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参照模板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书上小结汇总
4.技术合同
所载金额
5.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
0.5‰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费金额
7.货物运输合同
运费金额
8.产权转移书据
立据人
所载金额
9.记载资金的账簿
立账簿人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10.财产租赁合同
立合同人
租赁金额
1‰
11.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费
12.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
13.股权转让书据
②2006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小结:印花税税目、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表
税 目
纳税人
计税依据
税率
1.借款合同
立合同人
借款金额
0.05‰
2.购销合同
购销金额
0.3‰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船舶
净吨位
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50%
★小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分类
内容
提示
合同类(10类)
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小结: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解析】(1)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D:属于非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判断题】非居民企业转让财产所得,应按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15年)A.股息所得B.转让财产所得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租金所得【答案】ACD【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7年)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D.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答案】B【例题4·单选题】2017年6月,甲公司向境外乙公司分配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已知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8年)A.1000×10%×50%=50(万元)B.1000×10%=100(万元)C.1000×(1-25%)×10%=75(万元)D.1000×(1-25%)×10%×50%=37.5(万元)【答案】B【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1000万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020年复件 三、有关税收法规(合)OK参照模板
有关税收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4月6日国税发[1995]065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1997年4月17日国税发[1997]62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1997年4月25日国税发[1997]70号)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7年11月7日财税字[1997]144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6年4月26日财税字[1996]38号)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1996年7月5日财税字[1996]50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8年1月23日国税发[1998]13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1990年5月3日国税函发[1990]428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31日[88]国税地字第037号)13、关于规范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9号)14、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9号)15、保险企业营销员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深地税[1998]196号)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17、2001年营业税降低的文件??18、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免征房地产报告的复函(深地税罗函19、[1999]39号)19、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办事处实行总公司统一汇缴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深国税发[1998]90号)20、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罗湖、盐田办事处实行总公司统一汇缴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深国税发[1999]68号)#21、营业总部汇缴所得税的批复??补充税务文件: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998年8月13日国税发[1998]27号)23、财务部、国家税务部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7月7日(94)财税字第027号)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暧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1998年6月1日国税发[1998]86号)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9年7月14日国税函[1999]486号)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1994〉089号)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补贴、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1995年6月15日国税所函发[1995]007号)3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21日财税字[1995]82号)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6年2月9日财税字[1996]12号)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6年9月17日国税函[1996]602号)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6年11月12日国税发[1996]203号)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1998年9月25日国税发[1998]155号)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9日国税发[1999]58号3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7年3月14日财税字[1997]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一百三十七号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班: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备考策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王牌”考点,考生应当在听课理解的基础上,多做练习加以记忆。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新增:(1)党组织工会经费,以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 1%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3)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减计收入政策;(4)债券利息减免税优惠;(5)“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进行重新编写。
调整:(1)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扣除比例;(2)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3)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一: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概述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20年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合伙企业C.普通合伙企业D.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二、纳税人的分类及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法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照外国的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D.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答案】C【解析】选项ABD:属于居民企业。
2020年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模板
2020年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模板.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答案】C【解析】扣除比例幅度为10%—30%,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本题的扣除比例为30%。
应纳房产税=1000000×(1-30%)×1.2%=8400(元)。
3.【答案】B【解析】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5000×12×4%=2400(元)。
4.【答案】A【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5.【答案】A【解析】(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A 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200×(1-20%)×1.2%×4个月/12=3.84(万元);(2)B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0×12%×4个月+1000×(1-20%)×1.2%×8个月/12=11.2(万元);(3)该企业2009年应纳房产税=3.84+11.2=15.04(万元)。
6.【答案】B【解析】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其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7.【答案】A【解析】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2020年《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复习方向】
本章是税法篇双核之二,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核心重点攻坚;个人所得税以“综合所得”为核心兼顾其他所得项目,务求“两税并重”。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的继承人
表十四、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要
点
具体内容
自
行
申
报
取得“综合
所得”需汇
算清缴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中一项或多项所得
【注意】上述情形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申请退税
其他情形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取得境外所得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纳
税
期
限。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PPT参考幻灯片
2020/12/12
1
本章考情分析
题型
• 单选
题
多选 题
判断 题
计算 分析 题
2011
2题2 分
3题6 分
1题1 分
2010 3题3 分 3题6 分
-
-
2009 2008 3题3分 5题5分 2题4分 2题4分 1题1分 2题2分
-
-
综合 题
-
-
-
不定
项选
-
-
-
择题
2
[基本要求]
•
(五)了解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
