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四川乡村医生退休政策及上涨退休金.doc
2023年四川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2023年四川退休人员医保政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成为社会的重要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四川省的退休人员的医疗权益,2023年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退休人员医保政策的改革措施,旨在提高医疗待遇、方便退休人员的就医,并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2023年,四川省将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医保的待遇水平。
首先,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历史和个人贡献,逐步提高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其次,针对特殊群体和困难退休人员,增加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更多的医疗补贴和津贴。
这些措施将有效缓解退休人员的医疗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为了方便退休人员就医,四川省推出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政策。
2023年起,除了定点医院外,退休人员可以在省内的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并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费用结算。
这个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方便退休人员取得医疗保障服务,缓解定点医院就医压力。
三、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推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四川省开始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为退休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体验。
通过建设互联网医院和在线问诊平台,退休人员可以在线预约、咨询医生、购买药品以及查看个人医疗记录等。
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退休人员可以更方便地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进为了提高退休人员医保的支付效率和便利性,四川省将在2023年改进医保支付方式。
推行先行后付制度,即在退休人员就医前,医保部门先行支付一部分费用,剩余费用退休人员自行支付。
这一改革将提高退休人员就医的便捷性,避免了他们因为费用问题而影响到就医。
五、医保专项资金的设立为了确保退休人员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四川省将设立医保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医疗服务的运行、补充退休人员医保基金,以及支持医疗设施的建设和升级。
这一政策举措将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保障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4•【字号】川办发[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2011年01月24日川办发[2011]1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同时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各地要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
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
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调整到位。
四川医务人员补助政策
四川医务人员补助政策
一、总体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为宗旨,积极推进医务人员福利改革,改善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
2、结合四川省医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医务人员补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改善医务人员的生活水平。
二、补助政策
1、为了照顾医务人员的家庭,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的家庭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改善医务人员的生活水平。
2、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的子女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子女的学习和发展。
3、为了改善医务人员的生活条件,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改善医务人员的生活环境。
4、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医务人员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5、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
6、为了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
7、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8、为了改善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四川省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改善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情况。
四川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四川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四川省公布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7月27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式公布了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2022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3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二、调整时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三、调整办法认真贯彻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相统一,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调整,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7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9元/月。
(三)适当倾斜调整。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对以下三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累加调整。
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的记载为准,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1.高龄退休人员。
年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年满9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乡村医生退休金标准
乡村医生退休金标准
一、政府在安排乡村医生退休时,应考虑退休费用的三大方面:医疗保险、养老金和
补贴。
1、医疗保险: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乡村医生自参加社会保险以来,每月应发放医
疗保险金,具体标准由全国卫生规划委员会制定。
2、养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乡村医生在退休时应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标准由省
级决定,具体金额与乡村医生在服务期间的地位有关。
3、补贴:根据省级政府的政策,乡村医生在退休时,享受服务补助费,标准由政府
决定。
二、乡村医生职务补助:
乡村医生在任职期间,由于任职压力大,收入水平低,可以向政府申请职务补助。
具
体标准因省份、岗位不同而异,基本项目包括职务津贴、绩效奖励、技术提升、地区支持
等具体内容。
三、乡镇医生应获得的持续培训:
根据政府的政策,乡镇医生应获得持续的培训,以提高职业技能,有效保护农村贫困
群众的健康。
具体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急诊医疗术语等基础知识,以及慢性病预防和治疗、传染病预防等多学科护理技术,还可以接受开放课程,向社会公共卫生领域的学者和专家
学习。
总之,乡村医生的退休金标准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金和补贴,乡镇医生也有资格
享受职务补助和持续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服务农村贫困群众。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4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不破,现通知如下:一、加快制订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要按照《意见》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制订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
目前部分地区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如江苏、浙江等地由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经费,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安徽、河南、广东等地根据老年离岗乡村医生服务年限发放生活补助。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
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如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
二、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准入管理严格依法进行。
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
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相信各位在四川的老铁们是十分关注最新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是如何实施的。
下文是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欢迎阅读!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上涨的退休金四川7月底前到位昨日从四川省人社厅20xx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的待遇今年7月31日前落实到位。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是指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省人社厅还透露,将加快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开展数据采集、比对和核查,实现参保登记数据库省级集中,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
推动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四川还将推动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出台省本级按病种支付标准,实现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不少于100个住院病种;配合做好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工作;将持续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力争6月30日前实现全省各统筹区接国家级平台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尽快启动“中人”养老金的准确计算省人社厅表示,国家近期将下发计算“中人”养老金的相关参数,待收到国家文件后,四川将尽快启动“中人”养老金的准确计算,并从“中人”退休之日起补发。
