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的测量方法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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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的测量方法技术操作规范
【目的】
测量并记录病人体温,以观察机体内在温度及病情变化与转归,为治疗、护理提供依据。
【用物准备】
体温测量盘内备消毒液容器(放置并消毒测温后的体温计用)和清洁干容器(放置清洁体温计)、容器内垫消毒纱布、带秒表的表、笔、记录本、消毒液纱布。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检查体温计完好性及水银柱是否在35℃以下。
2.向病人解释以取得合作。
3.根据病情选择测温部位
(1)口腔测温:口表水银端斜放于病人舌下,闭口用鼻呼吸3min取出。
(2)直肠测温:肛表用20%肥皂液润滑,水银端插入肛门3~4cm,3min取出。
(3)腋下测温:先擦干腋窝下汗液,体温计水银端放腋窝
深处并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夹紧体温计,10min取出。
4.用浸有消毒液的纱布擦拭体温计。
5.检视体温计读数,记录。
6.将体温计水银柱甩至35℃以下,放回消毒液容器中,30min后取出。
7。冷开水冲洗,消毒纱布擦干,放清洁容器内备用。
【注意事项】
1.婴幼儿、精神异常、昏迷、不合作、口鼻手术或呼吸困难者,不可测口温。进食、吸烟、面颊部做热、冷敷者,应推迟30min后,方可测口腔温度。
2.腹泻、直肠或肛门手术、心肌梗死及某些心脏病病人,不可做直肠测温。坐浴或灌肠后需待30min,方可测直肠温度。
3.对腋下有创伤、手术、炎症、腋下出汗较多、极度消瘦的病人,不适用腋下测温。沐浴后需待20min再测腋下温度。
4.发现体温和病情不相符合时,应重复测温,必要时
可同时测量另一部位对照,以便得到更为准确的体温数值。
5.为婴幼儿、意识不清或不合作病人测温时,护士须守候在旁或用手托扶体温计,以免发生意外。
6.甩表时用腕部力量,不可碰及他物,以防碰碎。切忌把体温计放在热水中清洗或沸水中煮,以防爆裂。
7.如病人不慎咬碎体温计时,应立即清除玻璃碎屑,再口服蛋清或牛奶延缓汞的吸收。病情允许者可服用粗纤维丰富的食物促使汞排泄。
8.肛表、腋表、口表应分别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