(六)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程序、纳税清算和纳税地点
3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 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 【解释】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自己的房 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以押金形式换取一 定数额的现金(或者实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 的行为。在此,房屋所有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 现金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15
•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 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
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
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元。
(2008年)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剖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1分,2020年的分值为8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020年教材新增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减免〞等详细规则,温习难度骤然加大。
在2020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量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剖析题。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房产税的征税人〔★★★〕〔P158〕房产税的征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乡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团体,详细包括产权一切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许运用人。
1、产权属于国度的,其运营管理的单位为征税人。
2、产权属于团体和团体的,团体单位和团体为征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征税人。
【解释】出典是指产权一切人为了某种需求将自己的房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运用,以押金方式换取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许实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的行为。
在此,房屋一切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现金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4、产权一切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许运用人为征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处置的,房产代管人或许运用人为征税人。
6、征税单位和团体无租运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征税单位的房产,由运用人代为交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运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
【例题1·判别题】张某将团体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那么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征税人。
〔〕〔2020年〕【答案】√【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征税人。
【例题2·多项选择题】依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则,以下有关房产税征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产权属于国度一切的房屋,其运营管理单位为征税人B、产权属于团体一切的房屋,该团体单位为征税人C、产权属于团体一切的营业用的房屋,该团体为征税人D、产权出典的房屋,出典人为征税人【答案】ABC【解析】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征税人。
2020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法:=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金额=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国外所得补缴税额手续费及佣金企业类型手续费及佣金扣除标准保险企业限额:(当年全部保费收入-退保金等)*18%【超过部分以后年度扣除】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据实扣除其他企业限额:有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所签订合同收入金额的“5%”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类型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器具、工具、家具5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电子设备3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税收优惠优惠政策项目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扣除:“75%”形成无形资产摊销:按175%不适用:烟草制造、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娱乐等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其投资额“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应纳税抵免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10%”可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企业所得税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5%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0%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1.1至2021.12.3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20教材新编】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2020年教材的主要调整:
2、删除: (1)2018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 规定; (2)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 本个人所得税问题和个人从公并市场取得股票的相关规定; (3)本章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3、调整: (1)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扣除比例; (2)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3)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按照新政策进行调 整; (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 (5)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收入
货币形式
取得 形式
非货币 形式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以及债务的豁免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 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 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额)
【练习题】
p【2017年多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定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
C.丁国企业在中国境外为中国公司技术人员 『 『提 正答供 确 案D培答 解.丙训案 析国服』 』企务A选业B取项D通得A过B的D其收,代入收理入商发在生中地国为境我内国销,售属货于 来物源取于得中的国收境入内所得。 13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u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教材的主要调整:
本章变化较大,丰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方面。 1、新增: (1)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除标准;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 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 (3)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减计收入政策; (4)债券利息减免税优惠; (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图; (6)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 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 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为重点章节,每套试卷平均分值为“15分~20分”。
本章所得税法律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
其中,企业所得税计税方法由于采用“综合计征制”,企业的收入与成本、费用支出一脉相承,因此学习难度较大,而考试出题难度“理论上”也可以很难,但实际考核难度相对适中。
个人所得税近些年改革力度较大,计税方法从单项计征制改为“综合与单项计征结合制”,而且税目较为琐碎,因此复习难度有所提升。
本章2020年考核变化较大,主要包括:(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铁路债券利息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新增“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扣除规定。
(3)新增“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除”。
(4)新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
(5)更新了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6)新增了养老、家政等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政策。
(7)本章个人所得税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增加了一些条目。
预备知识:所得税的计算原理一、综合计征制二、单项计征制(个人所得税部分税目采用)三、会计利润与计税依据(一)性质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二)纳税申报表计算思路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一、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0.04.05-225108-CnM.ppt
• 四、房产税的减免税规定
•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 税。(不包括上述单位出租房屋)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 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 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 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解释】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 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A.18
B.33.6
C.42
D.48
• 【答案】C
• 特殊规定:
• ①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 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交 纳房产税。
•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联营示意图
情况一:
房屋所有人
• D.公园内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 • 【答案】BCD
