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技术规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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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技术规范2016
1、路基的定义:路基是按照线路位置和一定的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筑物,它承受由路面传递下来的行车荷载,并承受水、冰冻等自然因素的作用。
2、路基的断面形式
填方路基(路堤)
挖方路基(路堑)
半填半挖路基
3、挖方路基施工(1)施工工艺流程
(2)施工准备①施工机具与设备施工机械:推土机、铲运机、平地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
②运输机械:自卸汽车
③作业条件
障碍物拆迁
设置排水设施施工便线设置完成
修建临时设施
④技术准备
完成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施工方案、
动工报审等手续审批完成
(3)测量放线施工前对路中线现况地面高程进行校测,并与设计纵断面图进行核对。在道路中心线桩测设后,测量横断方向,根据道路设计横断面及现况地面高,放出路堑上、下坡脚线及高程控制桩。
①基本要求: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增设的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或《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
②导线复测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要求。
③水准点复测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查对复核,并尽可能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监
理工程师。沿路线每500m宜有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
④中线放样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中线放样时,应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
⑤路基放样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计对应,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对深挖高填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4)清理场地
①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②清除路基范围内表层(100~300mm)(或按照设计要求),将清除土方临时堆放于相应的弃土场内,用于中央分隔带、边坡、弃土场地的绿化。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③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路基清表
④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工艺进行填前处理。
⑤在水田、堰塘等地势低洼、容易积水的路段,应结合排水沟的设置开挖临时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在清除表土后,进行晾晒并碾压密实。
(5)路堑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无论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乱挖、超挖,不得掏洞取土。开挖路基时,不应直接挖至设计标高,应预留找平压实厚度。
①横挖法:横向开挖,适用于开挖较短的路堑。
单层横向全宽挖掘法:一层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小且较短的路堑。
多层横向全宽挖掘法:分层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大且较短的路堑。分层厚度对于人工开挖为1.5~2.0m;机械开挖为3.0~4.0m。
②纵挖法:纵向开挖,适用于较长的路堑。分为分层纵挖法、通道纵挖法、分段纵挖法。
③混合式开挖:横向与纵向开挖混合使用,适用于路堑较长、开挖深度较大。
(5)路堑石方开挖
根据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按照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节理发育程度等来确定开挖方案。对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应采用机械开挖;石方量
小、工期允许,也可采用人工开挖;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岩石,应采用爆破法开挖。根据施工环境、基岩岩性和工程需要,选择合理的爆破方案,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经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6)弃土及利用土
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在地面横坡缓于1:1.5的路段,弃土可设于路堑两侧;在地面横坡陡于1:1.5的路段,弃土堆不应设置在路堑顶面的山坡上方;在山坡上侧的弃土应连续,并在弃土堆上设置截水沟。利用土方时表层有机土质应清除,所使用的土方必须进行土工试验。
(7)边坡施工
应配合挖土及时进行挖方边坡的修整与加固。机械开挖路堑时,边坡施工应配以挖掘机或人工分层刮削平整。当地质条件较好,且无地下水,深度在5m以
内的路基,其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堑边坡为易塌方土壤,原设计不能保持边坡稳定时,应办理设计变更,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边坡不稳定的具体原因和不稳定的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加固:坡面变形不大的边坡,可采用植物防护(种草皮)或工程防护(干砌护坡、浆砌片石护坡)。当边坡失稳严重时,应采取支挡结构防护。边坡上地下渗水的处理:探明地下水渗出的位置、面积、流量,按设计要求修建边坡渗沟,将地下水引向排水系统。
(8)土工试验
挖方路堑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表层土进行土工试验,若发现路基承载力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需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批准后进行处理。挖方路基施工高程,应考虑压实后的下沉量,其预留值由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