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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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Z01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师范)

10Z01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师范)

表 1 课程类别和结构比例表
课程类别பைடு நூலகம்
课堂教学时数 占总学时比例(%)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必修课
大学通识课 专业必修课
504 1020
24.44
21
17.80
49.47
56
47.46
专业限选课
126
6.11
7
5.93
选修课 专业任选课
252
12.22
11
9.32
公共任选课
160
7.75
10
8.47
1.3 2.4
2 3.6 4
2.4 1.3 1
2
43
4
二选一 4
小计
126 56 70 7
25
142
课课 程程 类模 别块
课程编号
10110301
10110302
10110303
10110304
10110305
10110306
专 业 任 选选 课
10110307 10110308 10110309
专业见习/考察 生产劳动 社会实践
师范教育实习 毕业教育
小计 合计
80 80
5
1
12
18 周
1周
2062 118 23 24 24 30 2 20
1周 1周
1周 2周
143
五、主要专业课程简介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中学音乐教学法、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国音乐与欣赏、外国音乐 史与欣赏、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基本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分析与写作、形体与舞蹈、 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即兴伴奏、配器。 课程编号:10110101 课程名称:中学音乐教学法 课程学时:54 课程学分:3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内容摘要: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音乐教育的性质、任务、内容、教学原则和方法等。 考核方式:闭卷笔试、演示、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受到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1.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

2.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了解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的基本问题;3.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4.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6.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办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音乐学四、主要课程(学位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声乐、钢琴、乐器演奏。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育见习、专业实践、毕业论文、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暑期)、军事训练等。

六、学制:四年七、授予学位:文学学士总体安排表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理论课教学安排表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理论教学安排表音乐学(师范类)专业。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代码:130202专业名称:音乐学二、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初等学校、培训机构、文艺团体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研究人才。

三、培养规格本专业将按照“能教、擅演、会编”的人才培养模式,使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具备依法执教、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德艺双馨、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

3.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创编和艺术指导、表演的能力。

4.熟悉国家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文化艺术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文化艺术研究的能力。

5.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能够满足阅读专业的外文书刊和音乐交流的需要。

6.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较为丰富的保健及营养卫生知识,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进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四、修业年限、学分及所授学位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及授予学位: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三方面完成培养要求,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西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附表4:音乐学专业专业课计划表备注:1.声乐方向、器乐方向、理论方向每生须选一个方向。

2..选理论方向的学生1—2年级理论课成绩均在90分以上,并提供3首作曲小样。

3.声乐入校生专业选修课须修够10学分,器乐(除钢琴外)入校生须选够8学分。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进展,把握音乐教导基础理论、基础学问、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导教学讨论能力的高素养的音乐教导工。

二、培养要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学问和能力:1、具有扎实的音乐表演、音乐理论基础和教导理论基础。

①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与配弹能力,器乐(至少一门)的演奏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合唱表演与合唱指挥(排练)排练的能力。

①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与编配的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听觉能力,把握扎实的作曲技术理论学问。

①具有较好的音乐文化素质,认识了解中、外音乐史,认识了解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与世界民族音乐。

①具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和学问更新能力。

2、具有灵便运用音乐与音乐教导理论学问与技能解决中学校音乐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①具有较强的中学校音乐课堂教学的能力,擅长发觉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解决。

①具有较强的指导中学校生艺术活动与实践的能力。

①具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丰盛与创新课堂教学内容与方式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能力。

①通过比较充分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把握基本的计算机软硬件学问。

①能够运用打谱软件制作和编辑乐谱,能够运用音频软件制作与编辑音频文件。

①能够自立制作完整的音乐教学课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了解所要从事行业的基本工作内容及相关法律规矩。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文化修养、社会道德等人文素质。

①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禁务实的学科精神。

①了解与音乐相关的教导、出版、演艺、软件、学问产权等职业和行业的讨论与开发的法律规矩。

5、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和沟通能力。

①至少把握一门外语,认识各类型的音乐专业术语,并能举行有效交流和沟通。

①具有团队配合精神,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交流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①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健康的体魄,能适应迅速进展和不断变化的社会。

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教师教育类)学科门类文学二级类艺术学专业代码 050401英文名称 Musicology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类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1、思想道德素质方面(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

(2)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优秀品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操守。

2、文化与身体、心理素质(1)具有健康的体魄、坚定的意志、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2)体质健康情况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水平。

(3)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专业素质(1)系统掌握从事中等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2)熟练掌握专业基本技能,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中等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4)具备一定的发展后劲与潜力,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4、基本能力(1)外语水平达到借助工具书能查阅外文资料和撰写外文摘要。