“中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时,也就是20xx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由于“中人”养老金的准确计算需要的有关参数尚未发布,四川对“中人”退休人员一直采取预发养老金的办法,全国其他省份情况基本类似。
四川退休金上调细则:平均上涨%4月20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指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xx年1月1日起,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0号),并要求各省5月底前将调待方案报两部审核,待两部审核后,各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0•【字号】川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3日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
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及时梳理本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提高第二产业吸纳就业贡献度。
(二)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三)延续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
四川省退休工资新标准
四川省退休工资新标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走向了退休生活。
退休工资对于每个老年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生活保障,能够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然而,退休工资标准的制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四川省近期出台了新的退休工资标准。
新标准从几个方面对四川省退休工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首先,根据四川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变化,发放的退休工资将有所增加。
这样一来,退休人员可以更好地应对通货膨胀带来的生活压力,享受到更为稳定的经济来源。
其次,新标准对于不同的退休人员群体制定了不同的政策。
根据个人在职期间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以及个人贡献等因素,退休人员会享受到不同程度的退休待遇。
这样既能照顾到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也能更好地激励人们在工作期间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新标准还加大了对于优秀退休人员的奖励力度。
优秀退休人员不仅可以享受到较高的退休工资,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这种做法不仅能够激励退休人员终身发扬个人优秀的品质和精神,也能够树立一个典范,鼓舞其他人在工作中努力奋进。
为了更好地落实新标准,四川省政府还增加了退休工资的发放频次。
原先一年发放两次的制度被调整为一年发放四次,这样可以更有效地解决退休人员在资金上的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同时,新标准还明确了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和发放程序,确保了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
除此之外,新标准还规定了退休工资的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情况,退休工资将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确保他们不会因为通货膨胀而遭受经济困扰。
总的来说,四川省退休工资新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这一标准的调整不仅考虑了经济和物价的变化,也充分照顾到了不同退休人员群体的实际情况。
通过这一举措,四川省政府展现出了对于老年人民生活的关心和支持,也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关爱和尊重老年人的良好形象。
四川村医养老待遇实施方案
四川村医养老待遇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四川村医养老待遇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农村医养老服务,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1.1 服务范围:方案适用于四川省农村地区的老年人。
1.2 服务对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并符合法定条件的低收入、残疾、失独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二、待遇内容
2.1 医疗服务
(1)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常见病、慢性病等的诊治、用药等。
(2)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
(3)对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2.2 养老服务
(1)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助餐等。
(2)建设和完善农村养老设施,提供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
等公共服务设施。
(3)开展老年人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2.3 经济补贴
(1)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开支。
(2)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额外经济资助。
三、服务保障
3.1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包括设立村级医养老卫生站、提供养老服务设施等。
3.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3 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运行。
四、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
4.1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明确待遇享有者的申请、审批流程及标准。
4.2 加强财政支持,增加基金投入,确保待遇发放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4.3 加强宣传和政策普及,提高老年人对待遇内容和申请途径的了解。
2024年四川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2024年四川退休人员医保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保障四川省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2024年四川省推出了全新的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全面解析,并为退休人员提供详尽的政策信息。
1. 医保政策概述2024年四川省退休人员医保政策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全面、便捷的医疗保障。
根据该政策,退休人员将享受到以下福利:a) 基本医疗保险四川省退休人员将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住院、门诊等基本医疗服务的报销。
b) 大病医保退休人员在遭遇严重疾病时,将获得特殊医疗救助和报销补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c) 医保电子化2024年起,四川省退休人员医保将实现电子化管理,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便捷地查询医保信息、报销申请等。
2. 退休人员医保须知为了让退休人员充分了解和使用医保政策,以下是一些退休人员在使用医保时应该注意的事项:a) 缴费问题退休人员应按时缴纳医保费,以确保享受医保福利。
缴费金额将根据个人退休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b) 报销流程退休人员在就医后应妥善保留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并按规定流程提交报销材料。
报销流程将通过医保电子化系统进行办理。
c) 大病报销退休人员若遭遇严重疾病,应及时向医保机构申请大病报销,以享受相应的医疗补贴。
申请过程将由医保机构指导并提供帮助。
3. 政策变动与调整2024年四川省退休人员医保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
退休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并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操作。
4. 售后服务与投诉渠道退休人员在使用医保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需要帮助,可咨询所属医保机构,联系方式将在医保电子化系统中公布。
若对医保政策存在异议,可通过上述渠道提出投诉。
总结:2024年四川省退休人员医保政策将为退休人员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等服务。
退休人员应按时缴费并掌握报销流程,以确保享受医保福利。
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退休人员可通过医保机构咨询与投诉。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2009年10月10日川府发[2009]3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现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三、基金筹集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各地乡村医生退休养老政策详解
辽宁
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具有疾病预 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功能,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初级 首诊功能,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 率销售的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 生室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与所属地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乡村医 生与乡镇卫生院实行聘任制度并签订正 式用工合同的,可以按事业单位临时聘 用人员身份参加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并按现行政策参保缴费和享 受待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于 采取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其保障和 生活困难问题,具体措施由当地政府结 合实际制定。
河南
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 , 可在户籍地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老年乡 村医生 , 按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省 级财政依据 2013 年各地审核上报的 2012 年度老年乡村医生人数 , 将省级应负担 数列入转移支付补助基数 , 以后年度因 人员增加所需资金由省辖市、 县 ( 市、 区) 财政负担。
( 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可在户 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考 取执业 ( 助理 ) 医师资格后,可与乡镇 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 对年满 60 周岁的乡村医生,采取 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生活保障困 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养老待遇,具体办 法另行制定。