• 五、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 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
月起,缴纳房产税。 •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 一、本章近年考情: • 本章涉及7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房产税、
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 源税、土地增值税。 • 本章是本书非重点章节,今年考试分值大概在 10分左右,题型以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为 主。
本章近三年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不定项选择题 合计
• ⑴房屋原值: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 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实行不同标准的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即依据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即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四、房产税税收减免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木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税务相关财务制度模板
税务相关财务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规范公司税务行为,降低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税务管理工作,包括税务申报、税务核算、税务筹划、税务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有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和能力,确保公司税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税务申报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纳税,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税务申报制度,明确申报流程、申报时间、申报资料等要求,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申报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如需申请退税、减免税等,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税务申报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三章税务核算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税务核算制度,明确税务核算流程、核算方法、核算责任等要求,确保税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合理利用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税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调整税务核算方法、税率等,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并报税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税务筹划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税务筹划制度,对公司的投资、融资、经营等活动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选择会计核算方法、资产折旧方法等,降低税负。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税务审计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税务审计制度,定期进行税务审计,确保公司税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税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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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1分,2009年的分值为8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010年教材新增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减免”等具体规定,复习难度骤然加大。
在2010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分析题。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房产税的纳税人(★★★)(P158)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解释】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自己的房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以押金形式换取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实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的行为。
在此,房屋所有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现金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2008年)【答案】√【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B、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房屋,该集体单位为纳税人C、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的房屋,该个人为纳税人D、产权出典的房屋,出典人为纳税人【答案】ABC【解析】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P159)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1·判断题】农民王某于2009年将其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
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360元。
()【答案】×【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是()。
A、某宾馆的围墙B、某宾馆的室外游泳池C、某企业的办公楼D、某房地产公司出租的写字楼【答案】CD【解析】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P160-161)【解释】房产税按“年度”计算。
1、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解释1】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试题中肯定会明确给出。
【解释2】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解释3】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解释4】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从租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解释】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相关链接】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3、特殊规定(P160)(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4)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其中,自营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出租房产的,按照租金收入计征。
【例题1·判断题】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009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
(2008年)A、9360B、7200C、5040D、2160【答案】C【解析】应纳房产税税额=600000×(1-30%)×1.2%=5040(元)。
【例题3·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
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万元。
(2009年)A、18B、33.6C、42D、48【答案】C【解析】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例题4·单选题】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09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房产税()。
A、24万元B、22.80万元C、30万元D、16.80万元【答案】B【解析】(1)用于对外投资联营的部分,由于其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视同出租,其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即每年的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应纳税额=50万元×12%=6万元;(2)剩余部分以房屋余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2500×70%×(1-20%)×1.2%=16.80万元。
两项合计,该企业应纳房产税22.80万元。
【例题5·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3月3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
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
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4.8B、24C、27D、28.8【答案】C【解析】(1)从价部分:2000×(1-20%)×1.2%+1000×(1-20%)×1.2%×3/12=21.6(万元);(2)从租部分:5×9×12%=5.4(万元);(3)当年应纳房产税=21.6+5.4=27(万元)。
四、房产税的税收减免(★★★)(P162-164)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解释】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6、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但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例题1·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有()。
A、城市居民出租的房产B、城市居民投资联营的房产C、城市居民所有的自住用房D、城市居民拥有的营业用房【答案】ABD【解析】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即居民住房免房产税,营业用房或出租用房照章征税。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房产税免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B、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C、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D、应税房产大修停用3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答案】ABC【解析】选项D: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例题3·单选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
A、B两栋房产在2009年1月1日时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9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
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
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
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5.04B、16.32C、18.24D、22.72【答案】A【解析】(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A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200×(1-20%)×1.2%×4个月/12=3.84(万元);(2)B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0×12%×4个月+1000×(1-20%)×1.2%×8个月/12=11.2(万元);(3)该企业2009年应纳房产税=3.84+11.2=15.04(万元)。
【例题4·单选题】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