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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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规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以下公司管理细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一员工入职制度及辞职制度
1、员工入职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招聘人员或总经理)考核合格之后,填写
员工入职登记表,由组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才能上班,登记表作为员工工资结算以及入职依据。
2、员工入职需要为期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以双向选择,试
用期满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之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员工在合同期内辞工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组长及总经理助理批准后做工作
移交手续,工资发放与公司其他员工同步;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做工作移交手续后公司立即结算工资。员工不管以哪种方式离开公司,只要拒绝做工作移交手续或没经过相应手续而离开的,公司有权拒绝发放工资。
4、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员工需提交申请跟公司续签合同,否则公司视其为默认放弃
工作。
5、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二工作时间及注意事项
公司上班时间统一规定为上午8:30到17:30(如有特别安排的,按组长安排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内不能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工作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三个人形象及着装要求
1、为振奋员工的精神面貌,每天早上上班前须利用5-10分钟统一列队,检查着装及
个人仪容;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要统一穿着公司定做的瑶族服装。
2、员工要做瑶乡人民的形象大使,见到游客要有礼貌,主动向游客打招呼,道一声
“您好!”或点头微笑。
3、在园区内禁止乱丢乱吐,争做一个文明好市民。
4、公司定做的瑶族服装须向每位员工收取部分成本押金(130元/套),若员工在公司
工作两年以上,押金退还,服装无偿提供;若员工在公司工作两年内离开的,公
司将没收押金,瑶服归员工所有;小洞内的员工一律穿军装,押金200元/套,护漂员在公司做满半年者可退还押金。
四奖罚制度
1、公司设立光荣榜,每周全体员工做一次不记名投票,以票数最多的前三名分别给
予3个,2个,1个红星奖励,每月分别给予红星最多的两位员工300元、200元现金奖励,分别给予年度红星最多的前五位员工1300元、1200元、1100元、1000元、900元的现金奖励。
2、发现并检举其他员工过错行为并作了罚款的每次奖励10元。
3、罚款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4)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若有特别原因不能完成,需说明原因,
在得到上级领导批准下可以例外);
5)上班时间不穿公司统一制作的瑶族服装(若有特殊工作经上级领导批准可以例
外);
6)工作弄虚作假;
7)顶撞游客;
8)在园区内随地乱丢乱吐;
9)受到游客有理投诉。
10)上班时间内不在工作岗位,擅自离岗。
有以上条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a)由所在组组长发现的,组长开出罚单给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
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b)由总经理助理或另外员工发现的,总经理助理开出罚单给过错人所在组长,每次
罚款50元,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c)由总经理发现的,总经理开出罚单给总经理助理,每次罚款200元,过错人所在
组组长每次罚50元,过错人每次罚款10元,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的加倍罚款;
d)为培养我司员工良好的公民意识,在蓝田乡树立榜样,公司要求员工爱园如家,
不损坏公物,否则按被损坏物的二倍价格赔偿;
e)演出组因表演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受到投诉的扣组长100元/次,受到游客表扬
的奖励100元/次。
五公司所有文件须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生效。
龙门瑶族风情园工资考核制度
为了提升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公司从八月份开始实施全员工工资考核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核制度以月销售额比照基础额度标准,基础额度按实际情况每三
个月制定一次;
二、完成的月销售额与基础额度持平,员工工资按正常合同规定的工资
发放;
三、完成的月销售额小于或大于基础额度,员工(除营销人员外)工资
发放在正常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减少或增加10%;
四、完成的月销售额小于或大于基础额度,营销人员的工资发放在正常
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减少或增加20%。
龙门瑶族风情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