圆杆制做的。

58、斜巷U型钢棚铁拉杆少于3个。

59、随意拆卸帮顶刹杆、卡子。

60、架棚棚腿高低不平,柱高不见底、不穿木鞋。

61、棚子构件不全。

62、锚杆机不先开水而干打眼。

63、用手去触摸锚杆机旋转动转杆。

64、锚杆角度不垂直巷道轮廓线、打穿皮锚杆。

65、锚杆外露长度超过50mm。

66、锚杆的直径、长度、间排距、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67、不使用气动动扳手紧固螺栓(丝)。

68、锚杆的起锚点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69、喷混凝土支护不按配合比拌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70、使用锚索张拉机前,不对张拉机具及液压系统进行检查。

带病作业。

71、出现不合格的锚杆不及时补打。

72、拌料不使用量具或在矿车里拌料。

73、喷浆或混凝土没有底槽。

74、锚网施工不执行一炮一锚或最大的空顶距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75、锚网不按规定联网。

76、锚杆预紧力不够。

77、托盘不紧贴岩(煤)壁。

78、锚网支护不按规定厚度喷射。

79、不按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

80、喷射人员不佩戴防护眼镜,喷头对着人。

81、煤巷掘进工作面用永久支护的锚杆或锚索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

82、喷浆前,不检查喷浆机各部件是否坚固完好。

83、锚索的预紧力和外露长度不符合规定。

84、安装锚固剂前不吹净眼内的积水和岩(煤)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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