(2)计算机水平达到能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4)具有初步的管理工作能力和一定的人际交往方面的能力。

(5)创新意识强,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音乐学四、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歌曲写作与改编、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钢琴、声乐、歌曲伴奏、合唱与指挥、中学音乐课程教学论。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专业素质、非专业素质和特殊素质全面发展,具有正确的专业观念和良好的专业品格,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良好音乐教学和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掌握音乐教学的方法,能在中小学、幼儿园、音乐培训机构等领域、岗位从事音乐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一)就业目标中小学音乐教师;艺术培训机构音乐教师;企事业单位文艺骨干;自主创业。

(二)职业发展目标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高级音乐教师;媒体乐评人。

二、培养规格(一)专业核心素质1.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知识;2.具备较强的音乐教学、舞台表演、节目创编、音乐鉴赏及作品分析的能力;3.熟练掌握舞台表演、节目创编、音乐教学的方法;4.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程和专业前沿动态;5.了解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非专业核心素质1.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2.为人师表,公道、正派,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3.敬业爱岗;4.团队协作。

三、培养模式与特色(一)培养模式实行开发内化教学模式1.专业素质培养模式(1)钢琴、声乐、舞蹈平修,均按小组课教学;(2)竞赛教学模式;(3)每天三小时强化训练;(4)教学实训;(5)观摩、演出;2.非专业素质培养模式(1)在专业素质教育中渗透非专业素质教育;(2)在专业素质教育的测评中体现非专业素质教育的要求;(3)“思政课”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非专业素质教育的特色理论课程实行开发内化教学;(4)实训项目和思想品德素质加强测评环节;(5)素质导师强化对学生的“五导”(观念引导、品格引导、知识引导、能力引导、方法引导);(6)成功内省;(7)成功案例库;(8)成功论坛;(9)头脑风暴。

(二)培养特色1.专业素质优势(1)声乐、钢琴、舞蹈三项基本功扎实,音乐综合素质高;(2)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3)创编能力突出;(4)至少形成两个以上高水平的演唱或演奏保留曲目。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学制、代码专业所在系:音乐系专业名称: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代码: 050401 标准学制:四年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宽厚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

三、专业培养规格(一)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的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三)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四、主要课程及主要教学环节安排1、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2、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多声部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音乐名作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心理学、教育学、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含试讲试教)、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实践、社会调查、国防教育、人文科技讲座。

总学分为五、时间分配表六、四年教学计划进度表(正常进度)七、学时、学分要求最低毕业学分:180学分总学时:2700学时1、公共必修课程:(1)课程类别:思想政治理论类学时:214学时学分:13学分(2)课程类别:教育教育类学时:160学时学分:10学分(3)课程类别:大学外语类(艺体类DW4236学时、15学分)学分:11—22学分学时:172—354学时(4)课程类别:信息技术类(可以选师范类)学时:96学时学分:6学分(5)课程类别:公共体育类学时:118学时学分:6学分2、专业基础课(1)课程类别:音乐教育方向学时:807学时学分:47.5(2)课程类别:舞蹈教育方向学时:809学时学分:52学分3、专业必修课程(1)课程类别:音乐教育方向学时:398学时学分:27.5学分(2)课程类别:舞蹈教育方向学时:370学时学分: 25学分4、专业限选课程(1)课程类别:理论作曲方向学时:324学分:15学分(2)课程类别:声乐方向学时:338学时学分:17学分(3)课程类别:钢琴方向学时:318学时学分:17.5学分(4)课程类别:器乐方向学时:336学时学分:15学分(5)课程类别:舞蹈方向学时:360学时学分:175、专业任选课程学时:128学时学分:5八、学制、修学年限1、本科学制4年。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50401授予学位:文学学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表演和器乐演奏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各中小学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干创新、热爱劳动、勇于实践,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专业学生应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系统地掌握音乐及教学能力理论和技巧,并学习和掌握音乐、舞蹈、美学等方面表演艺术的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与较高的文化修养。

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适应现代基础音乐教育发展需要。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3、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文学、艺术欣赏水平。

三、学制:基本学制4年,学习期限3-8年。

四、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五、主要课程:音乐欣赏、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分析、歌曲创作、复调、声乐、钢琴、音乐教学法、音乐教育心理学、合唱与指挥等。

六、教学计划安排:1、各学年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见附表一)2、课程设置和安排:(见附表二)3、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三)七、创新实践学分要求:创新实践最低要求学分为8学分,其中社会实践3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学生可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研制出实用产品或取得专利等方式获得。

附表一、各学期教学活动时间安排备注:1.每学期的实际周数视具体情况而定;2.一般每学年寒假4周,暑假7周(最后一学年不安排暑假);3.社会实践安排在每学年暑假进行;4.公益劳动(1周)安排在第二、三学期,由学校统筹安排,公益劳动不占课内学时。

