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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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403)

一、适用学科

公共管理学(publicmanagement),隶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科代码:12043。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博士学位教育致力于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非营利机构等部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公共管理领域高级人才。

三、研究方向

1、公共政策;

2、政府管理与创新;

3、国际经济政治与国际组织;

4、公民社会与管理;

5、教育经济与管理;

四、知识结构

公共管理博士学位实行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课程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学生从事本领域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课程知识结构主要包括:

1.基础理论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学科特点,达到坚实宽广的要求,注重学习经济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学的前沿理论。

2.研究领域

根据本研究领域发展的特点,注重对本领域前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3.交叉学科

鼓励学生根据论文的要求,跨学科选择人文、社科、经济以及工科研究生课程。

五、主要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周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报请学院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批后,交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学院研究生科备案。

2.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以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考试。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所学课程知识,口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研究能力。考试内容覆盖学科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第三学

期初,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不及格者可以重新考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末。重考成绩记载与正常考试相同,但在成绩后记录“补考”字样。重考仍然不合格者将不能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处理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批准并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3.文献阅读和选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在主要课程学习完成后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并尽早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指导教师决定,但是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一年。选题报告应该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以及可能的创新点等。选题报告由导师组为主题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包含三名博士生导师)评审,选题报告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准备开题的博士研究生要在开题前一周将书面的选题报告交给考核小组成员和学院研究生科,并领取研究生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怕评审通过后一周内,将填写好的选题报告以及论文工作计划表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跨学科的论文选题报告应该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若学位课题有重大变动,应该重新做选题报告。选题报告不通过者可在

3个月内重新做一次选题报告。

4.直博生硕士学位的确定

根据校务委员会的规定,对直博生获得博士学位并已通过相应的确认,可以同时颁发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直博生确认硕士学位可与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同时进行,最迟不得超过直博生入学后的第五学期。硕士学位确认小组由学位分委员会批准的包括导师在内3-5位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组成。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直博生》确认硕士学位的办法。论文的书写格式、要求与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同。

5.社会实践

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第二学年开始前的暑假先学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

6.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者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学位论文;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听取3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记载表经导师签字后自行留存,申请答辩前交研究生科记载成绩。

7.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考察。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一年之内不能申请答辩;直博生入学满4年的可以由本人提出转为申请硕士学位。

8.学位论文发表或者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两篇论文发表在我院《学术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有关说明参见《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9.最终学术报告

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以后,最迟于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必须做一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对论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和创新性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具体要求见《关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若干规定》。

六、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论文研究工作是博士学位教育的核心环节。博士论文研究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吸收完成论文研究所需学科的相关教师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是公共政策或者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有重要价值或者创新性的学术论文,应对公共政策或者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实践具有建设性指导意义;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在本领域中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前沿知识以及规范科学的研究方法,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者科研的能力。

附录:课程及学分要求

1.

2.学科专业要求课程(普博生不少于11分,直博生不少于15分)

3.

各一门课程,其中必须有方向五中的一门):

方向一:公共政策

(1)比较公共政策

(2)科技、环境与社会政策

方向二:政府管理与创新

(1)政府组织与治理模式

(2)制度创建于经济发展

方向三:国际经济政治与国际组织(1)国际经济合作:理论与组织前言(2)国际关系理论

方向四:公民社会与治理

(1)公民社会:理论与实践

(2)公民社会与法制前言

方向五:教育经济与管理

(1)教育管理专题I

(2)教育管理专题II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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