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 作 10 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 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 300 元的生 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 ( 市、区 ) 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 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 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 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 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9]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9〕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我省“两个加快”全面推进,报经省委同意,决定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一)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财政状况等差异因素,按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山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4种类型分别确定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内地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待遇县依照少数民族地区补助标准执行。
具体核定标准如下:1.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平原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每人每月860元,丘陵地区每人每月640元,山地地区每人每月540元。
2.在任村主任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平原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每人每月780元,丘陵地区每人每月580元,山地地区每人每月500元。
3.在任村文书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平原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每人每月690元,丘陵地区每人每月510元,山地地区每人每月430元。
4.在任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平原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每人每月200元,丘陵地区每人每月165元,山地地区每人每月150元。
5.在任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四川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四川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四川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按照该《意见》,xx年末,四川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合并后的制度,将在原来10个档次的根底上增设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缴费档次。
政府相应的补贴标准也比以往有所提高。
根底养老金上,四川从原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
同时,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
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的城乡居民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
昨日,省政府公布的《意见》明确,xx 年末,在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以往,新农保的针对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针对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两者合并后,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缴费标准分13个档次从100元到3000元成都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xx年,四川省出台政策,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全都变成从100到1000元的10个档次。
待遇支付构造都是根底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实行自愿缴费,多缴多得。
这样,二者的养老金待遇根本相同。
某某县离岗乡村医生退休待遇相关政策解读
某某县离岗乡村医生退休待遇相关政策解读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长期以来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乡村医生的退休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离岗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某某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些政策。
一、离岗乡村医生的界定根据某某县相关政策,离岗乡村医生是指在某某县范围内注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因各种原因申请退休的乡村医生。
二、退休待遇政策1.离岗乡村医生可享受一次性离岗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服务一年乡村医生工作,补偿金额为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例如,某乡村医生在农村卫生室工作了30年,则他的一次性离岗补偿金额为30×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离岗乡村医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离岗乡村医生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离岗乡村医生还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离岗乡村医生如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可申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离岗乡村医生,可通过临时救助等途径给予帮扶。
4.离岗乡村医生可享受相应的荣誉证书和荣誉称号。
对在农村卫生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离岗乡村医生,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申请退休程序1.离岗乡村医生向所在乡镇卫生院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卫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卫生行政部门。
3.县卫生行政部门对离岗乡村医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离岗乡村医生的信息提交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岗乡村医生的服务年限和补偿标准,计算一次性离岗补偿金额,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5.离岗乡村医生在收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后,即可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四、政策亮点1.一次性离岗补偿:离岗乡村医生可根据自己的服务年限,获得一定数额的离岗补偿,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农村赤脚医生养老待遇问题
农村赤脚医生养老待遇问题推荐文章养老院员工守则范文热度:养老院护士个人工作总结热度:养老护理员年终总结范文热度:养老院表扬信范文热度:表扬信去养老院范文热度:赤脚医生为解救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农村赤脚医生相关的养老待遇问题。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农村赤脚医生养老待遇“赤脚医生”待遇及养老问题应当解决,有法可依。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24号文件《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问题》,对“赤脚医生”明确界定为“他们同民办教师一样,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
对此建议: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相当于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并明确赤脚医生补助费的来源,其中一部分是由地方财政解决的。
2014年5月28日,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2014年医改的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其中[3-4] 《工作任务》的第二十一条: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
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
赤脚医生养老补助“赤脚医生”是在五十年代不脱产保健员和“半农半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般从乡村中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男女青年,或具有一定卫生知识,有某种医疗专长的农民中选拔出来,并经过3-6个月的初训后担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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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四川乡村医生2019年退休政策及上涨退休金
四川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四川乡村医生退休政策及上涨退休金
四川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四川乡村医生退休政策及上涨退休金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国家政策规定,我县对乡村医生待遇分为乡村医生省级补助4500元,县级补助2500元,共7000元;村卫生站(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1842元/村,另按所服务人员1.5元/人;农合基金与村卫生站(室)一般诊疗费4.5元/人(按诊疗人次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0%下发到村。
以上费用支付均以卫生站为基数发放,而不是按卫生站医生人数发放。
如果一个卫生站村医生人数越多,人均应得数就越少。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昨日,记者获悉,为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监管,稳定优化乡村
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每千人配备乡村医生1—1.2名
《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如何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最高不超过70周岁
在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在和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市(州)和县级政府要支持和引导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乡村医生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为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实施意见》明确,建立适合乡
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在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方面,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免费医学生培养。
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我省还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
《实施意见》明确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市(州)要有计划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城市医生晋升前需到基层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新机制。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对口支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