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或音乐创作技能,能够在文化管理、音乐演出、影视制作、新闻出版、音乐教育等机构和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艺术管理、艺术评论及科研、音乐教学,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实际工作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和分析理解中外音乐作品的基本能力,受到有关中外音乐发展历史、中国民族音乐和世界民族音乐精粹、音乐审美等方面的系统教育,接受科学的音乐演奏、演唱和表演技能或音乐创作技能的专门训练;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前沿发展,了解音乐艺术表演、创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和了解音乐作品创作、排练、演出的规律,掌握音乐文献阅读、听赏、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终身学习和提高的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了解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具有较广博的人文基础并进行音乐艺术研究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教学或其它音乐艺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掌握科学的体育健康与锻炼知识、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方法和技能、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形成健康生活理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学制、学时、学分和修业年限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学时:2308学时学分:159三、培养模式以“课程分块,方向分流;强化学科专业基础,加强能力和素质培养,增强专业应用优势和就业竞争力”基本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积极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1. 基本培养模式第一、二年——通识教育及学科专业基础教育;第三、四年学科专业教育与学科拓展教育;2. 自主发展模式(1)双学位培养模式(2)本科双专业辅修培养模式(3)一本一专双专业辅修培养模式四、授予学位及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规定159学分方能毕业。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类: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2一、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山东省,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和教育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专业技能和基本教育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教学、自我反思与沟通合作能力,能够胜任中学音乐教育以及社会音乐工作的高素质、高潜质的德智体美劳全发展的专业音乐教育人才。

学生毕业5年左右时间能够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1.全面理解教师职业内涵,热爱教师职业和教育事业,不断适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展现良好的教育情怀,彰显师德品质,坚守、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熟练掌握中学音乐教育的技能与方法,能够以学生为主体开展音乐教学工作。

具有较高的音乐创编以及基础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等综合能力。

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个人或带领团队能够开展文艺或综合实践活动,营造高水准文化艺术氛围,弘扬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以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3.熟悉中学生身心理特点,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德育普及教育活动和其他班级主题活动。

利用音乐专业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做到以美育人。

4.深刻理解终身学习对个人事业以及社会发展的意义,具有问题意识、实践精神以及研究能力,能够自觉规划自身发展,具有组织参与团队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毕业要求(一)践行师德1.师德规范: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四认同”即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牢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结合音乐教育专业特点以美育人、以德树人。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热爱教育事业特别是音乐教育事业,向往音乐教育工作,乐于从教、善于从教。

富有爱心、责任心,情系学生,爱岗敬业,胸怀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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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素质较高、品德良好,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的新型人才。

培养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实践技能,能够在音乐教育、文化管理、音乐演出、影视制作、新闻出版等机构和部门从事音乐教学与科研、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实际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要求学生树立正确的艺术审美观,熟悉经典的艺术作品。

熟练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和分析理解音乐作品的基本能力。

系统接受科学的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创作技能的专门训练,全面接受音乐学基础理论、音乐发展历史、民族音乐理论与实践、音乐审美等方面的系统教育。

2、熟悉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了解国内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状况和世界著名的音乐教学法,能够设计音乐教案、注重音乐教学实践环节,掌握因材施教的特点与方法。

熟悉音乐创作及其相关文化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具备组织音乐活动,尤其是创作、排练、演出的基本规律;掌握探究式学习和教学的一般规律,具备提高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了解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具有在广博的人文学科基础进行音乐艺术创新的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4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和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

四、专业核心课程
1、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声乐、钢琴、器乐、中外音乐史、形体、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2、专业核心课程:多声部分析与写作、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

五、课程学分结构和开课规划
1、课程学分结构(声乐主修、钢琴主修、器乐主修)
2、课程学分结构(中国音乐史主修、西方音乐史主修、合唱指挥主修、钢琴正谱伴奏主修、视唱练耳主修、作曲理论技术主修、黎族音乐研究主修、民族音乐学、钢琴即兴伴奏)
3、开课规划
六、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150学分(声乐主修、钢琴主修、器乐主修),153学分(中国音乐史主修、西方音乐史主修、合唱指挥主修、钢琴正谱伴奏主修、视唱练耳主修、作曲理论技术主修、黎族音乐研究主修、民族音乐学、钢琴即兴伴奏)。

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包括必修课41学分,选修课7学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31学分,专业核心课程与拓展课程(声乐、钢琴、器乐方向33学分,其它专业36学分),教师教育类课程15学分,实践课程23学分,即可毕业,发给音乐学专业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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